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伯渠无条件执行组织决定

2017-01-05 11:26
党建文汇·下 2016年9期
关键词:林伯渠闽西长征路

1933年3月,从莫斯科回国的林伯渠辗转来到中央苏区,先后担任临时中央政府国民经济部部长和财政人民委员部部长。由于“左”倾错误指挥,第五次反“围剿”最终失败,中央红军被迫战略转移。

中央通知林伯渠随军转移。与他结婚不到一年的妻子范乐春时任优待红军局局长,是闽西根据地有名的女干部。按规定,林伯渠可以带家属转移。然而,范乐春生下儿子尚未满月,组织上考虑到闽西根据地工作需要和带婴儿的实际情况,决定把她留在闽西坚持斗争。

当时,走和留都面临很大的困难:走,八万红军要从敌人铁桶般的围困中突围,前途未卜;留,国民党大军压境,留下来的同志担负着牵制敌人、开展游击战争的重任。林伯渠明白,走与留都是革命的需要,既然组织已经决定,那就是纪律,就要执行。

当林伯渠匆匆赶回家并把组织的决定告诉妻子时,范乐春心里十分难受。林伯渠安慰她说:“我们都是党的儿女,革命的需要高于一切,多少同志已经在我们前头流尽了最后一滴血!想到他们,我们就不应该难过了!”林伯渠嘱咐妻子说:“你一定要坚持和群众在一起,和老百姓打成一片……坚信我们是会胜利的。”1934年10月,离妻别子的林伯渠,踏上漫漫长征路。

(摘自《中国纪检监察》魏雪莲/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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