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基层环境监测执法的中坚作用

2017-01-21 16:21姚宇平
资源节约与环保 2017年11期
关键词:中坚监测站环境监测

潘 伟 姚宇平

(江苏省泰兴市环境监测站 江苏泰兴 225400)

浅谈基层环境监测执法的中坚作用

潘 伟 姚宇平

(江苏省泰兴市环境监测站 江苏泰兴 225400)

随着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出台,监测事权上收工作有序推进,环境监测网络运行机制改革已取得实质性进展,保障了环境监测数据的全局性和真实性,增强了监测数据的科学性和权威性。公众对环境监测的认识逐渐提升,环境监测的主要职能也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如何更好的发挥环境监测执法的中坚作用,建设好环境监测执法力量,对开展环境保护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监测;执法;中坚作用

引言

环境监测工作直接面对各类污染源,是环保工作最前沿的阵地,县级基层环境监测站是担负这一重任的主要力量。但在实际工作中,环境监测常常面临工作被动的局面。随着基层严执法、善作为力度的不断加大,基层环境监测部门环境执法取证监测逐渐增加,现有的环境监测资源与工作需求不相匹配,部门间的协调机制不健全,环境监测工作举步维艰,难以有效地配合环境执法工作的开展。因此,在现有的监测境况下,有效地发挥监测执法作用,开展环境执法监测工作,是推动环境保护体制改革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1 基层环境监测执法现状

1.1 受体制机制改革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影响

国家逐步放开服务性环境监测市场,除了政府的环境监测机构外,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如雨后春笋,发展迅速。对环境监测站来说,外部环境已发生了巨大变化,而内部相应的行业规范和管理机制还没有作出及时调整,是主动适应环境监测市场,努力打造环境监测品牌,还是被动等待政策变化,逐步调整自身职能定位,当前形势对基层监测站来说,颇有进退维谷之感。

1.2 现有的监测能力与当前环境管理的需求不适应、不满足

随着新形势的发展要求,环境执法的科学法律依据,需要很有说服力的环境监测数据支撑,对环境监测数据的质量、环境监测执法的基础能力提出了更高更严格的要求。对产生的各类污染物需要全面掌握、了解、分析,及时的开展监测,尤其是在处理污染物扰民、超标排放等问题时,更加需要具备在复杂的环境条件下全面准确地检测各类污染因子的能力,而且许多污染物本身就没有规范的分析方法和统一的排放标准,对这种情况,基层监测部门往往独木难支、力有未逮。

1.3 监测规范难以适应环境执法的需要

从这几年国家开展的监察大练兵以及开展的执法案卷评查来看,基层监测规范对环境执法的支撑不够充足。如监测部门出具的监测报告,由于监测点位、采样过程、样品交接、样品保存等条件在报告中不明确,导致企业容易复议或诉讼,监测过程的不严谨、不规范在环境执法后续评查中显现出来,这就会造成对环境执法过程的疑义,对执法监测结果的法律效应就会大打折扣。

2 对策和建议

2.1 在体制机制改革中找准方向摆正位置

规范性文件必将有新的替代政策出台,期间,环境监测需紧扣质量方针,参照和依据现有的规范标准,厘清服务与监督的关系,保障改革期间监测执法的公平公正。环境监测逐步向环境监管、环境执法转型,岗位的设置、人员的变动、绩效的分配等在改革期间都会受到一定的影响,但垂直管理改革的决心没有改变,唯有坚定信念、统一思想,在环境监测改革中找准位置,创新思路,精心谋划,统筹兼顾,树立好环境监测转型升级的良好开端,才能在环境执法中屹立,凸显更实用的中坚作用。

2.2 提升装备和技术水平,夯实监测执法基础

环境执法越严格,环境监测用武之地越宽广,这迫使我们要审时度势,进一步增强污染物监测分析,利用大型分析仪器设备,迅速拓展挥发性有机物和半挥发性有机物检测分析项目,形成监测执法分析能力。加强重金属污染物监测分析工作,在现有金属污染物分析能力的基础上,开发新的监测方法,拓展金属类项目的检测范围,逐步开展土壤、固体废物浸出毒性监测工作。加强应急监测能力,充分利用便携式气质谱联用仪等先进的监测设备,实现现场对污染物的快速定性和定量,为环境监测执法工作的开展筑牢基础。

2.3 严把质量关,规范环境监测执法水准

两高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推动了环境执法趋于严格,在大练兵活动的持续推进中,执法案卷也越来越多,环境监测数据的法律效应日趋凸显,那么监测数据以及执法的全过程就得经得起推敲,做到现场记录规范化、样品分析密码化、数据处理程序化、报告结果详细化,严格监测工作全过程的质量控制,使监测结果真实、准确、完整。必要时辅以拍照、摄像,确保整个监测取证过程的完整性,既是监测执法的公开化、透明化,同时也是对自身权益的一种保护。

结语

环境执法离不开环境监测的支撑,环境监测执法能力的提升,势必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时期适应新形势,实现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目标的一个创新举措。以此为契机,让环境监测成为环境执法的利器,让环境违法行为无处可遁。参考文献

[1]刘志明.泰兴加强环境监测工作的实践与思考.中国机构改革与管理.2017(3):43-44

[2]孙滨.浅谈基层环境监测面临的困难及对策.环境科学导刊.2013(a01):26-28

[3]孙红宾,赵世星.浅议县级环境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中国环境管理.2002(4):31-32

潘伟(1981-),男,汉族,江苏泰兴人,工程师,本科,主要从事环境监测、环境信息管理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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