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转型期对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合法性的思考

2016-06-17 16:26关朋
企业导报 2016年12期
关键词:执政能力

关朋

摘 要:在社会转型期,中国共产党面临着执政合法性危机。面对新形势、新问题的挑战,作为对现实问题的回应,首先,党的建设必须合人民性。其次,党自身的建设都必须合法理性。通过更多政策的出台、具体措施的不断落实都进一步确证了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合法性,维护和巩固了党的执政地位。

关键词:执政合法性;执政能力;党的建设科学化

合法性是指政治系统使人们产生和坚持现存政治制度是社会的最适宜制度之信仰的能力[1]。合法性是现代政治生活的核心问题,它维系着体系的存续和发展,合法性作为现代政治分析的基本框架,已成为人们的一个政治共识。

合法性问题,在西方政治学语境里,特指政党经过民选之后上台的执政党就获得了民众的授权,才被证实拥有了合法性。在中国特殊的政治语境下,谈论合法性问题更多的是借助于西方政治学的概念,考察中国共产党在执政期间民众对其支持力度,以及民众对其政权的拥护度和满意度的问题。尤其对现今中国处于社会转型期,社会矛盾突出,腐败泛化的前提下,祭出中国政坛不复存在的执政合法性问题,就是针砭时弊,调整执政策略,从长远考虑,从国家的长治久安来考虑,从中国共产党可能面临的潜在的执政危机来看,如何维持和巩固党的执政基础,赢得更多民众的支持,维持社会的和谐稳定,并从巩固执政基础的前提下调整内在的执政合法性逻辑,从而保证党的执政地位。

中国共产党执政六十年时间里,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合法性模式也不断的变化,不断的对现有执政资源进行调整、弥补和整合,形成了建国初期(1949年10月——1976年9月)以民众的意识形态为主导的合法性模式与改革开放初期(1978年

12月——1992年2月)以民众对经济增长的高度满意度为主导的合法性模式。

一、建国初期,党的执政地位主要依靠大众共产主义意识形态的支撑

建国初期(1949年10月——1978年12月),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之后,”新政权对合法性的诉求就不可避免的要求建立在共产主义意识形态之上,而共产主义意识形态也就自然成为指导政权的建构和运行,形塑人们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的具有国家伦理色彩的意识形态”[2]。新中国成立后,国家不仅强化对精英群体、市民阶层的政治教育,还加强对中国广大底层和农村社会的国家意识形态或价值形态方面的教育和灌输,促进民众对意识形态的认同和接受。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完成了中华民族独立和解放的历史任务,高举共产主义意识形态旗帜,这为中国共产党提供了丰富的执政合法性资源,这其中就包括,中国近代以来的强烈的民族主义情结、实现人类的自由而全面解放,建成社会主义这种人类最为先进和发达的社会形式,以及党对民众教育时所进行的关于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发展承诺,都使得中国共产党在建国初期以丰富的共产主义意识形态为主导的合法性资源,保持与巩固了其执政的基础。在社会主义曲折发展过程中,存在一些非理性政策设计与重大失误,存在中国共产党的政治治理绩效平平而不能有效兑现共产主义意识形态的承诺,社会主义优越性未充分展现,但在那时,共产主义意识形态时间限度的问题还未凸显,人们对社会主义依然保持强大的信心,依然相信共产主义意识形态所包含的美好未来和终极目的,即使党犯那些错误与遇到的曲折也认为只是实现理想目标必须要付出的“学费”和代价。这些特殊的政治景观都使得党始终维持和巩固着自身的执政地位。

二、改革开放初期,党的执政地位主要是来自经济绩效的支撑

改革开放初期(1978年12月——1992年3月),因为以大众的共产主义意识形态为主导的执政合法性的式微,这段时间限度内问题已经凸显出来,所以转移党的基本路线以加快发展经济,真正的改善普通群众的生活,即经济增长绩效,这种执政资源就成为邓小平时代党的执政合法性的主导性资源。当意识形态合法性的时间限度凸显,当广大群众对改善生活状况的愿望落空时,作为以共产主义意识形态为主导的合法性资源,面临着危机。邓小平同志有深刻的体认,果断的提出改革开放的政策,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通过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来发展社会主义。通过经济增长,才能真正体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才能让国家富强,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正是在这样的历史大趋势下,中国共产党政策和发展目标就获得人民群众的支持和认可,其执政系统也获得了广泛的群众基础。以经济增长为主要指标的良好执政绩效,不仅成为中国共产党摆脱改革开放之前因“左”的错误而造成的执政危机解除,同时,也让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执政合法性获得了“新的基础性的来源”[3]。以经济绩效为主导的执政合法性资源是邓小平时代中国共产党执政合法性来源的核心性资源,它构建起了新的改革开放初期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合法性模式。

三、社会转型期(1992年3月——至今),党的政治系统面临着合法性危机

社会转型期,众多学者认为,是包含了体制转型、社会转型、社会形态变迁的这样一种过渡性社会过程中。在这样一种过渡性社会过程中,人们的行为方式、生活方式、价值体系都会发生明显的变化,包括结构转换、机制转轨、利益调整和观念转变。

中国社会转型期,大体可以简单概括为在当前中国由传统社会转向现代社会、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换的过程中,整个国家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面临着深刻的社会变革, 贫富差距导致的社会结构失衡问题、环境污染问题、社会心态失衡问题、腐败问题、阶层分化与利益主体多样化,和价值多元化问题,在这样新的历史背景下,以经济绩效为主导的执政合法性资源为政权辩护的作用逐渐弱化,就意味着这种合法性资源的时间限度已经发挥作用,以往的那一套行之有效的合法性资源效力已然不足,必须要寻找新的执政资源来填补,必须正视社会各阶层的新期待和新需要,必须变被动为主动,必须要对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和对未来的承诺加大实现力度,兑现更大的发展业绩才能不断符合人民的期待,这样才能跟上时代步伐,与时俱进,如果说邓小平开辟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道路,通过渐进性的改革,先易后难,逐渐实现了国家的富强,社会的发展,人民的富裕,那么,现在就是在进一步全面富裕,全面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着重实现“第二次国家制度转型”[4]。

这次转变就是要以加强和完善制度和法律法规的建设实现法治国家为内生逻辑和内在动力,在全面建设小康、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上推动整个国家、社会、个人领域的进一步发展。社会转型期,经济增长,这种执政合法性资源效力已经弱化,构建法理型的执政合法性模式就势在必行,既是内在需要也是外在的要求。在这样的情况下,中国共产党必须要积极主动,根据自身特点、形势要求,快速的建立一套符合自身特点的一套法理型资源为主导的执政合法性模式,从而有效的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四、面对危机,中国共产党如何巩固执政地位

社会转型期,面对错综复杂的问题和考验,党必须采取措施来巩固自己的执政地位。以往的执政合法性基础被动摇,以往的执政合法性模式陈旧,需要对一些相关的执政资源进行重新整合、调整、补充、弥合,从合人民性、合法理性两个维度,重新构筑党的执政合法性系统。

(一)合人民性

在社会转型期,面对国内外各种矛盾问题的挑战和考验,党千方百计努力要克服和避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腐败、不作为等行为对党这个肌体的侵蚀和毒害,严惩腐败,严肃党规党纪,严格遵守宪法和党章的规定,党员干部在紧密联系人民群众的基础上,开展党的先进性教育实践活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反腐倡廉的思想教育,开展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的思想教育活动,始终坚持党的优良作风,全心全意的为广大老百姓谋福利,切切实实的用实际行动坚持党的宗旨,坚守党的信条。

1、建设小康社会,使百姓共享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新时期,狠抓严抓党的建设,使党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的生产力发展要求,保持党的优良作风,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不仅要实现全国人民的共同富裕,还要以公正为最大的社会主义价值观来推动国家、社会、个人的发展,不仅要实现国家社会的大发展,更要尽力给予每个人以平等发展的机会和空间,从而实现每个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 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是要实现两个“一百年”的伟大计划,完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使命,实现中国达到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都必须要求每一位党员心中始终装着群众和百姓,切实为广大人民群众谋利益,这不仅践行了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也体现了党是中国工人阶级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的性质。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共享发展的理念。 中国的发展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有人民共享,要使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的获得感,同时,国家正在实施脱贫攻坚战,采用精准扶贫的方式,定时定点的如期完成扶贫任务,保证到建党一百周年时完成全面小康的任务。

2、加大民生工程建设力度,积极回应百姓关心问题。实施民生工程,就是要把国家和政府的关注点放在与老百姓日常生活紧密相连的一系列政策和措施,具体来说,就是党和政府坚持以人为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保障公民基本权利,提高生活水平,重点关心弱势,采取的一系列积极政策和举措。加大老百姓密切关心的就业问题、教育问题、医疗问题、养老问题以及其他社会保障问题的解决力度,通过切实可行的社会改革步骤来实现“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5]。加快城镇化进程,想尽办法提高农民的收入,大幅度增加对农村的投资工程,开展一系列公共设施均等化的服务,提高百姓的生活水平。2007年温家宝总理在世界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明确要求,各级政府要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完善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决策责任制度,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国家积极努力在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情况下,不仅直面回应群众关注的问题,更要迅速有效的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案,通过多方协调,多方努力,的关注百姓关心的问题,并积极、主动的给予回应。党始终以三个有利于的标准来衡量自己的工作,真正做到让老百姓满意,让老百姓赞成。

3、进一步加大反腐力度,使党的各项工作密切联系群众。面对腐败,中共中央采取了零容忍的态度,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有力的震慑了腐败分子。2014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八届中纪委三次全会上再次提出:反腐败高压态势必须继续保持,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对腐败分子发现一个就要就要查处一个,要“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心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腐败问题,是关系人心向背的,关系国亡政息的大问题。从老一辈领导人那里就十分重视腐败问题,中国共产党找到了民主这把钥匙,成为改变政治周期律的法宝。新时期,党进一步加强群众实践教育工作,开展“三严三实‘工作,学习科学发展观,严抓全党的作风建设,全党开展洗洗澡,照镜子,正衣冠的整风运动等活动,持续开展发腐败活动,加强党的纪律制度条例规定的制定,加强各方面的法律制度建设,通过严格的党内监督、加强党外民主监督、新闻媒体监督,民众的直接监督的形式,设立国家预防腐败中心等机构,切切实实努力消除腐败,建设清正廉洁的政府和国家。

党自身通过不断的革新,不断的改变现状来赢得百姓的拥护和支持,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自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西方学者就中国政权的合法性进行了很多次大型问卷调查并设计了防止被调查者说谎的机制,但每次调查的结果都一致表明:中国政治体制的合法性程度相当高。Bruce Gilley对72国在世纪之交的合法性进行了排序,这个序列参照的是合法性的两个维度,态度和行为;中国的合法性从态度维度看,中国在72个国家排名第二,从行为指标看,也排第13位,也大大高于所谓的“民主国家”。

(二)合法理性

社会转型期,面对众多的挑战和压力,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除了要进一步巩固自身的民众基础之外,还要重新理解和构建新时期的党执政的内在法理依据,发展完善党的执政方式和执政理念。

1、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与法律,党也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在我国,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依法治国,就是党领导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把人民的意志上升为国家的意志,因此,法律法规制定的背后,体现的是党的主张,集中反映了党的意愿,同时是获得人民授权的。党领导人民制定法律法规,而党首先必须自己带头遵守法律法规。党遵守宪法和法律,带头维护宪法与法律的权威,实际上就是维护自己的执政权威,党若违背了这样的原则,也就从根本上否定了自身的执政合法性。推进依法治国的同时,必须先依法治党,就是要依照宪法和党章治理党内事务和规范党政关系,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从根本上说是统一的,党规党法不仅用来规范自身的内部行为,也能保障宪法和法律得到贯彻执行,党员领导干部的指示和讲话都不得违背国法和党法。依法治国,首先依法治党,它要求党员干部必须要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带头贯彻法治精神,任何党员干部都不能有特权思想,搞特殊、搞特例,无论是谁,官职大小,一律都要在法律法规的规定范围内活动。

2、继续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党的建设的科学化。党的建设包括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内容,加强党的建设就是要加强党在思想领域、组织领域、作风领域、制度领域、反腐倡廉领域的建设工作,狠抓落实,保证党员干部的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永葆活力。党的建设的科学化,就是在党建工作中要体现客观性、真理性,要尊重党的建设发展的一般规律,要实事求是,严格按照客观规律办事。党的建设的科学化,在思想建设领域提高执政党的政治自觉,要有居安思危的意识,要通过党员干部整体性上的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水平的提高来体现,通过思想实践领域内的创新性行动来验证;在组织建设领域里,要通过学习型政党、创新型政党、服务型政党建设来发展、完善党的组织建设,通过党内民主、党务公开等环节的改变来提高党的组织建设的科学化水平;党的制度建设科学化,就是要遵循制度本身的连续性、客观性、规律性、严密性,避免制度漏洞、制度虚置、制度缺位、制度脱节、制度执行乏力等问题,不仅要有实体性制度还要有程序性制度,减少制度执行的自由裁量权空间,使党的规则制度成熟、完善。通过开展党的纯洁性建设来增强党的作风建设,通过加大反腐力度,严惩腐败,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规党纪,做好党的反腐倡廉建设,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树立典型模范党员干部来塑造党的良好形象。

3、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统一。科学执政,“就是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理论为指导,不断探索和遵循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以科学的思想、科学的制度、科学的方式组织和带领人民共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科学执政还要科学制定和实施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科学设计、组织 、开展各项执政活动。要大力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努力使我们做出的决策特别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决策符合客观规律和科学规律,符合人民群众愿望”。

科学执政的涵义,是要遵循政党执政的客观规律,既要遵循执政党执政的普遍规律,又要寻找中国共产党执政的特殊规律,我们要借鉴世界现代政党执政的先进经验,又要把握共产党执政的本质要求,还要体现中国执政的个性特征,这都是我们从经验和实践层面升华对科学执政的认识。

民主执政,就是按照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和要求治国理政的理念、制度、程序来实施治理的过程。民主执政是一种执政方略。它强调的是对公权力的一种价值认定。这个价值理念就是回答为谁执政,怎样执政、和靠什么执政的问题。共产党执政就是要实现统治权力与人民利益的一致性。在公权力的运用上,它要发挥“让民做主”的执政功能。民主执政需要执政党的努力,要有“掌权”的民主意识,也需要人民的参与,有“维权”的民主意识。民主执政,是在社会转型期,密切联系群众的路线等执政思想资源在新时期的运用,也是世界潮流和价值理念对党的执政的客观要求。

依法执政就是党要紧紧抓住制度建设这个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的重要环节,坚持依法治国,领导立法,带头守法,保证执法,不断推进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法制化、规范化,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依法执政就是党要在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来制定和落实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总之,科学执政是基本前提,民主执政是本质所在,依法执政是基本途径。三者相互联系,有机结合,构成了我党执政方式的基本理论框架。党的执政方式、执政理念发展、完善标志着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能力、执政水平的进一步提升,党作为执政党的成熟和强大。

五、结论

在社会主义转型期,党面对严峻的历史挑战的同时,迎难而上,通过合人民性和合法理性两种维度来重新理解和构建新时期党的执政合法性依据,一方面进一步维护和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另一方面重新调整和完善了党作为执政党所需的内在法理依据,这两方面相互结合,互相发力,重新构筑了党的执政理论框架,因此,中国共产党再一次成功的用自身的理论与实践维护和巩固了党的执政地位。

参考文献:

[1] 鄢一龙、白钢、章永乐等.大道之行——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社会主义.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2.

[2] [美]史蒂夫。瓦戈. 王晓黎等译.社会变迁.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 12.

[3] 肖光文、秦明月、赵铁锁等.江泽民关于党的制度建设科学化的理论与实践研究.南开大学出版社.2012,5.

[4] 齐卫平.党的建设在科学化轨道上行走.上海人民出版社.2014,4.

[5] 李富彦.社会转型期中国共产党执政合法性基础问题研究.西北师范大学优秀硕士论文数据库.2012-04-01.

[6] 赵海涛.社会转型期中国共产党执政合法性基础的强化与转型.华侨大学优秀硕士论文数据库.201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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