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抗战时期的“夫人文学奖”

2016-12-09 10:45张小玲
贵州文史丛刊 2016年3期
关键词:抗日战争

张小玲

摘要:抗战时期的“夫人文学奖”旨在“奖励妇女写作及选拔新进妇女作家”,通过引发社会对“抗战建国中妇女问题”的思考,总结妇女工作经验,确立“时代妇女”应有的价值观。从征稿启事、评审标准和评选结果来看,奖项并不偏重于文艺作品,更多的是借文学奖励之名达政治动员之实。获奖女性对战争、国家与女性关系的思考,大多未能跳出既有民族解放思维定势,民族国家宏大叙事支配着女性解放话语的建构。

关键词:抗日战争 文学奖励 妇女写作 抗战建国

1940年3月8日,新生活运动促进总会妇女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妇指会)以宋美龄名义创办“蒋夫人文学奖金”并发起征文竞赛。随后,湖南、贵州两省相继创办“薛夫人湖南妇女文学奖金”、“吴夫人贵州妇女文学奖金”。经过充分征稿与匿名评审,各地妇指会公布了获奖名单并对获奖者进行表彰,之后获奖作品集为“夫人文学奖金专号”出版。

作为具有现代意义的比较规范的文学奖励活动,“夫人文学奖”不仅对“奖励妇女写作及选拔新进妇女作家”产生了积极作用,而且有效调整了妇女问题的关注重心,明示了“时代妇女”的价值观。尽管战时文学奖励活动众多,但针对女性群体的文学奖励极少,“夫人文学奖”的创办有其特殊意义。由于史料挖掘不足,现有研究多在对冰心轶文进行考释时提及此奖项,对该奖励于女性创作的意义和引发的思考重视不够,且未能注意“蒋夫人文学奖金”创设后,湖南、贵州两省的仿办情况。另外,一直以来对抗战时期女作家的研究,往往集中于成名的冰心、丁玲、萧红、张爱玲等人,忽略了对普通知识女性创作实践的研究。而“夫人文学奖”的获奖者皆是“三十五岁以内未曾出版单行本著作”的年轻女性,其创作在一定程度上可反映出战时普通知识女性的写作水平与思想状况。因此,通过对文学奖励活动的分析和对获奖作品的解读,不仅可看出权力话语在文学评奖、文学创作中的潜在影响,也可了解普通知识女性创作观念与性别观念自五四以来的变化。

1940年,新运妇指会创办“夫人文学奖”,该奖以“奖励妇女写作及选拔新进妇女作家”为宗旨,“凡以抗战建国中妇女问题妇女工作及妇女生活为中心题材者,均可应征”。从征文发起到评选结束,再到作品出版,各奖进度不同,历时不等,征文整体水平也有高下之分。

“夫人文学奖”中,以“蒋夫人文学奖”级别最高、影响最大。“蒋夫人文学奖金”总额三千二百元,分论文和文艺创作两组,各取十名获奖者。因征文宗旨为“选拔新进妇女作家”,所以参赛作者限于“三十岁以内未曾出版单行本著作之女性”。原定截稿日期为当年8月底,后因“时间过促,各地应征人要求延期者甚多”,截稿日期一再延长,至12月底。征文消息发布后,“应征者异常踊跃”,1940年5月,“尚有安南五十余岁之男侨胞前来应征。”最终,报名应征者共五百五十二人,实收应征文卷三百六十本,经妇指会初审后,保留一百二十本。论文组稿件由陈衡哲、吴贻芳、钱用和、陈布雷及罗家伦评阅,文艺组稿件由郭沫若、杨振声、朱光潜、苏雪林和冰心审阅。1941年7月,妇指会公布评选结果,共十九名获奖者,其中论文组十一名,文艺创作组八名。由于文艺创作类应征作品未能达到“第一名标准分数”,故该组第一名空缺。1941年9月,获奖作品以“蒋夫人文学奖金征文专号”形式,藉《妇女新运》三卷三期出版。卷首刊宋美龄所作《告参与新运妇女指导委员会文艺竞赛诸君》,卷末刊冰心所作《评阅述感》。至此,“蒋夫人文学奖金”从创办到“专号”出版,历时一年半,发起虽早,却最晚揭晓。

早在“蒋夫人文学奖金”创办的当月底,即1940年3月20日,湖南省就做出响应,仿办“薛夫人湖南妇女文学奖金”。囿于自身实力,奖项设置相对简单,奖金额度也大幅下调。该奖征稿对象为三十岁以内未曾出版单行本著作之湖南妇女,论文和文艺作品皆可。奖金总额二百一十元,取五名获奖者。原定截止日期5月30日,后因交通不便加之妇指会办公地址迁移,延长至6月30日。7月1日,妇指会组织评审,聘请湖南省名流朱经农、方学芬、伍仲衡、任启珊、周天璞五人审阅四十二篇应征稿件。9月9日,评审结果揭晓。当月,《湖南妇女》三卷三期出版,定名“薛夫人文学奖金专号”。从征文发起到作品出版,历时半年,虽也有拖延,但结果揭晓比“蒋夫人文学奖金”早一年。

同年6月,“吴夫人贵州妇女文学奖金”也发起征文竞赛。就征文简则而言,“吴夫人贵州妇女文学奖金”基本照搬“薛夫人湖南妇女文学奖金”,其创办宗旨、征文题材、奖金数额、录取人数皆与后者相同,只是在应征者资格上有所放松,将年龄上限由三十岁调至三十五岁,便于更多的贵州籍女性参与。扩大遴选范围的效果直接作用于应征稿件的基数,7月30日征文截止时,共收到应征文稿五十四篇,多于湖南。10月4日,评选结果揭晓,共七名获奖者,前五名均为贵州籍。值得注意的是,奖项中增加特别奖二名,给予非贵州籍应征者,逸出此前征文简则中的籍贯限定,可见征文活动影响力不限于贵州,且评奖具有一定灵活性。

“夫人文学奖”是具有现代意义的比较规范的文学奖项,从文学奖金创设、征文比赛发起,到评选结果揭晓,再到获奖作品出版,各地媒体均适时刊发相关消息,一方面有效调整大众关注重心,引导大众对抗战建国中的妇女问题进行思考,另一方面便于读者了解评奖进度,彰显评奖活动的公开公正。

文学奖励制度具有明确的意识形态性,权力话语以隐蔽的方式与此发生联系,它毫不掩饰地表达着主流意识形态的意图和标准,它通过奖励制度喻示着自己的主张和原则。抗战时期,多政并立,与军事力量在地理空间上的争夺相对应,政治力量也在话语空间展开角逐。文学奖励作为一种温和的规训手段,常被当政者所使用。因此,这一时期颇有意味的一个现象便是,尽管战乱连连,生存异常艰难,文学奖励反而有增无减。如解放区的“鲁迅文艺奖”、“七七七文艺奖”、“五月文艺奖”,国统区的“文艺奖助金”、“国民政府教育部学术奖励”、“夫人文学奖”,沦陷区的伪“华北文艺奖金”等。这些文学奖励呈现出迥异的精神风貌和审美特征,但都或隐或显受地缘政治影响。一方面,政治力量通过文学奖励等制度性手段巧妙地调整社会关注重心,引导文学走向,使其为政治服务;另一方面,在民族国家遭受异族侵吞的空前危机下,救亡成为社会共识,民族国家话语具有压倒性的优先地位,文学观念向他律倾斜。文学奖励的政治功利性与文学观念的政治化走向有着内在的一致性。

从“夫人文学奖金”的征文宗旨、评审标准及获奖作品中,不难看出政治与文学的缠绕。奖金规定以“抗战建国中妇女问题妇女工作及妇女生活为中心题材”,这就明示应征者必须以“抗战建国”为中心,在这一主题下思考妇女工作、妇女生活、妇女修养等问题。奖项的创设目的性极强,不仅针对专门的群体,也限定政治化的主题,征文宗旨、奖项设置本身就隐含着重思想、轻文艺的倾向。征文虽冠名文学奖,却包括论文和文艺创作两类,且论文是对“抗战建国中妇女问题”的思考,非文艺评论。“蒋夫人文学奖金”将两类作品分开评比,尚有可比性,湖南、贵州两省笼而统之,不进行分类评审的做法实在有失严谨。可以说,奖项并不偏重于文艺作品,更多的是借文学评奖之名达政治动员之实。参与审读的张佩珍直言不讳地道出了征文对现实效用的注重:

这项奖金,虽定名为文学奖金,但用意所在,并不偏重于文艺作品,其他凡是抗战建国中妇女

问题、妇女工作和妇女生活的理论和经验,都在征求之列。这样,奖金的意义就超越了提高本省妇

女的写作能力这一点。同时,我们感觉到,它还可以引起本省妇女对抗战建国过程中的妇女问题作

广泛的研讨,并使大家注意自己的工作和生活,所以这项奖金的设置,是有着它深刻的意义的。

可见,征文的用意除奖励妇女写作及提拔新进妇女作家外,更多的是通过奖励这一手段引发对妇女问题的关注和探讨,使之服务于工作和生活,同时征求妇女工作经验,以便有效地推进妇女工作,从而更好地为抗战建国服务。在此意图下,评审标准向政治性和实用性倾斜在所难免。“思想占百分之四十五,结构占百分之三十,修辞占百分之二十五”的评审原则,使得论文在评选中更占优势。原计划各取十名获奖者的“蒋夫人文学奖金”,最终论文类取十一名,文艺创作类取八名,湖南、贵州两省的评选结果也是论文类获奖者多于文艺类。这一方面固然是由于文艺类作品整体水平欠佳,离获奖标准尚有差距,难以按照征文计划取足名额,但在命题作文下,文艺作品要在较短的篇幅内表达鲜明的主题,对于未曾发表单行本著作的年轻应征者来说,要做到思想性和艺术性兼顾极难,写作流于表层也在情理之中。另一方面,以政治正确为前提的实用性评审原则,更适于对论文的选拔。评审委员对获奖作品的褒奖也是首肯其思想性,如陈布雷评语:“思想纯正,主张切实,内容精深,文字通畅,组织严紧”。先是政治正确,再是可操作性强,最后才是写作技巧佳。苏雪林的评判逻辑也是如此:“所阅稿子中,尽有佳作,思想之高超,题材之得当,结构之精美,技巧之纯熟,虽抗乎一般老作家,亦无愧色,可见新文学前途自有希望。”如此拔高,虽有鼓励意味,但不乏敷衍之词。实际上,征文的思想倾向、题材范围早在公布之时就做了限定,应征者可发挥的空间并不多。应征者也很好地理解了奖金意图,“无论文艺或其他论文,虽然各类题材都有,但是都能把结论归结到为抗战建国而努力的中心点上。就是文艺作品中有描写两性恋爱的,但是它的背景仍是抗战建国,主题也都是为了说明唯有‘抗战建国才是我们的生路这句话。”征文目的是达到了,可文学的自主性大打折扣,加上新人新作,优秀之作较少。作《评阅述感》的冰心就坦言“不好的较多,好的较少”,并从题材、技巧、文字三个方面分析了存在的问题:题材方面,最大的缺点是太偏重于英雄主义,其次是爱写理想的事物,不求经验;技巧方面,突出的问题在于缺少剪裁,以致事实杂乱,人物太多,轻重倒置,无法收场;文字方面,不会运用标点符号,别字太多。这些问题不仅是初学写作者的通病,也是“革命文学”后文学工具化的病症。

级别最高的“蒋夫人文学奖金”征文水平尚且如此,有籍贯限制的湖南、贵州两省征文,更是难出佳作,整体未能达到评委预期。张佩珍在《读湖南妇女文学奖金应征文章书后》中总结道:“这次应征文章的成绩,大家是在水平线上,却没有发现特别优异的作品,这和征文简则上应征者资格限于未曾出版单行本著作者的规定有很大的关系。”确实,参加应征的女青年写作经验不多,尚处于学习和探索阶段,加之命题作文需契合征文主旨,承载政治意图,就更难出彩。文艺作品有其自身的审美特性,它既不是达成政治教化的工具,也不是治愈社会疾患的药方,若过于强调文艺作品的宣传性和实用性,显然溢出其范畴。这样的作品,生命力也不会长久。不过,从参与应征情况来看,奖项达到了鼓励妇女写作的目的,也激发了妇女对抗战建国的思考。

抗战时期,相对于各种社会群体的利益诉求,民族共同体的存续具有无可争议的历史优先性,群体活动以此为前提展开。作为民族国家共同体的成员,抗战建国同样成为女性面临的压倒一切的奋斗目标。为响应抗战建国最高纲领,1938年5月,新运妇指会领导人宋美龄在庐山召开有共产党人邓颖超等参加的妇女代表谈话会,制定了《动员妇女参加抗战建国工作大纲》。大纲明确了抗战时期妇女的任务,并理想化地描绘出极具诱惑力的前景:“随着抗战的胜利和新中国的建立,妇女大众亦可走上了自由解放的光明大道。”这里,民族国家解放是妇女解放的前提,因此,为抗战建国而奋斗就是为了妇女自由解放而奋斗。抗战建国就这样整合了妇女解放的诉求,与妇女解放捆绑在一起,以妇女解放为名的妇女动员很大程度上是实现理想政治蓝图的手段而非目的。这时,妇女解放的内涵更多的是压抑个体需求,自觉为抗战建国奉献和牺牲。

“夫人文学奖”正是在上述话语体系下,通过激发民族意识、家国意识来统一妇女思想,达成战时动员目的。从《时代妇女应有的自觉和解放》《妇女修养》《战时家庭妇女生活之改进》《抗战期中我国妇运的中心工作》等获奖论文篇目中,不难看出在浓烈的民族危机意识影响下,应征者将女性的生活、工作与国家、民族之需要相联系,从“改造自身”出发,于思想和实践层面打造“时代妇女”的努力。抗战使得知识女性的生存境遇和生命体验发生了极大改变,从追求个性解放的“娜拉”到投身救亡大业的“时代妇女”,被鼓动走出家庭面对残酷社会现实的部分女性意识到,人格独立、个性解放充其量只能是一种终极人文关怀,于生存境遇的改善、现实问题的解决无能为力。既然大量的事实证明,娜拉出走以后“不是堕落,就是回来”,那么要想改变这一命运,不被时代所抛弃,就必须认清社会形势,了解时代需要,从根本上寻求解决之道。那社会形势和时代需要又是什么呢?“就目前的情形论,我国正值抗战建国非常时期……唯有抗战胜利以后,妇女们才能谈到自由和解放。同时,新的妇女地位,而待确立于新的建国基础之下。改良自己,革新社会,更是妇女们应该加紧劳力的工作。”由于“男女平等,已由学者理论而成为法律条文,所以我们现在不是对国家争权力的时候,乃是对国家争贡献的时候,我们今日不要对国家争取我们个人的自由平等,要与全国人民不分男女站在同一阵线上,来争取国家民族的自由和在国际上的平等。不必对国家争取我们的个人的独立和解放,要与全国男女同胞站在同一阵线上,来完成国家民族的独立解放的大业。”在近乎乌托邦的憧憬下,对抗战建国的理想化认知消解了娜拉问题所象征的性别解放与社会解放的内在冲突。尽管于漫长的历史中遭受的性别压迫,使觉醒了的知识女性产生强烈的摆脱附属地位的愿望,但在民族危亡的紧要关头,众志成城抵御外辱成为社会共识,妇女解放的诉求只能暂时搁置。否则,难免会陷入孤立无援的被动境地。至此,获奖女性对自身问题的思考,未能跳出意识形态主导的民族国家宏大叙事。

如果说获奖论文是从理论和实践层面指引“妇女改造”,那么文艺作品则是通过树立典型形象来传达时代妇女的价值在于为抗战建国牺牲和贡献这一核心观念。应征文稿中的女性形象几乎涵盖了妇女动员的各类对象,女工、农妇、女学生、女间谍、女战士,甚至妓女,多在群体中找到归属感,于抗战中获得新生。在“国家至上,民族至上”前提下,性别叙事与国族叙事有了交集,其中,“妓女抗战”颇富意味地缝合了二者的间隙。《达可儿》讲述蒙古族姑娘达可儿怀着对浪漫爱情的向往,跟随异族恋人远走他乡,却不幸被其玩弄沦为妓女,饱受三教九流和日本人凌辱之苦,在欲寻求救赎却不知如何挣脱困境之时,一位与诸多嫖客不同的男性革命者将其引入正途走上抗战之路的故事。从底层妓女到抗战女英雄,女性惨遭蹂躏的“不洁”身体,在觉悟后通过参加抗战得到了洗白。不难看出,对达可儿命运影响至深的两位男性,一位是世俗情欲的化身,一位是民族大义的象征。女性在象征世俗情欲的他者诱骗下走向堕落之途,沦为男性欲望的发泄对象;在象征民族大义的革命者指引下走上抗战之路,完成自我价值的升华。这样的对比意味着,沉湎于男女两性的欢爱只会让人沉沦,只有从世俗情感纠葛中挣脱出来,投入民族国家解放大业才是正确之途。在此逻辑下,“现代新女性不是家庭所有的,不是她爱人所有的”,而是“国家的,民族的”,其“生存是为着妇女解放和民族解放”。从五四时期“我是我自己的”到抗战时期“我们是国家的,民族的”,女性的思想意识和身体归属发生了重大改变,从个体价值的强调到群体价值的凸显,国家话语完成了对女性思想的改造和对女性身体的征用。

同样,其余获奖作品中宣扬的时代妇女都能“站在自己的岗位上,充实自己的生活,改进自己的生活,拯救自己,同时也拯救国家”。不管是年轻貌美的女英雄,还是白发苍苍的革命母亲,不管是饱受剥削的女工,还是勤俭操劳的家庭妇女,都能从各自的本位为国奉献,并团结他人。在民族受辱、家庭破碎的悲痛中,她们意识到,没有国就没有家,没有民族国家的独立就没有世俗的温暖和个人的自由。只有抗战建国完成,才能享有真正的人的权利。而抗战的过程,不仅仅是个人按照时代需要重塑自我、获得新生的过程,也是一个国家驱除外辱、重拾民族自信的过程。这样,抗战过程中的磨难被转换为新生过程中的受难,外患成为一种历练,是自我提升的考验。“国家兴亡,责在自己,如果我们能自己振作,那么敌国外患不但不是灭亡国家的原因,反而是兴盛国家的原因”。这样的认识不但化解了战争于现实境遇中带给人的痛苦与绝望,而且给人以新生的信心和希望,从而更加坚定地将个人与国家捆绑在一起,个人的完善有了国家层面的崇高意义。

简言之,战时普通知识女性对战争、国家与女性关系的思考,大多未能跳出既有民族解放思维定势,民族国家宏大叙事支配着女性解放话语的建构。女性解放的诉求让位于抗战建国的现实需要,女性个体的性别意识臣服于社会整体的家国意识。在民族国家的建构优于一切,社会整体性发展优先的强大舆论中,女性主动或被动压抑个体需求与性别意识,认同“时代妇女的价值在于为国牺牲和奉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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