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做好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试点工作

2016-09-30 00:35济南市历下区编办
机构与行政 2016年9期
关键词:公共服务试点

济南市历下区编办

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内容,作为全省先行试点,济南市历下区大胆探索,积极作为,高效推进工作落实。全区48个部门(单位)共梳理公共服务事项213项,参与试点工作的文东街道梳理便民服务事项119项。

一、坚持问题导向,积累试点工作经验

根据省、市工作安排,历下区区本级及文东街道列入全省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试点范围,试点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梳理证明盖章类材料,为下一步全面推开简化优化公共服务工作趟路子、出经验。为切实做好试点工作,制定《济南市历下区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总结借鉴前期编制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工作经验,抓住吃透政策标准、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完善工作制度、抓好业务培训等5个关键点,面对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难题,一边着力夯实工作基础,一边研究摸索解决问题的方法,逐步积累可推广复制的试点工作经验。

(一)着眼于全面梳理服务事项,制定“四看一推导”梳理方法。 “四看”就是把部门主要职责、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历下区民生工程、部门财政预决算表等4类文件作为梳理公共服务事项的原始依据,这4类文件基本能够涵盖部门所承担的公共服务事项;“一推导”是以职能相近的部门或服务对象群体相似为线索,将已梳理出来的服务事项进行部门间横向推导和部门内部纵向推导,将梳理范围扩大化,以达到全面梳理的目的。例如,在梳理民族宗教部门的公共服务事项时,起初该部门拟零报告。我们的审核人员在梳理民政部门公共服务事项时发现,该部门的公共服务事项主要以困难群体生活、教育、医疗救助帮扶为主。通过了解我国当前的民族、宗教政策,我们推导认为,民族宗教部门或存在针对困难少数民族和宗教神职人员的救助帮扶等方面的公共服务事项。区民宗局认可我们的推导结论,经过继续查找相关政策、文件依据,最终梳理出“少数民族困难应届大学生助学金”等公共服务事项3项。“四看一推导”的工作方法,大大提高了部门编制目录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特别是利用推导的方法,梳理出的公共服务事项达60余项。

(二)着眼于精准审核服务事项,制定“四不五同时”审核方法。 “四不”即试点方案中明确的四类不列入目录的事项:一不列政府内部服务事项;二不列宏观层面事项;三不列基础设施建设事项;四不列已纳入行政权力清单的事项。对待上述四类事项,我们在准确把握事项基本概念和主要特征的基础上,与拟列入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的事项进行逐项比对分析,边审核边建数据库,将拟不列入梳理范围的事项及时在工作qq群内发布,供各审核组讨论研究,以学促干,逐步建立起统一的审核标准,保证目录质量,提高审核效率。“五同时”则是公共服务事项必须同时满足使用公权力和公共资源、相对人直接受益、公益性、普惠性、持续稳定性等五个条件,必须逐项对照才能准确判断。例如,体育主管部门的“国民体质监测”一项,虽然该项已纳入国家、省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但该事项的开展主要是为了取得相关数据,为政府制订改进公共服务提供参考,并未使相对人直接受益,因此该事项不纳入目录。住建部门的“安居服务”一项,主要是为居民房屋及部分设施提供修缮服务,费用按市场调节价格收取,但是面向困难群体提供服务则实行费用减免政策。根据该事项也可以收费盈利的特殊性,我们提出了“安居服务”不属于公共服务事项,将“房屋修缮费用减免”纳入梳理范围的处理意见,得到部门的认可。经过一轮“四不五同时”的严谨审核,剔除部门梳理的服务事项20余项,调整纳入公共服务事项30余项,使目录的质量得到根本保证。

(三)着眼于有效减少“零报告”,制定“承诺+公示”工作制度。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的目的是通过公开、公示,方便居民办事,同时对各部门也意味着要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因此部门在编制目录时,多采取小心谨慎、宁缺毋多的态度,有的部门未深入研究就直接“零报告”。为了实事求是地梳理事项,减少“零报告”的部门,我们制定了“承诺+公示”工作制度。各单位梳理完成自身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后,由单位“一把手”作出承诺,确保对本单位服务事项进行了全面细致梳理。全区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编制完成后,将各单位服务事项目录及承诺情况一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督促各单位全面梳理公共服务事项并做好落实。同时将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工作与机构编制管理相结合,一方面将公共服务事项目录作为本次政府部门“三定”规定修订工作的重要参考,公共服务事项将与行政权力事项一并成为核定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编制数额的基础性依据,引导部门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的原则,全面梳理公共服务事项;另一方面将对在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编制工作中态度不端正、事项梳理不全面、不加研究习惯性“零报告”、服务事项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在涉及简化优化公共服务工作的有关机构编制事项调整中,采用限制、暂缓的方式予以警示,以机构编制管理为抓手,促进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工作落到实处。通过实施上述举措,零报告部门由原来的27家,减少到12家。确为零报告的,主要是承担政府内部事务、基础设施养护、行政执法等职责的部门。

二、圆满完成任务,试点工作初见成效

按照省市工作部署,历下区圆满完成了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的编制上报工作,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工作也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实现了公共服务事项的规范化。试点工作开展之初,通过与相关部门沟通交流,我们发现大部分政府部门对本单位能够提供的公共服务事项并没有清晰全面的认识,正在行使的公共服务事项也存在诸多不规范问题,其中一部分没有明确的业务规范,还有一部分虽然制定了业务规范,但单位没有按照规范执行,一直凭“惯例”办理,带有一定的随意性。同时由于公共服务事项宣传公示不到位,社会群众对自身能够享受哪些公共服务、如何享受公共服务也不清楚。试点工作中,我们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部门上报的公共服务事项进行了整理,规范了89项公共服务事项的名称,补充完善了112项公共服务事项的实施依据,按照有关行业规范,明确了64项公共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实现了不同层级和不同区域间同一服务事项的名称、实施依据、申请条件、办理程序、提报材料和处理意见的统一规范。对尚未公示的服务事项,要求相关单位适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方便群众办事,使群众真正知道能办什么事、怎么办事、如何办成事。

(二)推动了街道服务窗口的综合化。目前,历下区大多数街道为民服务大厅设立的都是专项服务窗口,各窗口之间没有业务交叉,分工明确,但是通过调研,从实际业务办理数量和质量上看,窗口之间明显呈现出忙闲不均的情况,部分群众办理服务事项的等待时间较长,比如计生服务、社会保障等窗口,很多时候门庭若市,但是劳动保障、残疾人服务等窗口却门可罗雀。针对上述问题,在试点街道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编制过程中,我们对各专项窗口受理业务的数量、相对集中时段、受理时间长短、事项办理类型等要素进行了统计,通过整合分析,对文东、甸柳、燕山等街道为民服务大厅服务的窗口设置进行了整合,将专项服务窗口向综合服务窗口转变,实行窗口柜员制,既减少了窗口数量,又缩短了相对人办理事项时的等待时间,把方便基层群众办事贯穿于服务的每一环节的同时实现公共资源的优化配置。例如,甸柳街道为民服务大厅综合设置12个服务窗口,相对其他办事处设置的专项服务窗口减少6个,减少工作人员6名,在同比办理量基本不变的情况下,群众办事等待时间平均能够减少三分之一以上。

(三)促进了分类清理证明盖章类材料的清单化。清理证明盖章类材料是本次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一项重要内容,本次历下区梳理的公共服务事项中涉及需要提供证明盖章类材料的事项共68项,需提供的证明盖章类材料共计282个。这些证明盖章类材料种类多、数量大、情况复杂,我们以便于清理规范为原则,牢牢抓住信息共享、业务协同以及事前承诺制度等清理路径,将证明盖章类材料划分为四类,对已梳理出的证明盖章类材料实施分类清单化管理,并确定出下一步清理规范的路线图。第一类是部门间提供的,共139个,主要涉及公安、民政、人社部门掌握的户籍、家庭状况、婚姻情况、劳动合同、社保缴纳等方面的信息;第二类是部门内部提供的,共44个,例如涉及残联的9项公共服务事项中,有8项需要出具残联颁发的《残疾人证》,以上两类证明盖章类材料可根据平台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建设进展情况,适时予以清理规范;第三类是需要村(居)委会提供的,共65个,这类材料是出现“奇葩证明”的重灾区,也是本次清理工作的难点,对此我们拟建立相关制度,明确社区居委会日常出具证明事项,使各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职责范围内的证明事项,不得要求社区出具证明;第四类是需要其他组织(银行、学校、医疗机构等)提供的,共34个,这类材料可以通过事前承诺制,加强事中事后定期核查等措施,逐步清理规范。

三、总结心得体会,深化试点工作任务

(一)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要把握好三个关键。一是吃透精神很关键。公共服务事项的定义内涵抽象、编制要求宽泛、实施依据众多,如果不能准确把握政策要求,在具体梳理审核时就难做出正确判断。比如之前提过的住建部门的“安居服务”,从字面上很容易想当然认定其属于公共服务事项。二是部门重视很关键。部门是公共服务事项的责任主体,在编制目录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实际工作中我们也正是通过专题培训使部门明确工作意义、领会改革意图,通过真情实意的工作指导使部门消除抵触情绪、积极配合开展工作,才能顺利推进试点工作,按时完成上级部署的工作任务。三是经验借鉴很关键。试点工作期间,派遣工作人员随市编办到南京、杭州、镇江等地考察学习,很受启发。

(二)切实提高公共服务水平要落实三个要求。一是公共服务事项要更具针对性。提高针对性,就要从公共服务事项实际效益角度出发,综合考虑受众群体的现实需要,满足不同特点相对人的需求,才能从根本上提高公共服务的供给水平。例如:“就业创业培训”一项,目前设立的美容美发、面点厨师等项目无法满足历下区居民的就业需求,导致受益人数很少,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公共资源的浪费。二是公共服务事项要更具普惠性。提高普惠性,就要最大限度地降低相对人享受公共服务事项的门槛,让更多人能够享受服务。如“创业担保贷款”不仅对贷款人的资格有较高的要求,而且对担保人提出了较为苛刻的限制条件,造成相对人难以申请也不愿意申请,偏离了公共服务事项设立的初衷,在普惠性上大打折扣。三是公共服务流程要更加优化。优化流程还要从拓宽宣传渠道、畅通办理渠道、提高服务质量等方面入手,加大各类信息化平台建设,如手机APP,逐步实现查阅事项、办理申请、办理进展、办理结果随时随地能查询,加大对“首问负责”“办理告知”“AB角”等工作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使改革的具体举措落到实处,不断提升服务满意度。

(三)彻底清理证明盖章类材料要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清理范围要向社区延伸。通过调研我们发现,一定数量的无任何依据随意索要的奇葩证明盖章类材料是出于公共服务机构为了转嫁责任等原因,要求相对人到社区居委会开具的。如初婚证明、妻子离家出走证明等。目前,社区居委会能够出具哪些证明没有明确依据,迫于压力去开具证明实属无奈。如把社区也纳入此次清理规范范围,从需求侧、供给侧全范围暴露问题,并加以规范,将保留下来的证明盖章类材料以目录的方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奇葩证明将难有“容身之地”。二是清理规范要贴近工作实际。将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盖章类材料全部砍掉并不完全符合当前工作实际,我们通过调研发现,一部分以规范性文件为依据的证明盖章类材料,在当前不能完全实现部门内部和部门间信息共享、相关制度未建立完善的情况下,直接清理取消反而会造成办理时限延长、降低公共服务精准度和权力寻租等问题的出现。三是清理规范要自上而下推进。鉴于大部分证明盖章类材料均由上级政府(部门)规范性以上文件设定,从政策制度贯彻落实的角度,区级政府较难对此类证明盖章类材料进行调整,建议在上级部门的统一指导下,综合考虑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修改调整情况、是否合情合理和政务信息平台建设情况等因素,对证明盖章类材料提出分类清理规范指导意见,指导下级开展好相关工作。

关键词:公共服务 目录 试点 历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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