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树荒原

2016-12-02 18:49王甜
十月 2016年6期
关键词:国威荒原种树

王甜

山风越来越像一只眼睛,噙着湿润的东西,随时会淌下来。吉木尔甲迎着风,伸手到头顶晃晃,像是给那只眼睛抹泪。太阳跃出地面后,他佝了背,甲虫一般缓缓把自己搬运到靠村路的石墙边,一边翕动鼻翼,一边念叨着太阳快把自己晃瞎了,那样就只能像狗一样靠鼻子过活了。

鼻子多神奇啊。鼻子里有无数条高速公路,畅通无阻地驶来远方的信息。吉木尔甲嗅到了阳光正鼓了腮帮噗噗噗地吹着荒原,不安分的草籽在浅泥层下蹦跳;嗅到了荒原边上的小河沟,十二岁的沙红又背着最小的弟弟,赶着两头牛去喝水,牛粪块植物般零落在岸边;嗅到了河沟西面的一条被汽车碾出来的土路,一辆突突突吃力奔跑的小皮卡拖着一条长长的烟尘尾巴。

皮卡来自县城,载来半车树苗和种树的人。那个人每年这时候都要来,已经是第五年了。车在石墙边停下,车门一拉,“咚”一声,落出一个人。

“吉木尔甲!”他惊喜地叫起来,“你每年都算准我来的日子!”

行李拖进吉木尔甲收拾出来的小房间里,午饭则要带到荒原上吃——为了省下往返的时间。一切都跟往年一样。

种树人扛着铁锹和锄头走在荒原上,手搭凉棚地遥望土坡下的一片小树林,嘴角有了上弯的弧线。树的成活率虽远不如平原地区,但也算是令人欣慰,根据它们的种类、粗细、高矮,非常明显地分出四片区域来,像按年级集合排队的小学生。

“这次买的是杨树,”他对跟上来的吉木尔甲说,“让司机都卸在老地方了。”

铁锹像个硬硬的嘴巴,嘎巴一下就啃进土里。一嘴一嘴,啃出一个圆圆的坑。吉木尔甲拿着一把旧柴刀,替他把第一棵树苗根上的草绳割掉。草绳扔到坑底,将来烂了可以当肥料。树苗到了种树人手里,便会受点调教,跟个模特一样,经过摆弄、修整之后,挺拔地踩进坑里。一旦它站立的姿势确定好了,刚才挖出来堆在周围的土就开始回填,填到一定时候,又得把树苗轻轻往上拎一拎,让它的根须能够尽量朝下。最后种树人的大脚要在树周围的土上结实地踩上一圈,好像底下埋了什么财宝,这样才让他放心似的。

每年第一棵树的种植总是最精心的,两个人心照不宣地配合着,使个劲儿、搭把手都没有多余的动作,小心翼翼且庄重有加,仿佛是个仪式。新栽下的树苗像炷大大的香,插在荒原边上,敬天、敬地、敬神灵。

水从河沟里拉来,装在拖车上三个脏兮兮的塑料大桶里。吉木尔甲将一把旧铝壶忽地沉到桶中,瞬间吃满一壶水。他控制着手抖,提起壶,去给新栽下的树苗浇个透湿。事实上种树人从来没要求过他做什么,他当帮手完全出于自愿,包括种树人离开的日子里,他会在干旱时节想办法给树们浇水。

“透了。”种树人说。

“透了。”吉木尔甲放下了壶。

叫高路远。从南方一个大城市过来的。不是什么“单位”的。不是因为植树节。不是要上报纸。他就喜欢干这事。

村里人问起种树苗的怪客,吉木尔甲都这样说。是,不是,简单界定。倒不是故弄玄虚,他觉得这些信息对村里人来说已经足够了。闲话和星星一样,越多越缭乱。

高路远第一次到荒原上来,就跟刮了一场扬沙的风似的,不期而至,还扎眼。压得低至眉心的棒球帽,深蓝冲锋衣,鼓鼓的防雨双肩背包,一副行遍天涯的模样。事实上,除了两三次迷路的自驾游越野车误闯至此,几乎没有游客会到这里来,既无风景又无名胜。

陌生人来了,遇见的第一个本地人就是吉木尔甲。这彝族人裹了件半旧的披毡,沉默地蹲在石墙边抽烟。烟筒有胳膊粗,他的半张脸都埋进去了似的,没等来客问完一句话,自个儿先喷出一口美美的烟雾,哈啊——他吐尽了烟气,这才抬了头,把茫然的目光落在面前的陌生人身上。

“老人家会说汉语吗?”

老人家盯着他不说话。又抽一口烟。竹制大烟筒光滑得酷似金属,像个炮筒一般,发散着低调散漫却又傲气的光芒。

交流只用了一刻钟,之后高路远住进了“老人家”的旧砖房里。晚上就着火塘喝苞谷酒的时候互报年岁,才知道吉木尔甲只比自己年长六岁。这荒原的风是欺负人面相的。

“早年我也出去跑过活路。”吉木尔甲用柴棍拨亮了一些火,火光亮过他脸上一丝自豪的神气。他会说夹杂方言味儿的普通话,腔调有些古怪,但字字都清楚。

“跑过活路”的证据出现在腔调里,也出现在墙上的细节里——正堂大墙上并排挂着两个大玻璃相框,隆重地镶满零碎照片,黑白的都洗得好小,彩色的至多五寸,泛黄。照片上的吉木尔甲像是现在的吉木尔甲的儿子。最牛的一张,他身着西装,两手抄在胸前,一只脚抬起踩在一辆小轿车的车门上。为拍这张照片他差点被暴跳如雷的轿车司机追上,那架势是绝对要动粗的。“不能怪我,”吉木尔甲无辜地摇摇头,“那车一圈儿都光光的,我找不到可以落脚的踏板。”

没有女人。娶的第一个女人难产死了,没来得及留下照片。第二个女人给他生了一个女儿,过了两年,女人带着女儿跟一个来荒原兜售化肥的推销员跑了。吉木尔甲出去找过她半个月,一无所获地回来,进门就发现相框里她和女儿的照片也给撕走了。那是狠心了断的铁证,抹杀了自己存在的唯一痕迹。她判决过去的记忆为死刑。

火塘还旺着,但吉木尔甲不想说了。再多过往又怎么样呢?他终归一个人过。

高路远分明看到对方眼里跳出一闪而逝的伤感的火星。他想说一些安慰的话,但从脑子里冒出来的都是廉价的大道理,还不如不说。屋里胡乱地暖乎着,影子被拓到墙上,两个棉墩墩的活物在那里推杯换盏,像沉默的皮影戏。

那是交情的开始。以后聊起来,都说“第一年”还怎么怎么、“第二年”如何如何,好像这是他们自己的朝代,有自己的纪年方式。

第一年

第一年刚来时,高路远还没有打算种树。一早吃过饭,碗盆一收,桌子空出来,马上就被高路远展开的一张地图覆盖了。他趴在地图上,眼睛跟蚂蚁一样,细细地一毫米、一毫米地爬过。

“应该是这一块。”他用带粗节的食指在地图上画了一个圈儿。吉木尔甲凑上去,学他的样子佝偻起背,把他画圈儿的地方细细“嗅”了一遍,没有瞅出个所以然来。“应该”是吉木尔甲知道甚至熟悉的地方,但他太不习惯线条与色块的表达方式了,他的生活没有这么抽象。直起身子后他木着脸,没有表态。

幸好高路远没有向他咨询意见的打算。这身材魁梧的外乡人是个果断的主,他麻利地把水壶、相机、地图和指南针收拾进一个小挎包,大踏步地向西边去了。去他食指画出的、“应该”的地方。

中午他顶了一头汗回来了,衣服领子大大敞开,好像浑身都在冒热气。

“没有变,还是老样子。”他坐下来喘着气,听不出这算是好消息还是坏消息。昨晚吉木尔甲问他来这里做什么时,他只是淡淡地说,以前来过,想再来看看。

再去的时候,高路远借了一把铁锹,稳稳妥妥地扛在肩上走了。吉木尔甲这次跟了去,走得没他快,吃吃磕磕地落下一大截,看上去像个心有余而力不足的收账人。吃吃磕磕了两三支烟的工夫,远远看到高路远停在了荒原上,草草地四下张望一下,放下铁锹开始锹土。他是中年人,身手却矫健,待吉木尔甲赶到近处,他已不声不响掘开了一小片。挖出的泥块以相似的姿势向同一个方向倾倒,压着刚冒头的草芽。

“这是干啥呢?”吉木尔甲终于带着旁观者正常的好奇心问,“老大远地跑来挖地,要种粮食?我们种粮食的地方可不在这里。”

高路远停下来喘了口气。“看看吧,看这泥巴是啥样的,有多厚,能种啥就种啥。”

吉木尔甲眯起眼睛。他裁定对方是搪塞自己,顺着话说下来的。对于认识还不到两天的人来说,他有理由保留秘密。吉木尔甲决定不再深究,尽管这个疑问像枯草梗一样挠着他的痒处。

到第二天接近晌午时,高路远已经翻开了不小的一片土。吉木尔甲给他送午饭时,看到他正颓然地坐在新翻开的泥地中央,在毫无遮掩的荒原上接受太阳烘烤。

“还好是春天,”吉木尔甲一边取出老式的铝饭盒一边说,“要到夏天,烤成肉干!”

高路远揪出饭盒里的荞面馍,嚼着,丧气地自言自语:“这样不行……”这样,是哪样;不行又是什么不行呢?吉木尔甲盯着他的嘴,看他腮帮子鼓出一大团,嚼动,却没再吐露什么。

远远地,刮过来一个人影。也许是个过路的,可他的方位目标很精准地定在这里,朝着他俩一步步地走来。高路远感觉身边的吉木尔甲深吸了一口气。那人走近了,是个邋遢的男人,穿件脏兮兮的旧夹克,晴天也蹬着双黑塑料高筒雨鞋。一身汉族人打扮,但风化般的老陈面相与警惕的神情一看就是本地人。他开口了,说的是当地土语,高路远听不懂——当然,他也不是冲着高路远说的,而是对着吉木尔甲叽叽咕咕。

吉木尔甲也叽叽咕咕地回答,看样子两人是认识的,但对方并不友善,声调开始升高,表情也越发冷酷,还不时地扭头瞪一眼高路远,恶狠狠的。没多久,两人都言语铿锵,情绪往激动上靠了,高路远上前做出阻拦的架势,那男子停下来,貌似撂下一句狠话,转身走掉。塑料雨鞋一蹬一蹬,显示出皮靴般的傲慢气势。

他走远后,高路远扭头看着吉木尔甲,等待一个说明。吉木尔甲咬咬牙:“是海乃旺杰。”接着叹了一口气。仿佛这个名字就可以解释一切。

“他说,大家都在传,我家来了个外地人,到荒原挖金子来了。”

高路远噗地想笑,差点被嘴里的一口馍噎着。

多年前来过两个人,带着奇形怪状的工具和仪器,在荒原上一阵捣鼓,惹得大人孩子都围过去看热闹。那时候出去读书、打工的人还不多,村里的老老少少都在猜测两个异乡人的意图。有人大胆追问,人家说:测绘。再问测绘是什么,人家就不耐烦了,只轻轻一笑:说了你们也不懂。

村里人聚齐了最有经验的脑袋,讨论了一个时辰,得出了最有可能的结论——寻矿。如果不是寻矿,那他们“测”什么又“绘”什么呢?矿也有好多种,但传来传去,就成了——“荒原底下有金矿!”这消息点亮了每个人的眼睛。测绘员很快走了,再也没有来。关于金矿的传闻却流传下来——人们乐意保留这个想象。

“海乃旺杰说,这地底下的金子是村里人的,你挖走了可不行。”吉木尔甲无奈地说,“他还说,就是没挖到金子,挖了地,坏了草皮,也要赔偿。”

异乡人下午就走了。有人看见他沿着小河沟走了一大段,站在岸边喝了口水壶里的水,然后踩着河沟里的石块过到对岸,之后他朝着公路的方向大踏步地走去。

村里人相信,这人是被海乃旺杰给吓跑的。他们议论这事的时候半是松了口气,半是有些许遗憾。如果地底下真有金子,那么这个人的离开无疑是件好事;但他那么果断地离开,又说明地底下是没有金子或者有金子也很难挖出来。

没想到过了两天,异乡人又来了,他带来了一辆小皮卡,皮卡上载着半车树苗。下车的时候他冲远处的吉木尔甲挥了挥手,喊着:“我想好了,就种树,买了苹果树苗!”那熟稔、大方又兴致勃勃的口气好像整个荒原都是他家的,好像吉木尔甲是他自家兄弟。吉木尔甲极力掩饰着内心的欣喜,偏偏做出挑剔的神气来。

“苹果不好,”他木着脸说,“应该买石榴。”

第二年

第二年就买的石榴树苗。

从这年起他就轻车熟路了,直接先到县城里买好树苗,租上车,顺顺溜溜地一路开到荒原上。吉木尔甲没想到他真的又来了,很多人说“我明年还会再来”都只是一句类似“你好”的客套话。

高路远根据去年的经验,带来了不少可以用到的东西:两大桶色拉油、三袋面粉、三袋米、两床新毛毯、一箱看牌子很贵的白酒和一些铁锹、锄头之类种树用的工具。“你把户口迁过来了?”吉木尔甲笑说。知道他是故意把东西买得超量,这样留下剩余物品时显得自然一些。

种树不能拖,要赶活,不然树苗根子干掉,苗就死了。高路远总是一下车就开工,仿佛有一股遏制不住的力量在驱使着他。他挽起袖子,露出结实的、带肌肉块的胳膊,把那些树苗成捆地扛到肩上,西斜的太阳光在他脖子处的汗珠上闪闪发亮。送水的吉木尔甲一直记得他这个形象。

有一次回去的路上,又遇着上次那个家伙了。叫海乃旺杰的邋遢男人。他裹了条看不清花纹的深色大围巾,围巾下露出那双沾泥的塑料雨鞋。他蹲在路边,手反剪着伸到后背去,努力去挠肩膀下的某个地方,一直没挠到,表情是痛苦的。看得高路远的肩胛处也痒起来。他们无视地走过,感觉海乃旺杰那不友善的眼光像石块一样从背后砸过来。

“他不会再找我麻烦了吧?”走远一点高路远问。

“不会了,现在谁也不相信你是来挖金子的,”吉木尔甲说,“挖那么浅,只够种树。”而种树怎么也算不上破坏行为。

“但那个海乃旺杰为什么还在继续讨厌我?好像我真的挖走了他的金子。”

“他是讨厌我。”吉木尔甲爽快地说,“他恨我。”

高路远顿住了脚步,感觉这坦诚的口气近乎天真,他开玩笑道:“是为了一个女人吗?”

“是的——他老婆。”

如有神助,刚种完所有树苗那晚就下小雨了。

荒原上一下雨就冷得入骨。火塘就显出重要性了。两个男人在火塘边就着一盘坨坨肉喝酒,盯着旁边的湿衣服上冒出的白汽。他们聊天气,聊农作物,聊各自遇见的奇怪事情,但对话始终在一个模棱两可的话题边缘徘徊。

就像一种交换,高路远想,如果向吉木尔甲问起海乃旺杰老婆的事,那么他就必须回赠给对方一个有关自己的秘密。世界通行的法则就是如此。

高路远带着闭嘴的决心继续喝酒。荒原上的绯闻轶事不值得他掏心掏肺。火塘对面,吉木尔甲的脸已经泛起红晕,红晕像在融化他的五官,眉眼、皱纹慢慢都舒张开去。他放下酒杯,开始哼唱一首调子忧伤的山歌,每一句的尾音都像一个疑问词。吉木尔甲半闭了眼睛,神情单纯,如同一个懵懂的少年对着夜空、对着世界问啊问。

“我和他老婆啥事也没有,”吉木尔甲唱完歌忽然说,“我知道你在以为什么。”他简单而直接地把话题挑明,向高路远一笑,摆出“荒原人没有秘密”的表情。

“海乃旺杰啊,原来也不是这样的。”

年轻时的海乃旺杰内向、害羞,见到姑娘就会微微笑着低下头去。令他低头的姑娘中,有一个笑声多得像雨点的——他认定自己将来会把她娶进家门。但这美好希望破灭于一个苦荞麦高产的秋天。在丰收的金色盛景里,他哥哥死了。他哥哥租了一辆小皮卡,运了一车苦荞麦到镇上,卖了个好价钱,一高兴到杂货店里买了瓶陈酿烈酒,经不住酒香骚扰,打开来尝了一口。之后又尝一口……直到他在跌跌撞撞的回家路上失足摔下山崖。

哥哥的死改变了海乃旺杰的一切。按照荒原的习俗,海乃旺杰必须娶了他的嫂子,抚养哥哥留下的孩子。虽然现在的彝家村落已经接受了不少现代的、汉族化的思想,但婚丧嫁娶的铁例关系着血脉根本,谁也动摇不了。

婚礼前夜,海乃旺杰策划了一次私奔。当家里人发现他和几件衣服、一百二十七元钱以及两个熟鸡蛋同时失踪之后,全村都被发动起来去四处搜捕。追缉的人们最后找到了他——在荒原尽头的大路边,一棵颓唐的老樱桃树旁,他脚下扔着布包裹,自己抱着樱桃树的干子,一下一下往那上面撞头,已经撞得额头出血了。

他约的姑娘——笑声像雨点的那个——根本没有来。

海乃旺杰跟着大伙回去,老老实实娶了他嫂子。那爽约的姑娘很快也嫁到远方去了,听说那里也是一个荒原。

打那以后,海乃旺杰就变成了另一个人。他消沉、阴郁,开始酗酒并处处找他老婆的碴。全村的人都听到过他老婆挨揍时凄厉的哭号声。有人出面阻止,反倒被海乃旺杰提着木柴棒追得满村蹿。

“你跟我老婆是啥关系?”海乃旺杰的声音像块砸天的石头。

没有人敢再管他的家事。

“你管了?不然,他怎么偏偏就把你恨上了?”高路远坏笑着呷了一口酒。他急着要听最关键的部分,想快快跳过前面的部分。

“我和她没一点事啊,真的,”吉木尔甲烦恼地摇摇头,“你要是见过阿依金洛就相信我了。”

没有等多久——大约一两天之后——种树人就见到了阿依金洛。那天吉木尔甲提早回去做饭,高路远却干活儿干得特别顺,趁着这股子劲头,一直到天擦黑才收了手。把空了的壶、桶放到拖车里,再把拖车推到河边牧羊人搭的草棚子里,零零碎碎的收尾工作弄下来,荒原的夜已经像货车车厢顶上的大油布,厚实、严密,哗啦一声不由分说地盖上了。

高路远扛上铁锹,取出大电筒揿亮。光柱像弹簧一般,长长短短地舒张与收缩。清凉的夜气从四周合围过来,虚空里仿佛拥挤着无数面目不清的陌生人。从荒原到村子,黑暗大地上安静得只有自己走路的声音,令人莫名地紧张。

快到吉木尔甲的家了,看得见房子熟悉的外形。高路远心头热乎起来,脚步加快,没料到黑暗中一团更黑的影子忽地从面前掠过,鬼魂样。“啥?”高路远抬高手电筒,像举着机关枪扫射一般,光柱四处乱晃。到底,光是速度的猛兽,蹿了几下便一口擒住了一个活物。是土墙边缩成一团的一个人,一个女人。她惊慌失措地伸手挡住手电筒光,几次想逃,又被强光逼得睁不开眼,只好蜷在土墙根儿。看上去她像被光柱做成的一根巨大的钉子钉在那里了。

这景象像盆凉水突然泼来,高路远慌忙把电筒光移开。从房子里冲出吉木尔甲,逆光中是个黑黑的影子,提着一根粗壮的木棒。黑影吉木尔甲朝着土墙,用彝族话大声地训斥了一通,口气严厉。女人被这话语驱赶,风一样跑远了。

只此一眼,高路远就预感到这是阿依金洛,也瞬间明白了吉木尔甲的意思。

以男人的眼光来看,阿依金洛哪怕是曾经有过令人灵魂战栗的女性魅力,那么也在岁月的流逝中消退了,现在已荡然无存。她包着层层的围巾,只露出苍白的一张脸、小兽般猩红的眼睛。像一个包在菜叶里的饭菜团子。馊的。

“她的眼神有点不对。”高路远说。这是比较客气的说法。

吉木尔甲伸出一支枯黄的手指,点了点自己的脑袋:她这里有问题。

海乃旺杰对老婆最大的愤怒,在于嫁过来不久生的那个孩子。据他说,这个孩子既不是他哥哥的,也不是自己的。

“算算时间就知道了!”他向村人愤怒地吼道。

阿依金洛胆小,口拙,再加上脑子有问题,根本没有办法说清这是怎么回事儿。一旦她的继任丈夫开始揍她、骂她,她就只有撒腿跑开,东躲西藏。但凡有人出面帮阿依金洛说几句话,那么他就会遭到海乃旺杰恶毒的攻击,被指认为潜在的奸夫。

吉木尔甲第一次惹上麻烦是在两年前,一个冬天的早晨。他把门打开,去倒火塘里的残灰,从牲口棚传来一阵窸窣声。他打开棚子。在草料堆上,阿依金洛瞪着仓皇的眼睛,哀哀地看着他,怀里抱着一个约莫三岁的孩子。

吉木尔甲起码花了一分钟的时间站在那里,默默地和她对视。他知道这是海乃旺杰的老婆,也知道海乃旺杰很可能会拿着木棒追过来。但一分钟之后,他还是回转身去,到屋子里去端来两个大大的热乎乎的馍。

阿依金洛的眼睛顿时擦亮了,好像吉木尔甲端出来的是两大块金子。她抱着一块馍,狠狠地咬了几口,才想起身边的孩子,急忙扯下一大块塞到孩子的嘴里。孩子嘴小包不下,腮帮鼓起像个青蛙,根本没法嚼,吉木尔甲急得赶快上前,把她小嘴里的馍掏出来。

当海乃旺杰追来的时候,牲口棚里的三个人,就像一家三口一样,安安稳稳地吃着早餐。阿依金洛打着嗝,而吉木尔甲正端着一个碗给孩子喂水。

海乃旺杰站在院子里,隔着一段距离,恶狠狠地冷笑:“藏了这么些年,到底是把亲爹给找到了!”

吉木尔甲慌忙出来说,大冬天的,不给孩子吃喝,你倒还有理了?我是看他们母女俩可怜……

“除了亲爹,谁会这样心疼这野种!”

……

那次没有抄家伙打架,但海乃旺杰把流言蜚语散布出去了,村子里渐渐有人怀疑阿依金洛的女儿真的是吉木尔甲的骨肉。一个是没老婆的壮年男人,一个是连一二三都数不来的傻女人,什么事不可能发生?

更让吉木尔甲受不了的是,阿依金洛好像也认准了他是个依靠,只要被海乃旺杰打了,她十有八九会朝吉木尔甲家里跑。她一跑,村里人议论得更厉害,她挨的打也就越多。若是正常人,她肯定能够梳理出前因后果,分析出利弊,就不会来缠吉木尔甲了,但她偏偏没有脑子,只有小动物般的条件反射。躲。逃。去安全的地方。有馍吃的地方。

反复折腾中,吉木尔甲的同情心渐渐被消磨掉了。阿依金洛跑来找他,他先是打发她几块馍,劝她回去——没有用,这女人居然想在他家住下来;下次再来,不理她了,给她吃闭门羹,她居然可以在门口蹲守四五个小时!吉木尔甲彻底没辙,拿出最狠的一招,直接提根棒子,像赶乞丐一样轰她走,她像流浪狗般哀号着,风一样跑远。但过阵子又来了。

“你说她是不是脑子有问题?”吉木尔甲叹口气说。

第三年

“我猜,你到这荒原来种树,和一个女人有关。”吉木尔甲忽然说。

太阳正倾泻下来,泻在荒原新长出的嫩草叶儿上。高路远坐在一块石头上,闭上眼睛,嗅着阳光味儿。很远,很远的味道。

“你要那么想,就当是吧。”他终于微笑道。

吉木尔甲有些高兴,他们终于可以谈论阿依金洛以外的女人了。“我猜,”他兴奋而狡黠地挤了一下眼睛,“你和荒原上的一个姑娘好上了?”

高路远噗地笑了:“就你们荒原的姑娘……”他突然意识到,应该在伤害朋友自尊心之前打住话头。慌乱中抓起一瓶矿泉水来海灌几口。

其实他不说,吉木尔甲也能猜到,“他们”是怎样看待荒原人的。穷困、脏乱还只是表面,最重要的是懒惰。种地不好好种,把种子往地里一撒就万事大吉,不肯精耕细作,也不愿伺候土地,鸟雀啄去粮种吃了,杂草把田地盖满,干旱来临时幼苗被烈日晒干……通通不管。到了收获季,有东西收就收,没有拉倒。干活儿的都是女人,而男人们则去喝酒、打牌,这几年还有人开始吸毒,是的,一年四季裹身污秽的黑斗篷,像乌鸦一般无聊地群聚着,永远没有白天与夜晚……

“我第一次来荒原时,还穿着军装。是跟着大部队来的。我们在这里待了整整一个夏天。”

吉木尔甲把眼珠往上翻着,很快回想起来。“对啊,有那么一年,来了好多当兵的,好多军车,大的小的,密密麻麻排在荒原上。还有飞机,轰隆轰隆地盘旋在天上,离地面好近,我们都怕它掉下来。那都有二十年了吧?”

“二十三年。”高路远快速而肯定地说。“其实这一片区域只是我们的扎营地,真正的演习点,离这还有好几公里。”

“是啊,我看到当兵的人,在这里搭起了好多绿帆布棚子……”

“那叫帐篷。”

高路远站起来,在暖融融的春光里伸了个懒腰。伸展的手臂像直直的枝丫,让他像棵扎根深土的大树一般,有了根系,有了年轮。又踏实又自在。过去的时光在枝头沙沙地闪耀。

隔了二十三年回看,那段记忆也该是美好的。可印象深刻的那部分偏偏不够美好。男男女女都穿着又脏又旧的本族服装,离得远远的,警惕地张望着。小孩倒喜欢围上来,破破烂烂的一群,像小叫花子。他们好奇地追着兵们看东看西,但战士只要朝他们走近一步,他们又像受惊的小麻雀,呼地四下散开,一口气跑很远。到了开饭时间,小孩们又来了。脸上糊着鼻涕与泥巴,手里端着抱着大碗小盆,有的小孩背上还背着更小的小孩,围成一圈就那么眼巴巴地守着。守着军人们吃饭。

“他们干嘛?也要开一桌?”有人开玩笑说。更多的人连开玩笑的心情也没有——端上来的伙食,虽然有肉有菜,但在野战条件下做出来的真是比在家里差太多了,大伙儿都吃得难受。等到一个炊事员抬出了一个大大的塑料桶——装潲水用的——不一会儿就有人走过去,把没吃完的半碗饭倒了进去。很快,不少人都那么做了,连队干部不好干涉,因为他们自己也觉得这饭菜难以下咽,犹豫之后站起来也加入了倒饭的行列。

一道哨声响起,宣布就餐时间结束。围成一圈的小孩们听到这哨音,就像训练有素的战士,异常敏捷地冲了上来。他们的目标是那个装潲水的桶,冲到桶的面前就开始用碗啊盆啊直接舀,把自己带的家伙装得满满的才罢手。小孩们你争我抢,有的看到一块肉,伸手抓起来就往自己嘴里塞……

高路远一直忘不了那一幕。事实上,他觉得荒原的时间是凝固的,多年之后这里仍是老样子。虽然会碰到穿牛仔裤或者背假名牌包包的年轻人,但一看眼神,就会相信他们还是当年的孩子。

“我知道了,”吉木尔甲伸出食指,重重地在空气中朝他的朋友点了点,“你是想来扶贫,带领我们科……科……科技致富的!”为了让结论郑重其事、有根有据,他倔强地备注:“我经常去阿余时日家看电视。他们不看武打片的时候我就看新闻。他家有那种锅盖,天线。”

种树人苦笑着摇摇头。两年前他还是盗挖金子的不法分子,现在又成了道德高尚的志愿者。

“肯定是的,图名图利的人才会到处宣传,真正做善事的人从来都是闭着嘴在做。”吉木尔甲固执地说。基于他的论断,村里人又有了新的猜测:种树人是一个农业科学家,在荒原上搞试验种植。等到试验成功了,荒原就能变成果园、森林,所有人都会富裕起来。

就像相信金子一样,他们相信一切有关财富的传言。

一天傍晚,他们在回家的路上遇到阿依金洛。隔了百十米远,阿依金洛背着一个装草的背篓,静静沿着碎石路走来,近了,忽然一抬头看到这两个人,像是撞到了鬼,魂都没了,嘴里呜呜叫着,撒开腿就往远处跑。黑色厚裙子裹住了她的腿,让她看上去行动笨拙,像只翅膀沾水的蛾子,绝望地扑腾。

高路远假装不经意地瞟了同行者一眼。吉木尔甲的脸和荒原一样冷静。那天的太阳不可思议地迟迟不落,明晃晃地挂在天幕上。刺目。刺激。吉木尔甲的脸和荒原一样冷静。

入夜,起了风。风在荒原上是一个熟客,想来就来,又永远找不到落脚处,固执地在外面拍门、拍窗。吉木尔甲会根据风的啸声来判断年龄——“来了个老家伙,”他说,“步子又重又慢,还喘。”

只有喝酒。喝得有些闷。好像事实摆在那里——阿依金洛已经被排斥在聊天内容之外,高路远觉得他们应该赶紧找到新的话题。

“我们说不定二十三年前见过。”他挑了一个容易继续下去的。

“很可能的,”吉木尔甲果然来了兴致,“当时乡里的干部组织大家去慰问,我们带了牛羊肉,还有酒,到你们的帐篷去慰问你们。”

“你来慰问过?”高路远惊喜地说,“那你记不记得我们演习结束、临走前的那天晚上,你们抬了好大一口缸来?缸里全是土法酿酒,插着密密麻麻几十根长长的竹竿子,让大家一人叼一根竹竿子吸酒。我们从没见过这样的阵势!”

“哎,怎么会不记得!”吉木的眼睛亮了,回忆使他满面红光。“你们的长官说不能多喝,让大家排着队,一人吸一口,他们很听话,还真的只敢吸一口!之后,当兵的就和我们一起,围着火堆跳舞了。但我们不肯放过你们的长官,让三个漂亮姑娘围着你们长官唱歌,敬酒。”

“我就站在长官身后,想得起来吗?一个给营长递毛巾端茶杯的兵。”

“这我倒想不起了……我只记得,大长官后来叫来了一个特别能喝的小长官替他喝。那小伙子长得可叫帅,喝酒也厉害,把我们后来敬的酒全给倒进喉咙了。”

“呵呵,那是国威,”高路远像是又喝上了那一晚的酒,眼神迷离起来,“你记住国威了。”

是的,所有人都会记住国威。

国威和我同岁。但我们非常不同,非常非常。这么说吧:如果我们是一起跑马拉松的,那么国威就会足足甩开我几条马路;如果辈分是按品行得分来计算的,那么国威肯定就是我爷爷甚至曾祖那辈了。打小他都是全村浑小子的榜样。我调皮捣蛋了,功课学不好了,闯了啥祸了,总有人会说:你看看人家国威……

懂了吧?就是这样一个国威。

我们同一年参军。那个年代在我们乡下,年轻娃儿想有出路的话,要么考大学,要么当兵。考大学很不容易,又花钱,所以还是当兵更现实。接兵干部本来在我们村只挑中了一个人,就是国威,但国威死死地拉住接兵连连长,说,高路远的家庭条件不好,带他一起走吧!连长扭头用审查的眼光扫了我一眼,跟国威说:“我们又不是扶贫。再说名额也有限。”国威下定决心说:“那我不去了,名额给他!”连长瞪住他,足有两三分钟没说话。

几天后,入伍通知来了——我们俩的。接兵连连长生生加了一个名额给我。送行的人群里,我看到了曼子。她是村里最俊的姑娘(按我的审美),我们从小一起长大。她跟着别人说说笑笑,好像是个看热闹的,但她的眼睛,左顾右盼。她到底在送谁呢?我,还是国威?或者说,送谁“送”得多一些?

到了部队,国威的优势也渐渐显示出来。他身体好,个子高,往队列里一站,谁都会朝他多瞅两眼。用班长的话来说,他军人形象特别好。而国威还不止如此。他勤快,肯干,一心上进,很快军事素质也拔了尖儿。

他完全按照自己预想的步伐在军营发展:入党、当班长、成为学员苗子、考上了军校。读完三年军校回来时,他顺理成章地当上了尖兵连的一名排长。我也在尖兵连,但我是超期服役,转了志愿兵。我还记得他穿过一排又一排营房来找我,不时伸伸脖子踮踮脚,用焦急的眼神踢走闯入视线的一个个人影,而我老远就知道是他,却木木地站着,愣是迈不开腿,任由他费劲地东寻西找。他终于看到了我,一脸欣喜挂了出来,大声喊着:高路远你个臭屁蛋,我帮你请好假了,今年我们可以一起回家过年!

这句话风一样猛拍过来,我的面部神经一跳。他就没有想过,身份迥异的“一起回家”,根本就是抽我的脸啊!

其实,在乡下人看来,当志愿兵也是挺光荣的。如果没有国威,我回老家去,会被很多人高看一眼。但村里人就是势利,一个当了排长,是干部,一个成了志愿兵,等级就区分开来了。一起回家后,不出所料,满村的人都争相传说国威是如何如何有出息,这样的夸赞可以从他穿开裆裤的时候说起,每个人都能回忆出他幼时的非凡之事。我表侄那年上初三,已经对从军非常向往,老缠着国威问东问西。有一次他问:“国威叔,部队给你发手枪不?”

国威说:“发啊!平时没有,训练的时候才给发。”

表侄挂出一脸的羡慕,居然来了句:“那你可不能只顾着自己用,也给我路远表叔用一用嘛!”

大伙都笑了,说你个娃子倒挺会心疼自家人。我也跟着笑,笑得比哭还难受。那时焦点都在国威身上,村里人说到我,就一句话:路远也不错。甚至还有谣言,说我当志愿兵是托了国威的福。

就在我们一起回村探亲的那个春节,曼子的爹把曼子许给了国威。这是一桩村里人公认为花好月圆的喜事。不过仍有许多人说,曼子的福气太好了,居然能够嫁个军官。

也有几个媒人上了我家的门儿,介绍村里或者外村的姑娘,但都是中等人家、中等姿色的。那些心气高一点的,都和曼子比,觉得曼子都能嫁个军官,自己如果嫁个志愿兵,就明显矮她一头了。

我曾经暗暗发誓,这辈子非曼子不娶,看到这样的局面,心里就跟挨了打的狗一样,又痛又仓皇。而我父母丝毫没有觉察到,只顾催我赶快定下一门亲事来,好让他们早点抱孙子。而他们和村里其他人一样,觉得我就应该找个中等人家的姑娘。我不如国威,我的媳妇当然也不能和曼子比。

我倔强地推掉了所有提亲。余下的休假时光都是在老爹的叫嚷和老娘的絮叨中度过的。

过完春节,终于可以回部队了。走的那天,全村差不多都来送我们了。说是送我们,感觉就像是送国威一个人。除了我的父母,其他人的叮嘱都是朝着国威去的。

国威,有倒春寒,记得加衣裳哈!

国威,那块腊肉带上没?要早点吃了!

国威,你小侄子过几年当兵,你可要管着点哈!

终于有人提到我了,可那个人喊的是:哎呀,路远跟在国威后边,就像是国威带了一个勤务员!

大伙都笑了,国威回过头来,拍拍我肩膀说:放心,路远是好兄弟,我会罩着他的!

他向大伙表了这个态,全村人都用热切的眼光鼓了掌,而我在这热烈“掌声”里羞愧难言。

话头断在这里,吉木尔甲的理解是:酒不够了。他晃着起身,去抱酒坛子。高路远支起食指到嘴前示意他别出声,他顿住,仔细辨识着风声里的异常。忽然他揪住了一丝线索,敏捷跃起,冲过去打开大门。

门口站着一个裹在厚厚棉衣与围巾里的小女孩,五六岁光景,屋里的暗淡灯光扑到她黑乎乎的脸上,两只眼睛给衬得出奇晶亮。她用目光搜索着,直到吉木尔甲走到她面前,她才仰头开口:

“阿达(阿爸),阿达……”

吉木尔甲蓦地变成了另一个人,铁青了脸,冲小孩厉声叫嚷,大约持续了两三分钟,一通教训之后,他砰地关紧了大门。

高路远已经猜到八九分,他小心地提了句:“没有必要对小孩这样吧?”吉木尔甲正在抱酒坛子,趁着这股气,把酒坛往桌上重重一放:“说她没脑子吧,她倒好,晓得让小娃娃来缠我了!”一看盘子也空了,他又去厨房拿花生米,一边走,一边难以释怀地嚷着:

“还敢叫我阿达!叫我阿达!”

第四年

“没有?”

“没有。”

“真没有?”

“真没有。”

吉木尔甲像棵树一样无辜地望着对方,这眼神让高路远多少有些沮丧。这个回答像是对他勤勉努力的一种否定。

太阳是好的。也浇够了水。敞放的牲口到那边吃草,粪便多少会留下一些,算是积了肥。在这多风的环境下,树形虽然不够端庄,但也没有东倒西歪。听说夏天的时候,叶子密起来,也能小小地撑出一片绿荫。

可为什么就结不了果呢?

第一年种下的苹果树,品种不错,按说第三年就能结果的。去年临走时,高路远特意送给吉木尔甲一个巴掌大的数码相机,吩咐他等秋天出了果子,一定用相机把丰收的景象拍下来。第四年他到了以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查看相机。相机里的秋天,树们叶片泛黄,枝里叶间毫无挂果迹象。

到底是荒原啊!种树人想着。

“到底是荒原啊,”吉木尔甲说,“能种活一些就不错了。以前村里也有人在荒原上种过树,不多,十来棵吧,可是土层太薄,那年偏又干旱,结果一棵也没有活下来。”

高路远被事实掴了一掌,牙帮子咬了咬:“开始怎么不告诉我?”

彝族人露出一口烟熏牙,狡黠地笑:“告诉你了,怕你就不来了。”

照片里有一张,一个小女孩手里拎着一把草,正喂给一头牛吃。虽然镜头隔着一段距离,但鲜亮的阳光拍打着她的小脸,满面庄重的表情格外清晰。高路远一眼认出了这是阿依金洛的女儿海乃拉果。

小孩子是特殊的计时器。他们快速生长,让时间的指针踢踢踏踏跳得醒目。高路远更加认真地告诫自己,这已经是来荒原种树的第四年。

又一个春天到了。

柴米油盐什么的扛进屋里后,高路远从旅行包里掏出两条香烟,递给吉木尔甲。后者认出是个名贵的牌子,虽然电视上没有它的广告,但打工回来的年轻人总是以抽上这种牌子的香烟为荣,这等于是广告了。

“我有烟。”吉木尔甲指了指搁在凳子上的大烟筒,旁边的塑料袋里装着皱纹纸一样的烟叶。话虽这样说,他的手却不由自主地接住了,这令他有一些惭愧。那双手抱住两条烟,轻轻地抚摸了片刻,又走到橱柜边打开柜门,小心翼翼地把它们放置在最高一层。他的动作又轻又稳,好像在送婴儿回摇篮,又像是为神灵敬奉供品。

高路远一直没见他把香烟打开来抽过。他还是用竹烟筒抽自己的烟叶。那对他而言是件享受的事情,有时深吸一口,会微微闭一闭眼睛,让烟雾在身体里悠悠地停留片刻,才恋恋不舍地吐出来。

风在远处疾走,听得见脚步声,很快就要到眼前了。

“你上次说的那个国威,怎么从不跟你一起回来看看?”吉木尔甲磕了一下烟筒,支在烟筒下部的细烟嘴上跌下一大截烟灰。

“他不会来,”高路远说,“他恨这里。”

二十四年前的夏天,那场演习是我和国威第一次参加大型军事行动——也是国威的最后一次。

部队选在这片荒原扎营,就是土坡下的那一片。帐篷像士兵列队一样,搭得整整齐齐。

国威偶尔会来找我,知道为什么吗?因为我这里清静。他当排长,住在班里,一个班八九个人用一顶帐篷。而我那时是营部的文书,负责营里各种文件的收发、报送,有时还要写点简单的通知、报告,这些工作都和其他士兵不一样,营里就安排我和营部的通信员一起,住在存放物资的帐篷里。

说起来,国威是很有些领导艺术的,他如果要批评一个兵,不会当着大家的面,而会把兵叫到我的帐篷来,一对一地批评,这样可以给兵留足颜面。而有时候他来找我,纯粹就是想和我聊聊天。聊得最多的就是曼子。说起曼子的时候,他的眼神就变成了一片沙滩,又软又宽阔,上面只有他和曼子两个人的脚印。他可以说呀,说呀,一直说个不停。遇到这时,我总会想方设法找借口逃走,而这陷在盲目恋爱中的家伙,愚钝得对我的那点小小心思一无所知。

他喝酒的名气也是在那时传开的。有那么几次,营长让通信员去老乡家买点土酒和坨坨肉,召集教导员和几个连长、指导员来喝酒。一连长酒量不行,喝到一半就倒了,营长说你个尖兵连连长喝酒怎么这作风?不行!不能不公平,一连得找个人替他们连长喝。

一连就叫了一排长国威去。

连国威自己也没想到,他居然能把营连两级干部全部喝赢!那可是件不得了的事,国威因此又在他已经非常辉煌的人生传奇里添上了一笔。营长、教导员都对他印象深刻,后来只要有惨烈的酒局,都要叫他去参加。

包括最后喝的那一场。

那天,上级宣布演习圆满结束,通知各部做好第二天一早回撤的准备。全团上下都放松下来,欢天喜地的。国威笑眯眯地到我这里来,拍拍腰上的手枪套,拔出一把乌亮的五四式手枪,递到我面前来:

“马上入库了,我答应过你表侄,要给你玩玩手枪的。”

那时候我们士兵训练多是步枪,手枪用得很少,我本来也是稀罕的,但因为是国威拿来的,我就做出不稀罕的样子来,头也不抬地说:“行了行了,我还有事呢。”

他讨了个没趣,只好把枪又插回枪套。这时通信员跑来,对国威说:“一排长,营长在找你呢!”

当时,你们地方群众得知我们要走,就赶来慰问、联欢。具体过程你都知道,我不多讲了,反正你们抬了好多酒来,又唱又跳的,把我们当兵的一顿海灌。营长一看阵势太大,赶紧找人把国威叫来,让他当个“定海神针”。

那一晚真的跟狂欢节似的。当兵的平时都辛苦,难得有机会放纵一把,全都乐得上天入地。国威在一阵阵欢声笑语中喝干了彝族群众敬上的一碗又一碗酒,终于,这个写下“不倒神话”的家伙,站也站不稳了,嘴里还说着“我干,我干”,腿却弯下去。我上前一把将他扶住。众人都笑起来。营长也笑,拍拍他的脸,吩咐我:去,送他回去好好睡一觉,别误了明天装车。

我把国威背回帐篷的。醉倒的人可真沉啊,一点劲也不使,全部压在我背上。我把他放到床上时,自己整个儿都被汗水湿透了。他可好,不省人事,只顾呼呼大睡。

都说,不容易醉的人一旦醉了,会比其他人的醉来得更猛。国威就是这样。一睡睡到第二天早上,大家都开始拆营、打包、装车了,他还醒不过来。还是一个班长有办法,拿毛巾浸透凉水,轻轻拧一把,径直就往国威脸上抹,那家伙激灵一下,终于睁开了眼睛。只用了几秒钟,他记起了重要使命,大叫一声:

“咋不早点叫我!”

简直是不要命地翻下了行军床,一头扎进那一片忙碌画面中。

营地拆了,物资、装备与人员都塞进大卡车里,浩浩荡荡地向火车站进发。下午五点钟,我们终于坐上了回撤的军列。上了军列,大家才开始有了放松的感觉,坐着说说笑笑。有人说,一排长,你的脸色怎么还那么难看?酒还没醒啊?

国威勉强地笑了笑,指指脑袋说:“是啊,还跟糨糊似的,一直没缓过来。”他站起来上厕所。据他自己后来说,他在厕所小解后觉得头晕,用手撑着车厢墙壁,闭着眼睛休息了片刻。偏偏这时候列车来了个紧急刹车,哐当——他冷不丁地被惯性抛掷,叭一下给摔向对面的墙板,接着跪倒在地,正好跪在厕所的蹲坑旁边。可够倒霉的!

他慢慢地站起来,拍拍裤子,又撑着墙休息了一会儿,努力让自己恢复状态,然后走出厕所。列车又启动了。在他走向自己座位的这段时间里,随着咔嚓咔嚓车轮与铁轨碰撞的声音,他的脑子开始一点点地清醒,意识在一点点地激活,第六感让他觉得有些什么不对劲。

他开始检查自己。从上到下。然后低头发现自己还佩着手枪套。一摸枪套——空的!

只一瞬间,他的所有毛孔都立起来!枪没了!一定是刚才摔倒时,枪掉出来了。

他立马折回到厕所,仔细搜索,地面上空空荡荡,只有那个臭气熏天的蹲坑露着一个恐怖的洞,像张吃人的嘴活生生地张着,透过这张嘴,下面的铁轨飞一般地闪现。这张嘴的大小,足够吃下一把五四式手枪。

丢枪的人不愿意相信,他心爱的手枪会以如此巧合、如此污浊的途径消失。他慌张失措地把自己又从上到下拍了又拍,胡乱地拍,无力地拍,希望能从身体的哪个缝隙里拍出那把该死的手枪。拍打的双手带着颤抖,就像落在沙滩上的鱼,不停地跳,疯狂地挣扎。

当希望破灭,他深呼吸了两次,忍住绝望的泪水,去做了自己必须做的事——向领导报告。连长知道了,马上向营长报告,营长又马上向团长报告。经过一番紧急协调,飞驰的列车在附近一个小站停下来,从列车上下来的,有副营长、连长、一排长国威、三个班长与八个战士,他们的任务是往回走,沿着铁轨重走刚才火车经过的路线,寻找那把丢失的手枪。

这群人打着手电筒,走了很久很久,排查得很细很细,并且大大拓宽排查范围,一路搜寻了几十公里。天亮了,太阳悄悄从远方升起,他们还在困倦与迷茫中像游魂一般晃荡着,眼睛死死盯着轨道。所有人都不得不面对这个现实:他们一无所获。

接下来的时间,对于国威来说就像是进入了人生的另一个轨道。丢失枪支弹药,后果的严重性不言而喻。在牵连了连长、营长和军械管理员(他们分别受到了警告、记过处分)之后,一排长国威,沉痛地接受了降职降级的处分,他最后是以超期服役的志愿兵身份,于当年年底复员的。

本来他可以回到乡政府里谋个小职,但他自己不肯回去,觉得颜面尽失,再说档案里记的这一笔,会永远影响他在仕途上进步。他选择了去外省的一个工厂,因为没有干部身份,他只能做一名技术工人。

曼子家得知消息,赶紧把婚事退了。退婚的事传到他那边,他没有说一句话。从此以后他再也没有回到村里。

吉木尔甲的烟早已经灭了,他没有注意到,还枯枯地盯着地面,枯枯地凑到烟筒上吧嗒一下。

“也是个苦命的啊!”他枯枯地叹了一声。

第二天种树的时候,高路远用感慨的指头划了一个大圈,告诉吉木尔甲他们曾经驻扎过的大致区域。正是他种树的这一片。而这片荒原作为军演部队驻扎地,这么多年也只有那一次。“第二年,军区的军演基地建好了,部队都定向去基地训练和演习了。”

种树人用锄头挖土,一头汗水披挂下来,像给他裹上了液体战甲。一锄一锄,土块一点点被抠开,割出一道大地的伤口。

海乃拉果就在这个时候出现了。她个子长高了一截,穿件明显偏大的黄外套,下面是半旧的镶花边的黑裤子,脸颊上开着两团黑里透红的花,就那么出现了。

小女孩和她妈妈不一样。阿依金洛是易碎品,神经质的眼神,表情里满满都是“挨打”,一吓就跑;而海乃拉果不是的,相比之下,她倒更像个大人,沉稳而宁静,大大方方地走向吉木尔甲。

“阿达。”她开口了。

“阿达。”又是一声。她就是这么叫的。定定地望着被叫的人。

吉木尔甲犹豫片刻,瞟了一眼高路远——后者停下了挖土,静静站在那儿,表明了立场是想把这一幕看下去。吉木尔甲把自己挪过去,挪到小女孩的面前。他们开始用彝族话交谈。吉木尔甲完全没有必要把声音压低,因为种树人根本听不懂。他这么做完全是出于心理上虚弱的掩饰。

几分钟后,女孩子蹦蹦跳跳地离开了,脸上的两团花开得更是鲜艳。高路远索性把下巴磕到锄头把上,用誓不罢休的身体语言追问着吉木尔甲。

“唉,好讨厌,”吉木尔甲皱着眉挥了挥手,“她想去读书,荒原那边的村子建了一所小学,不收钱就可以去读的。但是海乃旺杰不答应她,让她放牛、做家务。”

不等高路远表态,他又牢骚起来:“她读不读书,关我什么事?又来找我!也不怕别人说闲话!我这辈子,简直叫这家人折磨得……”反反复复地说,高路远没有插进一句嘴。

但是那天晚上,当高路远把酒碗在火塘边的小桌上摆好,去叫吉木尔甲来对饮时,他发现吉木尔甲正踮着脚尖,从橱柜的顶层取下了那两条贵重的香烟。香烟裹进了吉木尔甲的披毡里,随着这神色急切的主人一起匆匆出门,消失在无声无息也无亮光的黑夜里。

三天后,去种树的两个人在路上看见了海乃旺杰,他正蹲在一块大石头上,几乎是带着招摇的表情,夸张地抽着过滤嘴香烟,牌子很贵的那种。高路远没吭声,走出老远了,他漫不经心地问:“海乃旺杰已经答应她女儿去上学了吧?”

吉木尔甲一脸镇定地说:“可能是吧。”

第五年

“透了。”种树人说。

“透了。”吉木尔甲放下了壶。

第一棵树的仪式结束,高路远似乎开启了一种疯狂竞赛的模式。尽管偌大的荒原只有他一个人在挥动胳膊,有时用锄头,有时用铁锹,但他的双臂带着明显的紧张,表情也不松弛,仿佛到处都站立着隐形的对手。他务必要赢。

“不要急。”

吉木尔甲在一旁说。这次见面,他明显老下去了。去年秋天生了一场病,痊愈不久,眼睛又出毛病了,看东西不大清楚。他自己解释得含含糊糊的,因为都没去看医生,病的名字都叫不出来。

“不要急。”

高路远本来想辩解几句,但他觉得,彝族兄弟到底是说中了他的某些隐痛。他不吭声,继续用力地干活。吉木尔甲又用顽皮的语气说:“你求我一下,我告诉你一件事。”

种树人不理他,不停手地挖着土。果然,片刻之后种树人赢了,吉木尔甲自己憋不住,用激动的口气嚷道:

“去年秋天树上结了苹果了!”

高路远猛地停下来,盯着吉木尔甲三秒钟,然后说:骗人的吧?

“不骗你。”

“你吃了?”

“吃了,甜哩。”

“照片给我看看。”

照片拿不出来。相机的充电器给弄丢了,于是电用完以后,相机就哑了。

高路远淡淡笑了一下,裁定彝族人是出于善良的目的,安慰自己的。他又挖起土来,越发用劲地,越发焦虑地。树被一棵棵立起来,立在大地上,把脚丫伸向地的心脏。没有谁能预知它们是否可以存活,和任何生命一样,它们只是在尝试着一种叫“可能性”的东西。

树种完那天,夜晚的火塘边,两个人都感觉到了,沉默如同一双大手死死掐住了空气。因为默契,语言显得多余,于是都不置一词,空空地喝酒。一个人的碗干了,另一个人就给添满。把碗的手指粗糙得像锉子。碰碗的声音充满脆弱的伤感。

“你不会再来了。”彝族人又干掉一碗后说。带了点鼻音。“头一年我就看到你在图上画了,一共五块地方。”

高路远深深叹了一口气,没有回答。

“你是为了国威,才来荒原的吧?”

这句话像从天空中降落的,余音袅袅,却又带着利刃,一举扎中高路远的心脏。酒在碗中,碗在手上,都剧烈晃动,里面装着个摇晃的世界,终于无情砸落:

“我答应了他的,我答应了他……”

答应的时候,下岗工人国威躺在一家小医院的病床上,双颊下陷,用求救的眼光扎着对方。他可能什么都知道——他复员之后,高路远提了干,两年后如愿地娶到了曼子。在部队他一直干到副团的位置才转业,到省城的政府部门做了一名公务员,小有职务。经济大潮冲击得最厉害时,他下决心辞去了公职,加入一家大型商务公司,凭借多年的工作经验与人脉资源,一步步地做到了公司副总。——听上去,这多么像是国威应有的人生。

躺着的不幸之人告诉高路远,自己这辈子最大的败笔就是——那把要命的枪。在离开部队的岁月里,他无时无刻不在后悔着,为什么要喝那么多酒?为什么要佩着枪去上厕所?为什么枪套不扣严实?每一个细节都用来质问从前的自己,又用无法改变的回答来鞭打现在的自己。

“你知道吗,”国威深凹的眼眶已无力储存眼泪,“我几乎每年都去那个小站,走一遍当初那一段铁路,我总幻想着时光倒流,我能捡回那把枪。”

捡回了枪,就捡回了本应属于他的一切。国威最后的心愿,是希望在盛放他骨灰的墓里,一同埋入一把手枪。

“五四式的。假的就可以了。做得像一点。”

高路远含着泪水,凑到弥留的国威耳边,轻轻地说了一句只有他俩才听得见的话。所有人都知道,他正向临终者做出一个庄严的承诺,却不会有人知道,那是一个什么承诺。

“我要为他找回那把枪。”

高路远说完,他的彝族朋友嘴巴正大大张着。是啊,多么不可思议!高路远朝着夜空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因为是我——把枪偷走的。”

演习回撤前的晚上,国威喝醉了,我把他背回帐篷里让他躺下,他还没消停,嘴里碎碎叨叨,跟我说他就要和曼子结婚了,上次回去他们就商量了婚期;说他们在通信中互相叫“亲爱的”;还说他们在曼子家的围墙后面亲过嘴……

我坐在行军床旁边,听着他满嘴的胡话,一身的汗化作了刺骨凉水。我第一次久久地凝视他的脸。这张帅气的脸喷着酒气,泛着红光,以这样张扬的姿态向我宣告我最爱的女孩是他的!一瞬间,我感到没有人比我所受的侮辱更大了。

也许是出于报复——这样更好听一些,其实我知道更多的是不可遏制的忌妒,时时燃烧在胸的忌妒,忌妒这个从来都比我更胜一筹的人。

他的腰间还别着没来得及入库的手枪。在我看来那也是种粗俗的炫耀,是邪恶!帐篷里没有别的人,他们都在参加联欢活动。这或许是老天给我的暗示,给我的机会!就这样……只有两秒钟,那把枪便落到了我的手里。我一刻也不敢停留,好像手里握着一把烧红的炭火,飞一般地跑回自己的帐篷。这里更是清静,通信员在为营长、教导员服务,一时半会儿不可能离开。我在帐篷的角落里,撕开防水层,扒掉垫底的砖块,用一把小圆锹在地上挖了一个浅浅的洞,把枪埋了进去。之后再复原砖块、把防水布盖好,任谁也看不出这里居然是个犯罪现场。

国威不知道,其实枪在头天晚上就丢了。第二天他晕晕乎乎地参加回撤工作,忙成一团,根本没意识到枪套是空的。直到出了军列上的厕所他才开始清醒,恍惚中以为枪是掉进蹲坑里了。

其实我很快就后悔了。对国威的报复成了陷害,压根就没有一丝一毫的快感!但我怎么敢说出来?怎么敢?国威丢失枪支是违规违纪,而我,盗窃枪支,那是违法犯罪!

这么多年来,我给国威寄过信,打过电话,发过短信,只想能帮帮他,而我越是这样急切地联系他,他越是躲我躲得远远的。

是的,他躲我,一直躲到最后的一口气。但他存着这口气,却是要见我,因为他知道,他一生的至痛,只有我才能真正理解。

“是为了,那把枪……”吉木尔甲有了幻觉:风如刀片一般割过冷漠而广阔的荒原,野草肆意挥舞手臂,甲虫和大蚂蚁艰难爬行,一个人逆风而立,高高举起锄头,把坚硬的土地一点一点地凿开——而在这一切之下,某个幽暗之地,森森地躺着一把手枪,宛如一具神秘骸骨。

高路远闭上眼睛。是的,那把枪。就是因为那把枪。棘手的问题是时间过去太久,荒原上早已了无痕迹。地方太大,又没有参照物,没法下手。他找到一张地图,把当年搭帐篷的区域分成了五片,一片一片地挖,一片一片地找。

终于到第五年了。最后一片土地已经被翻出来,在这过程中,老了五岁的高路远两眼凹陷,体力渐弱,拄着锄头遥望荒原的尽头,分明地感觉到日复一日灼目的焦虑。翻完最后一块,却什么也没找到。他和那群沿着铁路走了一夜的人一样,带着巨大的失落,站在一个空无一物的结果面前。难道二十五年的时光会把金属化成泥吗?难道枪也会死吗?

他将食言。与之对证的是高天之上的一个灵魂。哪怕高路远虔诚到每年都亲临荒原,哪怕他内心深处一次次地忏悔,哪怕他费尽心力一锄一锹地找寻自己的罪证,一无所获,便是更大的罪过。

“我走了。明一早。”高路远的声音像幽灵在叹气,“拜托你照看下树苗。”

“跟你说过,苹果树结果子了,你就是不信。”吉木尔甲说,脸上带上了微微的陶醉的笑意,“是拉果告诉我的。”

“你信吗?”

“为什么不信?”

去年秋天吉木尔甲生病,差不多有两个礼拜没走出院门。一天黄昏,有人叩门,吉木尔甲起不来床,隔着门问是谁。外面的人说:阿达,是我呢,拉果来看你了。

吉木尔甲有些愣。他不是对拉果的到来意外,而是为自己感到吃惊:这是第一次,他对拉果没有丝毫反感,甚至还有一线颤抖的惊喜。或许在久病的孤独中,叩门的声音也是一种安慰。他不知道怎么回答她,沉默着。阿果在外面说:阿达,我给你捎了一个苹果。好大好大的苹果。

哪来的苹果啊?他终于开口,口气里居然带着慈爱。

门外咯咯咯地笑了:阿达,我从荒原上来的,你们自己种的苹果树结果子了!我摘一个给你看。

不会吧?我们的苹果树会结果子?

外面那个山泉水似的声音,这回很认真:老师说的,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种了啥就会收获啥,你种了苹果树当然会结苹果啊!阿达,你别怕,你要是生病死了,我就把你全身的灰种在苹果树下,等到了秋天,肯定可以结一树的阿达!

屋里的阿达虽然躺着,还是忍不住地大笑起来。那个笑,如同保存在复印机里,每每回忆至此都会原封不动地印一片出来。

“为什么不信呢?以前我也不信。一直觉得自己倒霉透了,发了一点善心却得到什么?被人说闲话、被人误会拉果是我女儿……可是现在你看,种啥得啥,”他眼神悠远地微笑,“我真的有了一个女儿。”

高路远推开屋门,仗着一点醉意走向广袤的黑夜。没有预先计划,只是一个闪念,想去那里,和荒原做一番郑重的告别。

深夜的荒原没有边缘,黑暗覆着一天一地。站一个人,就可以把全世界颁发给他。一抬头,月亮已骤然浮现,在冰凉的空气里浸泡着,大水珠一般,随时要滴落下来。冷是冷的。汗毛都竖起来,如同小兽。

好像这熟透了的黑夜生出了一只洞悉世事的眼,一切被穿透。高路远随着那只眼的视线指向,一脚深一脚浅地走着,遥遥望见一群树,伸展枝条摇曳着月色。在树群中,有一棵竟然泛着微光,越走近,光芒越强,像无数珍宝镶嵌在树干与枝叶上,玲珑剔透,华光溢彩。高路远忍不住眨了眨眼睛。

“为什么不信?”

他加快了步伐,连走带跑地往前冲去,奔向那最亮丽的所在。最后,种树人停在了闪着银光的苹果树面前。一枝一叶都是实实在在的,绚烂夺目,在枝叶丛中,密密麻麻地结着果子——通体锃亮、一模一样的五四式手枪。

满满一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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