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荣景象或泡沫效应

2016-12-02 13:02唐海龙王红
文艺争鸣 2016年9期
关键词:受众创作

唐海龙+王红

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完善,网络视频业务发展壮大,互联网成为影视视频传播的重要平台。微电影(short film,Micro firn)作为一种新兴的艺术形态,它契合了互联网时代信息“碎片化”的特质,符合受众快节奏的消费需求,更适合在移动终端和短时休闲状态下观看。在“互联网+”的大环境下,进发出逆袭般突围的蓬勃生长力。“微电影”这个概念与其说是全新定义,不如说是推广宣传的需要,在“微博”“微信”之后,顺理成章地进入人们的视野。近年来,微电影在学界定义、归类,及对其美学特征、传播属性分析的探讨声中呈现出多元化、裂变式生长的发展态势。

一、去蔽与多元:微电影的美学维度

微电影最初也被称作“网络电影”“电影短片”等,有别于其他视频短片,它具备电影属性。虽然时长较短,情节相对简单,但叙事结构完整。在发轫之初,微电影由于表述方式自由、制作周期短、传播方式便捷、成本低,业余电影爱好者成为创作主力,品牌商、视频网站和名导名家也对微电影的创作表现出了极大的热情。各视频网站包括微博等社交网站成为推行微电影的先锋和舵手。对宏大叙事的消解和自我表述的诉求构成了微电影“去蔽”的美学需求,创作渠道与创作手法的差异成就了微电影多元化的美学维度。

海德格尔曾提到“去蔽”的观点,“去蔽”就是去掉遮蔽,还原事情本身,使之是其所是。唯有“无蔽”,人生的意义才被呈现和敞开。而去蔽就是“展露”,就是“呈现”。微电影相对较低的制作门槛使大众打破电影这一精英艺术的壁垒,不必经过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严格烦琐的审批,选材自由,挂在互联网平台上即能实现有效传播,以及互联网时代各种制作手段的完备成熟,使得微电影的出现开启了电影平民化的新时代。一方面,物质积累和技术完备为微电影的拍摄制作提供了必备条件;另一方面,日益增长的精神文明需求促使人们寻找一种自我表述的新方式。

利奥塔认为,后现代社会的特点之一是从宏大叙事到微小叙事的转变。文化多元化,权威被消解。与传统电影的宏大叙事不同,微电影的叙事方式多呈现出向内的趋势,创作主体的自我意识强烈。对宏大叙事的消解使微电影完成了对主流话语权的“去蔽”,他们通过更平民化和大众化的视角所反映出的问题,往往是被传统电影的创作者们所过滤掉的。微电影镜头更便于聚焦个体回忆和生活中被遮蔽掉的场景,表达小人物日常生活的喜怒哀乐与酸甜苦辣。对个体而言,创作者既是制片人,又是发行方,既是导演,还有可能是编剧、演员。微电影相当于一个浓缩了的电影系统,并且这个系统是开放的,动态的。参与者因为绝对的兴趣和表述的欲望聚合在一起。并且一些普通电影爱好者的创作丝毫不比专业团队逊色,过去电影是文化精英们的特权,现在人人都可以“做自己生活里的导演”,微电影让人们享有了更多的自由表达空间。

文艺多元化格局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文艺的繁荣,微电影作为新兴的文艺形态在自身发展过程中也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既体现为创作观念的多元化,也体现为功能的多元化。目前微电影的创作类型有两种:一类是定制类微电影,有商业和非商业之分;一类是非定制类原创微电影,既有普通电影爱好者的自发创作,也包括名导名家的有意识创作。

商业定制微电影本质意义上相当于品牌商的宣传片,明确的商业诉求、不菲的制作费用甚至名家名导的直接参与使此类微电影有了“高端定制”的意味。但这类微电影不啻“戴着镣铐跳舞”,毕竟微电影从本质上来说是电影而非广告片,必须有和品牌文化理念相契合的故事情节,让观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商品宣传信息。非商业定制微电影以官方定制居多,比如公益片、各类宣传片等,也不乏视频网站“命题式”的主题创作。这都对主创团队提出了极高的要求,要对不同题材、风格有极强的驾驭能力,且要具备独特的创意。非定制类原创微电影除了有普通爱好者的自发创作,微电影创作上的高自由度和短周期也让名导名家趋之若鹜。虽然在此之前,名导名家们也有过实验型的短片作品,但在数量和影响力上实不能和今日相比。相较于普通电影爱好者,名导名家参与创作的微电影在号召力上更胜一筹,能够利用更多资源,集齐更多优势,获得更多关注。同时,制作手法更精良,演员表现力更细致饱满。通过微电影,名家们在自己的风格之上尝试突破,题材和艺术形式上的探索既能满足对自身可能性的挖掘,又能引发受众关注和参与的热情,为微电影发展方向丰富蓝本。如今已经有越来越多的知名导演、演员、音乐人加入到微电影的创作中来,他们的加入不仅为微电影的制作吸引了更多的资金,扩大了影响力,他们对其作品艺术品质精益求精的态度和精神也提高了微电影的品质。让今天习惯快餐式消费的观众看到了更多元的视听作品。

普通电影爱好者、名导名家、品牌商和视频网站的共同推进,各种技术手段的成熟,使微电影在题材选择、拍摄手法、效果呈现等方面体现出去蔽、多元的维度。微电影创作鼓励各种风格的存在,以作为传统电影的拾遗补阙,满足不同创作者和受众表达、理解生活的愿望。

二、裂变与交互:微电影的传播属性

罗杰斯创新扩散理论认为,创新事物在社会系统中形成扩散的前提是必须有一定数量的人采纳这种创新事物。传播媒介的不同与受众群体的差异往往对电影艺术的表现与审美接受起着深刻的影响作用。传播的裂变与交互是互联网时代赋予微电影的特有传播属性。从传播角度而言,微电影是基于互联网平台之上的全新的电影生成与传播模式,从制作到面世,从第一次播放到爆炸式传播,从传播主体到传播渠道,都体现出与传统电影截然不同的特性,这是“互联网+”模式下互联网逆袭影视传媒的必然结果。

在“互联网+”模式下,主动传播者和接受传播者的角色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每个角色都可以既是信息的生产者,也是信息的接受者和消费者。在微电影的传播过程中,受众可以通过电脑、手机、平板电脑等多媒体终端随时随地收看并分享微电影作品,完成初次传播,此时受传者的身份转为传播者;在其他媒介包括微博、微信和其他社交媒体观看微电影的受众通过分享和转发对微电影进行了二次传播,传播力随之呈现爆炸性的几何增长。这种裂变式的传播模式,渠道多样、方式自由灵活、几乎不需要成本。当一部微电影以这种巨大的裂变式传播力引起广泛关注甚至形成话题时,必然会完成向主流媒体的逆袭,形成媒介间的传播。

网络的开放性必然给微电影带来交互的传播属性,从传播途径来看,微电影的制作主体在视频网站上注册账号,就可以发布自己的作品,和他人讨论批评影片;可以根据自己需求,随时获取各种观点和资料;还可以向其他爱好者传授自己拍摄制作的经验,而弹幕的出现使制作方与观众、观众与观众之间的即时交流更直接便捷。在这个人人都是传播者的自媒体时代中,微电影的出现迎合了信息碎片化时代下人们关注信息的习惯。从传播者的角度上看,微电影周期短,投资小的特点更符合投资者快速收回效益的愿望,从传播内容和传播媒介来讲,微电影精炼的内容、短小的篇幅和即时互动的互联网传播平台,更符合“碎片化”时代受众的接收信息的习惯和需要。微电影的出现是技术进步和时代发展的结果,微电影的爆炸式发展是互联网时代的历史必然。

三、几何增长与产业化尝试:微电影的繁荣之势

微电影来势凶猛,各视频网站争相发布或者展示自己的“微电影”计划,诸多著名导演首次推出自己的微电影作品。从微电影发轫至今,微电影作品数量呈几何倍数增长,传播途径不止局限于优酷、搜狐、爱奇艺等互联网视频网站和微博、人人等社交网站,产业化趋势渐渐显露。随着国家鼓励文化产业大发展大繁荣的政策落地,微电影产业的发展趋势持续看好。但一方面井喷式发展的微电影繁荣、新锐、极具生命力,另一方面又难免数量众多之下良莠不齐。一些短片冠以“微电影”之名,却流于复制模仿、粗制滥造。就目前微电影发展现状看,微电影的优劣很难确立量化标准,成功的范例也很难复制,这是电影文化产业特性所决定的。另外,怎样评判一部微电影的好坏,仅靠“播放次数”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受众筛选的需求,而且某些虚假数据的存在也会让受众对实际数据产生怀疑。互联网时代相较于传统媒介时代具有巨大的资源优势,但也存在参与传播者过多的问题,几乎每时每刻都有大量的网络信息淹没在庞大的信息潮里。微电影进入互联网平台后,优秀的作品难以在丰富的视频资源中突现出来,同样的,网民随手点击看到的微电影就是高质量作品的概率难测。微电影没有完整的评价机制,数量又如此庞杂,网民虽然在碎片化时代乐于接受这种短小精悍的影音模式,但观影忠实度的建立恐怕还言之过早。

“互联网+”模式不仅改变了文化传播的现有格局,也渗透到文化产业生产的方方面面,它给微电影发展提供必要发展条件的同时,也带来新的发展机遇、引发新的思考。我国微电影行业的发展逐渐进入到主创团队如雨后春笋、作品层出不穷的阶段,繁荣的景象之下,多少公司能够成就自身特色、打造个性品牌、实现产业化发展而非昙花一现尚有待观望。当前,我国微电影的产业模式还不成熟,单一作品实现盈利的例子少之又少,尤以电影爱好者的作品为例,多是自娱自乐,没有后期的产出来回报前期投入和支持后续创作。微电影知识产权保护难的问题也是未来发展的一大瓶颈。微电影的特点是小,包括剧本、人员、成本。但也因为“小”,主创往往自我保护意识差,也无法投入更多来维权。目前,国内对于版权的重视程度还比较低,而微电影是创意产业,它有随意性,更容易被侵权。这也是一个值得商榷的问题。

四、艺术性失落与过度营销:微电影的泡沫嫌疑

微电影制作周期短,传播上可以做到零成本,从而降低了微电影的准入门槛,目前网络上占据微电影半壁江山的还数“草根”作品。然而,虽然微电影人人皆可参与,但微电影如果被演绎成一场狂热的“草根秀”,必将形成一种尴尬而无序的创作局面,势必会影响它的发展前景。只求轰轰烈烈之势,难有扎扎实实之功,全民娱乐化的“草根秀”容易导致创作的浅薄化,更有甚者,为谋取利益,把暴力、色情等低俗内容引入微电影,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影响。虽然目前微电影暂未进入电影审查程序,只由发行方自主审核监管,删除敏感或不健康的信息,但微电影的内容把控在尺度上仍然要比普通电影大得多。一旦无序化的狂欢无法遏制,就会迫使相关部门出台一纸禁令,这对创作者的热情和对微电影本身的发展都是不利的。同时,由于微电影每年产生的数量过多,内容创作质量也参差不齐。这些蜂拥而至的内容对受众在有限时间内欣赏到精品微电影的需求提出了巨大挑战。

微电影受众群体广、传播途径多、点击转发率高、影响力大的优势同样引起了品牌商和视频网站的参与热情,为微电影注入了更多产业化的因素。这一方面促进了微电影狂飙突进式的发展,另一方面也弱化了微电影的艺术表现力,甚至走上了“过度营销”的道路。绝大多数品牌商为宣传特定产品而打造的微电影,实为广告大片,除去少数制作精良、内容与品牌精神高度契合的作品之外,很多广告“身份”的微电影有着“粗劣速成、植入牵强”等共同特征。

微电影在互联网媒体上活跃起来以后,一些品牌商盲目跟风,不去探究自己品牌的核心理念是否适合用微电影的方式展现;还有些企业不顾及微电影的创作规律,仅凭个人喜好,简单粗暴地干涉微电影广告的拍摄内容或手法,企图通过浮夸甚至雷人的剧情快速吸引消费者注意,功利的心态给微电影的艺术性造成戕害。这种盲目的过度营销造成的后果必然是受众的审美疲劳甚至反感。如果受众心里对此类微电影均为粗制滥造的印象过于深刻导致不愿观看时,微电影的过度营销就变成了无效营销,而且,不是所有的品牌商和产品都适合做微电影营销。拍摄微电影广告时,即使再怎样看重艺术创作,其表达的重点还是更注重产品特色和品牌本身,导演表达自我的自由度和完整度也就被大大降低了,艺术性上的削减是一场大的冒险和牺牲,需要更强的创造和把控能力才能避免这一弊端。

微电影的播放平台基于互联网,受众观影选择余地大,不满意观影效果可以立即关闭网页,停止观看。这对微电影的内容和艺术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但镜头效果要吸人眼球,最核心的情节内容要有能够打动人心的力量,在短时间内留住观影受众。可以说,微电影的内容、艺术性和创意点是微电影的生命之源。微电影虽时长短,但电影结构完整,不管拥有多少噱头,最终打动人心的始终是内容、创意和艺术品质。即便是广告类微电影具有商业元素,也要使其为内容情节服务,而不是生硬的嵌入。

五、精益求精与媒介融合:微电影的突围可能

与其他传统行业需要在互联网平台上寻找新的契合点以焕发新的发展动力不同,微电影在诞生之初就始终依托于互联网的大环境之下,在“互联网+”的模式下,微电影发展更多地考虑应该是在与各种媒介形式联合发展的过程之中,自我调适,开辟新的发展模式,实现这一新兴文化产业的蓬勃发展。目前微电影类型还不够丰富,“微电影的主要内容都停留在都市青春校园爱情和感人亲情方面”。要对人的生存状态、社会现象等有更主动更深切的体察,有悲悯情怀和预见能力,远离简单的复制和模仿,制作出真正有思想、有引导性、能体现中国情感的艺术精品。

微电影虽时长短,但这对编剧和导演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既要完整呈现电影艺术,又要选中一个切入点,用极短篇幅,极紧凑的结构,诉说一个引人入胜的故事;既要短时间内吸引观众,又要包含相应的人文关怀与价值诉求;既要有好的创意,内容新颖有趣,又要以小见大,激发共鸣,给人以愉悦的审美体验。微电影时长虽短,也要注意做到把握叙事节奏张弛有度、悬念迭起、情节丰富、有点睛之笔、艺术表现力强。主创人员应该意识到微电影首先是电影,它具备作为一种艺术形式应有的本质属性,应该体现其特有的艺术价值和人文关怀。

与微电影的发展势头相比,微电影监管机构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健全仍显滞后。监管部门应在行业标准确立之后,把微电影同视频短片、影视广告区分开来,研讨出有效的评分体系,将内容精良的微电影从纷繁芜杂的众多作品中筛选出来,建立微电影的分类、分流制度。

互联网是微电影主要播放平台,为了达到传播效果最大化,可以多种传播媒介联动,整合传播渠道。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利用移动终端接收信息的受众数量呈几何倍数增长,微博微信等社交媒体仍然是微电影传播的主要平台,一些相关的微信公众号如V电影,做得风生水起,经常推荐新颖有趣有深度的微电影。与此同时,传统媒体的传播力量也不可忽视。电视媒体的受众多,覆盖面广,通过电视媒体传播微电影,让更多传统媒体的受众了解微电影,甚至喜爱微电影,主动到互联网平台上去观看微电影,从而完成被动接受向主动观看的转变,增强微电影的传播效果。只有媒介联动、整合传播、渠道拓宽,微电影才能获得更大的影响力,走得更远。

“微电影是一种新兴的文化业态,也是一种新的电影形态、新的产业业态。”想实现微电影产业化发展,必须重视微电影的品牌建设。随着网络视频业务的不断壮大,面对微电影市场广阔的发展空间和潜在的巨大利润,微电影制作团队必须建立起自己的品牌,打造成熟的产业化链条。单一的优秀的成功案例无法撑起微电影的繁荣前景,必须形成合力,走产业化道路,才能实现持续创作和规模盈利的良性循环。目前,优酷、搜狐、爱奇艺、新浪等网站都已形成了自己的微电影品牌,利用自身网站传播的优势,吸引优秀创作团队加盟,着力打造精品微电影。还可以通过微电影竞赛单元的设立和青年导演扶持计划等活动,不断培养和储备优秀的微电影人才资源,来应对微电影自身的发展态势及行业之间的激烈竞争。同时,与专业影视制作公司合作也可以达到资源互补,打造业界品牌,成就长远发展。微电影想获得持续的收益,必须打造成熟的产业链条,形成微电影由制作、播出、发行、衍生等几个环节连接而成的产业链体系,加强和影视公司的合作,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从2010年的“11度青春系列”到2011年的“幸福59厘米”,国内第一大视频分享网站优酷网早已将微电影作为自己的一个发展方向。2012年4月至2013年1月,中国电影家协会、中国电影制片人协会、凤凰新媒体等单位联合主办了“首届中国微电影创作发展论坛优秀作品评选表彰活动”暨“中国微电影大典”。北京大学生电影节延续以往传统,鼓励原创短片的推广。2015年第24届中国金鸡百花电影节设置了“映像·吉林”海峡两岸暨青年微电影竞赛单元。类似这样的微电影大赛和电影节主题单元的设置能够激发个体的创作热情,对我国微电影形成产业、获得发展提供动力。在“互联网+”模式下,微电影产业逐步实现资源的最优化、合作的最大化,必然可以达到资方、主创、媒体、受众多赢的终极效果,促进微电影产业良性发展,为文化产业增加活力,为中国电影发展储备新生力量,探索更多路径发展的可能,我们有理由相信微电影会有更坚实的基础和更明朗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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