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选择理论视角下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建设研究

2016-07-11 14:01厉娟
现代经济信息 2016年12期
关键词:反腐倡廉

厉娟

摘要:以布坎南等人为代表的公共选择理论是西方行政学史中重要的流派之一,而“经济人”范式是公共选择理论普遍接受的一个范式。本文以“公共选择理论”为视角,研究分析行政腐败问题,试图构建中国特色的反腐倡廉体系。

关键词:公共选择理论;行政腐败;反腐倡廉

中图分类号:D261.3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12-0000-01

一、腐败成因的理论分析——公共选择理论视角

(一)公共选择理论概述

公共选择理论是介于经济学和政治学之间的新兴交叉学科,是运用经济学的原理来研究政治决策如何运作的理论。缪勒在《公共选择理论》一书中指明,“可以把公共选择定义为对非市场决策的经济学研究,或者定义为将经济学运用于政治科学的研究。对于研究对象,主要包括:国家理论、投票规则、选民行为、党派等。”

(二)行政腐败的原因:基于公共选择理论的分析

1.“经济人”角度

在布坎南看来,他认为政府的作用就是弥补政治市场的不足。从“经济人”的假设考虑,政府人员必然从自身利益出发,从自利的动机而选择对其最有利的政治决策。我们发现,政府决策往往与公共利益背道而驰,这正是因为政治市场与经济市场有相似性。假定经济市场背景下的个人,运用权力最大化自己的财富,那么在政治背景下,个人也会将自己的权力最大化。

2.交易政治学理论

公共选择理论将政治视为一个交易的过程。选民在选举中利用政治手段,把自己的偏好投入政治过程,将个人意识转化为主流民意,继而向政府施压,以得到相应的公共需求。同样一来,政治家们也获得了因权力而带来的好处。

二、我国行政腐败的根源

1.行政人员道德缺失

公务人员既是追求自身利益的个体,同时也是公权力的拥有者。当公共利益与个人私利存在冲突时,如果行政人员缺乏强烈的责任感,就会导致公权力的失规和价值观的错位。内因对事物发展起决定性作用,如果行政人员缺乏正确的世界观、道德观和价值观,很容易受到诱惑,这正是行政腐败的根源所在。

2.权力过分集中

我国的分权体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权力过于集中的现状没有得到根本性的转变。权力过分集中于政府机构,政府机构的权力又集中于上层,导致掌权者的个人权威凌驾于法制权威之上。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因此,权力过分集中是行政腐败的一个主要原因。

3.法律制度不健全

我国法制发展不完善,还存在诸多问题:第一,立法主体不明确,职责权限不清晰;第二,在某些具体法律规定上,也存在些疏漏,比如,对腐败处罚的力度不够;最后,我国的法律体系长期以来受到“重实体,轻程序”的传统观念的影响,操作性不强,透明度不高。

4.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

从上下级监督来看,由于上级掌握着下级重大事项审批的权力,因此,没有办法对上级形成有效的制约。另外,上级对下级的真实表现很难掌握,更谈不上监督了。从党委、政府、人大以及政协之间的监督来看,党委和政府掌握着各方面的权力,政协的工作则受到党委和政府的制约,监督力度上就难发挥原有效果。

三、治理行政腐败的主要路径

(一)加强意识形态的灌输

加强意识形态灌输,提升领导干部廉洁的道德品质是治理腐败的一条主要路径。对领导干部加强廉洁道德教育,主要通过精神上的动员,鼓动激发领导干部学习廉洁文化的热情;通过培训、强制灌输等方式提高领导干部的思想觉悟;通过激发领导干部的模仿效应,在机构内部形成良好的意识形态氛围。

(二)建立健全反腐机制

我们必须清楚地认识到腐败并不能一次性就清楚干净,它伴随着社会发展的整个过程。因此,反腐败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中国共产党要不断的根据时代形势和社会发展情况,更新调整反腐败的策略。有学者认为,我国的政治改革是国家领导人为巩固政治合法性的理性选择,其目标是为了实现政治稳定、社会太平,其特点是渐进的和不断累积的,需要通过一系列政治决策选择来实现。通过渐进有序的改革,已经产生了一定的累积效应,我国的政治体制正在逐渐脱离过去那种人格化色彩浓重的、非制度化的、非稳定的体制特征。

四、借鉴公共选择理论,立足国情,建立我国惩防体系

(一)强化精神层面治理

1.加强党的队伍建设

首先,需要改善党的领导,加强党的队伍建设,这是遏制腐败的基础。其次,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坚决彻底清除腐败分子,坚决同腐败现象和腐败分子作斗争。最后,需改善党的领导方法和执政方式,逐步地推动政治体制改革,并且充分发挥党对政府的有效监督,促进政府机关树立起对其所代表的广大人民群众负责的观念。

2.全面认识人文环境建设的重要性

我们必须在精神层面长期致力于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公民意识的培养和法治精神建设。首先,腐败治理更取决于公民对制度的尊重和认同的理性程度,对行政人员来说,最关键的在于培养其责任意识,在内心深处形成对制度的信仰。其次,要加强社会对法律制度的认同和尊重。法律关乎着人民利益的实现,法律的命运联系着人民的命运。行政人员既要积极履行分内的工作义务,还要主动追求公共的善,加强自身的道德责任,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二)强化制度层面治理

1.深化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制度

推行财产申报制度,代表着国家从行动反腐走向了制度反腐。在这一方面,我们可以学习借鉴新加坡和香港的成功经验。香港的成功,除了依靠强有力的法治、独立的反腐机构、社会大众的支持,行之有效的财产申报制度也是功不可没的。

2.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

利益冲突是腐败产生的重要根源,有效防范利益冲突至关重要。在现实生活中,人民群众对政府的公共政策多有不信任感,关键原因就在于政策制定者在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存在潜在的利益冲突。换句话说,社会大众并不是疑虑政策本身,而是担心公共政策因渗入了公职人员的私利而演变成少数人谋私的工具。因此,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有助于加深政府与公众之间的信任。

参考文献:

[1](美)缪勒.公共选择理论[M].扬春雪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

[2]方复前.公共选择理论——政治的经济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

[3]道格拉斯·C·诺思著.厉以宁译.经济史上的结构和变革[M].商务印书馆,1999,50.

[4]金太军.行政腐败解读与治理[M].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02.

[5]任翔.钱南.公共选择理论导论[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3.

[6]丁煌.西方行政学理论概要[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猜你喜欢
反腐倡廉
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
分区协作:纪委防止“灯下黑”新机制
落实廉责是国企反腐倡廉法治化的根本进路
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应注意的几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