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丽丝·莱辛笔下南非英裔白人的丛林情结

2016-12-26 16:46刘玉环周桂君
文艺争鸣 2016年7期
关键词:莱辛丛林英格兰

刘玉环+周桂君

多丽丝·莱辛(Doris Lessing,1919-2013)笔下出现很多丛林意象,这在具有殖民地生活经历的英国作家中并不是特例。作为英国首位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在殖民地印度生活多年的拉迪亚德·吉卜林(Rudyard kipling,1865-1936)就被称为“丛林作家”,因为丛林是他创作中的重要意象,在《丛林之书》中,他通过塑造被狼群收养、在丛林长大的印度男孩莫格里,探讨了丛林法则。关于丛林法则的内涵,吉卜林持矛盾态度。一方面,莫格里刚进入丛林时,老师教给他“丛林法则从头到脚,从腰到背都是——服从”。正如瑞典文学院常任秘书威尔逊在诺贝尔文学奖颁奖辞中所说:“丛林法则就是宇宙法则。”人作为丛林的一员,要遵守丛林的整体秩序。另一方面,莫格里离开丛林时,身后的丛林又吟唱着:“深坑裂缝和蓝色池塘边缘,丛林都会跟随他!森林和水、风和树,丛林的支持永远伴随你!”此时,“遵守丛林法则”又变成“要遵从人类的法则”,确切说是遵从白人的法则,因为实际上是白人为丛林立法,统治所有土地。从某种程度上讲,吉卜林笔下的丛林就是殖民地印度,丛林法则的矛盾内涵反映了吉卜林面对殖民地印度时的矛盾心态。这种矛盾心态在白人殖民者中非常普遍,因为如何面对殖民地是他们既无法回避、又难以回答的问题,丛林这一意象往往成为反映他们矛盾心态的风向标。多丽丝·莱辛生活在大英殖民帝国统治末期,在她的作品中,南非英裔白人“对于非洲丛林也体现出矛盾态度。从整体上看,对于非洲丛林,莱辛笔下的南非英裔白人大致经历了从早期征服丛林、畏惧丛林到后期热爱丛林、拯救丛林的过程,这反映了他们对非洲从“过客”到“归人”的态度转变。

一、征服丛林、畏惧丛林

英国殖民者来非洲,最主要的目的就是征服非洲,所以丛林是他们征服的对象。开拓非洲的殖民先驱提出:“整个非洲地图,从开罗到好望角,都应涂成红色。”红色是国际制图法通用的表示英国的颜色,在英国殖民者看来,唯有将非洲涂成红色,即纳入英国版图,“才能由外及里表达出这片大陆效忠于大英帝国时的幸福”。在这一号角感召下,无数男女的心在理想和激情中怦然加速,“如同听了塞壬的歌”,漂洋过海来到非洲。这一殖民神话在英国殖民者中影响深远。比如在《野草在歌唱》中,新来的农场助手托尼随身带来一箱书,其中包括《罗德斯及其影响》《罗德斯和非洲精神》《罗德斯及其使命》等等。罗德斯就是殖民非洲的先驱,他的事迹在很长时期内都是南非白人学校教学内容的一部分。甚至人到中年、在与世隔绝的非洲农场生活多年的玛丽还能吟诵罗德斯的事迹:“罗德斯坐在土坑旁一只倒放的小桶上,梦想着故乡英格兰,也梦想着尚未被征服的非洲内地”。

殖民者一方面洋洋自得要征服非洲丛林,另一方面又认识到:在非洲丛林,“人不过是一种渺小的生灵,同其他生物一起居住在广阔无垠的大地上”,所以又对丛林心怀恐惧,正如《丛林之书》所说:“谁能够反抗丛林和丛林之神呢?”莱辛的小说《草原日出》就反映了白人征服非洲丛林之际既得意、又恐惧的矛盾心态。在小说中,每天凌晨四点半,白人男孩准时起床。关掉闹钟之际,他自豪极了,愉快地想着自己能控制身体的每一部分,臂膀、腿脚、手指如同士兵整装待发,甚至睡眠也是个仆人,呼之即来,挥之即去。跳下床,男孩便领着狗,扛着枪向丛林进发。丛林是他要征服的世界,那里的一切“都充满挑战气息”。所以,每次走进丛林之前,他总要回过头来看一眼。广袤的丛林中,鸟儿放声高歌,男孩像只非洲小羚羊,腾空跃起,大步狂奔,心中充满生的喜悦,浑身洋溢着青春的活力。他坚信,“只要我愿意,我能使世上任何国度成为我的一部分”,“只要我愿意,我能改变将发生的一切”。然而,寂静中传来短促的哀号,原来是一头小鹿。本来,它同男孩一样骄傲自由地穿过丛林,“像个国王,又像个征服者”。但它受了伤,转眼间,四下钻出黑压压的蚂蚁,短短几分钟,小鹿就被吃得一干二净,只剩下累累白骨,如同躺在丛林多年。男孩突然意识到自己完全有可能是那头小鹿,所以对残酷的丛林充满恐惧,这种恐惧感在白人殖民者中非常普遍。

在《丛林之书》中,闯入丛林的男孩莫格里杀死老虎,成为丛林之王;在莱辛的作品中,英国殖民者闯入非洲丛林,也一心要征服丛林。在《野草在歌唱》中,白人农场主查理来非洲的唯一目的是赚钱。为了赚钱,他把农场上所有的树木都砍下来当柴卖,农场上几乎不剩什么树。在他看来,赚到了钱,这才是最重要的,所以他“从不轻易在农场经营方面投资,从没考虑过施肥,从未采取任何措施改善水土流失现象”。几年后,农场上犁出一条条大沟,许多乌黑肥沃的好土都因滥用而变得贫瘠。对此,查理的应对办法是:一旦这块土地不能再耕种了,就迁到另一块上去。白人肆意破坏丛林,这与他们的寄居者心态有关。查理从不把非洲当作自己的国家,“即使在非洲待了二十年,仍不失为一个地道的伦敦人”。既然非洲“是他们的”,而不是白人的国家,当然没有保护的必要。就像莫格里“既属于丛林,又不属于丛林”一样,很多南非英裔白人都怀着寄居者心态。在《高原牛的家》中,刚刚从英国来到非洲的新移民玛丽娜惊讶地发现:“没有人真正生活在这儿。他们也许已经在这儿待了多年,而且也没有希望找到更好的地方,但他们不‘生活在这”。那些白人经常怒气冲冲地谈论“这混账国家”;邮局的柜台上摆满小册子,大做回“家”航班的广告——不管家在何方。莱辛一家也是如此,他们在非洲高原安了家,却时时刻刻怀念着大海。在母亲看来,他们的房子就像船头,可以随时回英格兰。莱辛也承认“我想生活的地方是伦敦”,因为非洲“是一隅偏居之地,生活了无趣味”。因英格兰遥不可及,莱辛深感失望,甚至“想不出一生中还有什么失望比这更残酷”。每晚,她都梦见大海,海浪随缓慢、忧伤的思乡节奏而起伏。

在殖民者心中,“征服丛林”这一光环的背后,始终潜伏着“丛林的复仇”这一挥之不去的阴影。在《丛林之书》中,人类犯了错,所以引来丛林的复仇:“多节的藤蔓紧跟着过来扎下根,把它们的手肘伸展到这新获得的土地上,那些野草也如同精灵部队追赶撤退士兵的长矛,长得到处都是”。很快,村庄成了一片废墟。莱辛的《野草在歌唱》也是一部白人殖民者与非洲丛林之间“罪与罚”的故事:正因为查理等白人殖民者一心征服非洲丛林,对丛林犯下了罪,所以白人玛丽才惧怕丛林,时时担心丛林的复仇。在小说中,玛丽嫁给迪克,从城市来到农场后,即开始与丛林抗争。玛丽的父母都是南非人,从不曾到英格兰去过,然而,“她带着思乡情调说出的祖国,指的却是英格兰”,而不是南非。她害怕非洲丛林,“凡是在南部非洲长大的女人,从小就被教养成这种样子”。结婚当天,玛丽随迪克来到农场,刚刚接近农场周围的丛林,玛丽就感觉树林间吐出一股阴冷之气,所以“突然下意识地感到恐惧,好像从另一个世界,从丛林间向她吹来一阵可怕的风”。婚后,玛丽把自己局限在房间里,从不到灌木丛去,因为她害怕那儿。临死前的下午,为了寻找摩西,玛丽不得已来到“可怕的丛林”。刚走进丛林,她立刻感到一阵恐慌,因为“丛林已经派了草兵树将向这片肥沃的红土袭来”。她完全相信,等她一转身,她的房子就彻底毁了,因为“灌木一直那样恨它,一声不吭站在它的周围,等着有朝一日向它猛扑过来,把它完全盖没”。弥留之际,看到摩西复仇的身影,玛丽只感觉“树木像野兽般猛冲过来”,脑海中最后一个想法是:“灌木丛终于向她复仇了!”

在小说《木施朗加老酋长》中,莱辛讲述了自己早期对非洲丛林所感到的陌生与恐惧,小说中的白人女孩就是少年莱辛的化身。在小说中,白人女孩在非洲长大,一睁眼就看到阳光浸染的风景、荒凉狂野的大地。按理说应该接受这一切。然而,由于从小被灌输了对丛林的恐惧,她总感到风景里有一种异样的敌意,提醒她“你是以一个破坏者的身份走在这儿”,所以她一举一动都小心翼翼,“担心惊扰了某个古老的、邪恶的东西,某个歹毒、巨大、暴怒的家伙,突然跳起,从后面扑过来”——这种对丛林毫无道理的恐惧是白人一心征服丛林这一态度的伴生物。

二、热爱丛林、拯救丛林

正如莫格里不留恋人类的村庄,而是热爱丛林一样,在南非英裔白人中,也有人是为躲避欧洲文明的喧嚣和重负自愿流放到非洲。他们“需要距离,离开英国来寻找的也正是距离”,所以他们热爱自由自在的非洲丛林生活。在《回家》中,莱辛指出,“很多白人挣脱了城市,也挣脱了人群,来到遥远的农场和疆域,以寻找能够独处的幽静之处”,她怀疑这种对空旷、空间的热爱,是否正是相对于欧洲而产生。在莱辛看来,人需要一份空间来安放自己的心灵,在喧嚣拥挤的欧洲,很难找到这样一份空间;然而,“城中十万户,此地两三家”(杜甫:《水槛遣心》),在广袤的非洲丛林,人却能够自由呼吸,能够张扬个性,能够做自己。所以,很多白人看似不必远走他乡,可以留在英格兰过“体面的生活”,但他们却选择来到非洲,享受丛林赐予的自由。莱辛的父亲正是如此,他“离开英格兰移民非洲就是为了摆脱烦琐的俗套”,所以他热爱非洲丛林,宁愿静静地躺在树下,也不愿去和“英格兰中产阶级好人”应酬。

殖民早期,白人对丛林的爱只是一股潜流,不被南非白人主流社会所接受。比如在《野草在歌唱》中,对于非洲丛林,白人农场主查理的原则是“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这是“为当时的社会所普遍认可的价值观”。与查理不同,小说中的另一位农场主迪克是一个热爱丛林的农场主。出于对丛林的爱,他在农场最好的一百亩土地上种下一片橡胶树。他常常站在田野边,看着风儿轻轻拂过亮闪闪的小树顶。当他烦恼时,总是下意识地来到苗圃,看看那些树,或在林间小路上散散步。他不喜欢城市,每次进城,看到白人在非洲土地上建起端端正正的小房子,还在周围修起篱笆花园种上英国花,弄得土地就像得了病,他“恨不得破口大骂,要捣毁这些地方,要杀人”,因为那些人“毁了他的国家”。迪克对丛林的爱让查理无法理解:迪克负债累累,什么东西都不添置,却要浪费钱去种树。然而,查理还是想方设法买下迪克的农场,因为迪克的农场照顾得好,土地肥沃,而查理的农场已经被榨干了。迪克热爱农场,热爱丛林,然而因不被南非白人社会所理解,最终落得个家破人亡。

《丛林之书》中提到丛林动物的恐惧:溪流瘦了,池塘干了,丛林动物因一场干旱吓得不能动弹——“丛林的消失”是丛林动物最大的恐惧;黑人政府成立后,南非英裔白人逐渐从丛林破坏者变为丛林保护者,也是出于同样的恐惧,以及由此产生的赎罪心理。南非解放战争是一个转折点。当时,黑、白种族为争夺丛林展开丛林之战,战争结束了,白人失去了丛林。此时,他们才意识到过去的丛林生活“是天堂,是香格里拉,而完美已不再”。隔在白人与丛林之间的不仅仅是黑人,更主要的是父辈殖民者。首先,南非解放后,很多白人农场换了主人,根据法律,这些农场将归黑人政府所有,黑人纷纷来农场占地。就像早期白人没把非洲当家,所以肆意破坏丛林一样,黑人占地者也不确定是否能够拥有所占土地,所以也怀着寄居者心态。他们到处盖起茅草棚和木板房,周围种上东倒西歪的玉米和一小块南瓜,树都砍掉烧柴了,这导致严重的水土流失,地表沟壑纵横。看到这些,白人痛心疾首,批评黑人的耕种方式;同时,他们也惭愧地想到父辈殖民者的征服活动对丛林造成的更大的伤害,忍不住叹息“咱们把什么都给毁了”。面对丛林,那些早期殖民者把自己当作立在山巅的上帝,一心征服丛林,他们野蛮砍伐,大肆开矿,最终把非洲这片上帝的乐园变成人间地狱。现在,树没了,鸟没了,野兽也没了,白人的后代开始“慢慢意识到对已失去的一切要承担的责任”。如莱辛所说,二战让白人开始把世界看作整体,他们逐渐认识到“人与自然间再没有明确的边界”,“没有一个高高在上、与其环境对立的封闭的自我”。正因为认识到白人也是丛林的一部分,所以白人开始热爱丛林,成了迷途知返的基督徒。看到丛林消失,莱辛本人总是想到当年对动植物的伤害,心中不禁既悲哀又无助。作为作家,她无法描述那已消失的一切,她认为“那是我最大的遗憾”。

白人开始热爱丛林,这表明他们不再把自己当作丛林“过客”,而是“归人”。以前,白人总是哀叹自己被放逐在非洲陌生的土地上,一心回英格兰;黑人政府成立后,面对“把白人赶出非洲”的威胁,自人才清醒认识到自己其实无处可去。虽然他们自视为英国人,但大部分生在南非,英格兰只是一个“想象的国度”,靠海外邮件所维系,所以他们内心深处并不想回“日思夜想的英格兰”。从现实角度讲,如果没有英格兰的亲属接济,他们根本无力承担船票,英格兰遥不可及。与远在天边的英格兰相比,南非丛林才是生养他们的母亲。他们在丛林起家,用原始灌木建起农场,所以他们不再是英国绅士,而是丛林之子,已经与丛林血脉相连、密不可分了。莱辛在离开非洲、离开丛林后,也开始认识到丛林生活是一笔宝贵的财富,开始思念丛林。在《非洲的笑声》中,莱辛提到,每个作家都有一个神话国度,而她的神话国度就是自己成长于其中的丛林。这不难理解。试想莱辛来到英国后,看到的是二战后满目疮痍、肮脏破败的英格兰,最难寻的是一块屋顶,她终日奔波,才勉强找到一个仅能容身的阁楼。整整半个世纪,莱辛居无定所,住过的房子、公寓、出租房超过六十个;每天,她都生活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从来没有机会寂寞。对于从小生活在广袤丛林的莱辛来说,饱尝了伦敦的拥挤喧嚣,必然怀念自由自在的非洲丛林生活;加上被非洲拒之门外,成为“不准入境分子”,这更让莱辛感觉同生命中最美好的一部分被无情拆散了。想到过去在非洲父母为客居他乡哀伤不已,母亲总觉得在非洲委屈了孩子,觉得应该送他们去英国,莱辛忍不住提醒南非白人:“意识到了吗?你们住在天堂里”。

莱辛认为“非洲属于回到非洲有回家感觉的人”,所以丛林既属于黑人,也属于热爱丛林的南非白人。这看似鸠占鹊巢,为殖民活动开脱。然而,莱辛不是从黑、白种族的角度考虑这一问题,在莱辛看来,白人后代对丛林的爱不是出于殖民初期征服掠夺的本性,而是出于现代人对家园的渴望。在《非洲的笑声》中,莱辛提到弟弟不敢回南非老家,看到童年嬉戏的地方、无边无际的红土地和丛林全都消失了,他痛苦万分。在莱辛看来,“弟弟对丛林的理解和其他那些热爱丛林的白人一样——不是作为白人,因为那话没有一点意义,而是作为现代人”。莱辛认为,对家园的渴望是人类心灵固有的一部分,而失去家园已经成为现代人心中一直在变深变暗的悲伤。现代社会变化如此迅速,空间变迁如此频繁,越来越多的人不得不背井离乡,离开他们称之为家的地方;多年后,回到故乡,他们会发现家已失去了往日模样,依稀难辨。所以,“每时每日,在地球上每个地方,越来越多人的为失去树木、森林、丛林、河流、动物、景观而黯然神伤”。因为失去了家,“生活在别处”成了现代人的生存状态,莱辛本人就是如此。她提到:“年轻时,我同欧洲相隔万里,与那的联系只有文字。待我移居英国,又被南罗德西亚政府禁止入境,我所熟悉的非洲便离我而去。眼中看着一处风景,心中却想着另一处,这似乎是我的宿命”。其实,这也是所有生活在南非的现代人的宿命。一方面,那些白人长年累月生活在非洲,但仅仅是非洲丛林漂泊的孤魂野鬼,因为丛林只是他们征服的对象,他们日夜思念的还是“天堂般的英格兰”。另一方面,南非黑人虽身在故土,但同样失去了家园:他们在白人的命令下亲手砍掉祖祖辈辈生活于其中的丛林,由于失去了土地,他们不得不进城工作;但在种族隔离制度下,又不能在那安家,所以,“他们中绝大多数成了流动于城乡之间的暂时居住者,因而成为‘两个世界的人”。现在,白人逐渐认识到自己和黑人都是非洲丛林这片共同的风景所滋养的群体,如果现代人注定生活在别处,那么“别处”也可以是非洲——当前的非洲,脚下的丛林。因此,白人开始像爱家一样热爱丛林。在《非洲的笑声》中,莱辛讲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位白人农场主发现,镇上的黑人孩子不管是对丛林、丛林动物还是祖辈的生活方式,全都一无所知。于是,他在远离城市、未受破坏的丛林里建了一所训练营,组织城里的黑人孩子去参观,向他们传授关于树木、植物和动物的知识,因为他实在无法忍受黑人孩子对自己国家的丛林竟一无所知。通过这个故事,莱辛意在通过对非洲丛林共同的爱将彼此憎恨的两个群体联结起来,在广袤丛林中,黑白种族相亲相爱,如“翠禽小小,枝上同宿”(姜夔:《疏影》),使丛林成为漂泊无根的现代人共同的家园。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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