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建筑企业“营改增”税负增加及应对策略的探讨

2016-12-24 20:31杨利
财经界·学术版 2016年22期
关键词:税负建筑企业营改增

杨利

摘要: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已经越来越迫切的需要对税收体系进行调整,税收领域实行“营改增”政策之后,将会对建筑企业的税收更加科学合理,增值税,仅仅对建筑企业的增值部分进行征税,不会对建筑企业的其他环节重复征税,这种新型征税方式会为建筑企业提供更加公平合理的竞争机会,有利于建筑企业向专业化方向健康有序发展。本文试通过分析研究建筑业税负增加的原因,针对性地给出推动“营改增”的应对策略。

关键词:营改增 建筑企业 税负 策略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转变税收体制成为了国家改良经济发展环境,提升综合国力的主要手段,为了提高建筑行业的生产积极性,推行“营改增”税收征收方案,对我国建筑企业建立科学合理的征税模式,健全国家征税体制,增强建筑企业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2016年5起,我国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建筑业将正式纳入试点范围,其目的在于改变以往重复征收的现状,以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然而,调研结果显示,建筑业“营改增”后实际税收却显著增长。

一、建筑企业“营改增”的必要性

近些年来,我国各大中城市相继实施建筑行业“营改增”试点,不久的将来,增值税将彻底取代营业税,当前,建筑行业“营改增”的范围越来越大,建筑行业跟其他各个行业都提高了对“营改增”事业的重视程度。“营改增”系列政策实施以来,很多建筑行业的税负随之增长,这对建筑企业的生存发展带来了一定考验,对整个建筑行业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甚至对建筑与行业相关的原材料产业和建筑使用行业也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影响,社会各界对国家实施“营改增”的政策的关注程度越来越高,国家对推行“营改增”的试点范围也更加谨慎。

二、“营改增”后建筑业税负增加的缘由

(一)部分材料限制流转抵扣

根据规定,企业的增值税额等于销售环节的销项税减去生产环节的进项税,这是避免企业重复征税的核心要点。而在现实生活中,建筑企业在经营中有大量的甲方供应的原材料,如钢铁、水泥等。这一部分材料提供的合同和发票存在主体不一致的现象,即材料由甲方购买,施工企业无法取得进项税票。有些工程项目在一些极为偏僻的地区,如砖瓦、砂石等地方料以及小五金等零星材料,只能从个体户或农民手中购买,这类供应商往往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由此可见,进项税票的难以取得,是企业的税负增加的重要因素。

(二)成本结构中无法抵扣的部分比重较高

据专家测算,业内普遍人工成本约占工程总成本的30%,然而,目前的税法规定人工成本不能取得进项税,且随着物价攀升,该项成本正逐年上升。但是就我国目前情势而言,更多是资本化程度较低的企业。这些企业不同程度上存在一些管理漏洞,且其机器设备陈旧、技术落后、效率低下,大部分工作对劳动力的依赖程度较高。面对劳动力成本的不断上涨和人工成本无法抵扣的双重压力,“营改增”后企业税负必然会大幅度增加。

(三)存量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无法抵扣

建筑企业的存量固定资产是指以前年度购进用于生产的固定资产。按照现行的税法规定,建筑企业税改后购置的固定资产凭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进项税额,这对于“营改增”后新办企业来说无疑是一件好事。然而,就老牌企业而言,其正常生产施工所必需的机器设备普遍已配置齐全,固定资产均在税改前购置,建筑施工企业购置固定资产的花费更是巨大,且使用年限较长。税制改革后,这些存量固定资产会逐步结转为成本,不允许抵扣进项税,导致企业只承担销项税额,这种不匹配现象变相的使企业税负增加,间接造成新老企业间的不平等竞争。

三、推动“营改增”的应对策略

(一)加强企业监管,促进进项税票的取得

施工方宜选取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作为合作伙伴,并针对扣减税率进行考察,完善并解决进项税额相关抵扣问题,以免企业增值税无法抵扣。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无法避免个人交易时,应事先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按照简易征税办法计算税额,事后向当地税务部门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即可避免缺失进项税票带来的损失。同时,建筑企业在签订项目合约时,应该统一以企业名称签订,并保证购买方名称与企业全称一致。企业必须精细化管理,一方面及时查找不能开具进项税发票的主要原因;另一方面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作废、认证等环节拟定严格的制度章程,尤其是避免丢失、损毁进项抵扣增值税凭证,导致不必要的损失。

(二)争取存量资产抵扣,更新营利模式

新形式下,企业应关注“营改增”的动态,保证存量资产的进项税额得以抵扣,在形势不明朗的情况下可暂缓设备购进,以租代买。相关部门也应该尽快完善税改后的相关规定,出台扶持老牌建筑企业的政策。例如,规定生产用的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按照折旧程度的多少,给予不同程度的进项税额抵扣;同时,建筑企业必须优化成本结构。一是我国的建筑企业的盈利方式十分单一,大多仅限于施工,对此,我们可效仿国际优秀的建筑企业实行“一条龙”式的服务,即从设计到采购再到施工一手包办,多元化经营。二是控制人工成本,建筑施工企业可以通过引进新的机械设备,调整成本结构中人工成本的份额,加强对人工作业的管理精细度。这不仅有利于企业提高机械化水平,扩大生产规模,同时,提升了人工成本的使用效率,迫使企业由劳动密集型向资本密集型转变。

(三)降低企业实际承担的税负

中国建设会计学会表示,建筑业的显著特征是劳动密集、微利且竞争激烈,税改应符合其生产特点,在全国全行业统一进行。住建部根据该协会的调研测算结果,建议将营改增试点税率降低至6%。在税制改革的试行阶段,鉴于“营改增”已造成建筑企业的税负不减反增,则应暂时对全国建筑施工企业统一按小规模纳税人征税。这样做既保证了国家的税收,又解决了税改带来的税负增加问题。

参考文献:

[1]何一坚.营改增:建筑行业企业的机遇与挑战[J].现代商贸工业,2015,(04):152-154

[2]陈思聪.试述营改增对建筑业的影响[J].法制与经济(下旬刊),2014,(01):10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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