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问题的成因分析

2016-09-10 17:30孔令超
时代金融 2016年12期
关键词:土地流转

孔令超

【摘要】在2014年初中央一号文件新出台的土地政策中,明确的突出如何加强和完善我们国家的土地承包政策,稳定农村土地的承包权三十年不变。在坚持和完善保护农民的前提下要赋予农民更多的权益,在国家政策的扶持下,我们国家土地流转的速度和面积有所加快,但是总体速度比较慢。土地流转中还存在很多问题,如政府职能的错位、土地市场不健全、农村社保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本文主要针对新时期土地流转承包经营权流转问题成因分析。

【关键词】土地承包 土地流转 土地流转问题分析

一、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的问题分析

(一)土地流转双方的矛盾纠纷阻碍着土地流转

当前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大多数土地流转没有书面的合同,而单单只有口头协定,且是熟人之间的流转。从调查得知,土地流转有两种主要的形式,口头形式和合同形式。据调查得知,流转过程中以口头转入大概67%,以合约形式转入为33%。这样加剧了土地流转的不稳定性,导致土地纠纷。

(二)部分农民的土地流转意愿不高

目前,我们国家土地流转率不是很高,农民有很深的“恋土情结”从而导致了他们不愿意进行土地流转。对祖祖辈辈的农民来讲,失去了土地就等于失去了自己的命根子,土地是他们唯一的依靠和保障,长期受到这样思想的影响,导致他们不愿意讲土地流转出去。

(三)土地受让方的融资渠道狭窄

我们国家倡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要将土地流转到种田能手,农业大户手中,才能形成规模化经营。但是,这些发展都需要资金支撑,农村的融资渠道比较窄,政府能为其提供的贷款金额也较小,加上农村金融交际平台也只有农信社一家可依托。面对大额的贷款,农村信用社也无能为力,只能放贷小额零散的贷款,虽然在中央一号文件的大力扶持下,农村金融数量有所增加,但是基金的支持力度远远达不到对资金的需求量。

(四)流转过程中政府管理不当阻碍土地流转

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过程中,可能存在农民对土地所有权的认识不清、政府强制征地行为,严重侵害了农民合法权权益。行政征地问题在土地流转的现象屡见不鲜,造成农民土地使用权不断的转变,也不利于农村经济发展和承包权稳定。

二、我国农民土地承包权流转问题成因分析

(一)农村土地流转中介组织建设滞后

土地流转过程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流转中介组织或中介机构在流转中起到关键性作用。从国家土地政策可以看出,我国现阶段支持土地流转的政策不断完善,相应土地流转市场和土地流转中介机构也处于新发展的时期,主要是靠政府出资组织,提供服务也非常有限。中介机构信用制度不高,担保无保证或是担保不完善,增大了土地的流转风险;土地流转中介机构没有法律做依靠,一发生纠纷,就会出现推诿扯皮现象,难以实现流转的最初目的。即使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建立了农村土地流转组织,也很难严格按照土地流转的规则或法规进行。

(二)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

我国二元制经济结构,城乡经济发展水平相差较大,阻碍了劳动力自由流动,当前很大部分的农民被排斥在城市之外,阻碍了农村人口流动和土地的流转。土地是农民的保障,具有多种效应,不仅可以为自己提供生活保障,而且还为下一代提供直接受益和继承的效用。虽然我国对农村补助和农村投入的力度不断加强,但是,对那些生活不能自理和丧失劳动能力的人们提供保障金、抚恤金等,完全不能满足他们的基本生活需要。同时,对于大多的农民来说,社保制度程度比较低,很多农民养老无保障,看病难,孩子上学难,都是当前农村面临要迫切解决的现实问题,农民没有保证,不愿意将土地流转出去,阻碍了土地流转。

(三)农民融资渠道较窄

农村没有专门的土地信贷机构,因此一般要从商业银行进行借贷交易,但是商业银行的利率一般比较高,农民负担高的利率,进一步成为土地经营权流转的绊脚石。再者,我们国家的《担保法》没有明确规定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作为基本抵押物,农民没有可抵押的资产,进一步加深了取得可用担保贷款的困难性。

(四)地方政府的职能错位

政府是国家执行机关,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必须要妥善处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侵权行为。政府职能的错位主要体现在政府对自身认识不足,对自身所管理和服务的界定不清晰。因此,政府过分干预和管理不足都不能有效促进土地流转。一方面我们可以看见土地流转市场的不健全,“看不见的手”是真看不见,但是政府”看的见得手”却到处可见。

三、政策建议

(一)建立委托代理机制,完善农地流转价格评估

要建立委托代理制度,建立提供信息、咨询、资产评估的土地中介机制和中介流转机制,委托代理可以降低交易成本,提供大量信息,打破信息不完全状态,进行土地信息有效梳理和传达,合理配置信息资源。在复杂土地流转过程中,帮助农户之间实现土地流转同时,维护了其流转主体的权益,同时也起到“示范效应”。推动其他形式土地流转机制的建立,推动土地顺利流转。发挥中介机构的优势同时,可以实行合营、招商引资等形式市场经济体系的土地流转中介机构,来有序加快土地流转。

(二)建立多层次的农村社保体系

农村土地流转缓慢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农村社保体系不健全,社保人数少、项目少、资金投入少等现状,使得农户的“恋土”情节严重,不利于土地流转。如果有相应的社保制度可以保证人们的基本生活,就会加快土地流转,要建立一个健全完善的社保机制,需要国家各个机构和社会力量的支持,能有效的促进土地经营权流转,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需要政府加大对社会保障法律的立法和宣传力度,能使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户有相应的医疗、养老保险等公用保险制度。财政部要对农业经济加大对财政政策扶持,政策向农村社保倾斜,保证农民的基本利益。其次,鼓励社会公益保障机构的设立,重点关注土地流转中生活困难的流转户,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水平,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水平。

(三)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为了促进我国家土地承包权顺利的流转,就必须以强大财政金额作为依托,但是我国的农业融资比较窄。可贷款金额比较少,为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有效运转,我们国家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善:1.建立具有弹性的农村授权机制,降低基层金融服务的信贷审批限制,鼓励农民积极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2.设立专门的土地流转银行或者融资银行,专门针对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进行流转过程中所需要的资金或者剩余资金都可以将其存入银行或者金融机构,农民不仅可以便利享受低借贷率,还可以得到额外高额土地经营权流转利益。于此同时,要将商业银行,农发行政策性银行的服务范围深入农村经济生活中,加大对农村资金的的比重。

(四)准确定位政府的管理和职务职能

首先,政府要有长远计划,不能因为短期利益而忽视长远利益。在占用土地的问题上要做好土地的赔偿工作,避免发生“土地财产”纠纷,同时财政税收政策要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与民,征收土地所得利益要返还给被征地人。其次,要做好民意调查,充分了解农民的利益,要采用自愿的进行土地的流转而不是为了完成流转任务强制性进行土地流转,从而避免双发产生不必要的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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