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事件中的我国财政法律制度研究

2016-06-20 08:37陶然
2016年18期
关键词:宪法财政应急

陶然

摘要:财政在国家宏观调控中具有重要作用,对促进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发展的重要手段,而完善突发公共事件中财政法律制度对保证人们财产安全以及社会、经济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是目前我国突发公共事件财政法律制度中还存在很多问题和不足,本文就这些不足进行分析,并提出几点关于我国突发公共事件财政法律制度的完善措施,希望能够对突发事件的发生进行有效预防和控制,并对其引起的社会危害进行减轻和消除,真正做到保证人们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以及社会安全和公共安全。

关键词:突发公共事件;财政;法律治疗近年来,我国“汶川地震”、“玉树地震”、“昆山工厂爆炸”、“上海外滩踩踏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层出不穷,这些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对公民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以及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了巨大的负面影响,这不仅需要政府有严密的应急制度以及有力的组织机构予以支持,而且充足、合理的财政物质更是必不可少。本文主要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我国财政法律制度进行研究。

一、 我国突发公共事件财政法律制度的不足

(一)突发公共事件财政立法位阶较低。财政法律制度与国家的财政收入、支出以及财政规模的大小等具有直接的关系,同时还与公民财产权利息息相关。财政法律制度是对国家政治、经济制度等基本制度的直接表现,直接影响了国家政治以及经济安全以及提供公共产品的效果等,更是关系到国家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以及成效。财政法属于宪法中的财政领域的内容,因此其制定与运行应该在宪法的框架内进行。但是就目前而言,宪法中关于财政的条文却是少之又少,只有宪法第五十六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七条等提到与纳税、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等财政内容,而对于财政监督体制、税收收入来源、支出方式、政府财政权限以及应急财政程序等真正需要规范的内容均没有规定[1]。

(二)突发公共事件财政立法内容简陋。我国目前现行的法律法规中,与突发公共事件财政法律制度有关系的制度很少,主要有以下几条相关内容:宪法第十三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宪法规定……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宣布进入紧急状态[2]。除此之外,宪法中再没有与突发公共事件财政法律制度相关的内容了。除宪法外,《预算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应该对突发公共事件财政法律制度予以规定。但是我国《预算法》中也仅在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以及第五十一条中有相关规定,《突发事件应对法》中也仅在第三十一条中有相关规定。由于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就无法做到有法可依,因此经常会导致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过程中存在各种不规范的行为。

(三)突发公共事件财政立法没有体系化。完备的体系才能够保障财政法律制度内容的完善,才能够保证财政法律制度的有序运行。但是就目前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而言,与突发公共事件财政法律法规相关的制度也仅仅体现在《突发事件应对法》、《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中的少数条例中,根本没有形成完备的体系,在内容上更是没有形成彼此互补、相互照应的关系,既没有形成从宪法、法律到地方政府规章等纵向的渊源体系,也没有内容上的横向体系。

(四)突发公共事件财政立法缺乏程序性及监督性规范。在突发公共事件财政法律制度中,程序性规则和监督条款是两个相辅相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有效监督的制度保障,是衡量监督工作的标准,监督的对象以及内容则以预算过程的严格规定及预算过程为主。但是我国现行的《预算法》中,虽然具有较为完备监督体系以及较为严格的预算程序,但是却缺乏针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程序性规则及监督制度,尤其是我国财政法律对救灾资金申报的批复时间、到位时间、下发分配时间以及接受主体等均没有明确的规定,更没有监督财政资金运用程序的合法性等内容,以上均说明我国突发公共事件财政立法缺乏程序性及监督性规范[3]。

二、我国突发公共事件财政法律制度的完善

(一)完善宪法中应急财政法律制度。宪法中涉及突发公共事件财政法律制度的相关内容应该包括以下几点:一、在突发公共事件中公民应该具有受到威胁或损害时具有获得物质帮助以及救助的权利。让公民能够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在受到突发公共事件威胁或损害时向财政求助。二、明确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时政府有为公民提供公共服务的义务,并且应该授予地方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措施的权利。三、明确规定在政府预算中应急预算属于一项重要的组成部分。通过这样的程度来保证财政权利实施的充分性和合法性,应急预算制度是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财力支持。四、要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等级来确定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的财政分担比例。五、应该对财政应急工作建立以及完善的监督政策。

(二)完善财政法律中应急财政法律制度。财政法律应该对突发公共事件财政法律制度的设置以及设置的具体内容等进行规范,主要应从以下方面入手:1、财政基本法律制度中应该明确包括应急资金来源等相关内容。笔者认为税、费、国有资产收益等政府预算收入应该作为财政应急资金的主要来源。2、要对我国现行的应急预算法律制度进行不断完善。由于突发公共事件的特殊性,在预算制度中也应该具有针对性的规定,例如应急指挥机构应该作为预算的主体[4]。3、要对我国现行的应急财政关系法律制度进行不断完善。四、要对我国现行的应急财政监督法律制度进行不断完善,不断加强财政部门、审计部门、大公众及媒体的监督。

(三)完善行政法规中应急财政法律制度。在行政法规中应该规定,急资金的比例以及资金转移程度等由上下级财政之间共同分担,中央政府要根据地区和事件的差异来对补助和支持比例进行有区别的分类、细化。其次,应急领导机构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如何对资金的需求量、划拨、接收和分配等进行确定。要设立财政资金接收和分配的小组,并向社会及时公布进展情况。第三,财政预算资金应该与预算外资金、社会捐赠资金等形成密切的配合,使其效能能够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5]。

(四)完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中应急财政法律制度。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和较大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应该根据本地区的社会以及自然情况,根据以往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情况来相应的应急财政法律制度,并根据突发公共事件不同的等级制定各级地方财政的分担比例。而部门规章应该包括财政收入以及支出政策、资金快速拨付、部门年度预算调剂、应急保障资金的相关内容等。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国突发公共事件财政法律制度中还存在着财政立法位阶较低、立法内容简陋、没有体系化、缺乏程序性及监督性规范等众多严重的不足。因此,完善我国突发公共事件财政法律制度已经成为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及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大事。希望本文提出的完善建议能够对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起到有效的作用。

参考文献:

[1]苏明,刘彦博.我国加强公共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财政保障机制研究[J].经济与管理研究.2008,11(04):5-6

[2]黎万和,李克龙.社会稳定视角下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公开研究[J].湖南社会科学.2013,24(03):92-93

[3]张敬聃.应急救援资源有效供给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及其财政保障机制研究[D].中国海洋大学.2013,06(11):23-24

[4]刘星宇.我国海洋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法律制度研究[D].北京交通大学.2012,16(02):16-17

猜你喜欢
宪法财政应急
多维深入复盘 促进应急抢险
宪法伴我们成长
完善应急指挥机制融嵌应急准备、响应、处置全周期
《宪法伴我们成长》
略论近代中国花捐的开征与演化及其财政-社会形态
尊崇宪法 维护宪法 恪守宪法
国际新应急标准《核或辐射应急的准备与响应》的释疑
医改需适应财政保障新常态
县财政吃紧 很担忧钱从哪里来
增强“五种”意识打造“五型”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