滇中新区融资担保业务的创新思考

2016-05-30 07:51李笑非徐加利
时代金融 2016年15期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

李笑非 徐加利

【摘要】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难问题,政府大力鼓励发展信用担保体系,担保机构担保已成为中小企业获得贷款的重要途径。年初云南省政府《关于稳增长开好局若干政策措施意见》中也要求:各州、市和具备条件的市县区要加快发展或重组以政府出资为主的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本文介绍了目前融资担保公司所面临的挑战和机遇,提出了新区融资担保公司有别于传统融资担保公司的发展道路,从互联网金融、担投结合、不良资产处置、中间业务等方面布局创新,以期通过金融创新支持新区产业和实业发展。

【关键词】政策性融资担保 互联网金融 担投结合

融资担保公司作为金融服务链条上债权融资的重要一环,能够解决银行与中小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为中小企业增信,帮助他们解决资金问题,继而做大做强。年初云南省政府《关于稳增长开好局若干政策措施意见》中要求“各州、市和具备条件的市县区要加快发展或重组以政府出资为主的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因此,选择适当时机筹备设立新区担保公司,既是省政府的要求,也有助于完善滇中新区金融服务体系,解决新区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对促进新区招商引资、支持中小企业向滇中新区聚集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融资担保公司面临的挑战和机遇

(一)挑战

1.经济下行,企业违约系统性风险增大。自2012年以来,我国GDP增速增速持续放缓,2015年我国GDP增速为6.9%,低于7%的目标。在今年“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上,我国2016年GDP增长目标进一步下调为6.5%~7%。宏观经济的新常态,在微观层面的表现是广大中小企业经营效益下滑、违约率上升,特别是与经济周期关联度高的行业和客户表现的尤为突出。担保公司的目标客户大多是不能从银行直接获得贷款的“次级”客户,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了担保公司在客户的选择、担保方案设计方面的难度。

2.担保行业风险暴露,行业形象受到一定影响。2014年以来国有、民营担保公司在保业务出现风险的频率明显上升,有的国有担保公司在2015年发生的代偿金额已超过以前累计代偿金额的总和;而民营担保公司遭受的打击更甚,有的已经资不抵债、频临破产。部分民营担保公司违法违规经营,涉嫌非法集资、挪用客户贷款、发放高利贷,并引发群体事件,导致整个担保行业形象遭受打击。

3.银行更加审慎的审视银担合作的业务模式,有的银行开始提出“去担保化”。“去担保化”的提出,直接影响担保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不得不引起担保行业的重视。

(二)机遇

1.国家鼓励担保行业发展。2014年12月李克强总理就促进行业发展专门做出重要批示,指出发展融资担保是破解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重要手段和关键环节。2015年8月,国务院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发展的意见正式发布,意见提出:大力发展政府支持的融资担保机构;省级再担保机构三年内基本实现全覆盖,研究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建立政银担三方共同参与的合作模式,完善银担合作政策;落实财税支持政策;营造支持发展的良好环境。

2.国有融资担保公司迎来发展机遇。自2014年以来,民营担保风险蔓延,多家银行暂停了同民营担保公司的合资。担保行业目前正经历大浪淘沙,国有融资担保以规范的运作模式、良好的风控体系,得到监管部门和银行的好评。新区担保公司作为滇中新区的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依法合规经营,履行社会责任,在业务开展过程中,较易获得银行及客户的认可。

3.滇中新区的建设,将为新区担保公司创造良好的区域环境。2015年9月云南滇中新区正式获批成为国家级新区,新区社会经济发展将迎来重要的历史机遇。新区大力发展战略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高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产业聚集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金融也离不开产业和实体经济的支持。

二、对新区融资担保公司业务创新的思考

面对挑战和机遇,新区担保公司成立后会力争在两年内初步建设成为治理结构规范,团队专业成熟、合作渠道畅通、客户资源优质、风险控制良好,在省内具有行业领先影响力的融资担保公司。在合规经营、稳健发展,做好传统担保业务的同时,还需积极创新,开拓担保业务发展的新模式。

(一)突破传统银担合作模式,多渠道解决资金来源问题

在传统的银担合作模式下,银行扮演贷款资金提供方的角色,担保公司属于业务增信方,在业务合作中往往处于“配角”的地位。为解决此问题,一方面要加强与各家银行的业务合作,增加业务选择和价格比选渠道;另一方面还应积极加强与非银行金融机构,如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的合作,探索和创新通过地方金融交易市场帮助客户获得资金,并积极参与中小企业私募债、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的发行,多渠道解决客户资金来源问题。

(二)适时介入互联网金融

截止2015年底,互联网平台数目2959家,相比2014年底增长了1020家。伴随行业急剧扩张的是风险的扩散,2015年问题平台的数目达到896家,占市场总数的30%。但随着互联网金融被列入“十三五”规划、《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落地,意味着互联网金融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目前,金融机构、大型国企、上市公司已纷纷介入互联网金融市场,国开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平安集团等金融机构,均建立了自己的互联网平台。

(三)“担投结合”,在加强对创新企业支持的同时,保障担保公司盈利水平

在鼓励大众创新创业的大好形势下,滇中新区作为高端新兴产业的聚集区,将会吸引诸多处于种子期、初创期的企业落户。多数创新企业因其固定资产较少,往往不能从银行直接取得贷款。对于那些经专业人士评估未来盈利前景良好的企业,担保公司可适当介入,为其提供担保从银行取得资金。但是,如果担保公司仅仅是收取担保费,则风险收益极不对等。为弥补为该类企业提供担保而可能发生的代偿风险,新区担保公司可以把对初创企业的担保业务和股权投资联接起来,形成“担投结合”的模式,即在为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同时,可适当降低对反担保资产的要求,但要求以约定价格持有企业的部分股权或者期权,在企业上市或者收购后,担保公司通过股权或期权转让方式退出。这种“担投结合”的服务理念对新区高端新兴产业的聚集发展以及新区金融服务体系的完善,具有重要的创新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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