四川干部6种情形要“下”

2016-05-30 22:15
四川党的建设·农村版 2016年2期
关键词:现职能上能下实施办法

省委办公厅印发《四川省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了领导干部“下”的6種情形,包括问责追究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调整,以及到龄免职(退休)、任期届满离任、因健康等原因无法正常履职调整、违纪违法应当免职等组织调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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