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诗经》弃妇诗的情感教育价值

2016-11-21 08:48李玉琳
科教导刊·电子版 2016年26期
关键词:诗经情感教育

李玉琳

摘 要 在我国,自《诗经》弃妇诗起,弃妇这种意象源远流长。作为文学作品,这些弃妇诗具有深厚的情感内涵和丰富的情感教育价值,历史上孔子还就《诗》具有的教育价值提出了“兴观群怨”说。随着《诗经》被作为孩子们学习的教材,读书人的进身之阶,女子修养德行的读物,这些弃妇诗的情感教育功能也越来越显著。

关键词 弃妇诗 兴观群怨 情感教育

中图分类号:I207 文献标识码:A

古今中外都有弃妇这种现象,弃妇是一个重要的社会现象,《诗经》中的弃妇诗是对这种重要的社会文化价值的反映,是被弃女子内心情感的物化和外显,倾注着这些不幸女子浓烈的情感,具有深厚的情感内涵和丰富的情感教育价值。

《诗经》中的弃妇诗是抒写被弃女子哀怨的诗作。孔子作为《诗》的整理者和勘定者,收录并保留这些描写弃妇的诗作,体现了孔子对于这一社会现象的关注,同时也说明孔子承认并接纳弃妇个体情感的抒发,认为《诗》具有情感内涵。孔子主张以《诗》为教,将诗的情感内涵与教化功能联系起来,并且对《诗》的教育功能作了阐释,提出“兴观群怨”说。《论语·阳货》就曾记载:“子曰: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对于“兴”,孔安国认为“兴”是“引譬连类”(《论语注疏》)。《诗》可以“兴”,指的是《诗》通过形象的语言感染读者,激发读者的思想感情,使读者由此联想到彼从而获得类似的情感体验。对于“观”,郑玄认为“观风俗之盛衰”。因为文学具有反映现实的功能,所以“观”指的是通过《诗》中的作品可以观各地的风土人情、时世风貌、民俗进而了解世情。对于“群”,孔安国认为是“群居相切磋”,这种说法有一定的合理性,符合春秋时期人们用《诗》交流的事实。只是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很注重个人与社会的关系,追求和谐的人伦关系,因此,《诗》可以“群”,也可以认为是读者在《诗》中作品情绪感染中“潜移默化培养自己与社会群体和谐相处的意识”,和谐人际关系。对于“怨”,这里的“怨”指的是发怨,即一种情感的宣泄。《诗》可以“怨”,指通过读这些诗的学习来疏导自己内心的怨进而达到内心的一种平和,这其实就是“温柔敦厚”之诗教意义的体现。这些弃妇诗作为《诗经》的一部分,当然也会具有“兴观群怨”功能。下面我们将结合“兴观群怨”说,分析中国古代社会《诗经》里的弃妇诗可能存在的情感教育价值。

首先,《诗经》中的弃妇诗可以唤起男性知识分子对妇女悲惨命运深厚的同情心,并逐渐外化为他们对待现实的态度以及关注现实问题的情怀。《诗经》的弃妇诗是针对弃妇现象的文学创作。她们的不幸遭遇和哀怨的语辞将感染着读书人,使得他们体会弃妇的不幸、痛苦、绝望,进而引发读书人对现实生活中弃妇现象的积极关注和思考,并以悲悯的情感和心态对待生活中的弃妇,甚至为弃妇代言。例如曹植就曾作《弃妇诗》,叙写平虏将军刘勋妻王宋因为无子被抛弃的事实,表现其对社会问题的关注。唐现实主义诗人白居易的弃妇名作《母别子》描写的是一个女子被做将军的丈夫遗弃了,以致遭遇母子分离的痛苦。此诗表现了白居易对弃妇的关注,并以此来抨击社会的某些现实。

其次,《诗经》中弃妇诗对君子疏导怨愤有着启示作用。《诗经》中的弃妇之怨与现实生活中“仁人不遇”之怨有共同性。因而古代读书人在对《诗经》中的弃妇同情的同时,常常由弃妇之境遇联想到自己的处境,由弃妇的不幸想到自己的不幸,借弃妇被弃来表达自己的怀才不遇,进而疏导自己怀才不遇的怨愤。这是因为进入父权社会后,古代臣子的处境与妇女的处境有相似性,在社会伦理关系中两者都是处于卑的地位,都处于弱势。这种现状使得男子自觉的将妇女对丈夫的依附隐喻成了古代男性知识分子对君主皇权的依附。因为《诗经》中弃妇诗的情感内容与精神心理需求和知识分子的情感体验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共同性,因此后世有些读者在读到这些诗时,常常将这些诗赋予以男女喻君臣的含义。怀着对政治现实的无奈,一些男性文人也会创作弃妇诗来委婉地表达自己的内心,进而疏导自己内心的怨。例如魏晋时期的曹植在与曹丕成为君臣关系后曾作《七哀诗》,借思妇被弃表达自己被曹丕排斥的幽怨悲凉。

再次,《诗经》中的弃妇诗在潜移默化中完成对知识分子的伦理道德的培育。儒家强调以个体的奉献求取群体的和谐,主张“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提倡以修身来达到齐家的目的。《诗经》中的弃妇诗以反题表现夫妻和谐的主题,以弃妇被弃的痛苦教育男子,劝诫其修养德行进而齐家。下面我们将以弃妇诗的典型代表《氓》为例,具体分析《诗经》中的弃妇诗所具有的内在的伦理道德教育价值。《卫风·氓》叙述了女主人公婚姻悲剧的全过程。我们往往将《氓》与《关雎》看成是展示爱情反题与爱情正题的典范。孔子认为《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论语·八侑》)如果说《关雎》歌颂的是一种有节制的、符合礼仪的“君子型”爱情,那么《氓》肯定是批评非君子型的爱情。通过《氓》我们看到男主人公是喜新厌旧、品德低劣的小人。男主人公公信度不高,所以没有“良媒”做公证。“乘彼垝垣”表明男主人公约女主人公的地方比较偏僻,且是两人单独见面。可见男主人公没有克制自己的感情而作出了不符合礼仪的、不被社会所赞同的行为。婚后,女主人公劳苦却被弃,而男主人公“二三其德”,违背誓言。可见《氓》中的男主人公不是一个君子,在婚前不能克制自己的感情做出违反礼仪的事,婚后不守誓言毫无信义,最终影响家庭的和谐。孔子作为《诗经》的整理者,保存这样的诗,除了对女主人公的同情外,还包含着对“氓”道德意义的批判,进而反面提醒世人通过提高自身修养来“齐家”。《诗经》中的弃妇诗正是通过以情育情的方式,使读书人成为具有人文情怀的有情之人,并潜移默化地培养其伦理道德以达到齐家的目的,最终实现社会的和谐。

此外,《诗经》弃妇诗对女子也有一定程度的情感教育价值。我国古代社会中《诗经》不仅是男子的教材,也是一些女子的读物。魏晋南北朝时期,女子教育内容包括儒家的经学教育,其中就有《诗经》。在汤显祖的《牡丹亭》中杜宝与陈最良商量杜丽娘的教育问题时,把《诗经》作为首要教材。虽然这是文学作品中的描写,但是也是现实的折射,即古代社会一些家庭把《诗经》作为女子学习礼仪、修养德行的教材。既然古代女子会学习《诗经》,那么《诗经》中的弃妇诗就可能会对女子有一定的相应的情感教育。如弃妇诗典型代表《氓》,一方面劝男女爱恋时要守礼仪,固守“乐而不淫”,另一方面还告诫女子“士之耽兮,犹可说也。女之耽兮,不可说也”,即劝诫女子切勿入情网而悔恨终生。《谷风》中女主人公则将满腹悲怨娓娓道来,怨而不怒,读之让人凄然下涕。这些弃妇对于不幸婚姻的感悟和体验与后世被弃女子感情体验是相通的,因此这些弃妇诗很容易被后世的女子理解并产生共鸣,从中得到精神慰藉。《诗经》中被弃女子以诗发怨的情怀也深深影响到古代那些女子。当这些女子遭遇婚姻或爱情的不幸时,往往也用诗或词来发怨,进而来宣泄自己内心的痛苦,如卓文君的《白头吟》和唐婉的《钗头凤》。

综上所述,《诗经》中的弃妇诗是遭负心男子遗弃的妇女们辛酸的哀鸣,是被弃女子不幸的写照。同时,这些弃妇诗身为文学作品所具有的深厚的情感内涵在我国重视《诗》教的时代有着丰富的情感价值。它可以唤起古代男性知识分子对妇女悲惨命运深厚的同情心,并逐渐外化为他们对待现实的态度以及关注现实问题的情怀,启示文人疏导怀才不遇的怨愤,进而实现内心的平静。同时,这些弃妇诗中女人公对情的情感体悟又激起了后世女子强烈的共鸣,启示着女子用诗发怨,用诗抒发情怀。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里,弃妇现象依旧存在,研究《诗经》中弃妇依然有着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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