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高校教育基金会财务核算体系

2016-07-19 08:37吕金平
财会学习 2016年13期
关键词:财务决算财务人员核算

文/吕金平



浅议高校教育基金会财务核算体系

文/吕金平

高校教育基金会在高校教育事业的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随着业务的不断增加,高校教育基金会的财务核算体系就显得越来越重要。目前,在财务工作中可以参考依据的财务政策法规有《基金会管理条例》、《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等。高校教育基金会的财务核算中经常会遇到一些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因此亟需建立一套完善的财务核算体系。

一、高校教育基金会宗旨与财务业务核算范围

(一)高校教育基金会的宗旨

高校教育基金会是通过接受来自社会的捐赠,补充办学经费,支持教育事业;由高校拨款、校友捐款等方式出资成立,是独立的法人单位。高校教育基金会的成立宗旨是致力于加强高校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充分发挥社会各界支持办学的积极性,广泛筹措教育基金,改善教学环境,资助贫困学子,促进高校教育事业发展等。

(二)高校教育基金会财务核算的业务范围

根据高校教育基金会的宗旨,其财务核算的业务范围主要包括:接受境内外社团、企业、商社及个人的捐赠;运作捐赠资金,资金的保值增值;设立基金资助项目;资助教育公益事业等。通常意义上高校教育基金会的财务核算管理要达到以下目的:一是及时、准确、客观地反映基金会业务发生情况;二是对基金会财务核算方面及时提出相关意见,规范业务活动中将要发生的财务行为。

二、高校教育基金会财务核算体系的建立

会计核算也称会计反映,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尺度,对会计主体的资金运动进行的反映。它主要是指对会计主体已经发生或已经完成的经济活动进行的事后核算,也就是会计工作中记账、算账、报账的总称。根据《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以及高校教育基金会的财务业务核算范围,建立一套符合基金会自身发展特点的会计核算体系,是做好高校教育基金会会计工作的一个重要条件。建立科学的会计核算方法和会计流程,对于保证基金会会计工作质量,提高基金会会计工作效率,满足基金会财务信息关注者的需求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一)完善财务核算制度是建立财务核算体系的重要保证

基金会的财务核算制度是以基金会财经政策、法规为根据,运用加强基金会内部管理的理论和方法,把基金会的财务机构、财务核算与财务监督和财务业务处理程序等进行规范整理,并延续使用,以便据此指导和处理基金会财务核算业务工作的过程。高校教育基金会作为独立的法人,应建立完善的财务制度体系,有了这样的体系不但有利于贯彻国家的财经政策和法规制度,而且更有利于加强财务管理,及时准确地提供会计信息,健全财务核算体系。

具体来讲基金会财务核算制度应该包括会计核算办法或规程、财务会计人员岗位职责、内部控制和监督办法、现金和银行存款管理、项目(业务活动)收支管理、费用支出标准和审批、实物资产管理、投资管理、预算管理、票据管理、财务报告编制与财务分析及会计档案管理等制度。

有了完善的核算制度,是搭建财务核算体系的基石,同时对规范高校教育基金会的内部控制管理也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能够确保高校教育基金会各项业务活动的效率性和效果性、资产的安全性、经营信息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

(二)编制严谨的财务预算是建立核算体系的有效措施

在建立了完善的财务预算制度的基础上,实施财务预算管理就是必不可少的,是财务核算的一个标准之一,是建立核算体系的有效措施。

高校教育基金会的预算管理是指在基金会战略规划的指导下,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对年度捐赠等业务活动产生的财务业

务进行充分、全面的预测和筹划,并通过对捐赠等业务执行过程的监控,将基金会财务结果的实际情况与预算内容不断对照和分析,从而及时指导相关业务活动的改善和调整,以帮助基金会财务管理人员及其他管理者更加有效地管控基金会相关款项及资产并最大程度地实现最初制定的目标。

高校教育基金会严谨的财务预算体系应当包括预算编制、执行及监督等一些列的管理要求。在预算编制过程中的主要工作就是根据工作计划编制预算报表和预算说明书:预算报表包括收入和支出两大项,预算支出包括项目的详细支出情况和行政管理费用等内容,应该按照项目管理要求进行编制,以满足后续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及监督过程中的主要工作就是跟踪预算编制时填报的各个项目的实际执行情况,尤其是对资金支出的进度情况进行严格监控,同时对各项行政办公支出的使用建立预警机制,及时提醒,发挥财务管理的作用。

(三)独立的会计机构建设是核算体系正常运作的有力保障

高校教育基金会是非盈利组织,并作为独立的法人与外界保持沟通,《会计法》中明确规定,其应具备独立的会计核算组织并配备专职财务人员,独立的财务核算组织包括自身的会计部门以及专职的财务人员。

首先就是会计部门的设立,在基金会的组织架构中要有独立的财务部门,然后相关的财务工作才能有序开展。在建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的基础上就要求相关的财务人员具备过硬的专业知识以及业务能力,不断提高财务业务水平,更好地发挥会计核算的职能。从而有利于核算体系的建立与运行。在《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教育基金会财务管理的若干意见》(教财[2014]3号 )文件中就明确要求:“基金会应当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专职财会人员。财会人员数量应当满足不相容职务分离的要求。会计岗位、出纳岗位和投资岗位的人员不得相互兼任。”在这个过程中尤其要关注财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只有具备了良好的职业道德,财会人员的专业素质才能提高,其独立性才能真正发挥出来,会计监督职能才能真正体现出来。

三、高校教育基金会财务核算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建议

(一)财务核算内控体系需要规范

在开展高校教育基金的财务管理工作中我们会经常发现高校教育基金会的组织架构不健全,更谈不上完善的财务核算体系了。其资产核算和日常管理中的财务核算工作无法进行有效规范,相关财务人员很难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除了基本的财务核算以外,财务管理的只能得不到有效发挥。高校教育基金会应当具备隶属于基金会管理层的独立财务核算组织并配备专业的财务人员,建立有效的财务核算体系,发挥财务核算体系的作用。

高校教育基金会有效的财务核算体系是指:不相容岗位要严格执行分离制度,基金会财务决策、执行和监督应具有分离制度,控制和防范财务风险;基金会应当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专职财会人员,在数量上应当满足不相容职务分离的要求,不相容岗位不得兼任。

(二)财务核算制度需要细化

财务核算制度是财务核算体系的基础,基础夯实不了,财务核算体系将无法发挥其真正的作用,达不到预期的效果。目前,由于可参考的关于基金会方面的财务核算法律法规相对较少,因此很多高校教育基金会的财务核算制度都很笼统,没有对业务流程等相关内容进行细化,这样的财务核算体系是存在漏洞的。

细化财务核算制度具体来讲需要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首先是要规范管理:核算制度所管理的内容必须规范,有据可依,或者是合情合理,符合基金会的实际情况。这里尤其是要处理好基金会财务部门与基金会其他部门有工作配合时的工作制度,工作制度制定前必须经过有效沟通,必须切实可行,达成共识。其次是要规范业务:在制度业务方面的制度,一定要体现专业性,在国家各项财经法规的框架下执行,在这个基础上要对相关提现业务的制度进行细化,体现可模仿性,具体包括财务核算业务的具体流程、操作指南等。

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逐渐形成高校教育基金会财务核算的质量体系,对促进财务核算体系的完善及高校教育基金会业务的发展将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随着越来越多的高校成立高校教育基金会,高校教育基金会的财务核算将面临着各种具体和现实的会计问题。高校基金会财务管理部门应结合自身的发展需要,建立一整套财务核算的质量体系,在完善财务内部控制体系的基础,不断完善其财务核算体系,加强会计监督与指导。更好地发挥财务管理的服务职能,助推高校教育基金会各项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上接(第56页)为按时、保质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编制,项目法人要认识到竣工财务决算编制不仅仅是财务管理机构的事情,需要计划、工程、合同等部门通力协作,做好合同清理、债权债务清理、完工结算、预留费用的测算和制定全面的编制方案等准备工作。要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及时对工程完工结算完成评审,出具评审结论。

(三)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

近年来,国家对水利基本建设的投资较大,与之相配套的专业财务人员相对较少,现有财务人员对基建财务法规制度等知识的掌握,无法满足工作需要。虽然上级主管部门也组织了多次培训,但是由于培训名额有限,基层财务人员很难有机会参加。基层水行政主管部门由于受资金和技术等方面因素的限制,想要组织高水平高标准的培训和交流也存在很多实际困难。因此,从鼓励和促进技术交流出发,为提高财务人员会计核算和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水平,上级主管部门应多组织业务交流会议和专题培训,并将培训名额向基层倾斜。在培训内容方面,除了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等专业知识外,还应增加基本建设的程序、招投标、概(预)算编制等相关知识。通过培训和业务交流,不断提供基层项目法人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水平。

(四)严格执行竣工财务决算审查制度

竣工决算审查是将原来审核审批中的相关内容前置到竣工验收前,目的是对竣工决算编制质量进行把关,提前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决算的完整性、合规性,为竣工验收打好基础,是加强水利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范性建设的一种措施。承担竣工决算审查的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应严格执行审查制度,成立由工程管理、投资计划、审计等专家组成的审查工作小组,在自身力量不足的情况下,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关资质和相应专业人员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查。出具的审查意见应包括审查依据、审查对象和内容、基本评价、意见和建议等,对于发现的问题,要责成项目法人限期整改,否则,项目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对项目不予验收。

(五)进一步规范竣工财务决算审计

《审计规程》指出,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主体是项目竣工验收主持单位的水利审计部门。在基层对审计主体存在争议的情况下,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和审计结论、财政部门的评审结论、审计机关的审计结论都应做到符合《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和《审计规程》的要求,在内容和形式尽量取得统一格式,以满足工程竣工验收需要。对于同一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坚持“谁审计、谁负责”的原则,避免重复审计。

参考文献:

[1]水利部.水利部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水财务[2014]73号.

[2]安徽省淮河会计学会.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M].南京:河海大学出版社,2014.

[3]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

作者单位:(辽宁水利职业学院) (商丘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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