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失足”少年撑起保护伞

2016-09-14 20:33
方圆 2016年15期
关键词:保护伞检察院条件

继“春蕾计划·代理妈妈”活动开展以来,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检察院持续关注“失足”青少年,为他们健康成长擎起保护伞。

宛城区溧河乡陈官营村的学生张赫(化名),在2014年初二下学期时因为家庭的原因,伙同社会青年参与了打群架、寻衅滋事,2015年3月被公安机关移送至宛城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派驻溧河的法制副校长王豫知道后,主动联系家长,并到家中对张赫进行心理、生命价值、法律意识、社会责任等方面的教育,又与未检科干警交换意见,为张赫量身订制了监督考察帮教方案,签订了以电话联系、短信沟通和书面汇报思想为主要方式的帮教协议。在征得家长和学生认可后,又与南阳电子职业中专联系,让张赫去学习计算机维修和电脑编程。经过三年的学习,张赫终于学有所成,走上了工作岗位,成为了一名有志青年。

对于失足青少年的案件,既符合起诉条件,又符合不起诉条件的情况下,如果提起公诉,法院必然要判处刑罚,青少年的美好前途可能尽毁。鉴于青少年的认罪态度、在事件中的作用等,该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与失足青少年签订监督考察方案,从而挽救了失足青少年一生。

据统计,自2015年以来,该院先后对13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对8名失足少年持续关注,经过接力帮教,全部“改邪归正”。(文/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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