忌面面俱到,宜主次分明

2016-12-22 10:33王淦生
作文与考试·高中版 2016年34期
关键词:公序良议论文观点

王淦生

问题文呈现

评价他人的生活,是错还是对?

(题目提示了文章内容,但未揭示出文章的立意。从整篇文章的倾向性来看,作者是站在“反方”立场的,即否定无度、无原则地评价他人。因此,宜对这则标题作适当修改)

□上海一考生

有人说,今天的社会已经进入“全民八卦”的时代。明星名人的婚恋隐私、衣食品位被人津津乐道;平常人的道德品行、私人生活也被人评头论足。

喜欢评价别人生活的人,名声往往不太好。整天拿别人道德说事,是谓“卫道士”;整天挑拨是非,是谓“长舌妇”;刻薄尖酸、揭人短处,是谓“毒舌”——看看,都不是什么好词儿吧?

明知不好,还热衷于评价他人的生活,其背后有着一定的社会和时代根源。价值观一旦多元,生活方式一旦成为一种个人选择,“百花齐放”的同时,“众口难调”就难以避免。比如说以前人们的头发又黑又直,但后来有人把头发染成五颜六色,烫得比方便面还卷。站在不同立场、观点各异、好恶不一的人们,就有人喜欢,有人厌恶,评头论足就在所难免。极端的人甚至还会付诸行动——据说当年喇叭裤刚流行时,就有反对者剪别人的裤腿。(前三段由现实生活切入,既描绘了“全民八卦”这一社会现象,又分析了其成因。这正是从反面蓄势,为得出“不宜妄议他人”的观点蓄势。所以,论述重点应当放在否定妄议他人这方面,而不是四平八稳,作全方位分析)

“评价他人生活”到底是错还是对?不能一概而论。任何社会都有它的主流价值观、行为规范和公序良俗,这些规范要贯彻到生活中,社会评价必不可少。这样的评价能使符合主流价值观、符合公序良俗的行为得到褒扬,不道德、不文明的思想言行受到贬抑,进而激浊扬清,匡扶世风。(根据“先主后次”的原则,这段“辩证论述”应当移至倒数第二段,在强调“不宜无度、无原则地评价他人”的基础上作补充论述,而且须点到为止,要言不烦)

但俗话说“过犹不及”。如果对什么人、什么事都品头论足一番,那不是健康的社会评价,而是庸俗八卦。评价他人的“度”是什么?一般认为,可以评价他人生活中具有公共属性的部分,不应评价属于私人属性的部分。比如在公共场合是否排队上车、随地吐痰,这些行为具有公共性,属于公共道德,就应该纳入到社会评价的范畴。但是那些私密生活、个人隐私,比如情感婚恋、个人偏好,只要不违反法律、不妨碍他人,个人就可以自主决定,自由选择,别人不应该过多窥探,过多评价。

评价他人的生活还有一个“政治正确”的问题。对一些先天决定、又容易引发争议的事项,不应过多评价。在欧美国家,最典型的就是种族肤色。在我们国家,当一个人的出生地域、身高相貌、阶层属性偏于负面,最好也不要评价。喋喋不休评论别人的出身和长相,开口闭口“地图炮”,不但“政治不正确”,还显得缺乏教养。(这两段应是论述的重点,位置要适当前移,内容还可以作适当充实)

当拿不定主意要不要评价、如何评价他人生活时,最好的原则是“慎言”。因为,“理解和宽容”是珍贵的美德。(文章的结尾很棒,如果与后移的第四段结合起来,则会更加严丝合缝,使整篇文章既重点突出,又无偏颇之感,成为一篇上乘之作)

评点

这篇文章犯了很多考生在考场上常犯的错误,就是:写议论文总是担心遭到阅卷老师和读者的“偏激”的诟病,而喜欢把文章写得四平八稳面面俱到——不管提出什么观点,文章写到一半,总要来个“话说回来”,来个“辩证思考”。其结果是,追求“面面俱到”,却使文章“面面俱不到”。因为仅仅800字的文章,要想把问题说深、说透,就必须集中笔力,重点突破。即便一定要“辩证分析”,也应要言不烦点到为止。我们不妨回顾一下议论文中的名篇佳作,四平八稳的“社论体”难见踪影。

修改意见

一是改换标题。应将模棱两可、语意含糊的标题改得旗帜鲜明。考场作文(尤其是议论文),“明快”应是一种明智的选择,你不能让阅卷老师去揣摩你的立意。二是调整思路。如果一篇文章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分论点,一般宜用由主到次的顺序。根据开头的铺垫和蓄势,就适宜采用先主后次的顺序,即先论述“不宜妄议他人”,再补充交代恰当的评价的价值。不宜交叉论述或主次不分,因为这容易给人思维混乱之感。三是适当增删。重点论述的内容,要适当充实,使论述充分;补充交代的部分,宜点到为止,不作过多的阐述。

升格文呈现

慎言——评价的原则

(改后的标题源自文章末段的一句话。以之为题,内容上揭示了作者的观点,表达上又有分寸感,不过于生硬和绝对化;结构上题文呼应,使文章更具整体感和凝聚力)

□上海一考生

有人说,今天的社会已经进入“全民八卦”的时代。明星名人的婚恋隐私、衣食品位被人津津乐道;平常人的道德品行、私人生活也被人评头论足。

喜欢评价别人生活的人,名声往往不太好。整天拿别人道德说事,是谓“卫道士”;整天刺探传播别人隐私,是谓“八婆”;整天挑拨是非,是谓“长舌妇”;刻薄尖酸、揭人短处,是谓“毒舌”——看看,都不是什么好词儿吧?

明知不好,还热衷于评价他人的生活,其背后有着一定的社会和时代根源。价值观一旦多元,生活方式一旦成为一种个人选择,“百花齐放”的同时,“众口难调”就难以避免。比如说以前人们的头发又黑又直,但后来有人把头发染成五颜六色,烫得比方便面还卷。站在不同立场、观点各异、好恶不一的人们,就有人喜欢,有人厌恶,评头论足就在所难免。极端的人甚至还会付诸行动——据说当年喇叭裤刚流行时,就有反对者剪别人的裤腿——这事儿若搁在今天,人家可告他“侵犯人权”,因为穿衣戴帽完全是一个人的人身自由。(增补最后一句话,将“穿衣戴帽”与“人身自由”联系上,正是为了自然过渡到下文的议论)

在一个健康的公民社会里,那些私密生活、个人隐私,比如情感婚恋、个人偏好,就像某某影星的饮食男女、某某主持人的炒股理财、某某运动健将的广告代言……只要他不违反法律、不妨碍他人,他就完全可以自主决定,自由选择,别人就没有必要过多窥探,过多评价。如果对什么人、什么事都品头论足一番,那不是健康的社会评价,而是庸俗八卦。

评价他人的生活时,还有一个底线不能逾越,这就是“政治正确”的问题。比如对一些先天决定的或容易引发争议的事项,就不应过多评价。在欧美国家,最典型的就是种族肤色和宗教信仰。在我们国家,当一个人的出生地域、身高相貌、学历层次以及阶层属性偏于负面的,最好也不要评价。喋喋不休地评论别人的出身和长相,开口闭口“地图炮”,不但“政治不正确”,还显得缺乏教养。个别小品、相声演员在演出中专挑别人长相上的缺陷冷嘲热讽,这就不仅是庸俗、粗俗、低俗的表现,更是一个人的素养甚至教养方面的问题。(以上两段是全文论述重点,所以在内容上也作了适当充实,使论述更具体,更贴近现实)

那么,是否我们就该对他人的一切行为熟视无睹噤若寒蝉?非也。评价的原则是,可以评价他人生活中具有公共属性的部分。比如在公共场合是否排队上车、是否大声喧哗,这些行为具有公共属性,属于公共道德,就应该纳入到社会评价的范畴中去。任何社会都有它的主流价值观、行为规范和公序良俗,这些规范要贯彻到生活中,社会评价就必不可少。这样的评价能使符合主流价值观、符合公序良俗的行为得到褒扬,使不道德、不文明的思想言行受到贬抑,进而激浊扬清匡扶世风。不应评价属于私人属性的部分,只要无碍法律法规、公共道德,任何私人属性的东西我们都无权置喙。(将原文的第四、第五段的部分内容移至此处并加以合并,交代了评价的原则,以及符合原则的评价的意义和价值。这是对上文主要观点的一种补充,所以用语上要力求简明扼要,点到为止)

当你拿不定主意要不要评价、如何评价他人生活时,最好的原则是“慎言”。因为,“理解和宽容”是珍贵的美德。(最后一段是观点的重申,又与标题照应,有“豹尾”之功)

评点

修改后的文章优点有三:一是观点鲜明,立意精粹,规避了面面俱到而无法突出重点的弊病。二是思路顺畅,思维清晰,使读者更容易把握文章的脉络,认同作者的观点。三是内容充实,贴近现实,避免了一般议论文枯燥空洞的流弊,使文章生动鲜活,针对性强。

(编辑:李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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