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属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特征与评价

2016-12-20 20:11姜泽政唐更华
价值工程 2016年32期
关键词:利益相关者社会责任

姜泽政++唐更华

摘要:作为广东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排头兵,广东省属企业在广东经济建设中不仅发挥了骨干作用,而且在社会责任实践过程中,取得了卓越的成效,并形成了自身鲜明的特色。本文通过对广东省属企业部分已披露的相关责任数据进行归纳、分析,总结出了广东省属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七个方面的主要特征。从而,通过对广东经济主力军省属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水平的分析了解,有助于推进对广东省属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

Abstract: As the vanguard of Guangdongs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 Guangdong provincial enterprises not only played a key role in Guangdong economic construction, but also has made remarkable achievements in the process of social responsibility practice, and has formed its own distinct characteristics. This paper summarized and analysed part of the relevant data disclosed by Guangdong provincial enterprises, and summed up the main features of Guangdong provincial enterprises fulfilling their social responsibility in seven aspects.Thus,by analyzing the level of social responsibility of the main force in Guangdong economy, the provincial enterprises, it will help to promote the research of social responsibility of Guangdong provincial enterprises.

关键词:广东省属企业;社会责任;利益相关者

Key words: Guangdong provincial enterprises;social responsibility;stakeholders

中图分类号:F27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6)32-0029-02

0 引言

广东省属企业不仅在广东经济建设中发挥骨干作用,也走在国企改革的前列,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方面不断取得突出成效,并在社会责任实践过程中形成自身的鲜明特色[1]。越来越多的省属企业尝试将履行社会责任与自身资源和能力优势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履行社会责任赢得竞争优势。但是如何立足长远,在经济全球化浪潮的汹涌冲击下,抓住国企改革、经济转型、建设海上丝绸之路的战略机遇期,省属企业如何在履行社会责任的过程中,将其转化为自身内在的竞争优势,即“有责任才有竞争力”,也是一个值得深思的课题,以期能够提出相应的方法策略进行改进。

1 省属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特征

1.1 履行社会责任的能力较强

近年来,广东省属企业经营规模和经营业绩不断提升,履行社会责任能力日益增强,截止至2015年3月,经过重组,省国资委监管的21家广东省属企业资产总额达10836.94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244.99亿元,分别同比增长21.30%和44.03%。2014年省属企业实现营业收入4230.88亿元,相比2010年增长32.20%;利润总额达213.45亿元,相比2010年增长13.10%。在21家广东省属企业中,涌现出5家资产规模超千亿的企业“航母”,分别是交通集团、粤电集团、铁投集团、恒建集团和广晟公司。2014年,有8家省属企业上榜中国企业500强,排名略有下降,而上榜数量和规模比2013年皆有所增长。

1.2 企业社会责任成效突出

截至2014年,省属企业在岗职工26万余名,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100%,全部建立了工会组织或职工代表大会,职工权益得到切实保护。省属企业全部建立工会组织或职工代表大会,79%的省属企业在制定各项规章制度时,能与员工进行沟通,59%的省属企业还成立了内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大部分企业能够建立相关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并提供相应的防护设备。建立起了一套“医疗、困难、助学”三大帮扶体系为支撑、以低收入员工正常增长机制为基础的“3+1”四位一体式员工福利保障新体系。“十一五”期间,省属企业全面完成节能减排目标,全部省属企业对废旧产品进行回收利用,绝大多数省属企业对污染物、化学品与其他危险物质的排放采取控制措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卓有成效,利益相关者得到切实维护。省属企业积极参与扶贫助教、慈善捐助等社会公益活动,全部省属企业承担援疆援藏或定点帮扶老少边穷地区的任务。

1.3 社会民生保障能力较强

广东省属企业在社会生活中扮演重要角色,履行社会职能能力增强[2]。省属企业控股全省共6个民用机场中的4个;拥有近30%的电力装机容量;建设与管理粤东、粤西、粤北地区90%以上的污水处理项目;承担通车里程66%的高速公路的建设、运营和管理;承担广州市场70%以上的冻肉储备与销售任务,以及港澳地区100%的供水和80%以上的鲜活农产品供应,在前几年CPI快速上涨时,使政府能够迅速调配粮食、冻肉等物资储备进入市场,保障了物价平稳和有效供给。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和谐社会的发展。

1.4 积极履行政府“急难险重”任务

广东省属企业还充分发挥资源与技能优势,组织常备专业抢险救灾队伍,“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在多项重大自然灾害救助中起到了重要作用,比如2008年雪灾、汶川“5·12”大地震等。省水电集团组建的广东省三防机动抢险一队连续被省委省政府和省三防总指挥部评为“广东省抗洪抢险救灾先进集体”;2005年被省三防总指挥部评为“抗洪抢险救灾先进集体”;2006年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广东省抗洪救灾模范集体”,被省国资委评为“抗击台风和救灾复产先进集体”;2007年被省三防总指挥部评为“抗洪抢险工作表现突出集体”;2011年被省三防总指挥部评为“全省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先进集体”。有力的为灾难地区群众的提供了生活支持,切实履行了政府赋予省属国企特有的职能。

1.5 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水平逐步提高

随着国企改革的逐步进行,省属国企的企业社会管理体制不断得到创新,管理水平也不断提高[3]。早在2012年,很多省属国企就将社会责任管理融入发展战略或“十二五”发展规划中;省属企业在不同职能部门设置专门负责企业社会责任管理的人员;粤电集团和物资集团上榜中国社会科学院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中心2012年度“国有企业100强企业社会责任指数”排行榜,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水平位居全国国有企业前列。2014年,广东省属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水平进一步明显提升,共有10家省属企业在公司董事会层次建立企业社会责任专门委员会。

1.6 企业社会责任实践模式创新取得成效

在经济转型的战略机遇期,省属企业改革创新自己的企业社会责任实践模式,很多省属企业为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得竞争优势,不再固步自封,纷纷将眼光放在了履行社会责任上。比如广东中旅结合自身特色,主办红色之旅捐建希望小学的活动、“重走长征路”红色自驾游、旅游援疆(藏)等项目,将核心业务与社会公益有机结合起来;交通集团、水电集团、建工集团等充分发挥资源与技能优势,在道路抢险与抗洪救灾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这些省属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的同时,业务水平也得到了极大提高。

1.7 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机制初步建立起来。

为满足各利益相关者的企业信息需求,便于对企业的管理和监督,企业通过披露社会责任信息,使个利益相关者对公司营收、运营、责任等方面有了充足的了解[4]。2006年,国家电网公司发布了中国大陆第一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截止到2014年底,全部央企发布了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广东省属企业走在全国前列,2011年粤电集团广东省属企业第一份社会责任报告。此后越来越多的省属企业编制、发布企业社会责任年度报告,2014年共有15家省属企业先后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占全部省属企业的71.43%,标志着广东省属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编制与发布工作开始进入全面推动阶段。省国资委还宣布,要在2015年内实现省属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制度全覆盖。除了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省属企业还能够通过新闻发布会、公司官网、宣传手册、电视专题等多种方式披露社会责任信息,取得良好效果。

2 结论

尽管大部分省属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取得显著的成效,但整个现状还远不到乐观的时候,具体上讲,还确实存在以下问题:①尚有部分省属企业履责认识停留在公益层面,认为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等于公益慈善,等同于捐款救灾②履行社会责任急功近利,未能将履行社会责任与自身经营战略相结合,履责只会增加企业成本,而不会带来任何的效益。③缺乏权威的评估考核体系,省属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缺乏具体操作规范。

因此,我们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做出相应的改进:①革新企业社会责任观念,摒弃过去讲企业社会责任等同于社会公益、社会责任是企业包袱的观念。省属企业可以将企业社会责任融入企业战略,通过挑选合适的社会责任项目,将履行社会责任和核心业务结合起来,努力追求经济、社会和环境的综合价值最大化。②政府部门在推动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省政府部门在推进省属企业社会责任的过程种,可以将社会责任导入、社会责任纳入战略和社会责任纳入管理三个阶段。在具体措施上,政府部门可以推动立法,通过行政管理形成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压力机制。③建立社会责任考核评估体系优化监管体系,将省属企业社会责任考核纳入监管范围。借鉴上海浦东新区和其他省市的优秀做法,制定和颁布社会责任管理办法,建立社会责任业绩统计体系。

推进企业社会责任是省属企业改革的重点,同时是省属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的必然选择,省属企业立足国企改革、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经济带重大战略机遇期,立足长远发展,以宽阔的国际视野,肩负崇高社会责任,推进社会责任建设,共同推进广东经济社会发展。

参考文献:

[1]唐更华.广东省属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实践与政策导向[M]. 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13(03):15-30.

[2]殷格非.国企改革的社会责任思考[J].WTO经济导刊,2014(01):63-63.

[3]杜娟.广东国资委释放CSR信号[J].WTO经济导刊,2015,27(04):35-36.

[4]贺伟跃.国企分类改革环境下国企社会责任的若干思考[J].上海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5,03(02):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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