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检验与船舶安全检查相关问题探讨

2016-11-15 20:49李盛余
科技资讯 2016年18期
关键词:安全检查关系

李盛余

摘 要:近年来,随着国内航运业的迅猛发展,如何处理好船舶检验和船舶安全检查之间的关系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该文主要从船舶检验与船舶安全检查的概念入手,重点对船舶检验与船舶安全检查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分析和阐述,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一系列处理好船舶检验与船舶安全检查的建议,以供同行参考。

关键词:船舶检验 安全检查 关系

中图分类号:F407.4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6)06(c)-0088-02

为确保船舶质量与国家标准相符,且能够承受高强度的海上航行工作,就需要对船舶进行检验和安全检查工作。前者主要是针对船舶浮动设施及货船集装箱的环境予以检测,确保船舶行驶的安全性;后者主要是由海上航行方面的相关管理部门负责,对船员配置、船舶技术等方面予以检查和监督,确保船员职业技能及船舶情况与国家法定标准相符。

1 船舶检验与船舶安全检查概念

1.1 船舶检验

第一,船级检验。为投保、索赔以及海事纠纷处理等问题,船舶上的所有人员自愿进行的船舶检验,船级社则是对整个船体、轮机等技术情况进行检验,只有船舶符合相关船级社技术规范和标准时,才能获得相应的船级证书。

第二,法定检验。在进行法定检验过程中,必须由政府相关部门或者授权的组织出面,通常是由政府对船级社进行授权,从而对船舶整体结构、受压容器、稳定性等方面进行技术监督,检查合格后,方可对船舶签发证书。

第三,公正检验。如果有顾客对船级社提出检验申请,船级社则需要安排专业的验船师对所要检测设备予以技术检测,并提供相应的技术证明,这一过程被称为公正检验。

第四,制造检验。船舶检验结构对船舶设计、制造的各个环节进行检验,对于制造完工的船舶可以采取试航操作,从而实现对船舶制造整个过程的有效监督。

1.2 船舶安全检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检查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国家海事行政主管机构需要对到港船舶进行船员配置、船员工作能力、船舶技术情况、船舶安全性管理等问题进行严格的检查。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因实施对象不同,其检查方式也不尽相同,通常分为船旗国监检查(FSC)和港口国监检查(PSC)。

2 船舶检验与船舶安全检查之间的关系

2.1 区别

2.1.1 船舶检验为船舶安全检查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

从技术的角度出发,在对船舶检验的过程中,验船师需要面对的一般都是自身业务范围内的船舶结构,在整体检验过程中则需要由多个验船师进行分工合作,并将最后的检验结果进行统筹,共同形成船舶检验报告。而船舶安全检验则需要对整个船舶情况予以检查和熟悉,其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很难分工完成,所以,在技术上,船舶安全检查比较难以实现。在对船舶进行检验的过程中,船舶检验应该为后期安全检查工作提供全面、客观的技术资料,并对船舶检验数据实行共享操作,为船舶安全检查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切实提升船舶整体的检查效率。

2.1.2 船舶安全检查对船舶检验实施有效监控

近年来,船舶检验工作的强度大幅度提升,然而在漫长的船舶检验过程中,极易出现漏检的部位,后续的船舶安全检查则能够对这种情况予以有效监控,互相监督。对船舶实施安全检查能够对船舶检验中的不足和遗漏进行有效补充。一旦发现问题,则需要及时通知船舶检验机构,进行有针对性的整改,大大提升船舶检验效果,与此同时,在船舶检验过程中,检验人员能够及时发现船舶安全检查过程中存在的记录缺失或者记录错误问题,并予以有效补充,从而形成二者相互制约、相互监管的局面,推进船运行业的健康发展。

2.2 共同点

船舶检验与船舶安全检查的目的具有一致性,均是为船舶运营的安全性及船员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一定的保障,有效提升船舶行业的经济效益。二者遵守法律也具有一致性。我国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检查规则》就对二者的目的予以进一步明确。

3 如何处理好船舶检验与船舶安全检查之间的关系

3.1 对二者之间的关系予以理顺

当前,国内船舶检验和船舶安全检查工作所属部门是不同的,因二者侧重点不同,其在具体操作过程中难免会产生相应的矛盾,采取有效措施缓解这些矛盾,对于国家海事主管部门而言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就目前而言,国内船舶安全检查及检验工作主要是由中国海事局负责,促进了我国船级社向民间机构的方向发展。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虽然船舶检查工作隶属于海事机关管理,但并非本地的海事机关,而是由海事总局设置的船舶检验管理处负责。所以,在对船舶检验及安全检查的过程中,应采取合理措施,有效发挥二者在船舶安全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为确保我国航海业的健康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3.2 建立并完善信息共享系统

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船舶检验及安全检查部门已经在大量的实践中收集了大量的检测资料和数据,如果将这两个部门拥有的资料及数据进行共享,则会大大提高国内船舶安全检查工作的质量和工作效率。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将这些信息共享之后,则会对船舶安全检查机关快速了解被检查船舶技术情况提供巨大便利,明显提升了船舶安全检查工作的效率。此外,共享海事安全部门对船舶进行检查的一系列安全数据,则对于船舶检验部门对被检测船舶近期养护情况的预先评估提供了十分有利的条件。所以,为有效实现二者之间的信息共享,需要建立并完善相应的信息共享系统,不断加强双方的交流与合作,为促进船舶安全检查标准的统一打下坚实基础。

3.3 验船师与安检员的培训对接

无论是验船师还是安全检查员都需要较高的专业水平,所以在职期间均应该积极参与海事部门组织的培训活动,并在取得相应资质之后方可上任。具体培训内容可以分为基础培训和知识更新培训两方面的内容,二者在培训内容和培训目标上具有较大的关联性,有效实现验船师与安检员培训的对接对信息资源的充分利用、实现资源共享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具体来说,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由海事部门统一安排,一次性完成相似的培训内容,能够节省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有效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第二,虽然验船师与安全检查员在专业技能方面存在一定差异,但是工作依据和工作目标是一样的,进行统一培训能够加强双方之间的沟通和交流,从而对新制度和新规定予以深入了解,有利于船舶安全检查标准的统一性,大大提升了船舶安全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

3.4 船舶检验与船舶安全检查工作的对接

在船舶开航之前进行的检验工作中,相关海事部门接到申请之后就会及时通知船级社,安排验船师与安检员协同工作,避免重复劳动,实现了资源的合理配置,节省了船运成本,提高了船运企业的经济效益。然而在对其他项目进行检验的过程中,这种统一行动的局面依然很难实现。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验船师需要在收到申请之后方可开展检查工作,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无法做到跟踪验证。如果此时安检员能够及时上船检查,其便能够依据整改时限,通过资源共享的方式,对船只进行有针对性选择,并对检查结果予以追踪认证,确保船舶运行的安全性与稳定性。

4 结语

总而言之,在对船舶进行检验的过程中,船舶检验机构与船舶安全检查机构应建立并完善相应的信息共享系统,加强双方的交流与沟通,有效提升国内船舶检验及检查工作的水平,促进我国航运事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 吕彤.船舶检验与船舶安全检查相关问题的解析[J].经贸实践,2015(9):89-90.

[2] 黄以然.论加强船舶检验与船舶安全检查的对接的策略研究[J].山东工业技术,2015(12):45-46.

[3] 暴树仁.实现船舶检验与船舶安全检查有效对接的意义和对策[J].科技传播,2014(9):155-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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