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

2017-01-17 15:59
中国房地产·综合版 2016年12期
关键词:落户保障体系公积金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将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是《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指出:加快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确保进城落户农民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享有政府提供基本住房保障的权利。住房保障逐步实行实物保障与租赁补贴并举,通过市场提供房源、政府发放租赁补贴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进城落户农民承租市场住房。推进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面,将农业转移人口纳入覆盖范围,鼓励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缴存。落实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等政策,建立全国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平台,支持缴存人异地使用。

从世界发展规律来看,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城镇化与工业化互融共进,构成现代化的两大引擎。这在改革开放以来的经济发展中已经得到证明。根据《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是全面小康社会惠及更多人口的内在要求;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首要任务;是扩大内需、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重要步骤。

当前,我国城镇居民住房已经告别了短缺时代,但大多数流入城市的农民工却仍被居住空间狭小,日照、采光、防火、卫生条件差,社区服务与管理缺位等问题困扰。我们主张不要简单地将原有城镇住房保障体系的覆盖面扩大到农民工,而是要突出两个重点予以解决。首先,通过体制机制改革和出台相关政策,支持农民工租购保障性住房,确保他们在城市拥有稳定而体面的居所,通过安居实现乐业,进而在城市真正落地生根。其次,为农民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可尝试新的缴存模式,放宽贷提条件,设置与农民工身份证相关联的全国统一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数据库,允许异地转提,以此来解决由于农民工流动性太大而阻碍住房公积金管理和使用的难题。

贯彻落实《方案》精神,快速有效地改善农民工生活环境,让新时期的农民工及其后代平等享受城市公共资源,关系到中华民族整体文化素质的提升;关系到中华民族的和谐、融合、共生发展;关系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让我们肩负起历史职责,以我们对党和国家的忠诚谱写“将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的新篇章。

猜你喜欢
落户保障体系公积金
“抢人大战”待升级——“落户式抢人”或许不灵了
ETC关键设备准入标准及运行保障体系构建
关于构建战区联合作战后勤聚合保障体系的思考
大学生缴存公积金,这个可以有
海口出台积分落户新政打通保障房商品房转换通道
构建更安全可靠的机房电源保障体系
健全大数据安全保障体系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