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度残障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工作的研究

2016-10-31 18:22王得祥
成才之路 2016年28期
关键词:少年送教上门特殊教育

王得祥

摘 要:分析特殊教育学校送教上门工作的概念与意义,探讨重度残障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工作的研究现状和趋势、送教活动的研究价值,以保证残障儿童少年的受教育权益,提高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水平,促进重度残障儿童少年健康成长。

关键词:特殊教育;重度残障;儿童;少年;送教上门

中图分类号:G76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3561(2016)28-0030-01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41号)和《关于实施教育扶贫工程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3〕86 号)文件精神,特殊教育学校需要对重度残障儿童少年进行送教上门的服务,以此保证残障儿童少年的受教育权益,提高特殊教育办学水平,促进重度残障儿童少年健康成长。

一、特殊教育学校送教上门工作的概念与意义

特殊教育学校主要指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依法举办的专门对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的机构。而送教上门是特殊教育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残障程度较为严重、接受正常教育有较大困难的残疾儿童所进行的个别化教育。这些重度残障儿童因为自身的缺陷和家庭的原因未能走进课堂,针对这种情况,特殊教育学校需要通过各种相关的组织,对这些重度残障儿童的信息进行收集,并且为其办理相应的学籍,以此保证重度残障儿童的受教育权。一般情况下,送教上门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生活适应训练、肢体康复训练和基础知识的教学,其主要目的是为了保证教育的公平性,提高特殊教育学校的整体办学水平,弘扬“友爱”“互助”“奉献”的特教精神,增强社会正能量,促进重度残障儿童少年健康成长。

二、重度残障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工作的研究现状和趋势

(1)确认对象。一般情况下,特殊教育学校的主要服务对象为基本具有接受教育能力,但由于自身和家庭原因未能到学校接受教育的6周岁~15周岁的重度残障儿童。相关教育机构需要根据《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等国家标准,对服务对象进行确认,并且需要对重度残障儿童的隐私权进行保护。

(2)服务原则。在进行送教上门服务的过程中,需要相关工作人员遵循学生家长的意愿,并且采取定期入户的原则,来对其进行免费教育。在教育的过程中,需要送教人员对残障儿童的基本信息进行确认,并且根据此信息对重度残障儿童的教育潜能进行发展,以提高认知能力和生活适应能力为主要目的。同时,对送教服务的时间也应该进行相应的把握。一般情况下,每个服务对象的服务时间应该保证在每周一次或一次以上,每次服务的时间需要保证在3个小时以上。在进行服务的同时,也需要送教人员引导学生家长建立正确的教育和康复训练理念。

(3)服务形式。为了提高送教上门的服务效果,需要学校根据服务对象的残疾类别和实际情况,合理安排送教人员。相应的送教人员可以针对服务对象的心理特点和残疾类别,确定教育的主要形式,并且制定相应的教育方案,指导中心需要根据这样的教育方案做好相应的管理指导工作。这样的送教服务全部实行免费教育,被服务的家庭和个人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

(4)发展趋势。送教上门是一项具有系统性的活动,其主要目的是为了保证教育的公平性,倡导时代新风气,使全社会都来关心特殊教育,形成教育合力。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在送教活动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整体工作有时还不成熟。因此,在不断的送教活动实践中,相关部门需要根据送教人员的反馈进行不断改革,使送教活动的意义得以展现,逐步提高服务质量,促进特殊教育工作的快速发展。

三、送教活动的研究价值

送教活动能够使重度残障儿童少年享受到应该得到的教育权利,通过对其生活适应能力、学习能力和学习兴趣的培养,使这些重度残障儿童少年感受到关怀和温暖,促进重度残障儿童少年健康成长,这是送教活动的理论价值。送教上门活动的应用价值,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重度残障儿童少年在接受相应的特殊教育之后,可以形成积极向上的心态,能够树立正确的人生态度,正视自身的缺陷,并且能够坦诚接受异样的待遇,同时掌握相应的学习能力和生活技能,创建和谐的生活、学习环境。其次,通过送教活动,能够对送教人员的教育水平和实践能力进行有效培养。同时,通过对重度残障儿童少年进行送教上门活动,可以帮助送教人员树立正确的工作态度,提高送教人员的思想政治水平。这样,能够培养一批整体专业水平较高、具有教学创新性的特殊教育人才。

四、结束语

总之,重度残障儿童少年的送教上门工作,是一项具有重大意义的活动。其主要目的是为了保证教育的公平性,保障残障儿童的受教育权,增强社会正能量,促进重度残障儿童少年健康成长。在进行送教工作的过程中,需要送教人员针对服务对象的差异性,制定不同的教育方案,有爱心,有耐心,有恒心,确保送教工作有质量,有实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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