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研究的“三角模型”:基于“转型社区”的文献考察

2017-01-19 17:58刘祖云李烊
党政研究 2017年1期
关键词:城中村转型理论

刘祖云 李烊

〔摘要〕

任何学术研究的产生与推展,都是从“概念”“理论”与“方法”三个维度展开的;这三种力量正好构成一个三角模型,并通过它们间的互动推动着学术研究的发展。中国“转型社区”的研究也符合这一逻辑,具体地说,它包括:“转型社区”概念的缘起、分化与定格;“转型社区”理论解释的建构、分歧与互构;“转型社区”研究方法的多样性及其互衬。在中国“转型社区”的文献研究乃至整个学术理论的研究中,三种力量之间应维持一种多向度与多层次的“必要的张力”,从而可以增强理论对现实的解释能力与建构能力。

〔关键词〕

三角模型;社会转型;转型社区;文献研究

〔中图分类号〕D63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8048-(2017)01-0104-10

一、引言:学术研究的“三种力量”及“三角模型”

任何学术研究的产生与发展,可能都遵循着三种力量所形成的三角形的互动与互构。所谓“三种力量”就是指概念、理论与方法,而这三种力量恰恰形成一个互构的三角形,共同推动着学术研究向前发展。

第一,作为学术研究的表达,概念是最先出现的,它把学者所观察到的社会现象、社会事实,以一种学术语言的方式表达出来,尽管概念是有分歧的,但是学者必须借助于概念才能进行学术交流与讨论。第二,概念具有学术定向的作用,它可能是指导性的,也可能是规定性的;换言之,概念将规定学术研究的方向与路径,沿此方向,对于现象的解释、事实的描述及未来的建构,就形成了具有系统性与一般性的理论命题或原理,或称之为“理论框架”。对此,谭好哲认为:“在理论研究中,无论是对新发现的人文事实的命名和意义揭示,还是对新思想、新观念的表达,往往是首先诉之于新的概念和范畴的运用以及新的理论命题与原理的设定。”〔1〕他这里所说的就是概念与理论两种力量之间的互动。第三,在学术研究的互动模式中,我们还不能忽视另外一种重要力量,即研究方法。研究方法是研究者基于特定的学科背景,对于某一现象、事实或问题进行研究的特殊方向与路径,它揭示的是某一研究对象的某些特性、某些侧面,它反映的是研究者的学术训练特点与研究问题的独特方式。显然,从研究方法的角度看,没有谁优谁劣的问题,同一主题的研究,需要多样化的研究方法,它们之间往往也是互补的。

以上所言的三种力量都不是独立的,每一种力量既要影响其他的两种力量,也都要受到其他两种力量的影响,这三种力量的互动正好构成一个三角模型。笔者认为,对于学术研究深度、广度影响最深刻的莫过于这三种力量之间互动、互构所形成的三角模型的厚度与力度。本文就是根据学术研究的“三种力量”与“三角模型”来审视“转型社区”这一主题研究的相关学术文献,并以此来一窥学术研究的基本规律。

二、“转型社区”概念的缘起、分化与定格

1.概念的缘起:基于“社会转型”背景的理论认知

从理论的层面看,学术界对于中国“社会转型”的整体认知,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非市场经济模式的转型;二是集权政治制度的转型;三是封闭、单一的传统文化的转型,社会转型的目标就是实现“现代市场经济模式、民主政治制度及与之相适应的现代思想文化和价值观念”。〔2〕可以说,这是理想形态的社会转型,它意味着社会整体性与本质性的转型。

但是,学者们讨论“社会转型”的具体问题时,它又不同于西方社会结构功能学派所言的“社会转型”,即并非指社会结构的整体性和根本性的变化。在大部分学者看来,中国的社会转型,仅具有社会结构局部性变迁的性质,同时,学者们在对社会转型的认知中,比较强调“中国国情”与“中国特色”等话语,这就表明,对于中国社会转型的认知,在某种意义上是对传统的社会治理方式的认同。因此,中国的社会转型一直面临着“传统”与“现代”两种观念的冲突与对撞,这也是中国社会转型所面临的一种两难困境,笔者认为,这一困境在“转型社区”中也是有所体现的。因为,“村落社区”作为“社会”的一种微观存在,它转型的进展与特质必然寓于“社会转型”的整体逻辑之中。

2.概念的分化:指向一种新形态的“第三社区”

概念是对事物或现象的抽象表达,面对中国社会转型背景下村落社区的转型状况,学术界提出了许多不同的概念来表达对这一现象的认知,比如,学者们提出了城中村、城郊边缘社区、拆迁安置小区,以及过渡型社区等不同的概念,这些概念所指称的对象既不是成熟的城市社区,也不是原有的农村村庄,而是指向一种新形态的“第三社区”。对这一类第三社区的理论认知,笔者认为,大概有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空间”与“时间”两个维度的理论认知。比如,其一,“城中村”即传统村落被不断扩大的城市边界所包裹而形成的一种“都市内村落”,即存在于城市与村落之间的混合社区,〔3〕或称“都市村舍共同体”,有学者将它看作是由“村”向“城”转型的“土桥”。〔4〕其二,“城郊社区”即地理上处于城乡结合部,其总体特征是亦城亦乡的社区。〔5〕其三,“安置小区”可以看作是从时间维度对于“城中村”的一种替代,即通过对“城中村”的改造而形成的一种社区模式。只不过,城中村具有自然性与自治化的属性,而“安置小区”更倾向于政府主导下的社区安排,具有典型的行政化属性。〔6〕

第二阶段,对于第三社区“过渡性”的理论认知。近些年,关于“过渡型社区”的概念开始出现,比如,蒋慧等人则将“超级村庄”“城中村”“边缘社区”统称为“过渡型社区”。〔7〕张晨在《城镇化进程中的“过渡型社区”:空间生成、社会整合与治理转型》一书中,对于“过渡型社区”进行了较为系统的理论阐述。〔8〕但是,对于“过渡型社区”的理解有两个指向:一是指向政府主导下的“拆迁安置小区”;另一种就是李培林提出的“终结的城中村”,以外生力量主导的更具规划性、发展性的安置社区。

第三阶段,强调第三社区的“转型性”从而提出了“转型社区”的概念。

3.概念的定格:强化与认同“转型”的特质

在理论研究的深化中,所有这些概念在分化的词汇中,都比较清晰地表达了同一种特质即“转型”。“转型区”的概念来自于芝加哥学派、美国社会学家欧尼斯特·吉博斯提出的“同心圆”城市空间结构模型,即在商业中心区与工人住宅区之间的换装地带,被定义为“转型区”。〔9〕

李志刚是国内较早提出“转型社区”概念的学者之一,他认为,“转型社区”即指“转制”过程中的“城中村”。这一转型过程,具体涵盖了人口转型、土地转型、经济转型,治理转型以及空间转型五个方面;他还认为,以“转制”为界,转型社区可以再分为“内生型”(城中村)与“外生型”(安置社区)两种。〔10〕黄锐等人则在考察国家权力渗透之后的社区各个系统,即经济系统、政治系统、社区连带团体和社区文化系统的基础上,提出“转型社区”的概念,并指出“转型社区”具有“民间性”经济结构、“拟单位制”政治结构与“半熟人”社会网络三大基本特质。〔11〕

列宁在论及人类认识的发展规律时说:“从生动的直观到抽象的思维,并从抽象的思维到实践,这就是认识真理、认识客观存在的辩证的途径。”〔12〕笔者认为,“城中村”“城郊社区”或“城乡边缘社区”等概念,还只是基于“生动直观”基础上的现象或事实描述,而“过渡社区”尤其是“转型社区”等概念的提出,就在于直指第三社区的本质特征。因此,“转型”理论的引入,可以强化“第三社区”这一现象的核心内涵,增进概念的学术认同,并促成概念的最终定格。

三、“转型社区”理论解释的建构、分歧与互构

笔者认为,在“转型社区”理论解释框架的建构上,至少有三个方面是需要我们关注的:一是基于社群主义视角还是自由主义视角来看待乡村转型?这关系到我们如何看待“转型社区”的意义与价值;二是基于实体论视角还是关系论视角来展开社区研究?这关系到我们如何选择合适的理论框架来解释现实样态下的“转型社区”?三是基于政治国家视角还是公民社会视角来开展社区建设?这关系到我们对“转型社区”建设与发展路径的选择。

1.关于“转型社区”价值及其意义的解释

“转型社区”作为一种客观的现实存在,对其价值与过渡性意义的理解,或许可以从它兼具“共同体”与“过渡性”这两个方面的属性而展开。

第一,转型社区作为一种社会共同体,如何认识它存在的价值,在理论上似乎存在着“社群主义”与“自由主义”视角的分歧。一方面,“社群主义”理论更强调人们对家庭、亲属、社区以及社会有一种特殊的道德责任,它鼓励一种责任伦理,即一个好社会被认为是基于小心翼翼达成的自由与社会秩序之间、个人权利与社会责任之间、特性与全社会价值之间的平衡。〔13〕另一方面,自由主义的公民社会理论,则并不重视共同体存在的意义,相反,它强调的是个人利益的优先性,并认为国家等政治社群为了普遍的善可以牺牲个人利益,在这种情况下,奉行“强迫从善优先于强迫不从恶”的原则,必然导致专制和独裁。〔14〕

在理论与现实的二维展开中,值得我们警醒的是:在理论上,关于转型社区价值的认识,更多的研究者可能也是出于“社群主义”的理论预设,从而更多地强调“共同体”的共同性价值;而在现实的乡村共同体转型过程中,以“国家利益”与“集体利益”名义而对农民个体权利的漠视与侵犯行为也没有得到合理合法的整治。因此,仅从这个角度看,“自由主义的警告”不无道理,显然,中国“转型社区”需要在“社会责任”与“个体权利”之间寻求一种合理的平衡。

第二,对“转型社区”具体价值的认识与肯定,还体现在它的“过渡性”“多样性”与“发展性”三个方面。可以说,这是“转型社区”作为共同体样态,学者们附加给它的一种独特价值。比如,李培林认为,“城中村”具有双重的功能,它既是城市异质的边缘,也是替代平民窟而成为农民工融入城市并转变成新市民的摇篮。〔15〕魏立华等认为,“城中村”的土地利用模式看似减少了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的效益,但却发挥了政府所不能、市场所不愿的作用。〔16〕李志刚等也指出,“内生转型社区”实际上实现了社区空间与经济的多样化,带来发展机会与繁荣。〔17〕

此外,“安置社区”作为一种更为理性化设计的“转型社区”,其合理的空间安排、强大的社会整合功能以及相对完善的制度保障体系,也让研究者能以一种更为前瞻性的眼光来对待,比如,张晨就将其描述为一种衔接“当下”与“未来”的、具有旺盛生命力的社区类型。〔18〕当然,也存在着对“创制秩序”的担忧,李志刚等就指出,“自上而下”的改造模式试图将原有社区功能打破,将社区回复“单调均一”,合理的社区转型应避免打破原有社会空间,采取渐进、多元的改造方式逐步推进。〔19〕换言之,在社区转型这一特定问题上,我们如何规避“全能政府”的“无限职能”,应该成为研究者与实践者需要研究的课题之一。

总之,正如鲍曼所言:“它(转型社区)总是过去的事情或者它总是将来的事情。”因为其已成为“过去”,因而有人怀念之并试图重新发现或把它从地域中“解放”出来;也因为其或存在于“将来”,所以有人期待之并大力提倡培育和建设,努力“在一个不确定的世界中寻找安全”。〔20〕当下中国“转型社区”的存在,正验证了鲍曼所言的“过去”与“将来”的一种连接。

2.关于“转型社区”现实样态的理解与认知

转型社区是中国转型社会的一种事实存在物,如何解释它的存在、运作与发展方向,也是学术界理论研究所关注的。笔者认为,对于转型社区现实样态的理解与认知大致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基于实体主义视角下的理解。对社会存在的实体论理解构成了早期社会科学研究的基本思维方式,并一直延伸到当前的社会学理论。基于实体论视角下的基层社区研究,通常会在“国家-社会”的二元分析框架下展开。这一观念下的“国家”与“社会”被理解为有着自身独特的结构、边界和运行逻辑的实体性概念。〔21〕而就具体的村落社区变迁而言,诸如从“机械团结”到“有机团结”,或从“乡土社会”到“现代社会”,又或从“小型俗民社会”到“大型城市社会”,都有助于从宏观上理解中国转型社区所经历的多种或多层次的转型过程与转型特点。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实体主义视角下所形成的相对静态的理论概念与理论范式,在解释中国转型社会及转型社区新近出现的非西方化、非传统化的发展趋势时所呈现出来的生动而多样化的景象时,显得较为乏力。

第二阶段,基于关系主义视角下的解释。关系主义视角下的理论研究者认为,国家与社会之间不存在明确的界限,两者之间事实上存在着一个高度弹性的、模糊的连接地带。比如,黄宗智认为,国家与社会之间存在一个第三空间,在该空间内国家与社会共同参与相互渗透,是国家与社会之间的第三领域。〔22〕而且,基于这一视角的理论解释,也开始由国家与社会的“二分法”向“多分法”的理论跃进。比如,朱健钢所归纳的“政府-社会空间-家庭”的三层理论图式,并且,在这一理论图式中,他认为,国家与社会之间不是你强我弱的零和博弈,而是存在着“强社会与强国家”的可能性。〔23〕又比如,毛丹构建了“村庄-市场”“村庄-国家”“村庄-城市”的三个层次的分析框架来解释中国村庄的转型过程。〔24〕再比如,周雪光构建了“国家、科层以及乡村”三重逻辑的制度分析框架,打通了从国家逻辑的宏大叙事到乡村逻辑的日常叙事之间的壁障。〔25〕

可以说,“关系主义”对“实体主义”的反思与革新,既包含了对国家与社会关系的总体性反思,又有对非正式制度、民情、习惯法以及个体行动的关注。它们都基于一个共识——用“相互迭压和交织的权力的社会空间网络”来代替“社会”的概念。〔26〕但是,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关系主义的理论视角也似乎存在着两点不足:一是有些理论解释虽然实现了国家与社会二元关系的再分,但是这一分析仍然停留在制度或规则层面,即将深层的乡土文化、民情以及个体行动者只当作一个模糊的背景,从而导致了这一理论解释的不接地气;二是有些理论解释则过分专注于微观层面的个体行动或实践过程,从某种意义上看,这些理论解释遵循的是一种无结构的解释社会学思路,因此,这种理论解释方式,似乎将所有转型社区的治理过程,都看做是行动者应对既有社会结构的各种策略性行为。因此,以上两种理论倾向,它们所忽视的正是“结构”与“行动”之间一种紧密而辩证的关系。

第三阶段,企图超越“实体主义”与“关系主义”视角的一种理论解释。黑格尔将批判作为理论进步的一种有效方式,并提出了通过扬弃与否定从而达到“正-反-合”的理论进路。从这个意义上看,转型社区乃至整个基层社区研究的理论进路,似乎还需要融合“实体主义”与“关系主义”两个视角的各自优势,从而实现对于“转型社区”理论解释范式的革新与发展。对此,已有学者开始注意到这一点了。比如,学者肖瑛就构建了“制度与生活”的研究框架,并从“正式制度”“非正式制度”以及“例行化实践”的三个维度,既描述了“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整体的结构性变迁,也揭示了微观个体通过权力运作在社区转型中所形成的动力机制。〔27〕再比如,仇叶博士也认为,既要细致地、全面地考察社区中的各种组织与行动者之间的辩证关系,又要对大量的个案进行归类、总结与提升,以构造类型化的治理结构并进行比较分析。〔28〕

总之,关于转型社区现实样态的理论解释,或者是理论范式的形成或者是理论框架的建构,仍然沉浸在对传统社会“实体论”或“系统论”解释框架的批判与反思中,从而倾向于一种动态化、微观化的分析理路与视角,这大概是研究者能达成共识的一种研究趋势。

3.关于“转型社区”发展路径的研究

如何选择“转型社区”建设与发展的路径,并在理论上构建转型社区的发展方向?学术界大致呈现出两种对策思路之间的张力与平衡,即既要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又要培育“社区民主自治”。

第一,在加强中央及高层行政管理与控制的基础上,强化“基层政权建设”。这一视角,在学者李友梅看来,可以被理解为:国家通过完善和强化基层“条”“块”行政组织,在行政社区中重建政治权威的合法性。〔29〕这一思路,在政府主导的转型社区建设中,体现得尤为明显。比如,李伟明认为安置社区的管理创新要以政府监督为前提。〔30〕又比如,陈晓莉等认为,政府需要从外部通过有效的社会管理,通过一种“平稳过渡的”“动态性的”模式,来塑造回迁安置社区的内生秩序,从而全面推动安置社区健康和谐地发展。〔31〕再比如,仇凤仙指出当前安置社区管理中的重要问题是社区权威系统没有获得社区成员的认可和同意,而安置社区管理的关键就是重塑社区权威系统和消弭城乡文明的二元对立。〔32〕这些对策性思路的总体特点是:彰显了“政府管理主义”与“国家控制主义”的思维与逻辑。

第二,在承认基层社会发育与治理能力的基础上,主张导向一种“社区民主自治”的发展路径。持这一对策性发展进路的学者多将社区建设视为构建“社区共同体”的过程,并强调社区自组织建设和社区认同。其研究中所出现的“参与式治理”“社区资本”“网络互动”等概念往往就体现了此类取向。比如,黄锐等就将“社区公共性的生产”与“社区认同感、安全感和凝聚力的重建”设定为“转型社区”建设的核心要旨。〔33〕又比如, 朱晓娟认为,在城中村社区的转型过程中,要注重社区民众的参与,尊重原住民的观念意识,加强城市化教育,以此,变“被动城市化”为“主动城市化”。〔34〕再比如,宋喆认为,在安置社区的治理创新中需要一种前瞻性的顶层设计,以切实理顺政府、社会和新市民三者之间的关系,实现政府与社会,政府与新市民的良性互动与共赢。要让社区居民成为社区管理创新的参与者和知情人。〔35〕正如学者冯钢所言:“既然国家仍不可能依靠行政手段来控制社会的每一个人,那么要把社会凝聚起来,就必须依赖社区,社区发展就是将社会控制下移到一个个自治社区手中的分权方案,其目标是通过社会基层组织的自治,来调整政府与民间的关系,并实现社会整合。”〔36〕

总之,笔者上面陈述的是在转型社区建设与发展路径上两种相互对立的观点,事实上,也有许多学者意识到:基层政权建设与社区民主自治,只是一枚硬币的两个方面,在中国社区的发展过程中,我们也很难用一个极端的路径去否定与排斥另一个路径,在发展过程中,这两个发展路径在现实的社区转型中,更多地呈现出来的是一种相互建构的关系。一方面,随着基层社区自主能力的增强,来自于市场、民间社会的力量反而能够获得更大的制度性空间,并能形成社区自身在资源汲取、机制建设与利益表达上的更宽广的途径;另一方面,国家通过各级行政管理手段来加强社区建设,在基层政权建设不断加强的背景下,管理权力、管理资源及政权重心会进一步下沉,这样就会提高社区的民主自治与自组织能力。因此,“转型社区”作为中国转型社会的一个缩影,其管理成效与社会价值的实现必然在“基层政权建设”与“基层社会发育”的双向推进下,保持着一种合理的张力。

四、“转型社区”研究方法的多样性及其互衬

在“转型社区”理论向前推展的过程中,对于它的研究方法也异彩纷呈,其中,“结构分析法”与“行动分析法”似乎成为两种主流的研究方法。前者的特点是关注“转型社区”结构层面的考察,而后者则更加强调深入社区“日常生活”之中,它又可以细分为“过程事件研究”与“深度田野调查”。

1.结构分析法

“结构研究者”倾向于将研究对象视为一种受其结构约束的客观存在,因此,这一研究方法常常是深入到研究对象的不同侧面,以揭示它某一个层面的结构性特征。在“转型社区”这一主题的研究中,就可以细分为人口结构、经济结构、权力结构等三个方面。

第一,关于转型社区的“人口结构”。比如,肖小霞利用“群体结构”的社会学基本概念,对“城中村”群体成员关系进行分析,他认为,首先,从心理层面看,城中村居民存在着“自己人”与“外人”的心理分化,在这一心理分化的基础上,形成了特定的“领地”意识,领地意识既内化于观念,又外化为实践,从而进一步形成了与共同体相联系的“生存策略”。其次,从群体间利益关系来看,非农化的财富积聚方式强化着某一共同体的向心力,但是,加大了全体村落成员之间融合的难度;最后,从群体成员与精英之间关系维持的方式来看,主要表现为:群体成员与政治精英的控制与被控制关系、群体成员与经济精英的雇佣与被雇佣关系等等。〔37〕

第二,关于转型社区的“经济结构”,这一分析主要围绕着“集体经济改制”而展开的。比如,黄锐认为,改制后的集体经济具有民间经济的性质,并以“经济联社”的形式出现。〔38〕对于这一改制存在的问题,轩明飞认为,“城中村”社区组织股份公司制改革,依然具有产权不清的特征,经济改制为村落精英牟利留下了制度空间。〔39〕值得指出的是,关于“经济联社”的产权性质,有一些学者敏锐地将其命名为“关系产权”,〔40〕即产权结构反映出组织与组织内外环境之间长期稳定的各种纽带关系,是一种类似于亲情关系的圈子并伴随着“经济联社”同步发展。

第三,关于转型社区的“治理结构”,张晨用“核心化的基层党委”“行政化的居委会”“缺位的市场化组织”与“襁褓中的社会组织”来形容过渡型社区治理结构中的组织状况。〔41〕黄锐等人认为,“经济联社”对集体资源的高度垄断所提供的福利,导致社区成员对集体组织的依附性,进而导致社区的权力结构的“拟单位制”。〔42〕彭善民从“主体正当性”的维度,对城中村中“自管会”的正当性进行了分析,他认为,权力主体正当性的获取需要满足四个原则,即共同利益、公开有效、信任认同与最少约束。〔43〕另外,就转型社区治理结构的发展导向,陈建胜认为,安置社区的治理结构的发展应实现从“管理型”向“服务型”的转变。〔44〕赵守飞、谢正富则认为,合作治理才是治理结构改革的方向。〔45〕

2.过程事件研究

过程事件研究试图在“结构”之外,从“行动”构成的“事件及其过程”中来把握研究对象的发生机制与运行逻辑。笔者认为,这一研究方法通过深入到事件之中去进行动态的考察,其研究成果在转型社区发展的逻辑链条上,更多呈现出来的是“散点”的研究成果,尽管很难说每一个散点研究所揭示的过程或机制都具有一般性的意义,但是,这些研究文献的关注点仍然具有一定的规律性,即主要集中于以下三类过程中——城中村改造、村落撤并及深层次的权力运行。

第一,关于城中村改造过程的研究。比如,刘宣考察了深圳市“转型社区”改造过程,认为“土地伪国有化定义下的不完全产权”“土地非法与合法混杂导致的用地破碎化”,以及“土地利用的成本与收益失衡”导致了公共设施缺乏、土地价值过低的现状。〔46〕李怀在考察了村落改造中政府的“动员机制”后认为,一方面,地方政府内部存在的“自治区”降低了地方政府的行动效率。另一方面,“组织化动员”方式对于“体制外”的村集体组织并没有实际效用,反而扩大了与地方政府博弈的机会空间。〔47〕

第二,关于村落撤并过程的研究。比如,王春光基于“行政社会”的假设,对撤并社区进行了深入解剖,他认为,撤并社区所呈现的“行政社会”存在两种实践逻辑:一个是行政的主动逻辑,即在于追求经济发展和财政扩张以及外部制约薄弱下的“万能型”能力;另一个是居民的无奈诉求以及困境的行政归咎。〔48〕刘怡然考察了城中村拆迁过程中的对抗性事件,发现“身体”在政府与村民的互动中的重要位置,它既是国家权力运行和再生的重要媒介,也是村民维护和争取权益最常用的手段之一,但即便如此,仍无法从根本上反抗政府的拆迁决策。〔49〕

第三,关于社区权力运行过程的研究。刘金海考察了中部地区“城中村”村委会的选举过程,他发现,“原子式”村民的权利表达却是“组合式”的,即并不存在农民个体权利自主意义上的村庄选举,另外,村庄社会结构与权力权威结构的周期性震荡,会影响到村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50〕丁未将媒介技术的使用视作社区权力的建构过程,考察了城中村互联网实践中所涉及的“权力关系”等社会资源的分配,从一个侧面透视了中国流动人口的生存现状,并揭示了非公平的资源分配格局导致的社会知识分配与分化的机制与逻辑。〔51〕

3.深度田野调查

关于“转型社区”的深度田野调查,可以视为“过程-事件”研究法的进一步深化。作为这一主题内最鲜活、最细致的研究方式,它所追求的是对“转型社区”原生状态的还原,而代表这一研究方法较高水准的一系列学术专著的出版,把这一鲜活的研究方法呈现了出来。

第一,1997年,折晓叶等出版了《村庄的再造:一个超级村庄的社会变迁》,本书以广东万丰村为个案,深度描述了在“村庄外来力量”和“村庄内部社会结构变化”两个因素相互作用下所推动的村庄变迁与转型,他们认为,“超级村庄”既以企业的组织方式存在,又保有典型的村庄特点;既是自治性的民间社会,又执行着准政府的各种职能;既是工业化的社区,又保留着乡土社会的生活秩序;而且,他们认为这种村庄变迁与“精英效应”是密切相关的。〔52〕

第二,2004年,李培林出版了其代表性著作——《村落的终结》,他在书中提出,一是村落终结和农民终结不是完全同一的过程,不是非农化、工业化和户籍改革就能解决的;二是村落的终结必然伴随产权的变动和社会网络的重组,并伴随着利益和价值冲突,需要建立一种超越“零和博弈”的合作机制;三是村落组织的传统本土资源,并不完全是现代性的对立面,它也可以被用来构建现代化的新传统。〔53〕

第三,2005年,蓝宇蕴在《都市里的村庄一一个“新村社共同体”的实地研究》一书中,将城中村称为“新村社共同体”。她认为,“城中村”在农民城市化过程中起到了桥梁的作用,而个案研究生动地反映了弱势群体争取自身利益的行动逻辑,即寻求在合约或者自我社会关系网络基础上的利益索求。她认为,把利益尽可能地纳入村社共同体的范围,并通过自主性的力量,以实现乡村社区的改造与发展。同时她也认为,这一行动逻辑既能保护弱势群体利益,又能节约政府成本。〔54〕

此外,类似的田野研究,还有如周大鸣对广东“南景村”的研究,王汉生等对北京“浙江村”的研究,陆学艺等对北方地区“行仁庄”的研究,王铭铭对闽南“美法村”“塘东村”的研究等。李培林在谈到“村落变迁”的研究方法时提出,深入的个案调查可以让研究者从一种比较原初的状态下观察村落的变迁过程,通过对村落城市化链条每一个发展环节理想型的建立,可以在理论上再造当代中国村落变迁生动而又丰富的全过程,从这个意义上讲,其研究旨趣就不仅仅是简单的逻辑揭示了,而是一种“超越实践社会学”的尝试,即将实例“一般化”的努力。〔55〕

总之,无论是“结构分析”,还是过程事件研究与深度田野调查中的“行动分析”,都给我们呈现出不同的方法论特征,对此,谢立中的评价较为中肯,他认为,“结构分析”与“行动分析”,只能说各有特点或用处,却很难说两者之间谁比谁更适当,因为,它们都只是用来构建社会现实的两种不同的话语系统而已。〔56〕这就要求我们在反思“转型社区”的研究方法时,既要避免“结构分析法”重宏观层面的分析与解释,又要避免“行动分析法”致力于“讲故事式”的叙事与描述。因此,理想的状态是在微观的“行动分析”中,嵌入“结构分析”的概括与提炼,以实现这两种研究方法的互衬。

五、结语:理论研究的“必要张力”

总之,在转型社区的研究中,从概念的提出,到理论建构、研究方法的多样性展开,我们看到了理论研究中以上三个元素之间存在着的一种“必要的张力”。“张力”原是自然科学的一个概念,它主要表达的是一种既相互联结又朝着相反方向伸展的作用力。张力太大,物体就会断裂,以至于分离,从而失去相互作用;张力太小,作用力方向同一,反作用力不强,从而失去活动能力。库恩就是借用了自然科学中的“张力”原理,提出了“必要的张力”这一概念,它是指科学研究中传统与变革、收敛式思维与发散性思维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

在学术研究中,概念、理论与方法正好构成一个三角型,而这个三角形每一边的两端都构成了一种张力。以学者为主体的学术研究活动,事实上,就是通过推动概念、理论与方法之间维持着一种多向度与多层次的“必要的张力”,来增加三角模型的厚度与宽度;事实上,学术研究也是在增进知识的宽度与厚度,从而推进着理论对现实的解释能力或者是建构能力。在转型社区这一主题的研究中是这样,在其他主题的研究中也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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