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六项保证”绝非“台独护身符”

2016-06-02 01:49穆亮龙
世界知识 2016年10期
关键词:决议案蒋经国军售

穆亮龙

美国国会众议院外交委员会4月20日以口头表决方式通过了《第88号共同决议案》,再度确认了《与台湾关系法》和美国对台“六项保证”,决议案称这两者是“美台关系的基石”。这是美国国会首次将对台“六项保证”列入决议案。

消息传到岛内,台湾“外交部”4月21日表示感謝,称长期以来美国国会一向对台湾展现跨党派一致的支持,“时代力量”更是专门发文表达感谢之意。台湾方面一片欢腾,沉迷在被“美国保护”的幻觉中,绿营似乎更加相信自己已找到了拿美国当靠山的“护身符”。

结果真的是这样吗?

美对台“六项保证”始于1982年7月14日,是由时任美国在台协会驻台北办事处主任李洁明向蒋经国传递的里根政府的一个信息。据李洁明口述,当时,美方准备把“六项保证”以口头方式向蒋经国转达,台方则要求以书面形式。后来,美国人就把“六项保证”打印在一张白纸上,没有任何抬头,也没有任何人的签字。其内容包括:未同意设定停止对台军售的日期,未同意就对台军售事先与中国大陆进行协商,不会在中国大陆与台湾之间担任斡旋的角色,不会修订《与台湾关系法》,未改变美国对于台湾“主权”的立场,不会迫使台湾与中国大陆进行谈判。不难发现,其中美对台军售问题也是该“保证”的重要内容。

而在一次研讨会上,前美国在台协会理事主席卜睿哲专门指出,“六项保证(assurances)”的a要小写,因为它并不是正式官方名称。并且,李洁明会见蒋经国时,只是传达了里根总统的六个要点,并未使用“保证”一词。同时,蒋经国不主张“两个中国”或“一中一台”是众所周知的事实,因此即使有美国的“六项保证”,也绝非“保证台湾独立”。

更何况,李洁明在传递信息的时候,还特别对蒋经国强调指出,美国对台湾的“主权”立场未变,美国从来没有承认台湾是“主权国家”,不支持“两个中国”,不支持“一中一台”,不支持“台独”,同时认知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

既然这么多“不支持”,美国当时为什么还要传递这个“保证”呢?这里有个背景。在美国做出“六项保证”的一个月之后,中美要签署“八一七公报”。“公报”对美国对台军售做出了限制,规定美国对台军售数量以中美建交时为准,以后在数质量方面逐年递减。美国人为了降低“八一七公报”对台湾的影响,就事先向台湾做出了“六项保证”。

两头得利,这也是美国人在台湾问题上惯用的伎俩。所以,这样一个非正式承诺的口头保证,并不具有法律效力,怎么操作就看美国人的心情了,台湾方面不能太当真。

台湾媒体报道称,美国众议院外交委员会这次通过的《88号共同决议案》获得跨党派支持,在委员会无异议通过,将送请众议院院会审议。只看报道文字,似乎美对台“六项保证”未来有通过立法的可能。因为按照美国一般立法程序,提案先由参众议院表决,半数以上议员同意就算通过。如果两院都通过,就递交总统批准。如果总统签署,就正式成为法律;如果总统拒绝签署,就会被打回两院重新表决,如果两院都有三分之二以上议员同意,则提案不需签署自动生效,否则就作废。实际上,《88号共同决议案》在美国立法体系中属于“共同决议案”类别,不会提交立法,更不会对美国白宫和国务院产生法律约束。

美国立法程序规定,美国国会议员可以通过四种不同形式提出新提案,包括法案(Bills)、联合决议案(Joint Resolution)、共同决议案(Concurrent Resolution)和简单决议案(Simple Resolution)。在执行上,“联合决议案”和“法案”没有多大区别,两者大体都需要经过上述同样的立法程序,但是对美国宪法的修正案必须以“联合决议案”的形式提出。而“共同决议案”和“简单决议案”的处理方式则与“法案”或“联合决议案”有很大不同。这两种类型的提案通常和制定美国法律无关,而是与两院议事规则、运作和表达两院对某项事情的看法有关。众议院提出的“共同决议案”得到全院通过后,将由众议院议事员签署后作为记录,参议院通过的“共同决议案”将交给参议院秘书签署,两院通过的“共同决议案”都不会递交给总统批准或采取行动。

所以,这次美国国会众议院外交委员会通过的《88号共同决议案》,即便未来在美众议院审议通过,或者再经美参议院通过,也只是表达美众议院或参议院对《与台湾关系法》和“六项保证”的态度和看法,并不具有法律效力,自然也不会对美国政府产生法律约束力。

美国人现在重提“六项保证”、炒30多年前的冷饭,真正的矛头是对大陆,是想耍个“小动作”,给大陆下绊,而台湾只是这个“小动作”中的一枚棋子而已。

从中美关系的发展观察,当前中美之间最受关注的冲突点是南海问题。为了在南海问题上压制、围堵中国大陆,美国几乎调动了其所谓“第一岛链”上的所有棋子。台湾作为美国“第一岛链”中的一枚重要棋子,目前自然也派上了用场。

美国人企图借对台“六项保证”挑动中国大陆的敏感神经,逼迫大陆在南海问题上对美让步,但如果岛内有人错把美国人的“六项保证”当作“台独”的护身符,那就太低估美国人的智商了。

在美国国会内部确实有一小批亲台分子,比如2002年4月9日在美国国会众议院成立的跨党派“台湾连线”就是亲台集团,这次通过的“共同决议案”也是由“台湾连线”的共同发起人之一、美国众议员夏柏于2015年10月提出的。据台湾媒体报道,最初提出的“共同决议案”原是“台独”版本,它将里根时期“未改变美国对于台湾主权的立场”改成了“美国不会正式承认中国对台湾的主权归属”。后来由于美国众议院外交委员会在审议时,认为此举将严重影响中美关系,才修改回原始版本后递交全院通过。

所以,美国人只是借助这个既不违背“一中政策”、又不具备法律效力的“共同决议案”释放一种政治信号,真正目的是向中国大陆施压。同时,由于当前美国正处在大选期,各党派展现对中强硬姿态是为了赢得选民支持。

鉴于即将在岛内全面执政的民进党没有冻结“台独”党纲,台湾地区候任领导人蔡英文也迟迟没有在“九二共识”和“一个中国”问题上做出清晰论述,可以预测,5.20蔡英文上台后美国可能更加频繁动用“台湾牌”,但台湾当局必须清楚,台湾未来的安全保证和福祉只能依靠两岸关系的和平发展。

做出这样的判断,首先是由台海问题的地缘战略环境变化决定的。在美国人于1982年做出“六项保证”承诺的时候,台湾或许还可以认为它的命运更多取决于同美国关系的疏密。但是今天,台湾各个党派都很清楚,大陆主导台湾未来的能力已经超过了美国。即便台湾在“六项保证”之下从美国再购买到什么先进武器,也不可能改变两岸实力对比。如果蔡英文和民进党对当前局势做出错误判断,认为《88号共同决议案》与“六项保证”是为其“台独”政权撑腰打气,盲目相信台湾背靠美国“大树”可以与大陆对抗,甚至据此认为不必理会“九二共识”和“一个中国”,反而继续推动“去中国化”的“台独”路线,只能让5.20后的两岸关系“地动山摇”得更加剧烈。

为了在南海问题上压制大陆,美国几乎调动了所有力量。2016年4月26日,日本反潜能力强大的“伊势”号直升机护卫舰抵达菲律宾前美军基地苏比克湾,展开四天“亲善”访问。

其次,美国人行事只会顾忌美国利益。在这一点上,台湾方面并不缺乏教训。1995年,美国参众两院一面倒地通过决议,要求政府为李登辉赴康奈尔大学演讲核发赴美签证。时任美国总统克林顿不顾中国政府强烈反对,允许李登辉访美。李登辉自认有美国人撑腰,随之抛出了“两国论”,导致中美关系降至建交16年来的最低點。中国不仅对美暂停了各类官方交流活动,还召回驻美大使。中国的强烈反应让美国政府意识到台湾问题的严重性,克林顿政府迅速改变立场,拿出新“三不”政策灭火,李登辉也成了美国人眼中的“麻烦制造者”。所以,美国对台政策是以不损及美国利益和中美关系为前提。在克林顿时期,美国为了自身利益对台湾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在中国大陆实力大幅提升的今天,美国更不可能轻易为台湾冒险。

况且,两岸关系如果出现动荡,受害最大的必然是台湾。按照台湾方面的统计,2015年两岸贸易在台对外贸易中占30.41%,为历年来的最高。大陆仍然是台湾最大的贸易伙伴、最大出口市场、最大进口来源地、最大贸易顺差来源地。如果因为美国人几句“甜言蜜语”的挑拨台湾就迷失了方向,最终受伤的只会是台湾自己。

(作者为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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