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财政监督探索创新之路

2017-01-10 15:46张晨芳
中国经贸 2016年21期
关键词:财政监督专项资金预算编制

张晨芳

当前,改革开放逐步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财政职能也相应地发生了一系列重大变化,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要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这就为财政监督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如何建立起与之相适应的财政监督机制,是值得我们探索的重大课题。

一、财政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我局财政监督工作顺利开展,每年检查的单位数量达百户以上,年检查资金亿元以上,去年查出各类主要问题10余项,对全市20家企业税收征收管理检查中,查出各类应缴未交税款5243.74万元,非税收入方面违规金额68万元,会计信息质量方面违规资金470万元,财政内部监督方面发现镇区资金使用效率低的问题,涉及资金1000万元,专项资金检查中发现资金使用手续不完备金额900万元,主要问题有以下三类:

1.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不够规范,资金使用效率较低。专项资金一般具有金额较大、用途特定、时效性强的特点,专项资金检查一直以来都是财政监督检查的重中之重,从历年的检查结果来看,我市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总体较好,但是问题也比较突出,一是专项资金使用范围不够清晰,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各类别支出数额在资金总额中所占比例没有参考标准,对于判断资金支出的合理性没有明确的依据,完全靠人为标准判断。二是专项资金部门预算编制不够精准,通过调查了解,实行部门预算后,部门和单位除了人员经费和必要的办公经费外很少有机动财力,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各单位为了能够使专项预算顺利下达,往往将历年能够延续的项目继续上报,在数额方面不做太大变动,而事实上项目资金存在结余,由此形成的沉淀资金又不能使用,严重影响资金的使用效率。三是专项资金会计核算不够规范。为了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2011年底财政部门制定了《荣成市项目资金会计核算暂行办法》,但在检查过程中仍然发现一些单位未能按照规定核算。

2.财政内部监督效果不明显,缺乏有效的制度约束。近年来,我们逐步加大内部财政财务监督力度,在镇区财政财务检查中发现,镇区财政在资金管理、资产管理、政府性债务管理、会计基础管理等方面存在不少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出台了镇区整改建议以及镇区财政工作管理考核办法,但由于缺乏有力的制度约束和事后跟踪,镇区财政财务工作未能真正迈上新台阶。另外,就财政系统内部而言,有关部门对各业务科室也定期进行监督检查,但对于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也缺乏进一步的监督,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对此也不够重视,究其原因仍然是缺乏制度约束和有效考核。

3.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范围有限,问题仍然突出。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是省厅及上级部门每年都要进行的任务,通过检查有效地遏制了会计信息质量失真的现象,但由于检查往往只涉及个别单位,范围很有限,检查中纯粹是手工操作,调阅的凭证、账簿、报表繁多,甚至要夸几个年度,工作量较大,涉及内容较多,目前能够实现资源共享的信息化平台又尚未建成。因此,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取得的效果有限,未能起到影响普遍的作用。

二、加强财政监督的意义和必要性

以上问题虽不能直接反应财政监督本身存在的问题,但是仔细分析不难看出财政监督在经济运行中的地位和作用,也体现出加强财政监督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通过监督发现问题查找问题,问题的解决又可以促进财政监督的不断完善。财政监督是财政分配活动中的固有功能,是保证实现财政分配基本职能的重要手段,体现了财政管理的基本属性,是财政部门的重要职能。它可以维护国家财政性资金安全,防止和纠正、揭露和制裁违反财经纪律、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等行为,可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果,促进经济良好运行,从而促使经济社会更好地发展。

加强财政监督,有利于规范财经秩序,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效抑制腐败。加强财政监督,有利于相关法律、法规的落实。我国目前对财政、财务管理已有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规范,特别是2005年2月1日实施的《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对财政违法行为的种类和法律责任作了详尽的规定。但这些法律、法规都没有规定实施监督的相关方式、手段和程序,使得对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缺乏手段和程序上的保障。财政监督工作的加强就可以保障财税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

加强财政监督有利于巩固财政改革的成果,并进一步促进财政改革。目前我国正在进一步深化财政改革,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必须强化预算管理,实行部门预算,要加大支出结构调整力度,优化支出结构,改革财政资金缴拨方式,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加强政府采购的管理监督。财政体制改革与财政监督紧密相连,要求对预算编制、预算下达、资金拨付、资金使用的全过程实行监督,并追踪问效。

三、当前我市财政监督的现状

尽管财政监督工作从未放松,且在严肃财经纪律,规范经济秩序,促进我市经济发展起了一定作用。然而,在检查中发现财经领域内的违法违纪行为屡禁不止,财政专款被挪用、内部监督效果不好、会计信息失真等问题仍然普遍存在。从根本上来讲,财政监督的作用并未充分发挥,财政监督仍然不够到位。

1.监督方法仍然比较陈旧,监督范围比较狭窄。我们监督的检查方式方法习惯于传统的查帐方式,通过对报表、账册、凭证的详细检查来实施,仍以直接的事后检查为主,针对既定的财务会计结果进行查处,没有对事前、事中的行为进行监控,对预算执行中的问题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督手段。

2.财政监督内容创新性不足,没有实现真正的突破。目前财政监督偏重微观监督,重点集中在对企事业单位的财务检查,缺少对政策制定执行整个过程的宏观监督。对预算编制过程中的监督,可以有效地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有利于部门预算向精细化、科学化的发展。

3.财政监督体系不健全,财政监督与其他社会监督的关系尚未完全理顺。财政监督作为经济监督体系中的一方面,监督内容侧重于预算收支、财务收支、资金周转以及其他经济运行质量,但由于没有从法律上严格规定各自的工作边界,因而实际工作中难免与审计、监察等监督部门出现多头检查、重复检查或监督不到位的现象,而且目前检查结论互用率不高,造成人力、财力的浪费,不仅加重了被检单位的负担,也损害政府部门的形象。

4.财政监督处罚力度不够,导致监督缺乏权威性。监督的权威性和震慑力来源于处理力度和实施效果,长期以来财政监督形成了对事不对人的思维定势和习惯,查出问题之后通常以整改建议书方式下达被检查单位,一般多针对单位,不针对单位的决策人和执行者,对于整改结果是否到位也未作跟踪问效,故而使财经违法行为屡查屡犯,屡禁不止。

5.财政监督手段落后,导致监督缺乏效率性。财务会计电算化的日益推进,财政监督手段却仍然停留在手工查帐上,对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财政监督检查效率的认识不足,措施也不够有力。一些地市已经启用“金财工程”,但我们对“金财工程”却不是很清楚,造成财政资金运行已“信息化”,而财政监督却仍然“手工化”,不仅浪费检查时间,而且也增加了不必要的检查成本,效率低下。

四、财政监督之几点探索

1.加强财政监督职能,强化制度建设。财政监督要着力实现在改革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随着公共财政的推进,财政监督机制和工作方法要随着财政改革不断创新和完善,财政监督工作的重点要不断地调整。在规划和推进财政管理改革时,要考虑将财政监督纳入制度设计,建立起科学有效符合实际的的财政监督制度,实现财政监督制度化,使财政监督工作真正做到有法可依,依法办事。

2.提升财政监督检查的权威性、实效性。针对目前财政监督重过程轻结果的现状,有必要进一步提升财政监督的地位与权威性,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和直接负责人依法追究责任,有效制止违法违纪行为,使各种法规制度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真正发挥出财政监督的作用。

3.实现财政监督工作贯穿财政管理全过程。将财政监督从单纯的“事后监督”向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检查相结合。通过对财政预算编制的参与和监督,保证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要建立跟踪监督机制,对“事中”的资金去向和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确保预算执行的严肃性;事后监督不放松,重点突出对资金的效益性进行分析、对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进行评定。建立起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财政运行新机制。有效保障财政资金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促进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确保财政政策正确实施和财政职能圆满实现。

4.进一步理顺财政监督与其他经济监督的关系。从法律上严格规定财政监督与其他经济监督部门的工作边界,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从而避免审计、监察等监督部门出现多头检查、重复检查或监督不到位的现象,而信息资源共享又可以与其他监督部门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督检查的整体效应,共同促进社会经济秩序的根本好转。

5.实现监督手段从单纯的“手工操作”向信息化、网络化方面的转变。学习各地先进做法,加快发展信息化工程,将信息技术逐步融入了财政管理的各个方面,要实现信息共享,逐步实现利用网络技术开展财政监督检,增强财政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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