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创企业融资现状模式比较分析

2017-01-17 19:03何昌彬韩朋松奉佳
商情 2016年45期
关键词:初创借贷金融机构

何昌彬 韩朋松 奉佳

多年以来,初创企业由于受自身条件的局限,在融资过程中遇到较大困难,备受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本文针对目前初创企业的融资现状作出分析,对各种融资模式的优势和劣势进行比较,并对融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建议。

初创企业融资现状比较分析

一、初创企业融资现状

1、融资渠道狭窄

目前,由于中国金融市场欠发达,还没有完全建立以初创企业为主体的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虽然各种融资渠道很多,但是对于初创企业来说,由于自身和外界的各种因素使得它们的融资渠道实际上比较狭窄,主要依靠内部融资、银行贷款和政策性融资等方式取得资金支持。尽管风险投资、发行股票和债券等也是相应的融资渠道,但对初创企业来说成为主要的融资方式可能性不大。

2、银行贷款难度较大

初创企业在面临成长的机会时往往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但因为客观存在的高度信息不对称问题,他们很难从银行获得资金。对于初创企业而言,它们一般都没有足够的抵押品,财务制度不健全,甚至在运营初期没有正的现金流,致使银行发放贷款的积极性普遍不高,将初创企业拒之门外。总体上说,初创企业从银行获取贷款的难度还是较大。

3、依赖非正规金融渠道

针对科技含量较高或者创新性较强的初创型企业而言,由于当前的收益性还未得到充分的显现,很难从正规金融机构获得大规模的金融支持。一旦企业急需资金时,将迫使它们求助于手续简便的商业信用和民间借贷等非正规金融。虽然采取这种方式的融资成本往往高于正规金融机构,但它们能更好地满足初创企业资金的灵活性要求。除此之外,民间借贷也是资金需求方的重要补充。

二、初创企业的主要融资模式

1、内部融资

内部融资主要包括权益性融资和债务性融资。权益性融资是指初创企业经营活动中提取的折旧以及留存收益,是企业长期资金的重要来源。债务性融资是指向与企业有直接利益关系的人员借款而获得的资金。

权益性融资具有低风险、低成本的特点,既不会增加财务风险,也不会稀释经营业绩,可以追求最优资本结构,企业对资金使用自主性较大,不必受债权人的制约和监督。债务性融资特点在于灵活性较大,初创性企业方便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借款数量、利率和偿还方式等。更为重要的是资金提供者对企业的内部情况非常熟悉,可以减少信息不对称问题。内部融资可以节约企业交易费用,降低融资成本,同时也可以增强企业的剩余控制权。

内部融资主要来源于股东、合伙人或者内部职工,其融资面太窄,融资的数量毕竟有限。尽管在企业发展初期非常重要,但内部融资的数量局限性却难以满足企业的高成长性。

2、银行贷款融资

银行实力雄厚,资金充足,资金来源也比较稳定,可初创企业大多起点比较低、产品层次不高、利润空间小和信用等级较低,它们向银行的贷款利率可能远远高于信用等级较高的大型企业。另外,由于初创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康、管理不完善、不具备技术和人才优势,也给商业银行向它们开展贷款带来了巨大的风险隐患。即使一部分信用较低的企业获得了贷款,可是自身条件的限制使银行的不良贷款率升高,使银行带来了信贷风险,这样也限制了商业银行向初创企业提供信贷业务的发展。

除了初创企业的自身条件受到限制之外,其实银行在针对它们进行放贷时也存在诸多误区。比如对初创企业贷款支持只是政策上应尽的义务,认为它们的贷款都是高风险,对初创企业的贷款业务缺乏针对性,照搬大企业贷款模式等。

3、民间融资

民间融资又称“民间信用”,指居民个人向集体及其相互间提供信用,一般采取利息面议,直接成交的方式。鉴于初创企业面临的种种融资困境,部分企业倾向于通过民间借贷方式获得资金。特别在东部沿海地区,对于急需资金的规模扩张型企业,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到新产品和新项目上,由于自由资金和银行信贷无法满足企业的资金需求,民间借贷是一个较为普遍的选择。

目前我国民间借贷具有资源丰富、借贷手续简便、操作灵活、方便快捷的固有优势,比较适合初创企业和小额资金需求者,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信贷资金不足的矛盾,促进了经济发展。但民间借贷的随意性和风险性容易造成诸多社会问题,再加上基层银监部门监管任务重、人员少,而民间借贷又大都十分隐蔽,其“非法性”得不到法律的保护,且普遍存在着高利贷问题,所以初创企业通过这种方式获得资金的成本较高。

三、关于初创企业融资方式的思考

1、提高企业自身素质,大力发展内部融资

虽然初创企业困难重重,但是解决企业的融资问题,归根到底还在于企业自身,如果企业本身不具备良好的发展前景,无论外界如何帮助,融资问题始终是存在的。因此,企业必须苦练内功,提高自身素质,大力增加内源融资。

2、完善现有银行金融体系

加大银行对初创企业的扶持力度,特别是加大国有商业银行对初创企业的支持。积极发展我国中小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和城市商业银行),将其定位为初创企业和中小企业的金融中介者,它们提供全方面的金融服务。

3、创新企业融资模式

支持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多年以来,我国非银行类金融机构,例如保险类金融机构,在企业融资中未能积极的发挥作用。在初创企业融资中的提供力量,有利于突破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瓶颈。

四、结语

有效解决初创企业的融资问题,是一项艰巨的系统工程,对于政府来说,不仅需要健全相关法律、法规,还需要加大对初创企业的扶持;金融机构也需要进行金融创新,尽快消除对初创企业的金融抑制;同样,企业也要切实提高自身经营实力、提高自身信用度及尽力拓展融资渠道。在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的共同努力下,才能尽快破解初创企业的融资难题,促进初创企业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参考文献:

[1]冯杰.初创期高科技企业融资问题研究[J]金融视线,2004(4).

[2]刘磊.初创企业创新融资方式及风险控制[M]改革与战略,2016(6).

[3]王秀菊,孙娟.关于初创期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融资方式研究[M]金融天地,2013(1).

注:本论文受西南民族大学研究生“中央高校优秀学生培养工程项目”资助,(项目编号:8200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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