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管理体制下邮储银行现金运营风险分析

2016-12-24 20:48王媛
财经界·学术版 2016年22期
关键词:现金风险

王媛

摘要:在邮储银行现行现金管理运营体制中,除自身经营网点外,还委托邮政公司营业网点代理部分金融业务,这种特殊的管理体制对邮储银行的现金管理及运营带来了独有的风险,本文分析了这些风险并对风险防范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邮储银行 现金 风险

一、邮储银行管理模式现状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邮储银行”)是由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控股的金融机构。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在进行了管理体制改革后,实行政企分开,建立了邮政业务、速递物流、邮政金融三大板块融合发展的新格局。其中邮政金融板块由邮储银行和邮政公司共同组成,邮储银行除经营自身网点以外,还委托邮政公司营业网点代理个人储蓄、中间业务、代收代付等基础性金融服务,从而形成了邮储银行独有的“自营+代理”的管理模式。

为加强现金运营管理,邮储银行内部下设会计运营部,邮政公司下设邮政代理金融局,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共同确保现金业务稳步规范有序推进。邮储银行会计运营部主要负责会计核算、资金结算运营等工作,下设会计运营中心,具体负责现金清分、人民币流通管理、反假货币和现金机具管理等。邮政公司邮政代理金融局指派专人负责邮政代理网点的现金和银行机具管理,掌握汇报现金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并及时与邮储银行沟通协调解决。

为有效规避邮政网点代理金融业务风险,邮储银行在代理协议中明确规定其经营范围,仅允许代理邮储银行个人储蓄和中间业务。为鼓励邮政代理网点积极性,实现利益公平共享,邮储银行自营网点和代理网点使用同一业务系统,并受中国邮政集团总公司监督。每月末,中国邮政集团总公司与邮储银行总行根据共同设定的代理费率,直接清分收益,分配到各网点。

在实际工作中,邮储银行和邮政公司各自负责自身网点日常业务推进,邮储银行仅对代理网点的金融服务进行业务指导。为使代理网点认真落实央行相关工作要求,邮储银行和邮政公司建立了三级沟通协调机制。一是行局长定期沟通,传达央行安排部署的重点工作,研究组织方案;二是部门经理沟通机制,掌握重点工作完成进度,协商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三是具体管理人员随时沟通,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按计划有序推进。

二、现行管理体制下的现金运营风险

(一)独有的公司治理结构带来管理风险

邮储银行独特的治理结构决定了其特有的管理风险。从纵向结构看,邮储银行分为总行、省市级分行、县及县以下支行等层级,下级行服从上级行管理;从横向结构看,邮储银行存在属地管理,即邮储银行的业务要得到地方邮政局的管辖。这种管理结构导致了邮储银行与地方邮政局之间盘根错节的关联关系,既有交叉重复管理,同时还存在真空地带,在实际监管中存在风险隐患,而基层网点特别是代理网点的多头管理,不仅增加了管理成本,还造成管理效率低下。

(二)管辖权分散造成操作风险

金库管理是资金安全的核心,目前邮储银行的金库安全、场地管理及现金押运全部由邮政部门负责管理。由于邮储银行网点分布广,且偏远网点较多,部分县支行金库面积小,设施陈旧,存在安全隐患。当邮储银行在检查金库过程中发现问题时,只能与邮政公司进行沟通协商,提出处理意见,不能对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罚,不利于问题整改,极易引发风险。

柜面管理是现金运营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在营业网点中占绝大多数的代理网点由邮政部门负责,邮储银行只能进行业务指导,不能安排临柜人员的业务培训。制度和业务学习的不到位很可能导致实际操作中的违规现象发生,造成操作风险。

审计稽核是风险控制的主要手段,目前邮储银行保留稽核职能,能够对邮政代理网点开展审计,以确保资金安全,但对于审计中发现的问题,邮储银行不能进行追责和处罚,只能指出问题所在并给出相关建议和意见,从而造成审计结果运用弱化,引起操作风险。

(三)考核评价体系导致制度风险

邮储银行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现金管理办法,以及相应考核办法和评价指标体系来确保制度有效落实。在实际工作中,邮储银行负责所有营业网点的资金运营管理,而业务考核则由邮储银行和邮政公司共同执行。由于考核侧重点不同,使考核评价过程中公允度有所降低,造成考核结果参差不齐,影响考核结果效能发挥。

(四)监管权限缺位引发监督风险

邮政代理网点在管理上隶属于邮政部门,而央行对于邮政部门没有监管权限。虽然基层人民银行也对邮政代理网点的现金业务开展检查,但只能作为对邮储银行检查的延伸,对存在问题及由此产生的严重后果只能先由邮储银行承担,再向邮政部门转达,把本该直接的监管关系变为间接监管,削弱了检查权威性,不利于问题的纠改。

三、对防范邮政代理网点现金运营风险的相关建议

(一)理顺现行管理体制,尽快将邮政代理网点管辖权划归邮储银行

着眼于代理网点长期发展目标和风险防控要求,理顺现行管理模式,逐步推进体制改革。尝试将代理网点的员工考核权、处置权及业务经营管理权划归邮储银行,强化邮储银行管理邮政金融业务的主导地位。

(二)推动顶层设计,将邮政公司代理网点纳入央行监管范畴

人民银行与国家邮政局探索建立联合监管机制,赋予人民银行监管权限,降低系统性风险水平。同时将国家邮政局列入国务院反假货币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加强邮政管理部门对现金管理的重视程度,切实提升代理网点现金运营管理水平。

(三)强化风险意识,建立健全邮储银行和邮政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邮储银行和邮政公司以风险控制为核心,完善内控管理和内控制度,搭建风险管理组织构架,制定详尽的业务规章和具体的操作手册,增强可操作性和严密性,提高执行力,形成内部管理有效制约,全面提高邮政代理网点风险防控能力。

参考文献:

[1]黄文晖.邮政储蓄银行现金管理业务研究[D].中南大学,2010

[2]罗淑琴.江西邮政储蓄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研究[D].南昌大学,2013

[3]刘维山.邮政储蓄银行代理网点形成现状、问题及对策[J].黑龙江金融,2010

[4]何神根.三水邮政代理金融营业网点运营管理研究[D].吉林大学,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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