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一体化路径探讨

2016-12-26 21:31王慧
现代经济信息 2016年8期
关键词:一体化城乡居民

王慧

摘要:我国已经进入了人口老龄化时代,老年人养老问题越来越突出,特别是农村养老保障问题。2014年新农保和城居保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建立统一的城乡居保制度。从目前实际情况来看,全国都实行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但参保率有待提高,且保障水平也不高。为促进我国社会保障事业稳定发展,推动和谐社会建设,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一体化势在必行。本文探讨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一体化中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建议。

关键词: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一体化

中图分类号:F842.67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8-0000-01

随着我国新型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人口老龄化日益严重,需要将碎片化养老保险制度体系整合起来,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一体化,这是一项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政策。近几年江苏省积极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并加强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整合。江苏省从实际经济、社会条件出发,积极探索与实践,提升了城乡居民社会保障水平,城乡与区域差别越来越小,提升了社会的安全感,让人口流动更加频繁。

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一体化的问题

(一)制度覆盖易,人群覆盖难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苏政办发〔2014〕104号),江苏并轨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一体化后强制参保难,导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容易实现制度覆盖,但很难覆盖到所有人群。

(二)参保缴费档次偏低

目前,江苏的养老金计发政策是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模式,基本养老金2016年省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是每人115元/月,个人账户终身有效。养老金的高低,最终取决于个人账户积累总额的多少。然而,制度一体化虽然让机会与权利均等,但是城乡差距仍然存在,且居民选择低缴费档次,导致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水平不高。

(三)衔接制度未能有效实施

当前,“新农保”与“城居保”被整合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后,在政策层面上支持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1]。2014年7月7日,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财政厅联合发布《江苏省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实施意见》,制定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之间的互转与其他问题的实施意见。然而在转移接续不同险种时,涉及地区、资金来源、给付标准等都不一样。而在制度衔接上,虽然出台了文件,但不同地区、不同险种如何衔接,细则不太明确,也由于诸多原因,衔接不畅。

(四)统一的社保信息系统建设缓慢

目前,我们有专门的、以全省数据大集中,省、市、县、镇、村五级区域联网的江苏省城乡居保管理信息系统。城乡居保与其他社会保险制度的衔接都有政策规定,但资源不能共享,碎片化,需要加快统一的社保信息系统建设。建设信息系统,能够促进城乡户籍制度改革,有利于完善劳动市场,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一体化有良好条件。

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一体化的路径

(一)变自愿参保为强制参保

当前,江苏省已经基本实现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全面覆盖,然而因为实行“自愿参保”的方式,在各种因素影响下,还是存在很大数量的未参保人群。自愿参保是防止对农民搞强迫命令,把好事办坏,纯自愿参保缴费不利于制度长期稳定发展,也不利于培养公众互济保障意识。江苏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缴费分100~1200元12个档次,城乡居民可根据自身收入水平选择相应缴费档次。所以,变自愿参保为强制参保是可行的,能够增强城乡居民的参保意识,实现参保率的提升,这样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才能实现人群的全面覆盖。

(二)缩小城乡差距

在江苏省城乡社会保障体系中,长期以来城乡差距都很大,必须多措并举缩小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城职保”、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之间的差距[2]。一是要做好宣传推广工作,引导有条件的城乡居民选择高缴费、长缴费,通过提高个人账户积累总额,增加个人账户养老金提高整体的待遇水平。二是保证可持续性的前提下提高基础养老金水平。

(三)提高一体化层次

江苏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一体化以市、县(市、区)等地区为主,还不能实现省级一体化管理。若是能实现省级一体化目标,则有利于落实《江苏省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实施意见》,在城乡流动过程中能够保证劳动者的权益,加快城乡之间人员的流动,为今后全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一体化打下基础。

(四)有效落实衔接制度

对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之间的互转和其他相关问题,江苏省已经制度了相关实施意见,然而是否能够真正落实不同险种之间的衔接政策,还需要考虑到其他方面的影响因素[3]。不仅要提升一体化层次,还要将现有社会养老保险经办管理资源与其他公共服务资源整合起来,建立一体化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

(五)完善信息系统建设

江苏省要根据“两个率先”,在建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时,应力求一体化和一卡通推广使用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卡,并与其他公民信息管理系统共享信息资源。此外,后要在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服务能力上做工作,加大社保卡的拓展应用,进一步加大金保工程建设,建立互通互联的覆盖城乡的社保网络。同时加强信息化建设,运用大数据管理,积极探索“互联网+城乡居保”新模式。

三、结语

总之,随着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我国已经进入人口老龄化时代,必须尽快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一体化。只有这样才能解决城乡居民“老有所养”的问题,应对城市化与人口流动的挑战。要通过建立完善的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拉近城乡居民之间的距离,让养老保险体系更加公平,从而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参考文献:

[1]王帅,杜艳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一体化研究[J].企业导报,2013(13):17-19.

[2]王美桃.我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一体化问题探讨[J].中国财政,2014(21):57-59.

[3]陈瑞.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整合探究[J].劳动保障世界,2015(2):169-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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