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微的崇高

2016-08-13 00:41沈燕
现代职业教育·职业培训 2016年8期
关键词:高家长子悲剧性

沈燕

[摘 要] 选取巴金作品《家》中高觉新这个人物形象,来分析其悲剧性格的根源和表现。中华民族受儒家思想影响而产生的宗法制文化孕育下的“嫡长子继承制”催生了高觉新的悲剧人生,这表现为他对家庭难以丢弃的责任感、卑微软弱的个性以及无意义的自我牺牲精神。

[关 键 词] 长子;宗法制;精神

[中图分类号] I246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6-0603(2016)24-0044-02

在中国现当代文学所创造的无数人物形象中,既有给读者带来欢笑的喜剧人物,更有带给读者深刻思索的悲剧人物。正如喜剧和悲剧不同的表达效果一样,在文学作品中,笔者认为悲剧性的人物形象更有震撼人心的力量,这种震撼不单纯地来自于生命个体之间的简单共情,更多的是人物形象所带来的力透纸背的情感冲击力,这指引着我们去思考我们的人生甚至整个社会的文化价值观,从而带来推动社会变革的内在动力,这才是文学之于社会最根本的效用。

在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中,历来重视集体的价值而忽视个人的存在,这表现在我们对个人价值认知的缺失,这和西方文化中宣扬的个人英雄主义恰巧背道而驰。我们宣扬个人价值的弱化,直至狂飙突进的“五四运动”,在我们极力呼唤“德先生”和“赛先生”的时候,在新文学高呼打倒旧文学的口号之时,周作人在新文学中首倡“人的文学”才第一次把“人”提到了世人面前,他认为新文学应该“重新发现人,弘扬以个人为本位的人道主义,从而助成人性的健全发展”,作为生命个体的人的存在才第一次在我们几千年的民族文化中得到了认可。在《家》中,高觉新一直只是个符号般的存在,这个符号压制着他的人性,他没有机会也没有可能去表達他个人的愿望,不管是求学升学、婚姻子嗣,甚至说他的出身就已经注定了他命运的符号性,那就是他是高家这个大家庭的长房长孙。

黑格尔认为,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是“家庭精神”,而他的这种认识可谓是一语道破天机。家庭在我们的文化中已经不仅仅是一个实体的存在,他早已不是四代同堂,其乐融融的现实存在,更多时候是发挥着一种无形的道德约束作用。我们的文化根源于原始的小农经济时代,家庭作为社会最微小也最庞大的存在组织,对整个社会文化的形成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有人存在的地方,就必然缔造婚姻,基于婚姻中子嗣的产生,我们有了家庭,从而组成了社会,孕育出我们独有的文化伦理体系和观念。而黑格尔所言的“家庭精神”有其积极的一面,比如对尊老爱幼、勤劳朴素等传统美德的弘扬,通过家庭得到了最切实有效的传递;而同样的,“家庭精神”在中华民族长久的历史发展中也有很大的制约力,他宣扬“个人”无条件服从于“家庭”,甚至泯灭最原始的人性、压制内心真实的欲望、克制最真实的感情抒发等。而当我们想要从家庭中走出来,去释放自我、彰显自我、表达自我,首先就要隔断自我和家庭的关联,这会将个人推入孤独的境地,而能够有勇气从家庭中走出来,这本身就是一件极其困难的事情,因为这会受到社会文化的质疑和鄙弃。

高觉新生活的高府,是中国封建社会典型的金字塔形的大家庭,四代同堂生活在一個大宅院,这个家族实际的掌权者却是他垂垂老矣的爷爷,一个被封建思想浸润的封建卫道士,对传统的伦理纲常看得比命还重要。看似枝繁叶茂通达显贵实际却病入膏肓,看似其乐融融母慈子孝实际却各怀鬼胎,而高觉新正是这个高家最悲剧的存在——长房长孙!长子现象是中国传统的宗法制社会形态下的必然产物,而宗法制又孕育而生具有我们文化鲜明烙印的“嫡长子继承制”,长子们都被培养成具有同样性格的“产品”,他们必须具有责任和担当、具备自我牺牲精神、同时压抑个人思想。长子们的字典中只有“服从”二字,服从于家庭、服从于权力、服从于等级制度。儒家思想是中华民族宗法制度的思想根基,宣扬“三纲五常”之说,“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妇纲”,作为家庭形态中的长子,只能服从于父权,而父权恰恰就是代表了宗法制度。在这种文化体系中,我们明显可以看到对“人”的关注的缺失,我们无法追寻长子们作为人的存在价值,正如前文所言,他们只是一个符号——长子,而这个符号只要在他所应该在的位置上发挥好他之于家庭的传承作用就可以,做一个孝顺的儿子、一个被敬重的大哥、一个合格的丈夫、一个威严慈爱的父亲,至于人最原始应该有的七情六欲、理想追求、情感表达,都可以不必关注,而这正是高觉新性格悲剧的根源。

从人的性格形成过程来看,心理学家认为人性格的养成大多取决于幼年时期家庭教育的影响,基于宗法制社会文化的关系,我们从一出生就被放在了具有宗法思想的“家庭”中,而长子们人生的开始就已经注定了他的性格和命运。由于受到潜意识和社会无意识的影响,这种“嫡长子继承制”的观念已经内化到宗法家庭中每个成员的内心,他们的性格培养是潜意识的模式化产物。高觉新是高家的长房长孙,也是《家》这部作品中悲剧人物形象的代表,他的悲剧性是一种卑微的崇高,看似处于被人艳羡的地位,实则品尝着独有的苦涩。高觉新是被叫着“大哥”长大的,他从小就知道自己是高家的香火继承人,承担着维系高家命脉的重大责任。这种责任感表现为儒家所倡导的孝悌观念,即顺从和尊敬自己的父母兄长,这种观念浸润到他的骨血里就是对封建权势的无理由服从。他也曾像他的弟弟们一般有着对未来学业的美好规划,希望以后可以继续出去学习自己热爱的专业,甚至在他的脑海中已经画好了未来的蓝图,但一次荒唐的抓阄、一段突如其来的婚姻将他所有的梦想击碎。他也想过反抗,也心有不甘,但最终他选择了服从。他想到自己是高家长房长孙,不能这么任性,于是只能低头,服从于家庭的安排,服从于他心中大哥的责任感。这难道不是一种卑微的崇高?他用来说服自己的理由显得那么不堪一击,而正是这不堪一击的理由让读者更加同情他,也更加想要抽他一记鞭子叫他醒醒。但我们也深知在宗法制文化中,长子们因为他们独特的存在,无可奈何地挑起了这份不属于他们的“责任”,这也正是高觉新的悲哀,他深知自己的懦弱源于哪里却无力反抗,这比浑然不知地接受现实更加让我们心痛。高觉新固然无奈地接受了现实,表现出了长子所谓的担当,但在小说中我们同样看到了他别样的抗争,我们看到他暗中帮助弟弟高觉民和琴表妹逃婚,极力促成弟弟高觉慧的出走,这所有行为的背后大概带着他自己的私心,当他无法逃离这个家庭的时候,他希望弟弟们可以带着他的理想离开。

强烈的责任意识必然孕育一种牺牲精神,正如前面所言,随着社会文化的不断演进发展,长子们并非全部丧失了个人人格和对自我意识没有观照,对人生理想没有追求,他们中的很大一部分正如高觉新一般,已经意识到个人人生的悲剧性,只是在面临个人和家庭、自我和长辈之间的冲突时,表现出一种无可奈何,所以,自我牺牲成了必然的选择。这种近乎愚蠢的牺牲精神根源于他们无法摆脱个人和家庭的关系,摆脱不了长久以来被灌输的宗法制下长子的责任,这是一种互为因果的关系。最后,他们通过这种牺牲精神来安慰自己的灵魂,消解自己内心的苦闷,寻求人生的平和,最终说服自己这么做是正确的。高觉新在高家一直是忍辱负重,逆来顺受的,他曾说过“我不反抗,因为我不愿反抗,我自己愿意做一个牺牲者”,他从来没想过他的所谓牺牲究竟可以换来什么。他一直认为为了维系高家的和平完整,他的牺牲是唯一最好的选择,他也用这种自我牺牲精神来麻木自己,很多人会认为这更是“软弱者不自觉的虚伪与自私”。从另一个角度看,这种牺牲又何尝不是高觉新悲剧性的体现呢?

无畏的自我牺牲其实是人物内心极度软弱的外化表现,高觉新难道不知道自己性格的弊端吗?我想他早已意识到自己悲剧的人生,只是不敢去正视,或者说他暂时没有找到对抗这种人生的办法罢了。高觉新的自我牺牲精神最大的表现在于他对婚姻的妥协,为了高老太爷一句想要早些抱上重孙子的想法,他答应了父亲对他婚姻的包辦,毅然放弃了两情相悦的梅,来成全爷爷的愿望。我们甚至可以说他的这种看似顾全大局的自我牺牲直接导致了梅表姐接下来的悲剧人生,也正因为他的懦弱也最终断送了妻子瑞珏的生命。直到最后,瑞珏死亡的消息成为当头棒喝,将觉新敲醒,他才似乎终于明白他的这些自我安慰式的牺牲是没有任何意义的。高觉新在高家的生活是极度的内心煎熬,我想他每天都会在内心高呼一万遍“我不要这样”,但现实中他是一个和蔼的大哥、顺从的孙子、合格的丈夫……他是一具没有思想的行尸走肉,更嚴格而言,是他无法表达自己的思想,正因为这种灵魂撕扯的煎熬,更加加剧了高觉新性格的悲剧性,这种冲击力是力透纸背的,能引发读者的深刻思索,当我们看到高觉新的生活,才更加用心反思社会文化中存在的不足,才更加愿意去改变这种现状,让现实生活中的高觉新们少一些。巴金也曾说过“觉新就是我的大哥,他是我一生爱得最多的人”,也是正是源于爱之深、责之切的缘故,在小说中巴金对高觉新并非完全的无情批判,我们更多地能感受到作者的内心痛苦,他不愿意看到觉新这样,希望他的变,也正如鲁迅先生对于阿Q的态度一般。

不难发现,中国现当代作家对宗法制社会中长子们的描绘,他们无一例外都携带着沉重的责任、懦弱而矛盾、无意义的自我牺牲这些性格特征,我们不禁要问,是什么在促使作家们不停地塑造这些人物形象?我想是他们内心之于社会改造的责任感,正如鲁迅为我们创造了阿Q这个具有世界意义的形象一般,我们透过阿Q看到了我们国民性的弱点,以此开始反思,追求变革,阿Q也就有了超越于小说形象更为深广的意义。同样的,巴金等作家为我们塑造了如高觉新这样一群中国宗法文化孕育下的长子,这背后也浸润着他们的思索,这是一个作家独有的社会责任感的体现。长子们的悲剧是震撼我们的心灵的,他们的人生充满悲壮气息,而正是这种悲剧性格成就了他们在文学史上的不朽地位,这是之于民族改造的力量,我们更应该在他们的悲剧人生中觅得社会变革的方法,这才能彰显他们悲剧性的崇高。

参考文献:

[1]黑格尔.历史哲学[M].潘高峰,译.九州出版社,2011.

[2]巴金.家[M].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

[3]巴金.和读者谈谈《家》[M].江苏人民出版社,1981.

[4]解浩.中国现代家族文学中的《人子》形象浅析[J].中州大学学报,2011(12).

[5]杨凡.论现代文学中长子形象的悲剧性[J].重庆社会科学,2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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