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诈骗有望得到根治

2016-12-30 18:56
科学生活 2016年12期
关键词:漏洞个人信息诈骗

2016年8月,山东临沂罗庄高都街道中坦社区的18岁女孩徐玉玉遇到电信诈骗,家里东拼西凑的6800元学费被人骗光,她因此含恨而去。这一电信诈骗的案例很快引起全国人民的关注,有关部门迅速行动,积极破案,作案人员相继落网。

近年来,在我国各地,电信诈骗一直很猖獗,据腾讯与公安部联合发布《腾讯2016年第二季度反电信网络诈骗大数据报告》显示,2016年第二季度电信网络诈骗造成的总损失金额合计超29.9亿元,其中电话诈骗达16亿元,网络诈骗达13.4亿元,短信诈骗5400万元。徐玉玉只是众多被骗对象的其中一人,金额也不大。但是,这不只是她家的全部家当,也关系着她的前途和命运——能否上大学,正因为这笔钱十分不易,又特别重要,一旦受骗,则超出了其心理和身体承受力。由此可知,杜绝电信诈骗、堵住电信诈骗的漏洞是何等重要。

警惕过度也发生不利影响

然而,在大家都普遍提高对于电信诈骗的警惕以后,各地又发生了不少因警惕过度而造成损失的事件。

“这一阵,弟兄们都没法好好干活了。”薛国骏,这位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被逼得以戏谑的口吻,说了句江湖气很重的话。

“绝不是因为马上要司法改革了。”他解释道,只因为一件小事:最近他们办案时,打电话通知当事人或证人进行取证,却多被当成诈骗。

在电话里,薛国骏他们的开场白通常是这样的:“您好,我是苏州市人民检察院的……”话还没说完,接电话的人就脱口而出:“骗子!”然后立刻挂断。“这还是好的,”薛国骏很无奈,“还有‘问候我们祖宗十八代的。”

为了教人们防范电信诈骗,一些媒体总结出了类似于“六个一律”这样的口号,其中就有一条是“接到电话,只要一谈到是公检法税务机关或领导干部的,一律挂掉”。由于简单明了,所以深入人心,可是相关机构却因此被误伤,连正常工作都难以开展。

被诈骗电话误伤的不只是公检法等机构。某报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发现,愈加猖獗的电信诈骗导致人人自危,甚至出现了矫枉过正、以邻为壑的情况,把很多并不是诈骗的电话,也误认为是诈骗,反而耽误了正经事,甚至又给新的犯罪行为带来机会。

误判为诈骗电话,差点耽误儿子上北大

冯兵夫妇对一个电话的误判,差点耽误儿子上北大。

儿子冯诚在高三整个学年的成绩不是特别稳定,既考过年级第一,也掉出过年级前50名,对于考北大清华,无论是家人还是学校,都没过多地期望。因此,两个多月前,当冯兵夫妇接到北大招生组打来的电话时,最开始误以为是诈骗电话。

为了抢生源,北大清华在广东省的招生组会比考生略早些拿到他们的高考成绩,拿到后立刻联系考生,说服他们报考本校。冯诚记得非常清楚,广东省今年放榜时间是6月25日,而6月24日夜里11点47分,他父母接到了北大招生组的电话,表达恭喜,还约他们第二天见面聊聊,目的就是想抢在清华之前,把这个学生争取到北大来。

因为来电的时间太晚了,还要约他们第二天见面;电话归属地显示是佛山本地,并不是北京;再加上确实没想到儿子会考得那么好,冯兵夫妇不敢相信,怀疑这是诈骗电话。

为了求证,将近夜里12点了,夫妇二人还是拨通了冯诚高中学校校长的电话,紧接着两人又接到了清华招生组的电话,才终于确认了儿子是真考得不错,这才敢真正开心起来,也没耽误这个佛山市理科状元上北大。

同样误判为诈骗电话,耽误了救人一命的大事

可翁婷玉却因为自己对诈骗电话的敏感,耽误了一件大事。

半年前,翁婷玉接到一个电话,对方自称是红十字会的,说她捐献的造血干细胞与某位患者通过配型初筛,打电话是为了向她核实个人信息,并让她提前做一下相关准备。那段时间翁婷玉正焦头烂额地忙着找房子搬家。电话给了房产中介之后,她就总收到各种骚扰、诈骗电话,翁婷玉立刻认定这是诈骗电话的一种,一声没吭就挂了。后来这个电话在两三天里频繁打来,翁婷玉干脆拉黑。

两个月后,等她找好房子搬完家,在书柜前翻书查资料时,从一本书里掉出了一张印有鲜红红十字的荣誉证书,证书记录她2007年曾在浙江捐献过造血干细胞血样。“我当时就蒙了!”翁婷玉对记者说,“我才想起来我2007年在杭州上大学时曾经登记捐献过!那个电话是真的!”

“那个电话还在我手机里,”翁婷玉哽咽地给记者看她手机的黑名单通话记录,“我留着它是为了提醒自己不该乱怀疑人!可我没敢再回拨……我怕听到他们告诉我,那个和我配型的患者已经没了……后来我查过,造血干细胞的非亲缘配型成功概率一般只有十万分之一,他们应该很难再找到第二个了吧……都是我的错……”

由此可见,电信诈骗多发对社会诚信的伤害之深而又广。

现有制度上的三大漏洞

那么,电信诈骗多发,骗子们所利用我们制度上的漏洞,到底在哪儿呢?有媒体分析,主要有三大严重漏洞。

第一,公民个人信息被泄露的漏洞。以上文提到徐玉玉案为例,到底谁泄露了她的信息包括考上大学、家庭贫困以及手机号码等,这是电信诈骗实施的第一步,如果堵死这个漏洞,电信诈骗则不可能得逞。而目前公民个人信息被泄露的情况十分严重。2016年6月22日,广东省公安厅召开发布会透露,该省公安机关共抓获犯罪嫌疑人379名,打掉犯罪团伙78个,破案130宗,收缴被泄露、窃取、倒卖的公民个人信息超过1.1亿条。由此可知公民个人信息泄漏有多严重。而这又只是冰山一角。《2016中国网民权益保护调查报告》显示,我国54%的网民认为个人信息泄露情况严重,84%的网民曾亲身感受到因个人信息泄露带来的不良影响。

第二,第三方支付平台存在致命漏洞,为电信诈骗套现、洗钱大开方便之门,甚至成了犯罪分子利用的工具。据媒体报道,2016年7月至8月上旬,福建厦门发生电信网络诈案千起,其中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转移赃款达50%以上,涉案金额近千万元。今年以来北京、天津、山西、陕西、四川、河北、安徽、广东等多地公安机关发布相关预警。如果不堵死这条犯罪通道,电信诈骗就不会收手。

第三,电信监管存在漏洞,主要是手机实名制把关不严,为电信诈骗提供了隐身衣——用假身份证上户,逃避公安打击。据媒体报道,工信部近日对虚拟运营商新入网电话用户实名登记工作进行暗访时发现,所抽查的109个营销网点中,违规比例超30%。警方通过对诈骗嫌疑号码的分析发现,号段多为“133”“180”“153”为主,其余多以“170”“171”号码实施诈骗。不法分子利用任意显号软件、非法改号软件、“400”电话捆绑转接技术以及电话群拨、网络短信群发、网络电话对接等技术手段,可以使其拨打过来的电话来电显示成其需要的任意号码,以此蒙骗被害人。

三大严重漏洞,既是监管漏洞,也是法治漏洞,根本原因是法治不健全,监管不到位、监管不力。

国家六部门严打电信诈骗出新招

老百姓遭遇电信诈骗屡见不鲜。因此,为了提醒大家防骗,我们随处可以看到在公共场所、居民小区内张贴上墙的警示提醒,报刊、网络上也有民警宣传的防骗知识。人们到银行办理汇款、转账等业务时,都有工作人员询问并让我们填写说明,以防上当受骗。

可奇怪的是,为什么还总有人在前赴后继地上当受骗遭受损失?而且,从数据可以看出,电信诈骗在全国呈高发态势。这又是为什么呢?

据了解,电信诈骗作为一种新型诈骗方法,通常以集团化、专业化方式作案。看似复杂的操作,其实所需的“道具”并不多。

从近些年破获的案件来看,不法分子只需要建一个假网站,租一个电信服务器,购买和办理一些电话卡和银行卡即可“开张”。通过精心编写的诈骗“脚本”,骗取受害者信任后,让受害者将自己银行卡内的存款转入不法分子指定的银行账户。

好在中央已经下决心打击治理利用电信网络的诈骗犯罪活动。

2016年9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通告》。

措施之一—电信企业要确保电话实名制实施

电信企业要确保到2016年10月底前全部电话实名率达到96%,年底前达到100%。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真实身份信息登记的,一律予以停机。

电信企业要严格落实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制度,要立即开展一证多卡用户的清理,对同一用户在同一家基础电信企业或同一移动转售企业办理有效使用的电话卡达到5张的,该企业不得为其开办新的电话卡。要采取措施阻断改号软件网上发布、搜索、传播、销售渠道,严格规范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局主叫号码传送,加大网内和网间虚假主叫发现与拦截力度,对违规经营的网络电话业务一律依法予以取缔,对违规经营的各级代理商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一律由相关部门吊销执照,并严肃追究民事、行政责任。

措施之二——ATM向非同名账户转账24小时后到账

根据这份通告,自2016年12月1日起,个人通过银行自助柜员机向非同名账户转账的,资金24小时后到账。

各商业银行要抓紧完成借记卡存量清理工作,严格落实“同一客户在同一商业银行开立借记卡原则上不得超过4张”等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租、出借、出售银行账户(卡)和支付账户,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措施之三——电信诈骗人员不自首将从严惩处

通告指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是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破坏社会和谐稳定的社会公害,必须坚决依法严惩。凡是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0月31日,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此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通告要求,公安机关要主动出击,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依法立为刑事案件,集中侦破一批案件、打掉一批犯罪团伙、整治一批重点地区,坚决拔掉一批地域性职业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钉子”。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要依法快侦、快捕、快诉、快审、快判,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发展蔓延势头。

措施之四——严禁泄露、买卖个人信息

通告同时提出,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获取、非法出售、非法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对泄露、买卖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打击。对互联网上发布的贩卖信息、软件、木马病毒等要及时监控、封堵、删除,对相关网站和网络账号要依法关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告强调,电信企业、银行、支付机构和银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被不法分子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对监管不到位的,要严肃问责。

这次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的“严打”不单单是公安部的单方行动,而是包含了公检法、工信部、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这样只要发现电信诈骗案,公安机关可以快速立案,法院和检察院提前介入司法过程,实现对案件的快速审理和判决。对诈骗分子普遍利用的电信工具、银行卡通道也制定了严格的限制措施。

这样,当这些综合措施执行以后,日益猖獗的电信诈骗有望得到根治。

但是,在和违法犯罪行为较量的过程中,总是违法者走在前面寻找法律的漏洞,然后我们用严格的规定来堵住这样的违法方式,之后又走向下一个循环。按辩证的观点,凡事总有正反两面。公共政策的制定者应该是进行过谨慎的权衡考量,才做出决定。《通告》新规,确实能提高违法者的犯罪成本,比如,让他们不能轻易获得银行账户接收、转移犯罪资金;比如,让那些贪图小利便利犯罪的人付出代价;比如,让受害者有缓冲时间追回资金。同时,这些规定,也在限制着普通大众办事的便利程度。范晔所著《后汉书·仲长统传》中有“逮至清世,则复入矫枉过正之检”之说,然而这样的矫枉过正,在目前的情况下还是非常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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