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主要国家推进军民融合发展的主要特点及启示

2017-01-01 08:36岳胜军
国防 2017年8期
关键词:民用军民融合

岳胜军 于 超

世界主要国家推进军民融合发展的主要特点及启示

岳胜军 于 超

面对全球安全和发展形势的深刻变化,世界主要国家结合本国国情,采取多项措施推进军民融合发展,并形成多种发展模式。借鉴国外有益经验,可加快形成我国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格局。

军队建设 军民融合 主要国家

深化军民融合,抓好军地两大资源的统筹利用和整合共享,已是发达国家比较普遍的做法。当今时代,综合国力竞争日趋激烈,信息技术加速融入社会生产生活的各个领域各个层面,科技创新、自主创新正引发新的产业革命和军事变革。同时,世界安全形势总体缓和、局部动荡加剧,战争和武装冲突此起彼伏,反恐战争范围不断扩大、强度烈度明显增加,由此引发的难民问题日益凸显。

在全球经济复苏艰难、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威胁交织,信息科技革命加速推进的复杂形势下,如何实现促进发展和维护安全的双赢,是世界各国面临的重大现实问题。这种安全与发展的双重利益需求,既为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提供了动力源泉,也开辟了军民融合发展的新领域新天地。

一、世界主要国家军民融合的主要特点

面对全球安全和发展形势的深刻变化,面对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世界主要国家纷纷结合本国国情,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军民融合,形成了军民一体、以民掩军、先军后民、以军带民等多种发展模式,呈现出创新引领、多点突破、体系重塑的发展趋势。虽然发展道路不尽相同,但融合的理念、方法和途径呈现出一些共性特征。

组织机构健全。1991年,美国国防部成立“技术转移办公室”,作为军民两用技术转移的牵头管理机构,负责与能源部、商务部等部门的协调,共同开发军民两用技术。为寻求颠覆性技术,美国国防部于2016年7月在硅谷设立办事处,军地共同研究人工智能、机器人和3D打印等新兴技术。俄罗斯于2006年成立国防工业委员会,负责制定国防技术发展纲要和规划、发展国防科技、监察军品生产等。日本总理大臣亲自掌管国防事务,负责审批有关武器装备发展的规划计划及重大项目,由总理大臣任主席的国防会议负责涉及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的最终决策,防卫省长官具体负责武器装备发展和采购计划的监督执行,防卫省技术研究本部是国防科研的管理机构和唯一的军方科研中心,直接对防卫省长官负责。

法规政策配套。美国于1992年公布《国防转轨、再投资和转移法》和1994年公布的《联邦采办精简法案》,提出许多促进军民融合的条款,并制定了《军民一体化的潜力评估》,标志着美国军民一体化战略的全面展开。俄罗斯出台《国防工业军转民法》,2001年颁布《2001-2006年国防工业改革和发展规划》,强力推进军工企业的改革重组,并以军工企业为主体,将涉及科研、设计、试验、生产、销售等环节的单位和机构进行整合,形成军民联合型集团;在《2010年前及未来俄联邦国防工业发展的政策基础》《2001-2011年全球导航系统》《2002-2010年电子俄罗斯》中规定,要大力推进“军技民用”政策的落实。德国从战略层面加强对军民融合的规划设计,武器装备的年度研发采购计划由总装备部各业务局、各军种局、国防技术采办总署和工业界合作制定。

激励机制有效。为鼓励所有商船在设计建造时充分考虑战时军用需要,预留战时改装的接口,英国政府每年都要向有关企业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经费,以调动其积极性,保证战时能够实施快速动员和征用使用。日本政府将军品产值占企业总产值10%以上的企业列为重点军工企业,从经费、政策、管理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对于可生产军品的小型民企,政府提供适当财政补贴,以激励这些企业积极承担军品生产。以色列政府鼓励国营军品公司和民用军品公司平等参与武器装备的科技研发竞争,其通信设备、软件、生物技术等,在世界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

技术标准统一。为推动军民技术标准的对接统一,美国政府逐步降低军用技术标准,降低民企“参军”的门槛,同时调整军用技术结构,发展军民两用技术,将数量众多的军用技术转化为民用技术。美、英、法、德等一些发达国家的军事专用技术比重越来越低,目前不足15%,军民通用技术已超过80%。美国国防部规定,只有在确定没有民用标准可用或民用标准不能满足军事需求时,才能采用军用标准。在伊拉克战争中,美国动员招标硅谷的600多家公司与美国国防部签订生产产品和提供技术服务合同。德国对军用标准进行改革,在采办过程中大力倡导军民通用标准和产品;德国政府和军队没有自己的军工企业,武器装备的研制与生产全部由民间企业承担,国防科技预研工作也委托地方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进行。法国国防部认为,只要能够满足军事需求,就没必要全部使用高价位的军用产品,应更多采用民用标准、使用规范生产的民品。这种尽可能统一军用民用技术标准的做法,带来的是投资成本的大幅下降和作战能力的倍增放大。美国F-16战斗机训练模拟器原价约为3500万美元,利用好莱坞的电影拍摄和多媒体等技术后,单价成本下降为原来的1/12,而且性能得到很大改进。

需求牵引融合。从军事角度看,满足作战需求是军民融合的重要切入点和着力点。英国商船在设计制造时,都要考虑战时防护需要,增加船体厚度,以抗击可能的火力打击。美军88%的陆地战略投送、50%的全球空中战略投送、64%的全球海上战略投送,都是依靠民用运力完成的。在阿富汗和伊拉克战争进入“战后”阶段后,面对防不胜防的路边炸弹,美军急需大量防地雷反伏击车,在这种作战需求的牵引下,先后有9家公司参与该装备的竞争,使美军在较短的时间内购置到2.2万辆防地雷反伏击车,有效减少了军队人员伤亡。

二、对我国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启示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当前,推进军民融合发展,已经进入破除体制障碍、破解深层矛盾的攻坚期。抓好新形势下军民融合工作,必须以习近平军民融合重大战略思想为统领,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注重借鉴国外的一些有益经验,在完善组织管理、工作运行、法规政策体系上下工夫,着重突破体制壁垒,清理政策围墙,消除信息鸿沟。

设立机构,完善军民融合管理体系。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迫切需要建立组织领导和管理机构,解决有人抓、有人管、能落实的问题。“十三五”规划明确,建立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军民融合领导机构。2017年1月22日,中央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正式成立,作为决策和议事协调机构,负责统一领导全国军民融合发展。要适应军民融合向更高层次、更大范围、更深程度加速推进的新形势新要求,抓紧健全军民融合的组织领导和管理体系,可考虑在国务院和军委机关成立军民融合发展办事机构,负责承办军民融合的日常工作;各省参照中央和国家模式,成立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统一管理协调本区域军民融合工作;地(市)级以下成立军民融合组织协调机构,负责提报军民融合需求,抓好相关融合项目落实;在战区、军兵种成立军民融合议事协调机构,解决军事斗争准备和部队建设涉及军地双方的重大问题。

健全法规,强化军民融合法制支撑。军民融合涉及军地资源的整合重组,涉及重大利益的调整分配,经常出现“愿意融别人,不愿意被别人融”“共享别人的资源可以,分享自己的资源不行”等现象,如果没有法律法规的坚强保障和有力支撑,势必难以融进去、合起来。特别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主导性作用,需要运用法律手段规范和制约军民融合市场的运作。应尽快研究制定管总的《军民融合发展法》,明确机构设置、职责分工、融合实施、责任追究等根本问题,并依据总法,制定武器装备采购、军民科研协作创新、民营企业参与国防建设等专项法规制度,推进各行业各系统的融合工作不断深化。同时,修订国家和军队现有的法律法规,如《基本建设法》《企业法》《社会保障法》《国防法》《国防动员法》等,充实军民融合内容,增加或完善有关条款,把国防法规和其他法规有机衔接。

统筹规划,引导军地资源合理配置。加强统筹、科学规划,是从源头上破解军地二元分离体制难题、统合利用军地资源的重要途径。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联合下发《关于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的意见》,从战略全局对军民融合发展作出统一部署和安排。必须依据中央的意见,在组织军地各方认真研报融合需求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军民融合发展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融合的任务、重点、方法、步骤和目标。同时,应将军队的作战需求和地方的发展需求,分别纳入国家、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军队建设规划。各战区、军兵种和各省要制订贯彻中央意见的实施办法,拟制本区域、本领域的融合发展规划计划。通过规划计划的协调融合,真正把军民融合的重点领域、重大项目统起来,集约使用军地资源,谋求军事效益与经济效益的最佳结合点和最大公约数。

统一标准,打通军民融合技术壁垒。军民标准的统一是实现军民融合的重要条件,只有当军用民用技术标准实现有机衔接,才能最大限度地降低军民转换的成本和时间。可以说,没有标准化,就没有军民一体化。在这方面,西方发达国家采取了许多行之有效的办法措施,应充分借鉴。军民融合领导机构应积极协调国家标准委和军队标准委,既贯彻好国防安全要求,又考虑政府、企业的经济承受能力和技术水平,对现有国家标准和军队标准进行修订和完善,逐步构建军民通用标准体系。要适当压缩军用标准,扩大民用标准的军用比例,打破自成体系的技术壁垒,鼓励更多民营企业采用能满足军事需求的通用技术标准,鼓励军队在采办和建设领域更多采用民用标准,以进一步拓展军民融合的深度和广度。

完善机制,形成整体联动工作格局。有效的机制是促进融合发展、落实融合任务的可靠保证。为此,要着眼融得好、融得深、融得通,逐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国防和军队改革相协调、与军民融合领导管理体制相一致的运行机制。应以消除“军转民”和“民参军”的双重进入障碍为重点,加快构建有利于军民两大产业、两个市场、两种技术统筹协调、有机融合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机制,重点是降低“民参军”门槛,完善军品市场准入政策和激励政策,调动民营企业的积极性;着眼优化军民融合的战略布局,妥善处理战斗力与生产力、市场与战场等关系,建立军事需求牵引和主导融合的机制,规范需求提报与落实的程序方法,破除多头提需求、分散搞对接、各自抓建设的需求对接障碍,着力解决一些区域融合发展中存在的“重民用轻军用”“聚焦战场不足”等问题;健全军地协调机制,通过落实情况通报、联席会议、信息共享等制度,及时了解对方的建设方向、融合意向,便于事前沟通协商,纳入规划计划,确保融合工作顺畅运转、有效落实。

重点突破,谋求融合发展最大效益。军民融合的范围广、领域多,必须盯住重点不放,打造一批有价值有影响的龙头工程、精品工程,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发展。应加大信息、通信、交通、能源等重要基础设施的融合力度,特别要适应国家“一带一路”建设的实施步伐,在重大建设项目中深度融合,在民用设施中贯彻国防要求,并尽可能拓展军事设施的民用功能,使一份投入产出多重效益;树立大创新、大科技、大集成的理念,强化军民科技协作创新,合力攻关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工程、云计算、物联网等科技难题,抢占世界科技竞争和军事竞争的制高点;关注海洋、太空、网络空间等新兴战略领域,推出一系列重大项目和举措,打造一批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增强先进技术、产业产品、基础设施等军民共用的协调性,提高融合的质量效益。

E0-054

A

1002-4484(2017)08-0082-04

作者:岳胜军,北部战区联合参谋部动员局,副局长,大校;于超,驻沈阳铁路局军事代表办事处,会计师,中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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