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间瓦房的归属之争

2016-05-30 05:06张泽
农村百事通 2016年10期
关键词:瓦房新房侄子

张泽

亲侄子生活困难、居无定所之时,身为长辈的叔叔将自家一间瓦房借与其结婚并居住多年,谁知侄子建好新房后却拒不腾房。叔侄为此对簿公堂。

叔侄反目

老李是一位山区农民,家里有弟兄三人,老李排行老二,小李是其大哥的儿子。

2003年,21岁的小李经人介绍认识了邻村的小英。由于没有婚房,二人的婚事被搁置起来。看到侄子的境况,身为二叔的老李主动将自家的一间瓦房暂时借给了小李,帮侄子解了燃眉之急。由于是叔侄,当时两人没写下字据,只是口头上说好等小李建好新房后就交还房屋。

2012年,小李一家生活条件好转后建起了新房。原以为侄子该归还自己的房子了,但出乎老李预料的是,侄子对还房一事只字不提。久等多年的老李便拉下脸向小李提出还房要求,却遭到小李的拒绝。

事情本不复杂,但老李发现自家一直放置于枕头下的房屋产权证明,不知何时丢失了。在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无奈的老李只好凭一纸宗地图复印件,将侄子告上了法庭。

各执一词

“房屋是买不是借。”在法庭上,小李表示不愿交房,理由是:2004年小李结婚后,父母考虑借房麻烦多,就与老李家达成了购买所借房屋的协议。此后分两次付清购房款4000元。老李家交付土地使用证后,小李家又另交30元办理了房屋土地使用证。购买房屋当年,小李家就对房屋作了修缮。多年来,房屋修缮、改建、改造和地面維护—直都是由小李负责。小李认为,如果是借房,这十多年的改造和改建老李一家岂会容忍。

老李则坚持认为房屋的所有权证登记的是自己的名字,房子是借给小李的,房屋的主人是自己。

法庭审理中,老李搬出年迈的姑母作证——小李借房娶妻时,老李曾经找过其姑母商量。老李请的其他证人也证实,小李是借房不还。

“听说房子是卖给小李家了。”

上法庭为小李作证的邻居王某芬则证明,她家在多年前的一天花了1200元在小李家买了3头猪,送钱到小李家当晚,小李家人就喊老李去拿钱,卖房子的具体金额她记不清了,模糊记得好像是几千块钱。

恩怨终了

经审理,一审法院认为小李提交的证明材料不能证实争议房屋是买卖关系。据此支持了老李的诉讼请求,判令小李返还老李争议房屋。

小李不服一审判决,当即提起上诉。

房屋到底是借住还是买卖?法庭上,小李邀请的两名证人对当时小李家卖猪筹款的事作了证实。二审中,老李明确说不存在所谓买卖的情况,所以,强烈要求法院维持一审判决:小李家立即归还房屋。但在法庭审理中,老李也表示,借房不久,双方确实商量过把房屋卖给小李家的事,但是他一直没有收到钱,卖房的事也就不了了之。

为了让叔侄俩尽快化解矛盾,承办法官利用休庭间隙对两家人进行了劝解,让叔侄二人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各自退让包容,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在法官的反复劝解下,叔侄之间的隔阂逐渐得以解除,双方从互相仇视,到坐下来面对面地进行协商。最后,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终于握手言和,尤其是老李考虑到小李是自己的亲侄子,基于亲情以及便于房屋管理等原因,决定做出让步。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争议房屋归小李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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