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农业土地适度规模经营问题

2017-01-12 20:33熊青琳肖业强熊元清
安徽农学通报 2016年24期
关键词:对策与建议土地流转问题

熊青琳++肖业强++熊元清

摘 要:实行农业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对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加快农业现代化的步伐等都具有重要作用,同时为农业集约化、机械化、标准化生产创造了有力条件。但是在其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许多问题,以含山县农业种植户为例:土地流转形式单一、资金周转困难、体系不完善等。如果这些问题不解决好,那么农业增产、增效是很难实现的。因此,提出了加强农业政策宣传、完善农业服务体系、改善农业金融机制等建议。在此基础上发挥农业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在现代农业建设中的引领作用,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中流砥柱。

关键词:土地流转;适度规模经营;问题;对策与建议

中图分类号 F31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31(2016)24-0014-03

1 引言

农民要脱贫致富走向小康社会,就要全力发展现代化农业,来推动农村经济的蓬勃发展。目前实施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已经越来越不能适应现代农业的规模经济、产业化经营的要求。近年来含山县各地的实践表明,实行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对加快农业产业化、改变农村产业结构、利用农村剩余劳动力、推进农村社会化发展等都有十分重要作用[1]。农业土地适度规模经营能够实现传统农业到现代农业有效的对接,是今后农村农业走向现代化的发展方向。实行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是现代农业的必然选择,是与现代化农业顺利对接的有效途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是今后农村农业发展的大趋势,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必然要求。

2 土地流转情况

含山县共有106个村(含10个农业社区),农业人口37.4万人,农户9.7万户,农村集体农用地7.53万hm2,其中二轮承包耕地3.3万hm2。2014年含山县新增流转面积0.74万hm2,截至2014年底,全县耕地流转总面积为2.29万hm2,占二轮承包耕地总面积69.5%。

2.1 土地流转形式单一 含山县土地流转的主要形式以转包和租赁为主,分别占全县土地流转总面积的16.9%和72.4%,入股等其他创新性式的流转方式非常少。流转期限多为中长期,3—5a的占全县土地流转总面积54.3%,6a以上的占全县土地流转总面积39.1%。

2.2 土地流转主体多元 据统计,截至2014年底,全县共有受让2hm2以上经营主体720个,6.67hm2以上的470个,33.33hm2以上的118个,66.67hm2以上的69个,流转受让土地达1.83万hm2,占全县土地流转总面积80%。土地流转受让方从以前单一的农户发展到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前景呈多元化趋势

2.3 土地流转经营快速 全县80%以上可用土地集中到少数现代农业经营大户手中,土地的适度集中,为农业集约化、机械化、标准化生产创造了条件。

2.4 土地流转程序规范 全县成立了土地流转服务中心,镇成立了土地流转服务分中心,部分村也设立了土地流转服务站。各级机构主要负责信息发布、政策咨询、合同签订、价格评估、档案管理、纠纷调处等指导服务工作,流转程序已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3 规模经营存在的问题

从理论上讲,土地的适度集中,为农业集约化、机械化、标准化生产创造了条件;既减少了经营成本,又提升了单产水平,经济效益明显提高。但从实际中通过对含山县8个镇规模经营户实地调研分析后发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虽然发展形式较好,但总体生产水平不高,效益不是很突出,面临的问题很多。

3.1 经营规模效益不高 全县经营户经营主体720个,6.67hm2以上的470个,33.33hm2以上的118个,66.67hm2以上的69个,流转受让土地达1.83万hm2,占全县土地流转总面积80%。由于受土地租赁、劳动力和农资成本居高不下,农业产业链不健全,附加价值较少等因素影响,使得规模经营效益低下。经济基础较好的乡镇,13.33~33.33hm2集中连片的经营户在地方财政大力扶持之下,粮食规模化生产的净收益每hm2才只有9 750元左右,66.67hm2以上净收益每hm2才只有7 200元左右,经营户若将自己投入的劳动力和农业机械计入成本,则效益不高;经济基础不好的乡镇,承包土地不集中连片的,管理不善,规模越大经营户可能出现亏本,这些现象在含山县已出现。

3.2 从业者文化水平不高 现在的土地经营者从以前单一户已经发展到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但是他们主体还是农民,占90%左右。近年来有部分工商业者逐渐进入农业领域,使得农业规模经营大户的整体素质得到一些提升。但是由于经营者对农业生产知识懂得不多,对农业新技术和新机具推广应用,一知半解,导致推广效果并不显著。从农民受教育水平、经营和市场风险意识等方面来看,总体水平还不高,参差不齐。

3.3 科技水平不高 全县80%以上土地集中到少数新型农业经营大户手中,他们大部分来自于农村,拥有土地流转期限3—5a资格的占50%以上,但是基本不愿意在生产上大量投资,农机装备结构不强。受传统农业生产方式的影响,还有相当一部分经营户农业停留在人工撒播、插秧等落后劳动生产方式阶段。生产经营方式粗放、农业机械化程度不高、种植品种单一等导致农业生产茬口无法改变,延误农时,造成粮食单产下降,农民收入难以再提高。

3.4 资金获取困难 经过调查发现,经营户融资困难已经成为制约规模化生产经营的最大障碍。主要是因为金融部门认为农村的信用环境比较差,不愿向经营户们发放贷款;即使少部分经营户能拿到,也需花费很大精力,而且手续特别繁琐[2]。被逼无奈,为了扩大生产规模,他们只能通过各种非正式渠道筹集资金,因此也承受着高利息的负债。这种情况使农业生产成本过高,给农业生产发展带来了严重地影响。

3.5 农业服务体系不完善 农业服务体系涉及众多范围,目前我国农业服务体系仍然存在着体制不顺、管理混乱、资金投入不足、服务内容和需求脱节等问题。销售、信息、科技、资金、法律等方面的服务远远不能满足农民需要[3]。服务项目、质量、数量不能适应农业生产、农村经济发展的需求。 目前我县农机化服务组织只有21家,且服务组织机构不健全,服务能力水平有限,很难满足现在生产经营主体需求。公益性服务机构引领支撑作用较弱,其中主要原因是基层机构服务人员少,职能定位不明,学历水平参差不齐。农业服务内容主要侧重于农机、农技服务、植保等产前、产中服务,而农业产后服务缺乏。况且现代农业科技发展迅速,现有的农业服务很难适应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主体需求。

4 对策与建议

4.1 加强农业政策宣传 (1)要充分利用传播及时、宣传效果显著的报纸、电台、网络等媒体的优势,加大国家农业政策的宣传力度。(2)要充分利用农业系统内刊物、简报、网站,扎实开展国家农业政策信息宣传工作。要借用科技赶集、村级宣传栏、印发明白纸等形式对农业政策进行大力宣传,要使政策深入广大农民的心中。(3)要正确引导农民进行土地流转,让他们不要盲目地流转土地,明白土地流转面积不是越大越好。要正确引导农民学政策、懂政策、用政策办事,将他们培养成新一代的、有知识的农民。

4.2 开展新型农民培训 按照“科教兴农、人才强农、新型职业农民固农”的战略要求,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坚持立足产业、政府主导、多方参与、注重实效的原则,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长效机制,完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体系,着力打造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特色模式。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实际工作的培训方案,大力培育以农业为职业、具有一定的专业技能、收入主要来自农业的新型职业农民;整合社会资源,开展有针对性提升培训,大力培养综合素质高、生产经营能力强、适应现代农业产业化的新型农民经营主体,其中也包括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务型的经营主体[4]。

4.3 完善农业服务体系 加快完善以公共基础服务机构为依托,农业经济合作组织为基础,领头企业为骨干的服务体系,同时吸纳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和其他社会力量参加对体系进行补充。在此基础上,构建市场性服务和自助性服务相辅助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5]。大力发展农民经纪人、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服务公司等新型规模经营主体。鼓励农民合作社之间互相帮助,成立联合总社,提供农资供应、农产品加工、仓储、保鲜、冷藏、物流、生态循环农业等农业生产服务一体化的产业。以提升农业(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和信息化建设为重点,集中有限资金,在“十三五”期间内用2~3a时间,建成覆盖全省主要农业市、县(区)的,集农业(农机)生产指挥调度、应急管理、远程视频会议“三位一体”的指挥调度系统,完善县级农机化信息网,建设农机作业信息收集整理发布和农业生产机具调度平台,帮助乡镇农机站、农机专业合作社和农机大户建立信息网络终端,建成联接农民、农机服务组织和农机管理部门的信息服务网络,推动农业机械化与信息化的深度融合与协同发展[6]。

4.4 密切农机农艺融合 农机与农艺融合、相辅相成,是建设现代农业的坚实基础。适度规模经营户在农业生产过程中,要密切农机和农艺融合与良种和良法配套,在自己生产基地内,大力推广优质良种、精确施肥、病虫草害绿色防治技术;大力推广水稻、小麦和油菜全程机械化生产技术及烘干技术;大力推广保护性耕作,实行农作物秸秆全量还田机械化技术,实行测土配方施肥。在现有农业装备结构基础上,改变农业种植结构,合理安排好农作物茬口,提高粮食单产。实行农业生产行业化,对帮助农业稳定增产与农民持续增收,加快促进农业现代化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7]。

4.5 完善农业金融服务体系 (1)政府和相关金融部门要制定精准金融扶持方案,选准金融扶贫的项目和对象,遵循现阶段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特点,筛选专业农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及涉农小微企业等对象为金融精准扶贫的重点支持对象,发挥这些新型农业经营主力带动贫困地区农户脱贫致富的作用[8]。(2)建立土地流转的抵押、转让等一整套完善的管理体系,逐步完善农业风险保险补偿机制。(3)相关金融机构要不断改进服务方式,探索符合农业发展的新型金融方式,不断提高金融行业服务能力和水平。在实际操作中,可以对信誉优质的抵押贷款办理直接、快速、手续从简的信贷服务,为符合条件且在额度范围内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及涉农小微企业户等建立“贷款绿色通道”。同时,金融机构要根据农业发展的特点,特别是适度规模农业的发展特点以及农村土地流转的实际特点,适度扩大贷款额度范围,延长贷款时间期限、降低贷款利率,这样才能够有效满足农村的金融需求[9]。

5 结语

农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现代化的坚实基础。当前应加强宣传农业政策,让广大农民能够知政策、懂政策、用政策。并且在省市县中开展新型农民培训。培训出一批能够力培育以农业为职业、具有一定的专业技能、收入主要来自农业的新型职业农民。要改革创新、不断完善农业服务体系,完善农业金融服务。只有这样才能够进一步提高农业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

参考文献

[1]迟丽香.发展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原则与思路[A].江苏省南通市委、南通市人民政府.经济生活——2012商会经济研讨会论文集(上)[C].江苏省南通市委、南通市人民政府,2012:1.

[2]肖四如.我国农信社发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实践与启示[N].金融时报,2008-01-21007.

[3]何菊芳.完善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对策思考[J].浙江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05:92-95.

[4]葛诗平.巢湖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过程综述[J].安徽农学通报,2014,12:4-5,8.

[5]陈晓华.现代农业发展与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J].农业经济问题,2012,11:4-6.

[6]杨晨东.浙江省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新模式—农机服务合作社浅析[J].农机化研究,2006,05:4-6.

[7]农业部关于加强农机农艺融合加快推进薄弱环节机械化发展的意见[J].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报,2010,11:9-11.

[8]苏畅,苏细福.金融精准扶贫难点及对策研究[J].西南金融,2016,04:23-27.

[9]周启清.农村土地流转中金融支持问题的个案研究[J].经济纵横,2010,02:55-57. (责编:徐焕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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