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重利益分歧与广东免征洋米税风潮

2016-11-04 01:55田锡全
社会科学 2016年8期
关键词:国民政府广东

摘要:1936年11月至1937年4月,为救济米荒,广东各界向南京国民政府请求免征洋米进口税,中央相关院部对此先后采取了从不准免税,到限额“半税记账”,乃至限额免税的措施。此举在长江中下游地区及广东内部激起相当大的反响,并由此引发了长达半年之久的洋米免税风潮。该风潮是自1930年代初以来,国内政商各界围绕洋米税征免之争的一次集中爆发,彰显了南京国民政府内部财政部与实业部、中央政府与广东地方、长江中下游米粮产区与广东销区、广东内部国米商与洋米商等各方之间的多重利益分歧。在这场从中央到地方、涉及广东以及长江中下游诸省市的洋米免税风潮中,因立场不同、利益分歧,导致各方所采取的行动各异,由此而引发的矛盾冲突也错综复杂。

关键词:洋米免税风潮;国民政府;广东;长江中下游地区;利益分歧

中图分类号:K263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257-5833(2016)08-0152-13

作者简介:田锡全,华东师范大学政治学系副教授

(上海200241)

民国时期的广东,可说是中国在抗战前从东南亚进口洋米谷最多的省份,围绕该省洋米谷进口是否征收进口税及如何征税,遂成为南京国民政府与广东地方政府、长江中下游米粮产区与广东销区、国米商与洋米商等各方之间产生利益分歧的焦点之一。1936年11月到1937年4月,因广东免征洋米进口税一事引发的争论即长达半年,激起朝野上下颇大的风潮。关于此风潮演进始末与幕后纠结,既有研究多失简略,其细节内幕更付阙如。在较为系统研读相关材料后,笔者认为这一论题还有相当大的讨论空间,即从南京国民政府中央到长江中下游诸省市以及广东省内部,政商各界对于洋米免税案的反应、折冲情形以及利益分歧实情诸环节,尚需进一步厘清。本文兹分阶段对上述问题进行探讨。

一、从“专税"到“关税”:广东洋米税由来及免税动议

陈济棠主政广东时期,洋米征税问题一开始就和广东地方当局与南京中央政府的政治关系演变密切相关,由于广东当时处于半独立状况,因此在较长的时间内广东当局在洋米进口税问题上也采取了有别于中央的做法。1932年10月6日至7日,由国民政府财政部主持召开的全国民食会议即提出订定洋米人口税则,利用关税政策调剂国内民食。因两广把持的西南政务委员会反对,中央此时也不愿因粮食问题引起政治纠纷,故未实行。后经从中央到地方、尤其是长江中下游诸省市政商界群起呼吁,国民政府行政院于1933年9月12日通过加征洋米进口关税原则。四天后(即9月16日),为了与南京中央政府争夺洋米税源,广东当局一改其历来反对中央征收洋米税的态度,先于其他省份三个月在广东全省开征洋米进口专税每担大洋1元,当月19日广东省财政厅又布告洋谷每百斤征收大洋6角。同时广东当局撇开海关,另成立舶来农产品专税局,在广州、潮梅、五邑、钦廉、琼崖各设局一所,并附设三水、深圳、中山等稽征处,专抽舶来农产品入口税和洋米专税,这样洋米专税就成为广东的地方财政收入。之后,南京中央政府多次与广东当局交涉洋米税政问题,但一直悬而未决。

实行洋米进口征税之后,广东当局分别于1934年三次(3月20日、4月15日、6月16日)提高洋米专税,于1936年三次(4月1日、6月2日、6月25日)降低洋米专税,至1936年7月21日广东省财政厅下令免征洋米专税。在此期间,洋米专税的征收对象于1935年扩大到外商,而之前广东对外商而言是实际上的免税地区。

随着洋米专税在广东的停征,加之1936年夏两广事变后南京国民政府控制了广东政局,中央政府于是年7月下旬将广东洋米进口税归由海关统一征收,每公担(即每百公斤)洋米拟征收关金1元6角5分,约合国币3.3元。稍后中央财政部对广东洋米进口税采取了变通办法:自7月20日至8月10日期间内,已到洋米免税放行;此后由广东进口米谷,其应征进口关税照税则规定税率减半征收(即米每公担征0.83金单位,谷每公担征0.42金单位),并征一成附加税。此项减税办法执行到8月底,期满由海关照进口税则全额征税。所有在广东免税、减税米谷,如转销广东省以外口岸时,应照税则补税。所以,迟至1936年9月1日,广东洋米进口税率始与国内其他地区统一起来。

全国洋米关税政令统一未几,步入1936年11月份,广东各地米价高涨声浪纷然四起,后逐步演化为影响颇大的米荒风潮。关于此次米荒出现的原因,广东军政当局这样分析到:

粤省米粮,向感不足,今年旱潦相臻,尤呈荒象。近为力谋救济,虽有向湘芜购运之举,而湘米以车辆缺乏,芜米以海道迂迟,故均感缓不济急。洋米以征税关系,裹足不前,米荒情形,异常严重。

对于酿成广州此次米荒的原因,除了上述几种因素外,还有研究将其归结为粤币(毫券)在与港币兑换中的贬值;并且,广州的米荒还因(残存于南京和广东之间的)政治误解和(洋米)税收体系上的措置失当而加重。这些分析均表明:洋米税统一征收对于广东洋米入口造成了相当大的影响。于是,粤省各界遂将免征洋米税作为救济米荒的主要途径。

在此前后,广东军、政、商各界先后向中央呼吁免征或减征粤省洋米税。据报载,是年11月初,广东即有米商呈请中央财政部及该省财政厅、建设厅等政府机关减征洋米入口税,财、建二厅对此项请求“已有允意”,惟详细办法尚未决定。后为应对米荒,11月底至12月初,广东绥靖公署主任余汉谋、省政府主席黄慕松、汕头市商会、旅沪潮州同乡会、广东澄海县东陇商会、旅港潮州八邑商会、汕头市杂粮业公会等军政要人及商人团体,先后电请中央免征洋米税。粤海关同志社等华侨团体也于12月11日联电财政部予以响应。汕头米商团体南北港运销公会主席蔡时帆于12月份赴京,请愿将洋米税豁免或减征,均未获准。之后,余汉谋、黄慕松于12月28日再电呈行政院、财政部,请求暂时豁免广东洋米税,并提出如顾虑商人取巧逾量运囤,可令饬财政部转饬海关,以1936年1月至7月洋米运粤数量为免税标准,逾额即照常征税。但仍未获中央关系院部批准。为救济民食,广东省财政厅除电请中央信托局代购皖米两万石运济外,还响应宋子文之前莅粤时的建议,于12月29日成立了广东省调节民食委员会(以下简称“调节民食会”),由黄慕松、余汉谋、省财政厅长宋子良(兼省政府委员)、省民政厅长王应榆(兼省政府委员)、省建设厅长刘维炽(兼省政府委员)、广州市长曾养甫、广州市商会代表邹殿邦、广州市米糠公会主席韩卓甫及银行界代表等共15人充任委员。而这一政府与金融界联合组织的机构,后来成为免税洋米能否顺利进口的关键。

1936年12月上旬,在得知广东政商各界向中央请免洋米税事后,汉口杂粮油饼业公会、上海市豆米业与杂粮油饼业两同业公会、江苏宁沪市县米业同业公会、长沙米粮业商人、湖南全省商会联合会、汉口市商会、上海市商会、江苏青浦县米业公会等长江中下游各省市粮食业、商会等团体,即先后致电中央行政院、财政部、实业部等院部予以反对。诸省市商人团体反对广东免征洋米税的理由,可以上海市商会的有关言论为代表。当月9日,上海市商会致电行政院、财政部,以当年各省均告丰收(湘皖赣三省尤为向有余米输出省份)、加以粤汉路通车湘米运粤便利、运费减少为由,反对广东免征洋米税,以便维持关税完整、挽救农村经济。

在此期间,国民政府中央关系院部均不赞同广东免征洋米税,对于广东米荒主要考虑从国内予以接济。12月初,财政部在接到广东当局电文后,以此事与湘米销售关系甚大,令饬关务署及赋税司从速议复,对于广东免税请求未置可否。9日,实业部在给上海市豆米业与杂粮油饼业两同业公会主席顾馨一的复电中,称免征洋米税事关税政,已咨请财政部核办@,也没有明确表态。12日,行政院批复顾馨一,称已由行政院令湖南省政府迅速筹划湘米销粤救济办法,并饬铁道部速订湘米输粤特别专价于最短期间内施行,使湘粤两省经济食粮得以相互调剂。该批复还饬知财政部在案。这表明行政院此时主要考虑从国内接济广东米荒。14日前后,财政部电复广东方面,称洋米免税案因皖湘等省米商反对,故救济粤省粮食,应先从交通方面设法减低运费,以便邻省米源源运粤。至于洋米进口免税案正详慎审议中。22日,财政部在批复汕头市商会的电文中称:洋米税原为维护国内农产而设,湘赣皖等省本年农作丰收均有余粮可供广东需要,广东粮食不足应尽量采购国米以资接济,所请免征洋米税碍难照准,直接否定了广东方面的免税请求。23日,财政部批复上海市商会,除重申未准广东洋米免税的理由外,并要求上海市商会转知商家,将湘赣皖所产之米源源运销广东接济。25日,财政部电复黄慕松、余汉谋称洋米税碍难免征,并请实业部督促湘、赣、皖等省将产米源源运粤,以济民食。

另外,在12月上旬广东方面已有这样的传闻:“碎洋米进口税,关系贫民日食,有先取销之望。洋米税亦于明春起,可望暂免之说。”这应是广东当局谋划的免征洋米税步骤。在后来的局势演进中,虽然碎洋米进口免税问题很少涉及,但是洋米税于1937年春暂时免征的动议则变成了现实。

时至1937年元月份,广东党、政、军、商各界又接连电请中央暂免洋米税,粮食业计划组织请愿团赴京请求暂免洋米税,省内各界还拟组织粮食运销会(实际上后来并未成立)负责贩运洋米人口,并向财政部提出对于该会所贩洋米应缴进口税额“予以记账便利”。这一建议为以后的洋米进口减税或免税埋下了伏笔。16日,余汉谋同时还致电旅京粤籍要人,就近协请中央迅速颁布洋米免税令。19日,广东省政府决议维持民食办法三项:(1)去电再催财部;(2)由各党部会同民众机关筹商救济;(3)令调节民食委员会邀集市社会局、市商会、警察局速商维持办法。当天,余汉谋致电在上海就医的宋子良,请其就近切恳财政部准予暂时豁免洋米人口税⑩。20日,国民党广州特别市党部致电南京中央执行委员会,请其迅速饬财政部暂准洋米免税人口,并提出如恐此举有碍保护国米政策,可对洋米免税人口数量予以规定。当天黄慕松第三次致电财政部请免广东洋米税。21日,黄慕松又致函省市党部,提请召开民众团体会议筹商救济粮食办法。此举显然是广东党政当局想借助于民众团体以壮声势。

至1937年元月20日之前,行政院、财政部等中央院部仍未批准广东方面的洋米免税请求,而是着眼于从湖南、安徽等省采办米粮接济广东米荒。稍有变通之处在于:行政院令财政部、铁道部酌量决定调节办法,米税方面不妨暂时记账。至于米粮运粤数额方面,由铁道部令粤汉路局改进货运,使湘米能畅销广东。这实际上是采纳了前述广东方面提出的对进口洋米税予以记账的建议。

二、从限额“半税记账”到限额免税:广东免征洋米税之获准

广东各界的呼吁在元月20日初见成效。粤省米荒问题引起了行政院副院长兼财政部长孔祥熙的关注,是日他主持行政院会议,决议救济米荒办法:除饬粤汉路迅速加拨车辆运输湘米接济广东、减低轮船火车运米费用外,准广东采办30万公担洋米,半税记账。孔祥熙还令全国粮食运销局(隶属于财政部)饬芜湖代办处赶购芜米运往广东应急。粤汉路局接铁道部令后,即每天由长沙至广州增开运米专车1—2列,可运米400—800吨,以将积存湘米运完为止。广东绥靖公署、省政府接中央命令后,即拟订采运米粮变通办法并公布施行,规定:自元月21日起,商民采办此项洋米经过沿海各关口时,所有应缴关税准纳半数,其余一半记账,由省政府负担;所有采运洋米事宜由调节民食会监督管理。从规定中可以看出,所谓的洋米“半税记账”,对米商而言只需缴纳一半税额(即关金0.83元,折合国币1.9元);另外一半税额先记账,由广东省政府负担。这样,从表面上看,广东省政府凭空要替米商负担进口30万公担洋米一半的关税(总额国币57万元)。而省府负担的一半洋米关税实际上很难落实,后几经磋商在名义上又转嫁到了调节民食会头上。这一做法显属权宜之策,也可视为广东当局坚持不懈请求全额免征洋米税的动因。

洋米减半征税后,广东方面仍以进口成本过高为由,继续吁请中央完全豁免洋米税。元月21日,黄慕松、余汉谋等领衔以国民党广东省党部名义致电南京中央党部、国民政府、行政院、财政部、铁道部、交通部,请求暂时豁免洋米入口税,并给予湘米运粤最大便利。同时,省党部还分电在京粤籍国民党中委及在京的国民党广东省特派员曾养甫、罗翼群、萧吉珊三人,请就近恳请或催促中央豁免广东洋米人口税。当天下午,国民经济建设委员会广东分会为讨论洋米入口免税事,在省建设厅召开粮食座谈会,决定由经建分会及人民团体,电请中央核准财政部完全豁免洋米税,暂以半年为限。

23日,国民党广东省党部、广州市党部召集各界代表开救济米荒大会,即席决定由省党部、市党部、省商联会、市商会、米业公会、杂粮公会、银行公会等19家团体,联合组成广东民食救济委员会,电请中央增加免税洋米数量,并在致南京国民党中央党部、国民政府、行政院、财政部的通电中,吁请立将洋米税暂时全免。是日,黄慕松致电蒋介石,请求接纳国民经济建设委员会广东分会的五项救济粮食办法,暂免人口米税。当天,余汉谋、黄慕松还会衔布告禁止私运米谷出口,广东省财政厅高等顾问兼粤桂闽统税局长吴健陶、省银行行长顾翊群也联电在京的广州市长曾养甫,请为救济广东米荒事转陈孔祥熙采取进一步的办法。当晚,广州银行米粮押款团代表中央银行广东分行经理钟鄂过港北上入京,请求财政部暂时豁免粤省洋米税;如不能全部豁免,则力争将民食救济会所购洋米的进口税豁免,以便举办平粜。25日,广州市商会再电林森、蒋介石、孔祥熙,称广东此次米荒为数十年来所罕见,虽经财政部准许洋米半税记账而成本仍高,商民难于购运,30万公担的数额难敷需求,亟应将洋米税完全免征,暂以半年为限。26日,香港华商总会致电孔祥熙,请求全免广东洋米进口税,以济眉急。当天,澳门商会也致电南京国民政府、行政院、财政部,请免征洋米人口税,以苏民生而救眉急。

对于广东方面的一再吁请,26日晨召开的行政院第298次例会,议决救济广东省米荒办法四项:(1)粤购洋米数额,增至100万市担,关税半数记账;(2)铁道部即日起,备专车二列,运湘米赴粤;(3)粮食运销局商同招商局,专备一船运皖米入粤;(4)由财政、实业两部,派员赴粤调查,详拟救济办法。随后,全国粮食运销局长郑宝照会同实业部代表梁定蜀即奉派于30日出发,赶赴芜湖、汉口、广东等处实地调查米粮产运销及广东米荒情形。广东省府关于禁止广东米粮运销出口、进口洋谷照洋米例关税半税记账两项请求,在2月9日行政院第300次例会上获准。对于行政院处理广东洋米税的方式,同样对洋米有较高依赖度的近邻福建继起效仿。元月30日,厦门市商会电福建省政府转行政院,请援粤例实行洋米半税记账。

在半税洋米数额增至100万市担后,广东方面仍然不以为足,继续吁请中央全免洋米税。元月31日,广东商会联合会电国民政府主席林森、行政院长蒋介石、财政部长孔祥熙及广东军政要人余汉谋、黄慕松,以粤汉路车辆有限转运需时、洋米半价征税成本仍高,非完全将广东洋米税免征半年不足以收救济实效,并请广东当局继续为民请命,以维民食。2月4日,广州米业公会联合各县米业公会致电财政部,称洋米人口半税记账办法施行后,因成本过高采办者寥寥,米荒如故,请全免洋米税半年,并饬皖赣湘鄂四省当局严禁米商居奇,取缔繁苛检验手续,重申土米外运禁令。2月6日,广东旅沪同乡会等卅余粤旅沪团体联名致电国民政府、行政院,请停征洋米税半年,以维民食。

2月15-22日国民党五届三中全会在京召开期间,广东机器总工会、广东救济民食委员会、广州市酒楼茶室业职业工会、广东省港澳善团商会等先后致电三中全会,请求暂免广东洋米税。粤籍国民党中央委员向三中全会提交救济粤省米食案,请求全额免征广东洋米税半年。另有消息称,提案中还包括“指定粤省洋米税收改为地方税收”。这反映了广东方面希望洋米税政回到陈济棠时代的预期。后三中全会审查委员会政治、经济两组,以该提案中免征洋米税一项与中央维护国米政策有所抵触,认为有再度考虑之余地,故未将该提案移送19日下午的第四次全体大会讨论表决。粤籍中委孙科、宋子文、曾养甫等向审查委员张继等提出异议,“双方争论颇剧”。结果该提案在搁留中,仍未移送大会。旅京广东同乡会19日即将这一结果电告广东省商联会。当晚,香港米商也得悉全免米税案未获通过。

在此期间,上海、武汉等地粮商团体则继续致电中央反对全免广东洋米税。对于广东米贵的症结,上海市杂粮号业同业公会将其归结为广东与其他省份之间货币汇率相差悬殊,粤币(毫券)1500元仅合沪币(法币)1000元,若能提高粤币汇率,则广东米价自会趋于低廉。另外,据湘鄂赣皖各地粮食号商报告,当地待运之米盈仓累栈,农村储藏亦殊丰厚,如能水路畅运,则广东省决无缺米之虞。而一旦准许广东洋米免税进口,则上述各省米粮势必过剩,后果不堪设想。上海市商会随即将上海市杂粮号业同业公会上述意见转呈财政部、实业部。上海市商会还于2月份致电国民党五届三中全会,认为广东半税记账洋米已增至100万担,国米又源源运粤,加之全国粮食运销局长郑宝照从广东考察回来后称米荒已经过去,请求杜绝广东免税请求以堵塞关税漏卮。对于粮商的这些反对意见,财政部2月3日、25日在复上海市商会、汉口杂粮油饼业同业公会的电文中,除解释广东进口洋米系按照行政院决议办法税款一半付现一半记账并未免税外,还要求上海、汉口粮商应立即采办国米源源接济广东。

2月25日,奉命赴广东调查米荒真相的全国粮食运销局长郑宝照返回南京,将调查经过编制成报告呈送财政部,并于当天上午谒见孔祥熙作口头报告。报界探悉的消息,称广东米荒经中央和地方当局救济,已逐渐和缓。另外,继第一批桂米20万斤运济广东后,第二批60万斤于25日运抵广州,由调节民食会投票批售。该会还将第一批运抵广东的江西米改运汕头接济。3月初,郑宝照发表谈话,称据该局调查,广州米价比元月中旬时的最高价每担跌落8角至1元,比郑本人2月离粤时低4角,比广东调节民食会的芜米平粜价格也低1角;每元约可购米12市斤。种种迹象似乎均显示广东米荒问题已得到缓解。

各方关于广东洋米免税的争论沉寂近一月之后,在3月中下旬重起波澜。3月15日,财政部应广东省政府请求,准许洋米、洋谷各200万市担免税进口广东。当月20日前后,余汉谋到省党部开会时透露了这一重大消息,并称已接孔祥熙私人电告:“大约日间财政部方面,当有正式公事(电)来粤。”在此期间,接财政部电咨后,广东方面将财政部的洋米谷免税进口办法予以细化,具体方案于23日由广东绥靖主任公署、省政府联衔公布,要点有:其一,将此前的洋米谷半税记账进口办法撤销;其二,洋米谷免税进口日期,暂定自目下至当年9月30日,至于停止日期,需俟新谷登场时根据供求情况再行酌定(财政部后来核准的进口日期为自4月1日起,至8月31日止);其三,关于购办洋米谷进口核准登记、统筹分配及稽核等事项,交调节民食会拟定办法,呈候核饬遵办。另外,财政部还规定:米谷市价倘遇意外变动,应由调节民食会会同财政部全国粮食运销局、实业部农本局,设法平定。财政部的这一规定,实则赋予了粮食运销局和农本局介入洋米谷免税进口广东一事的权力。随后,全国粮食运销局即应调节民食会之请,派沈国瑾南下主持洋米免税事宜。时至3月26日,因未见财政部正式明令粤海关办理洋米免税事项,余汉谋再电孔祥熙,催请从速明令粤海关准免400万市担洋米谷入口税。

汉口、芜湖、上海、长沙等地米商闻讯,即向中央当局致电呼吁予以制止。先是旅沪粤商杂粮帮慎守堂接广州杂粮公会电,称广东获准免税进口洋米、洋谷各200万担传言甚嚣尘上,希望查明真相,以免米商停手观望使广东米粮供应难以为继。慎守堂于是致电上海市杂粮公会,请转上海市商会电呈财政部咨询究竟。继而汉口市杂粮油饼业同业公会驻广州行商电告该公会:广东洋米免税将自4月1日实行。汉口市杂粮油饼业同业公会遂于3月24日分别致电行政院长蒋介石、财政部长孔祥熙,请求对于此项传言严令制止。26日,汉口市杂粮油饼业同业公会通电报界,请求予以主持正义,严斥洋米免税之说。当天,芜湖县商会致电行政院、财政部,请求对广东洋米免税事予以制止。上海市杂粮业、豆米业两同业公会也于26日电呈蒋介石、孔祥熙,请求对于免税洋米、洋谷各200万担的传言予以澄清、制止,以安定人心。紧接着,上海市豆米行业、杂粮油饼业、上海市杂粮号业三同业公会于27日致电蒋介石,请求制止洋米免税人粤。蒋介石接电后,将此事交财政部核办。在此前后,长沙米商也电请中央撤销广东洋米免税案。

在接连致电中央的同时,芜湖、汉口、上海等地米商开始向地方政府和中央当局展开请愿及斡旋活动。27日,芜湖米商为洋米免税进口事,在商会集议,决定推派代表于次日赴京,向中央各院部请愿予以制止。当天,汉口市杂粮油饼业同业公会、汉口市农会召开联席会议,决议内容如下:其一,由各会公推代表赴市商会邀请黄文植(市商会主席),偕同赴(湖北)省(汉口)市政府请愿,并请省市政府转电中央,从速制止免征广东洋米税;其二,由粮商公推黄云卿、包均安、谢蓓茂3名代表赴南京,向行政院、财政部请愿。会后,汉口市农会、粮行业、粮食号业代表即偕黄文植,赴湖北省政府晋谒省政府主席黄绍竑,恳请转电中央制止广东免征洋米税。黄云卿等三名米商代表于当晚乘轮船晋京请愿,同时电呈蒋介石,并向全国报界呼吁制止洋米免税。嗣后,黄绍竑致电行政院,指出:如一旦洋米免税,不但内地农商受损,而且与遵从财政部电令采办米粮运济广东的汉口米商血本攸关。遂请示行政院如何处理?28日晨,上海市杂粮油饼业同业公会主席顾馨一晋谒即将调任广东省政府主席的上海市长吴铁城,向吴递交请求制止洋米免税人口广东呈文,并当面陈述个中利害。吴铁城答应到广东履新后查明事实再行核办。29日下午,顾馨一、顾揖澄、周铭等上海米业代表乘车人京请愿⑩。另外,芜湖、江西米业代表也均于28日启程,拟于30日在南京与湖北、湖南、上海米业代表会合,向行政院、财政部、实业部请愿。由此亦可看出,这些省市的米商就请愿事已互通声气。

30日晨,上海、汉口、九江、芜湖、长沙、无锡各埠米商代表13人齐集南京中央饭店,讨论反对洋米免税办法。会毕,各代表先齐赴实业部请愿,晋谒实业部长吴鼎昌,向吴递交了请愿呈文。吴对请愿事深表同情,答应随即向行政院建议解决办法。午后请愿代表赴财政部,由赋税司长高秉坊接见并接受呈文。高谓财政部应广东省政府请求,确已允准洋谷、洋米免税进口300万公担(合400万市担),定于4月1日实行。高答应将请愿代表来意转达财政部长。至此,广东洋米免税传闻得到了确证。另有材料显示,财政部赋税司以洋米免税事系奉令办理,未便变更。故向财政部的请愿不得要领。随后,请愿代表即转赴行政院,因行政院秘书长翁文灏赴沪准备出国,各代表拟于次日再赴行政院递交呈文。似此,向行政院的请愿也不得要领。同日。汉口杂粮油饼业公会代表有呈文递交行政院长蒋介石,上海市商会也向行政院、财政部致电,对请愿予以呼应。之后请愿代表于31日晨返回上海。是日上午,六省市16名粮商代表又赴上海市商会请愿。下午,顾馨一偕上海市商会主席王晓籁,晋谒财政部长孔祥熙请愿。孔祥熙以赴英国出访时间紧迫为由,派财政部次长徐堪出面接见。徐堪答应将此案由财政部提交4月6日行政院例会讨论。顾馨一、王晓籁二人还拟于4月2日下午晋谒行政院长蒋介石,蒋以急欲返回浙江奉化休养为辞没有出面接见。31日,湖南省政府主席何键也致电财政部、实业部,以洋米免税导致湖南米价惨落为由,请求收回广东洋米免税命令。

4月2日,粤海关接财政部命令(时称“四一免税令”),广东获准自4月1日起免税进口洋谷、米400万担,免税期限截至8月31日,由调节民食会负责办理,商民采办洋米须向调节民食会领取进口许可证。当天,广州市商会致电海外华侨,呼吁一致主张洋米免税运济广东,同时又致电京、沪广东同乡会一致力争。同日,广东省政府、粤海关在接到财政部正式电告后,即布告全省。至此,广东洋米谷“四一免税令”正式公布周知。

至于财政部准许广东免税进口洋米谷的原因,可从其4月4日、10日批复上海市商会、上海市慈善团体联合救灾会的电文中找到一点线索。财政部在批复上海市商会的电文中解释:广东省民食向恃洋米接济。上年国米丰收,以湘鄂赣皖等省剩余米粮供应广东本可资调剂,但自广东发生民食恐慌以来,国米虽络绎不绝运往广东,终因交通组织不完备、车船转运均欠灵活,故未能充分接济,广东米价仍比往年上涨甚多。当时正值青黄不接之时,广东需米量增加。财政部此项免税洋谷米数额、实行时间均有限定,从广东常年需米数量来看,不致妨碍国米销路。财政部还认为,该项进口洋米由广东省调节民食会负责,实可与国米在广东的销路统筹兼顾。当然这些只是财政部给出的一个说法,并且后来的事实与此设想恰恰相反。之所以坚持成案,也许还有来自国际方面的因素:对于中日之间发生全面战争的急迫形势的考虑,促使中央政府坚持免税成案。

三、从抗争到无奈:长江中下游政商界之反响

在财政部明令广东可免税进口洋米、谷各200万担后,长江中下游各地以粮食业同业公会为主,再加上商会、农会等团体以及地方政府,闻讯群起奔走呼号,力促中央收回免税成命。

4月4日下午,湘鄂皖赣苏沪六省市米商代表在上海市杂粮油饼业同业公会举行联席会议,顾馨一主持并报告上次晋京请愿经过。会议即席决议再推派顾馨一、陈子彝(上海市豆米业、杂粮油饼业两同业公会委员)会同上海市商会代表骆清华于当晚乘车再度晋京,向行政院、实业部请愿收回成命。请愿代表5日晨抵达南京后,先后谒见实业部程天固、周诒春两次长及行政院政务处长兼代秘书长何廉,程、周、何应允将此案提交6日行政院会议讨论。请愿代表还向行政院、财政部、实业部递交了请愿呈文。6日,行政院例会讨论广东免征洋米税案,因问题重大,决议由财政部会同有关机关及各省市府详加审议后,再提交行政院讨论。骆清华、顾馨一等因请愿已有结果,于当天下午乘车返沪。湘鄂皖赣苏沪六省市粮商代表决定仍留沪待命,必要时拟三度赴京请愿,并于10日电江苏省政府主席陈果夫,请求陈急电行政院及各部收回免税成命。9日上午,上海市商会常委杜月笙偕顾馨一谒见即将到广东赴任的吴铁城,吴答以俟到粤后根据情况酌减免税进口洋米。请愿代表还向吴铁城递交了上海市粮食业请求其设法予以补救的说贴。10日上午,骆清华、顾馨一、陈子彝一同晋谒上海市代理市长俞鸿钧,向俞面递呈文,陈述洋米不应免税进口理由,并请求市政府迅速分电中央各院部收回成命。俞鸿钧答应即日电请中央核示。13日上午,顾馨一、陈子彝、骆清华又一同谒见过沪赴广东调查米荒的程天固,向程陈述广东免征洋米税利害。程天固答以双方各执一词,事实究竟如何,须等到广东调查后才能明了。请愿代表向程面递制止洋米免税呈文后辞别。另外,在此前后,湖南省产米区20余县代表也齐集长沙请愿,并电请财政部、实业部收回洋米免税成命。

在向中央和地方当局奔走斡旋的同时,南京、汉口、上海、长沙等地各农商团体继续致电中央请求撤销广东洋米免税案,或是向社会各界通电呼吁反对洋米免税。6日,南京市商会电行政院、财政部、实业部,请求收回免税成命。8、9两日,汉口市杂粮油饼业同业公会、汉口市粮食行业同业公会、汉阳粮食行业同业公会、第五区农会等团体发表告同胞书及通电,呼吁反对洋米免税。11日,湖北全省商会联合会率全省各县商会、汉口市商会率全市各同业公会、武昌商会、汉阳商会、汉口市各区农会联电中央,请求收回洋米免税成命。上海方面,8日,上海市棉布业、纸业、绸缎业、糖业、新药业、呢绒业等163个同业公会,也以米价暴跌会影响其他各业为由,联名致电行政院、财政部、实业部请求制止广东免征洋米税。当天下午,上海市商会举行常务会议,米业代表顾馨一、陈子彝特别列席,陈说洋米免税利害。虽然接到财政部函复说明免征广东洋米税理由,但上海市商会认为在目前情形下此事实有变更之必要,于10日再电行政院、财政部、实业部请求予以制止。上海市杂粮油饼业同业公会也于9日举行常委会,讨论洋米免税事,同时准备三度赴京请愿。上海市农会、粮食业代表又先后电请中央收回免税成命。湖南各地农商代表、团体也纷纷致电财政部、实业部及湖南省政府,请求撤销广东洋米免税案。其他,如江西、安徽等省当局及地方人士,亦继起电请中央制止粤省免征洋米税。

另外,长江中下游各省市粮食业同业公会等农商团体之间也加紧联络,相互呼应,协力反对广东洋米免税。4月初江西全省商会联合会、南昌市商会、钱业公会、粮食行业公会、米业公会、布业公会、京果南货业公会等联名,除致电行政院、财政部请求对于洋米税主持公道外,还于2日致电上海市商会,请求对于此事一致力争。当天,长沙市花米行业同业公会、米业同业公会致电上海市杂粮油饼业同业公会,请求一致力争,并转请中央收回成命。12日晚7—10点,湘鄂皖赣苏沪六省市粮食业代表及上海市商会委员骆清华在上海福州路大西洋西菜社举行联席会议,由顾馨一主持,报告第二次晋京请愿经过,分析四一免税令后的市场行情及影响。会议决议如行政院讨论无具体办法,或迁延不决,则联合晋京进行第三次请愿,不达目的不止;另外,还联合各省市代表组织“湘鄂赣皖苏沪六省市粮业联合会”,以加强团结。16日下午,六省市粮食业代表又在上海市杂粮公会举行联席会议,商讨如何应对财政部、实业部14日关于广东洋米进口免税的会商结果。讨论后决定:一面请上海市商会致电中央迅速设法予以补救,一面推定顾馨一等为代表,准备赴京在20日行政院开会(实际后来又予以推迟)时再度请愿。会议还将编印的《粤省洋米免税问题汇辑》分发与会者。21日晚,顾馨一、陈子彝即偕骆清华第三次晋京请愿。可能这次请愿不得要领,故未见报道详细经过。另外,为考察广东米市近况及研究洋米免税进口问题,皖赣鄂湘四省商会还决定组织国米运销考察团前往广东。22日,因财政部、实业部会商结果迟迟没有公布,上海市商会即再电行政院、财政部、实业部,请求中央对于此事慎重决断,迅速公布结果。同日,蚌埠杂粮运商业同业公会致函上海市杂粮业同业公会,告以该会曾致电财政部、实业部,请求对于广东洋米免税一事慎重考虑,以杜绝弊端。并称为制止广东洋米免税案,该会将与上海市杂粮业同业公会协力反对,坚持到底。

前述广东洋米谷进口免税案经行政院交财政部、实业部复议后,财政部赋税司长高秉坊、科长洪怀祖、关务署税则科长曹树藩及粮食运销局长郑宝照,即邀请实业部商业司长张轶欧、农业司长徐廷瑚、农本局处长梁定蜀等开会,经商讨已有结论。当实业部代表将结论报告实业部长吴鼎昌时,吴认为有重新考虑的必要。这说明吴鼎昌对此事持有异议。14日下午,实业部遂邀请代理财政部部务的邹琳次长研究后,拟将结论上呈行政院。至于具体结果如何,则秘而不宣⑥。16日晨,财政部、实业部会商审查意见出笼:减少免税进口数额,并暂行停发免税护照(即进口许可证)。上述意见将提下一周行政院会议决定。这一内容,17日《大公报》有更为详细的披露:财政部、实业部商讨的结果,拟将广东免税洋米谷进口数额由400万担减为200万担,其余200万担视民食供应情况而定;免税期限仍为原定4月1日至8月30日(应为31日——笔者)。行政院16日已就此意见电告广东省政府进行磋商,预定在20日行政院例会上提出讨论。得知这一消息后,争论各方均不能满意。湘、鄂、皖等省政府即致电财政部、实业部,以广东免税洋米进口虽由财政部、实业部核减数额,但对于国米销路仍有影响,故请求对于此案重新审核,体谅商艰,免发洋米免税护照。广东方面余汉谋则致电财政部、实业部,请求仍维持洋米、谷各200万担免税进口原案,并迅速发放免税护照。财政部、实业部接电后左右为难,决定日内将再次会商,研究14日所商定办法是否适当,或者重新拟定办法。22日,行政院又令催财政部、实业部,迅速将广东洋米谷进口免税案复议结果上呈行政院核夺。

4月23日,财政部、实业部对于广东洋米谷免税案的最终商讨意见终于尘埃落定。据当日《申报》南京专电:对于该案,财政部、实业部经会商决定原则上仍维持400万担免税进口数目,惟须参酌国内产量、存储状况及广东需求情形,随时办理登记,酌量免税分批进口。在国米余裕时,得临时停止进口,以与国米商所提要求相吻合。财政部、实业部已就此事会呈行政院核定。当天,财政部赋税司长高秉坊对记者发表谈话,关于广东洋米谷进口免税案,已采纳专家意见,将洋米谷分为4个月进口,财政部所颁六项管理办法,对于洋米谷进口已做适当控制,对于国米价格与销路亦已顾全,预料本问题可告一段落。至此,四一免税令在根本原则未变只是稍作变通后,得以坚持成案。

在广东免征洋米税大局已定的情况下,上海各粮食业公会、市商会则继续向中央力争予以制止。24日,上海市豆米行业同业公会、杂粮油饼业同业公会再次致电行政院代院长王宠惠,请求对于洋米免税进行复议。25日,上海市杂粮号业同业公会致电王宠惠,请求以进口100万担洋米(19日财政部准广东先免税进口洋米100万担)为止,不再继续免税进。26日,匕海市商会电行政院,也主张广东免税洋米限于已进口的100万担,6月以后可由国内予以接济。当天下午,骆清华、顾馨一、陈子彝三人赴银行俱乐部谒见实业部长吴鼎昌,请求以已进口为限,并请吴出席当天行政院例会时代向行政院说明。但是,所有这些努力均没有促使中央改变成命。5月2日,财政部电复江西省主席熊式辉,称行政院交议米商请制止粤省洋谷米免税一案。实业部与财政部正在洽商议复中,财政部系秉承行政院令办理此案。至此,局势已无可挽回。

结论

1936年11月至1937年4月争持几达半年的广东洋米免税风潮,是1930年代初以来国内政商各界围绕洋米征免税之争的一次集中爆发,彰显了南京国民政府内部财政部与实业部、中央政府与广东地方、长江中下游产米省份与广东、洋米商与国米商等各方之间的多重利益分歧。

前述广东自1933年率先开征洋米专税,实则是为了与南京中央政府争夺洋米税源。因广东在陈济棠主政期间处于半独立状态,故洋米税政问题一直拖到1936年9月随着广东政治问题的解决始告统一。按常理,1936年长江流域各省(四川除外)米谷丰收,加之粤汉铁路通车,以各省米粮运济广东一省当不成问题,故中央政府最初从维护关税统一的立场出发,没有应允广东免征洋米税。后在广东党、政、军、商等各界的一再吁请下,从1937年元月到4月,南京中央各院部准许广东洋米谷从限额半税记账进口到限额免税进口,几经磋商、反复,反映出了相当复杂、矛盾的心态。对于长江中下游诸省市米商反对广东洋米免税的主要理由(破坏关税完整、影响农村经济、国米充裕足敷广东食用),张之毅认为这些均是表面之辞,实则彼等别有用心。长江中下游米商在事前曾大量从事囤积,意在抬高市价以牟厚利。广东洋米免税消息传出后,市价跌落,米商为使囤积企图不致付诸东流,乃群起反对,以期挽回损失。张培刚亦认为政府因洞烛上述底蕴,故不顾米商极力反对,坚持允许洋米免税输入广东。上述这些看法,实际上忽略了南京中央各院部对于广东请求免征洋米税的态度演变及歧异。因利益攸关,长江中下游诸省市国米商群起反对洋米免税人口广东,实属情理中事。而财政部在1937年3月中旬即决定对于广东进口洋米实行限额免税,之所以与实业部经过反复会商到4月23日才坚持成案,实则反映了财政部、实业部在这一问题上的游移、动摇与分歧。余汉谋在当年5月初即透露,实业部当时有“变更成案之拟议”。

长江中下游产米省份与广东围绕洋米征免税产生的利益分歧可谓由来已久。征收洋米进口税的动议最早来自上海。1929年6月一1931年3月,在上海市粮食委员会召开的第4、16、19、24次常会上,该会委员先后四次提出征收洋米进口税议案,经上海市社会局转呈市政府、国民政府行政院,但均没有下文。1932年秋财政部又酝酿征收洋米税,因广东方面反对没有付诸实施。1933年12月16日起各海关开始征收洋米税,粤、桂、闽三省海关被排除在外。之后,皖湘等产米省份及上海粮商屡次向中央提议对广东统一征收洋米税。1934年全国财政会议时,皖湘等产米各省,以洋米税关系国内农业甚大,即曾请求中央统一征收洋米税。广州米商在经过最初的抵拒之后,因该省征收的洋米专税在事实上比海关统一征收的洋米关税要低一些,也就逐渐安于现状。及至1936年7月,潮海关宣布洋米进口按关税税则统一征收之后,即有汕头市商会主席、六邑会馆董事、汕头市杂粮同业公会主席等先后致电财政部,请求将潮海关洋米税暂缓执行。另外,1936年9月粤汉铁路通车后,湘米销粤正在积极进行之际,汕头杂粮业同业公会即迭次开会表示反对,派人前往香港联络南北行以谋应付,并在广州、汕头设立洋米运销处,跌价倾销,务使外省入口米,不能维持成本与之竞争。这次持续近半年之久的广东免征洋米税风潮,可以说是自1930年代初以来,长江中下游产米省份与广东围绕洋米税问题之利益分歧的集中爆发。

在这场从中央到地方、涉及广东以及长江中下游诸省市的洋米免税风潮中,因立场不同、利益分歧,导致各方所采取的行动各异,由此而引发的矛盾冲突也错综复杂。国民政府中央相关院部对广东米荒局势的认识有一个逐步加深的过程,导致其应对举措前后有别。财政部和实业部的认识分歧,致使洋米免税令在广东的实施游移、拖延。因涉及切身利益,长江中下游政商各界自始至终坚决反对广东洋米免税。广东政府内部、米商内部因利益格局不同,对洋米免税也有不同的主张,导致洋米免税令在广东的实施出现波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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