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对电力施工企业的纳税影响及应对策略

2016-10-21 05:40邓伟妍
财会学习 2016年6期
关键词:纳税营改增电力企业

邓伟妍

摘要:随着国内财税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营改增”给电力施工企业带来良好发展机遇的同时,还使得企业面临着更严峻的挑战。本文主要从“营改增”对电力施工企业的影响入手,重点对“营改增”的应对策略进行分析和阐述,以供同行参考。

关键词:营改增;电力企业;施工;纳税

所谓“营改增”指的是对传统营增并行的税收制度加以改变,通过消除重复征税体制,有效降低企业的税收成本,提升企业综合实力的一种政策,属于我国结构性减税政策的范畴。然而,从几个电力施工企业的“营改增”试点情况可以看出,其并未对降低企业税负起到实质上的作用。所以,如何科学应对“营改增”带来的影响成为当前电力施工企业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一、“营改增”对电力施工企业的积极影响与消极影响

(一)积极影响

从长远来看,“营改增”能够对电力施工企业带来积极的影响。比如,“营改增”后,新购进固定资产项税额能够进行抵扣,给企业增添设备、扩大运营规模提供了便利的条件;“营改增”后,我国当前代扣代缴税等相关会计核算问题得以规范操作。

(二)消极影响

就目前而言,“营改增”在部分服务业和交通运输行业尚处于试点阶段,相关的法律法规还未与实际情况相吻合,“营改增”在建筑行业尚处于酝酿阶段。但是在不久的将来,绝大部分施工企业一旦将原本3%的营业税税率直接改成11%增值税税率,很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业的财税负担,短时间内很难达到降低建筑行业税负的目的。

二、“营改增”对电力施工企业的影响

(一)重复征税方面

对于电力施工企业而言,“营改增”在消除重复征税方面起到决定性作用。具体来说,可以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第一,“营改增”解决了企业在项目工程分包过程中的重复征税问题。当前,大部分施工单位使用联合投放的方式,增加中标几率,中标之后再进行工程分包,加上建设单位与各个分包单位之间没有签订正式的施工合同,导致电力施工企业必须自行缴纳税金,从而产生重复征税的情况,“营改增”实施之后,电力施工企业便可以运用销项税来抵消进项税,大大提升了税收的合理性和规范性;第二,“营改增”实施后,能够解决电力施工企业采购、施工等多个环节中需要缴纳营业税的问题,避免了重复征税问题。

(二)税负变化方面

实施“营改增”后,电力施工企业的增值税税率比原来要高出很多。所以,能够用于抵扣的进项税额成为企业税负能够降低的主要因素,一旦进项税额不足,电力施工企业的税负不但不会降低,相反则存在着增加的可能。例如,电力行业的输电线路、设备检测以及技术咨询服务等方面是不存在可抵扣项目的,所以其税负则会在原来你基础上增加1%;电力施工设备租赁方面,除了设备维修费用能够进行抵扣之后,其他则无法作为抵扣项目,大大增加了企业的税负;变电站建设及电力输电线路安装等业务,其税率也会从原来的3%增加到11%。因此,实施“营改增”后,电力施工企业的税负呈现出“不减反增”的态势,形势严峻。

(三)财务管理方面

“营改增”给企业财务管理方面也带来了一定的影响,具体表现如下:第一,会计核算发生改变,依据原来的营业税进行核算时,服务发票显示的金额就是服务所得,实际列支则为成本,税收即为收入额乘以税率得到结果,但是实施 “营改增”之后,企业应该缴纳的税额为本期销项减去本期进项得到的结果,进项和销项的税额则需要通过应该缴纳的税金来计算,不难看出,购入服务、税金及收入的核算均发生了改变;第二,发票的管理使用发生了改变,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的更加严格,这主要是由于增值税专用发票与企业的采购、服务及提供服务过程中产生的销项税额有着密切联系,从而对企业增值税缴纳的税金形成直接影响;第三,给混业经营的会计核算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营改增”后,能够在各类业务无法分辨明细的情况进行会计核算,并依据税率从高法进行处理。

(四)工程造价方面

实施“营改增”以前,国内有关营业税的条例明确表示,材料费、动力价款、设备费以及其他物资费均属于纳税人所提供营业额的重要内容,但是建设业主提供的设备价款并不在其中,也就是说甲方供应设备时不需缴纳营业税。实施“营改增”之后,如果规模较小的厂商向电力施工企业提供材料及设备,那么只能得到3%的抵扣进项税额,如果有大厂商供应,那么则能够获得17%的抵扣进项税额。

三、实施“营改增”后,电力施工企业的应对策略

(一)拟定科学的投资计划,实现企业投资效益的最大化

实施“营改增”之后,投资流程成为电力施工企业投资过程中变化最大一项内容,所以企业要树立整体的、合法的、超前的筹资意识,同时与企业实际情况想结果,在对国家税收政策予以充分了解的基础上,作出合理调整,并制定科学、有效的投资计划,为实现投资利益的最大化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技术。此外,电力施工企业还需要对增值税的相关优惠政策予以合理使用,对企业的纳税空间进行科学规划,以发展的眼光看问题。

(二)加大财务管理力度,对发票管理制度予以规范管理

第一,加强财会人员队伍建设,有效提升财会人员的职业水平和综合素养;第二,结合企业实际发展情况对企业的会计核算制度进行健全和完善,尽可能降低增值税制度带来的风险;第三,对发票管理制度进行规范,对小规模纳税人与普通纳税人增值发票进行明确区分,同时建立健全发票从开立到使用核销的严格管理制度,并贯彻执行。

(三)加强相关岗位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实施“营改增”之后,企业财务核算与营业业务之间的关系更加密切,业务数据的精准性也是正确处理财务的基础和前提。众所周知,增值税具有征收的延续性和普遍性等特点,所以与营业税的核算方法不同,增值税税收涉及人员更多,对相关岗位人员进行税务培训显得十分有必要。此外,实施“营改增”后,发票开具、抵扣认证、申报、系统更变、税款缴纳等工作量大增,对涉税岗位的工作配置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四)及时做好工程结算工作

加强对工程款项的催收,及時做好结算工作,以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以及供应厂商之间陷入相互拖欠的恶性循环中,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税负。同时,在整个电力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材料成本占据六成以上,企业税负以及进项税抵扣与其有着直接的联系。实施“营改增”之后,电力施工企业必须从思想上进行转变,选择合适的厂商并要求其提供材料采购的相关票据,从而获得较多的进项税抵扣额。

(五)通过“营改增”税改制度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

实施“营改增”之后,电力施工企业可以对新的税收政策进行有效利用,充分挖掘新客户,从而实现税负转嫁,降低税负的目的。比如,进项税额抵扣是增值税的重要内容,在整个流通环节中,电力施工企业可以对客户获得的进项发票加以利用,从而增加增值税的抵扣额度,实现降低税负的目的。同时对“营改增”制度进行深入研究,并有效运用该项政策中的特殊条款来实现开拓新客户的目的。比如,政策规定凡是获得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以及商务部批准经营的租赁业务的纳税单位,在提供动产融资服务的过程中,如果增值税负超过3%,则可以获得相应的优惠,从而降低纳税单位的税务负担。

四、结语

总之,“营改增”对电力施工单位的影响是多元化的,涉及税负、会计核算以及市场竞争力等多个方面。随着经济的发展及“营改增”政策的不断深化,电力施工单位应对税收政策的变化予以高度关注,力争在税负较低的情况小,实现企业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参考文献:

[1]何敏玲.电力施工企业“营改增”问题探讨[J].新会计,2013(11):36-37.

[2]杨友全.“营改增”对电力施工企业的影响[J].财经界(学术版),2013(22):41-42.

[3]黎江宏.电力施工企业党建工作的创新思考[J].东方企业文化,2013(12):91-92.

(作者单位: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秦皇岛供电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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