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的构建
——基于居家老人需求状况的分析

2016-10-12 06:36钱勤燕王华丽
关键词:社区服务居家养老

熊 茜 钱勤燕 王华丽



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的构建
——基于居家老人需求状况的分析

熊茜钱勤燕王华丽

2014年“中国老年健康影响因素跟踪调查(CLHLS)”数据显示,居家老人对医疗保健类社区服务需求最高;对精神慰藉类社区服务需求次之;对日常生活照料类社区服务需求相对较低。居家老人群体中,独居与非独居老人对社区服务的需求存在较显著差异,独居老人对日常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方面社区服务需求均明显高于非独居老人。基于独居与非独居老人社区服务需求现状及其异质性特征,居家老人社区服务应重点关注独居老人群体,着力建设社区医疗保健服务体系,同时完善精神慰藉和日常生活照料服务体系,强化社区服务中心的功能,营造社区互助氛围,建构多样化、多层次、精细化的社区服务体系。

独居与非独居老人; 社区服务; 需求差异

一、问题的提出

务的精细化,而实现社区养老服务的精细化,则有赖于对当前我国居家老人服务需求状况的把握。

二、文献综述

我国居家养老研究主要围绕可行性和居家养老模式两方面展开。可行性研究主要包括了居家养老的概念、理论基础以及国外典型模式等。居家养老是同机构养老相对应的概念,从具体的养老地点来看,是依据在何处养老来进行划分的,是一种强调晚年生活在家度过的养老方式(赵立新,2009)*赵立新:《社区服务型居家养老的社会支持系统研究》,《人口学刊》2009年第6期。,这种方式家庭养老、社会养老以及家庭养老为主社会养老为辅的都可采用(穆光宗,1999)*穆光宗、姚远:《探索中国特色的综合解决老龄问题的未来之路——“全国家庭养老与社会化养老服务研讨会”纪要》,《人口与经济》1999年第2期。。从服务的供给主体来看,居家养老服务,就是老年人居住在家里,由政府、市场、社会、社区和家庭等多个社会部门为其提供满足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的一种新型养老方式(丁志宏,2011)*丁志宏、王莉莉:《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均等化研究》,《人口学刊》2011年第5期。。就各主体承担的责任而言,应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社会参与、非政府组织实体承办的运作方式来为居家老人提供社会化的服务(章晓懿,2011)*章晓懿、梅强:《影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质量的因素研究:个体差异的视角》,《上海交通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6期。。从服务内容来看,应包括物质、医疗以及精神文化三个方面(陈友华,2012)*陈友华:《居家养老及其相关的几个问题》,《人口学刊》2012年第4期。。可见,居家养老是一种居住在家,由国家、市场、社会、社区和家庭等多方为其提供支持,主要在物质、医疗以及精神三个方面提供相关服务,以满足老年人养老需求的一种养老方式。其中,社区服务是关键,国家、市场以及社会的支持落脚点都在社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制的运行是影响居家养老质量的关键因素。居家养老符合我国当前的社会需求(姚远,2008)*姚远:《从宏观角度认识我国政府对居家养老方式的选择》,《人口研究》2008年第2期。,普惠型福利、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以及福利多元主义等理论为居家养老体系在我国的发展提供了理论基础(丁建定,2013)*丁建定:《居家养老服务:认识误区、理性原则及完善对策》,《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3年第2期。,英国、美国、日本等国家的实践为我们提供了相关的经验(邓大松,2015)*邓大松、王凯:《国外居家养老模式比较及对中国的启示》,《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2期。。

居家养老模式研究主要包括服务的供给、需求以及运行机制等。目前,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存在着明显的不均等现象,各类服务项目存在供给高—利用低、供给低—需求高、服务需求高—服务利用低三类矛盾(丁志宏,2011)*丁志宏、王莉莉:《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均等化研究》,《人口学刊》2011年第5期。,不同地区、不同居家养老老年人群体存在多元化服务需求,而社区服务在供给的数量、质量或结构上较为趋同,存在一定的供需错位(颜秉秋,2013)*颜秉秋、高晓路:《城市老年人居家养老满意度的影响因子与社区差异》,《地理研究》2013年第7 期。,致使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服务供给与服务利用之间存在落差(王莉莉,2013)*王莉莉:《基于“服务链”理论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供给与利用研究》,《人口学刊》2013年第2 期。。因此,居家养老服务的提供应关注年龄、身体状况、收入水平、文化程度、居住方式、生活区域等因素的差异,以满足不同老年群体的需要(陈友华,2008;张奇林,2011;章晓懿,2011)*张奇林、赵青:《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模式发展探析》,《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5期。。

由此可见,目前我国居家养老服务存在较大的供需矛盾,在解决这一矛盾的思路中,人们目光更多的投注在服务供给的提供上,对居家老人需求的关注是不够的。需求的把握,只有在对居家老人群体细分的基础上才能达成。由于老年人并非一个同质群体,如按年龄、生活自理能力等特质将老年人做不同划分,但居家老人的独居与非独居特质并未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因而,基于调查数据,本文对独居与非独居居家老人的服务供需状况做深入分析,以助于我国居家养老服务精细化水平的提高。

三、数据来源与结果分析

本文使用的数据主要来自北京大学健康老龄与发展研究中心在2014年组织实施的“中国老年健康影响因素跟踪调查(CLHLS)”数据。该调查的基线始于1998年,随后的跟踪调查分别为2000年、2002年、2005年、2008年、2011年以及2014年。CLHLS基线调查和跟踪调查涵盖了中国31个省中的23个,涵盖区域总人口在1998年基线调查时9.85亿,2014年全国总人口为13.6072亿,约占全国总人数的72%。调研从22个省份(不包括海南省)中随机选择一半的市/县作为调研点进行,样本涉及面广、回收率高,数据具较高的科学性、可信性以及代表性。具体如下:

(一)独居老人与非独居老人的一般人口学特征比较

从年龄上看,独居与非独居老人的平均年龄趋于一致,但其年龄的跨度有一定的差异,独居老人的年龄跨度为±9.2岁,非独居老人的年龄跨度为±11.1。从最低年龄方面看,独居老人的最低年龄高于非独居老人;从最高年龄方面看,非独居老人的寿命高于独居老人约2岁。可见,不同的居住方式对老人的健康与寿命有一定的影响,非独居老人能受到家人更多的生活照料与情感慰藉,寿命相对较长。从性别上看,独居老人的男性比例为39.2%,非独居老人的男性比例为47.6%,两者呈显著差异。这也与一般的人口学统计结果一致,即女性平均寿命高于男性。可见,在独居老人中女性占了较大比例,在居家社区服务项目的设计与供给中应充分考虑这一特征。

关于独居老人退休前的职业,独居老人中属于专业技术人员/医生/教师、行政管理、一般职员/服务人员/工人/、自由职业者以及军人的比例为13.4%,而非独居老年人属于这些职业的占比为20.6%,其余的主要职业都是农民。从整体上看,非独居老人的人力资本高于独居老年人,也即是说其掌握的经济、社会资源等也会多于独居老人。研究显示,人力资本在医疗分配资源中具有优势,受教育年限高的人相对地占据了更多的医疗资源,获得了更多的医疗补贴*张广楚:《谁占据了医疗资源——市场转型时期医疗资源分配研究》,《经济研究导刊》2015年第12期。。相应的,相比于非独居老人,独居老人的医疗保健需求更高。

关于总体自评生活质量,独居老人自评为“很好”和“好”的比例为57.4%,而非独居老人自评为“很好”和“好”的比例达到64.1%,可见,非独居老人的总体生活满意度高于独居老人。另外,自评生活质量为“很好”的独居老人与非独居老人比例呈显著性差异,可见居住形式是影响老年人生活满意度的因素之一,老年人年龄较高,身体健康状况相对较差,自理能力又较弱,独居老人更是缺乏家人的生活照料与情感慰藉,生活满意度相对更低。(见表1)。

表1所有调查对象的一般人口学特征

(二)独居与非独居老人社区服务需求比较

根据CLHLS的数据,本次调查涉及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主要有起居照顾、上门看病与送药、精神慰藉与聊天解闷、日常购物、组织社会和娱乐活动、提供法律援助(维权)、提供保健知识、处理家庭邻里纠纷这八大类。

从整体上看,一方面,当前我国居家养老的老年人对社区服务总体上存在较高的需求。其中上门看病、送药和提供保健知识两方面的需求最高,都超过了75%,精神慰藉和聊天解闷、组织社会和娱乐活动、处理家庭邻里纠纷这三方面也有较高需求,需求都在60%以上,起居照顾、日常购物、提供法律援助(维权)这三方面的需求相对较低,但也超过了50%。这表明生理需求是推动人们行动的首要动力。要满足老年人基本的生理需求,首先应满足老年人基本的医疗需求*王娟、李莉、林文娟等:《基于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的老年人口养老需要研究》,《中国医学伦理学》2010年第6期。;再者,老年人在文化和精神生活方面的感受以及个人从事的相关活动是影响老年人生活满意度的重要因素*金岭:《老年人生活满意度的影响因素及其比较分析》,《人口与经济》2011年第2期。,因而老年人对精神文化类需求次之;最后,虽然老年人身体机能相对较弱,但处于半失能以及失能的老年人口数相对较少,大部分老年人生活起居能够自理,因而对起居照顾与日常购物的需求相对较小;而在法律援助方面,由于老年人社会活动有限,涉及相关方面的需求也较少。另一方面,独居老人各方面的社区服务需求均大于非独居老人的社区服务需求,调查中涉及的八项社区服务,独居老人的需求比例均高于非独居老人(见表2)。

就独居与非独居老人的需求差异来看,一方面,起居照顾、精神慰藉与聊天解闷、日常购物这三类服务独居老人的需求明显高于非独居老人(见表2)。这是由独居老人特殊的居住形式造成的,独居老人生活上没有家人的照料,洗衣、做饭以及购物等日常事务得不到相关的帮助,精神上也没有配偶、子女等家人经常给予慰藉,而非独居老人与家人共同居住,更容易获得日常生活的照顾与陪伴,因此在起居照顾、精神慰藉与聊天解闷、日常购物这三方面独居老人的需求明显高于非独居老人。另一方面,上门看病与送药、组织社会和娱乐活动、提供法律援助(维权)、提供保健知识以及处理家庭邻里纠纷这些服务的需求两者差异不显著。起居照顾、精神慰藉和聊天解闷、日常购物这些日常事务的提供者更多的是家人或者是共同居住者,而上门看病和送药、组织社会和娱乐活动、提供法律援助(维权)、提供保健知识、处理家庭邻里纠纷等服务的主要提供者是政府或者是老人所居住的社区,因而同一社区的老人在这些方面所获得的服务基本相同,需求没有显著差异。

表2独居与非独居老人社区服务需求比较

(三)不同自评生活质量状态的老年人社区服务需求比较

为了解不同生活质量状态下的独居与非独居老人在社区服务需求上的具体差异,结合生活质量自评状况以及不同类别社区服务需求两个维度做进一步交叉分析。即在每一项社会服务内容方面,按生活质量状况自评结果将所有样本分层,在每一层生活自评状况中,得到对该服务有需要的独居老人占该自评状况层面的总独居老人数比例,以及对该服务有需要的非独居老人人数占该自评状况层面的总非独居老人数比例,最后将两者的比例差异作显著性分析。 从总体上看,即使是自评生活质量状态为“很好”的老年群体,对调查中涉及的八类居家养老社区服务项目都有超过一半以上的人有服务需求。其中,上门看病和送药、提供保健知识这两类服务的需求超过了75%,可见,这两类服务目前存在较大的供给缺口。虽然近年来医疗保险的覆盖率大幅度提升,社区医疗卫生所也在不断发展,但是,由于老年群体身体机能与抵抗力等方面都较低,患病率相对较高,对医疗的需求高出社会平均水平,总体需求较高;再加上我国医疗卫生服务供给不足,就医秩序错位,医疗卫生投入比例总体较低,医生潜规则,医疗费用的主观期望与实际之间的偏差等因素导致了我国“看病难、看病贵”现象*姚中杰、尹建中、徐忠欣:《我国看病难、看病贵的形成机理解析》,《山东社会科学》2011年第9 期。,加剧了老年人对医疗保健的需求。

就不同生活自评质量状况的独居与非独居老人需求差异来看,一方面,“上门看病、送药”、“提供保健知识”这两类社区服务中,自评生活质量为“好”的独居与非独居老人之间的需求差异最大。非独居老人的社会经济地位总体上高于独居老人的社会经济地位,自评生活质量为“好”的老年群体其社会经济地位相对较高,其享受的医疗保障也更全面,因而自评生活质量为“好”的非独居老人对医疗的需求明显低于独居老人。另一方面,“起居照料”、“精神慰藉、聊天解闷”、“日常购物”、“组织社会和娱乐活动”、“提供法律援助 (维权)”、“处理家庭邻里纠纷”这六类社区服务中,自评生活质量为“不好”的独居与非独居老人需求差异最大。当家庭照料缺失的时候,如果社区照顾能够及时补位,那么独居与非独居老人在生活照料方面的需求差异就会相对较小,而当前我国社区照顾体系的建设还处于初级阶段,特别是“社区服务中心”的功能定位不明确,服务内容与社区居委会的工作重合,行政色彩较浓,发育不够,专业性较差*杨贵华:《对当前我国社区民间组织建设的思考》,《科学社会主义》2005年第2期。,未能很好的为社区老人提供专业性服务,当家庭照顾缺位时,社区所能提供的服务替代性较弱。

表3不同自评生活质量状态的老人社区服务需求比较

续表3

社会服务内容独居老人(n=1315)非独居老人(n=5506)χ2P独居老人(n=1315)非独居老人(n=5506)χ2PN%N%N%N%上门看病、送药提供法律援助(维权)很好12280.376979.20.380.838958.958460.86.810.08好50685.9205781.96.000.1138365.5146658.69.910.02一般35284.0117683.60.320.8525461.483060.00.810.67不好5396.411485.74.450.043466.77960.80.540.46很不好1292.32681.20.860.35861.51653.30.250.62精神慰籍,聊天解闷提供保健知识很好10569.559361.63.740.1512078.973175.41.130.57好41871.2157162.715.640.00147580.9193477.14.750.19一般28668.388163.24.070.1333681.0107777.62.610.27不好4378.28765.92.760.104588.29975.63.560.06很不好1184.61546.95.400.021184.61860.02.500.11日常购物处理家庭邻里纠纷很好9462.351153.04.710.108556.758961.21.470.48好36261.8132653.015.430.00140669.3157463.08.950.03一般24258.078656.60.830.6626664.488563.70.650.72不好3566.07456.51.430.233874.58162.32.420.12很不好861.51546.90.800.37969.21446.71.860.17

四、结论与对策

综上可知:第一,居家养老的老人对于“上门看病、送药”、“提供保健知识”的社区服务需求最高;对“精神慰藉,聊天解闷”、“组织社会和娱乐活动”、“处理家庭邻里纠纷”的社区服务需求次之;对“起居照料”、“日常购物”、“提供法律援助”的社区服务需求相对较低。第二,独居与非独居老人对社区服务存在需求差异。独居老人对“起居照料”、“精神慰藉,聊天解闷”、“日常购物”三个方面社区服务需求明显高于非独居老人。第三,独居老人对各项社区服务的需求均高于非独居老人。第四,社区服务缺位,社区照顾在家庭照顾方面的替代性较弱。(见表4)。

表4独居与非独居老人社区服务需求差异表

续表4

社区服务内容独居老人非独居老人组织社会和娱乐活动++++++++提供法律援助(维权)++++++提供保健知识++++++++++处理家庭邻里纠纷++++++++

注:“+”表示对该服务的需求程度,“+”越多表示需求越高;“-”表示独居老人的需求差异明显高于非独居老人。

基于居家老人现实需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构建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大力发展社区医疗与保健,实现社区内的医养结合

由分析可知,老年人对社区医疗与保健的需求最高,因此,大力发展基层社区医疗与保健,实现“医养结合”,将有助于解决老年人“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满足老年人最基本的生存需求。

大力发展社区医疗保健服务,需要相关的资金支持与人员支持。资金主要来源于以下两方面:国家财政转移支付和社会筹资。除资金外,社区医疗服务人员的支持必不可少,社区医疗服务人员主要包括:第一,专业人员。主要有社区常驻医师以及医院专科医师,大型医院专科医师轮流在社区卫生所提供专业的医疗服务,以提高社区卫生所的医疗服务质量;第二,志愿者。志愿者主要来源于当地社区,志愿者与专业医护人员一起为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

(二)兼顾不同老年群体的需求,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社区服务

老年群体内部存在较大的异质性,其对社区服务的需求也有一定的差异性,针对独居与非独居老人对“起居照料”、“精神慰藉,聊天解闷”、“日常购物”这三个方面需求存在的显著性差异,应提供多样化与多层次的社区服务。

为老年人提供多样化的社区服务,需要不断拓展居家老人社区服务的内容、丰富居家老人社区服务的形式。社区可结合自身的人力、物力以及老人需求的具体情况,采取集中、分散或者两者相结合的方式为老年群体提供服务,实现资源的最佳利用以及老人生活满意度最大化。在起居照顾方面,社区可集中建立日间护理中心,提供全托、日托或者临托等服务,可设置老年餐桌,集中安排社区老人就餐;对于半失能、失能或者不愿离家的老年群体,可为其提供上门服务,如上门清洗衣物、打扫环境、帮助沐浴、理发、送餐等。在精神慰藉方面,社区可设立“聊天站”,供老年人交流,排解烦闷,也可由志愿者上门陪伴老年人。日常购物方面,可陪伴有需求的老人集中购物,或者提供代购服务,将日用品等老人所需物品送货上门。

为老年人提供多层次的社区服务,即指为不同类别的老人提供不同频度的服务。独居与非独居老年人在“起居照料”、“精神慰藉,聊天解闷”、“日常购物”这三个方面需求高于非独居老人,在设计社区服务时应充分加以考虑,为其设计更高频度的服务。总之,社区可结合自身情况,不断创新服务,在实践中探索出符合当地居家老人的社区服务模式。

(三)全面提升社区服务的质量,促进社区服务走向信息化与精细化

除了独居与非独居老人对社区服务的需求存在差异,不同年龄、不同身体健康状况、不同区域等老年群体在社区服务的需求上也存在一定的差异,全面提升社区服务质量,需要实时了解不同老人的需求,快速对老人们的需求做出回应,推动居家养老社区服务走向信息化与精细化。

现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为社区养老服务实现信息化提供了技术支持,“互联网+”的全面推广为社区养老走向信息化与精细化提供了契机。第一,全方位的社区网络系统,可以对社区老人的需求进行动态管理。如社区网络呼叫系统的建立可以让居家老人通过呼叫系统就能及时获得帮助,具有强大的救急救危作用。第二,电子化的社区老人信息档案,可以实现对社区老人的分类管理,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走向精细化。第三,养老服务综合信息平台的建立,可使老年人通过信息平台,不出家门就可获得生活照料等方面的社会服务。

(四)强化社区服务中心的功能,加快培育发展社会服务组织

社区服务中心是社区服务落地的一个重要节点,获得社区服务支持的老年人的生活满意度显著高于无社区服务老年人,社区服务显著缩小了老年人由居住地、年龄以及家庭支持状况等因素导致的生活满意度的差异*李德明、陈天勇、李海峰:《中国社区为老服务及其对老年人生活满意度的影响》,《中国老年学杂志》2009年第19期。,而当前我国的社区服务发展较慢,在家庭照顾方面的替代性较弱,因而提升居家养老的整体质量,要强化社区服务中心的功能。

养老服务体系的完善还需要社会组织的参与。由于我国社会福利长期由政府主导,社会组织的发展相对较弱,需健全社会组织孵化机制,积极培育社区服务型、公益型以及互助型的社会组织。社会组织相对灵活,服务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服务范围相对较广,便于整合社会各界资源,为社区养老服务提供支持。

[责任编辑:林舒]

The Construction of Community Elderly Service System:An Analysis Based on the Demand of In-home Elderly

XIONG QianQIAN Qin-yanWANG Hua-li

(School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Nanchang University, Nanchang 330031, P.R.China;School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Nanchang University, Nanchang 330031, P.R.China;Institute of Mental Health, Peking University, Beijing 100191, P.R.China)

According to “Chinese Longitudinal Healthy Longevity Survey (CLHLS)”in 2014, the in-home elderly has the highest demand for medical treatment and health care community service; spiritual comfort demands of community services takes the second place; and the daily life care community service demand is relatively low. There is a significant difference of the demand for community services between the living alone and non-alone in-home elderly, and the living alone in-home elderly has obviously higher demands of daily life care and spiritual consolation of community care than the non-alone. Based on the present situation and the heterogeneity of community service demand of the living alone in-home elderly and non-alone, the elderly community service should focus on the living alone in-home elderly, put forth effort to build the community health care service system, meanwhile, it should improve the spiritual comfort and the daily life care service system, strengthen the function of community service center, create the mutual assistance atmosphere, implement “Instead rent with accompanying”, and construct a diversified, multilevel and sophisticated community service system.

the Living Alone and Non-alone in-home Elderly; Community Service; Demand Differences

2016-02-16

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老年痴呆患者及其照料者社区—家庭综合干预研究”(SH141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健康老龄化:老年人口健康影响因素及有效干预的基础科学问题研究”(71490732);民政部政策理论研究课题“基础普惠:我国老年护理补贴制度研究”(2016MZRL010752)。

熊茜,南昌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南昌330031);钱勤燕,南昌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南昌330031);王华丽,北京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研究员,教授(北京100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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