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从严治党视域下强化党内监督路径研究

2017-01-26 15:42
法制博览 2017年7期
关键词:党务党风廉政法规

陈 帅

重庆工商大学法学院,重庆 400067



全面从严治党视域下强化党内监督路径研究

陈 帅

重庆工商大学法学院,重庆 400067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建设遵循的基本规律,也是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强化党内监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保证,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召开后,党中央总结出当下我党存在领导弱化、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诸多问题,亟待通过完善党内法规制度、党务公开、党风廉政建设考评、巡视制度、自身建设等强化党内监督的路径进行解决,发挥党内监督的威力和潜力,始终保持创新和探索强化党内监督路径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从严治党;党内监督;党员干部;路径

加强落实党内监督是全方位做到从严治党重大要求的应有之义,是党执政能力获得提升的重要保障,同时,也是党的执政能力获得强化的具体体现。我党始终坚持立足于人民利益,着眼于新时期党的建设大局,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强化党内监督。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内监督制度的建设,坚持标本兼治,反腐倡廉,民主集中的全面从严治党策略,收到了显著的效果,取得了全国上下一致好评。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不断实践推进,党内监督也应随之不断深化改革,立足于过往的经验教训上实现长足发展,成为我党发展建设的有力保障,为全面从严治党视域下党内监督路径研究的创新进步开拓道路。

一、强化党内监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保证

强化党内监督能够保证全面从严治党的顺利实施,使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规党纪,自觉向自己的目标看齐,坚持本性,不忘初心;时刻与腐败势力的“糖衣炮弹”做斗争,不为名利所蒙蔽双眼,群众的称赞才是工作的最高评价;在工作中经常反省自己的不足,做到查漏补缺,养成自律自查的好习惯。

(一)通过强化党内监督使全面从严治党能够成为自觉行为

党内监督需要达到一定的成果,而实现“五个坚持”,就是其需要达到的预期成果。在实践中落实党内监督,希望各级机关的党员干部能做到自律,并达到该要求,即能达到“五个坚持”的要求,同时也是为各个机关的党员干部树立起鲜明的目标,在新的形势下为党的建设指明努力的方向。作为党员干部的一员,我们需要主动“对标”与努力“靠标”,深入提升这方面的意识:一是政治方面的意识,必须坚定政治立场;二是大局意识,必须以大局为重;三是责任意识,必须做到尽职尽责;四是创新意识,必须坚持创新发展;五是服务意识,必须时刻为人民服务;六是自律意识,必须做到自律自强。而在不断增强这些意识之后,就会在实际工作中自觉担当及主动进行谋划,真正做到真抓实干,促使工作质量及水平获得提升。通过有效落实党内监督,能使得全面从严治党不再是一种被动行为,而是转变为自觉行为。

(二)通过强化党内监督使全面从严治党能够成为反腐抓手

不可否认的是,进行党内监督,其重点对象已经非常明确,即主要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①。不过,在实践中负责行使监督权的,则除了是所有的共产党员之外,还有最广大的人民群众。怎样才能提升行使党内监督权的有效性,与是否能有效开展党内反腐倡廉工作息息相关。基于此,需要加大力度落实好关于党内监督的宣传工作,并在实践中体现《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相关要求,立足于“三个代表”这个重要的指导思想,在这基础上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工作,以及关于反腐败工作的力度,进而使得广大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等明确自身的监督权利及义务,真正切实改进自身的工作作风及生活作风等,不再停留在表面工作上,而是深入实践开展调查工作,主动拒绝形式主义及官僚主义,同时,还反对享乐主义及奢靡之风等。有效落实党内监督,能使得全面从严治党发挥相应作用,并成为反腐的有力武器,并使得全党成员不敢腐败、不能腐败及也不想腐败。

(三)通过强化党内监督使全面从严治党能够成为自查行动

党内监督的实际行动就是要使各级领导干部自纠自查,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三严三实”,从各级领导干部的层面上来说,其要注重树立及发扬良好的作风,一方面,要做到严以修身及严以用权,另一方面,则要做到谋事要实及做人要实。在落实党内监督工作的自查行动中,主要包括这几个方面:首先,派驻巡视组,并同时打“老虎”及“苍蝇”,尽管“老虎”与“苍蝇”是两个概念,但是其之间的关系属于点与面的关系。“苍蝇”不打,有可能变成“老虎”。为此,需要注重加强进行防范及监督,不能让“苍蝇”转变为“老虎”。对此,我们遵循的原则为“老虎”及“苍蝇”一起打。其次,开展自查自纠活动,需要注意的是,不管是自我批评,还是进行批评,都需要坚持实事求是,对事不对人,对于原则问题,直接面对并解决,不能采取回避的态度。同时,要从团结这个角度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帮助同志实现自我提升,并能使得其本人受到相应的教育,还可以起到警醒的作用,即其他同志能主动引以为戒,并最终实现共同成长及进步。

二、目前党内监督存在的问题分析

长期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强化党内监督的作用,在取得显著成绩的同时也有极少数地方依然存在诸多问题,主要是一些地方和部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一些党员、干部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②。不难发现,这些问题的共性均在于党内监督法规制度不完善、党务公开不透明、考评机制不科学、巡视制度不健全、自身建设不过硬。必须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把强化党内监督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基础性工程,使我们党的政治优势充分释放出来③。

(一)法规制度不完善

党内法规制度具有普遍的约束力,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依据,是强化党内监督的关键所在。党内监督法规体系不完善的主要原因是过于粗放,不量化具体,导致法规制度系统性不强,各个法规之间相互协调配合不够。一是新旧法规之间更新衔接不够,旧的法条还未完全清理出去,新的法条存在滞后性,不能跟随时代的快速发展,导致法规制度体系繁杂,过于臃肿冗长;二是不同类型的法规之间产生冲突,不能保持一致性,在立法审查备案时没有全面客观分析法条之间的交叉、重叠、冲突,这是立法程序上存在的不足;三是上下级法规之间的矛盾,下级的党内法规不能有超越上级法律法规权限的规定,在宪法规定的权利范围内对党内法规进行“立改废”。

(二)党务公开不透明

党务公开是党内监督民主化的基石,加强党务公开,有助于倾听民意,深入基层,提高党组织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但是,作为党内监督中民主监督的重要阵地,我党的党务公开依然任重道远,不足之处在于群众知情度不够广,党内监督宣传范围小,公开形式单一、不透明,有的甚至只是走个过场,随意公布一些无关紧要的事项,并未公布老百姓真正关心的问题,即使公布了完整的内容,某些机关部门对于党群民主认识不到位,对群众反馈的问题不及时跟进解决,这也导致了党内监督的缺失。群众的参与权得不到保障,对党内监督中党务公开的形式丧失了选择权,归根结底是由于公开制度与评估体系的不健全,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党务公开内容、程序、结果、反馈、惩处体系,应当及时创新改进党务公开制度,建立起完备的党务公开体系。

(三)考评机制不科学

党风廉政建设考评机制是我党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强化党内监督的又一重大举措,在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北京市东城区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调查问卷》中得出以下数据:认为考核方式形式化的占51.9%;认为考核结果不一定真实准确的占49%;认为听取服务对象反映不够的占45.2%;认为考核内容不具体、针对性不强的占31.7%。从数据中可以看出我党的党风廉政建设考评机制还是存在不科学的地方,主要是考评机制大多还停留在以往的工作总结、表彰奖励的固有模式,责任制下的很多考评项目无法通过精准的指标,严密的效益分析理论进行量化考核方式来分析处理,“一票否决”的制度更是缺乏人性化与灵活度,考评结果与年终奖金挂钩难以保证考评的真实性和公正性。

(四)巡视制度不健全

巡视制度是我党的一项新制度,对于全面从严治党,严格执行党内监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巡视制度的建立无异于给我党装上了一套抗腐拒变的利器,不过再锋利的利器在常年的抗争中总会有粗钝缺口的时候,巡视制度也不例外,如今存在着以下一些问题:一是巡视重点不明确具体,《巡视工作条例》只是规定了对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过于宽泛;二是巡视制度不独立,多管齐下,领导与机构设置不统一,产生巡视做法各异的混乱局面;三是巡视制度是一种自上而下的党内监督机制,难免会存在监督权利的效力来源于上级,受上级制约的缺陷,四是重巡视,轻整治,忽视了将巡视成果运用于实践中,转化成科学有效的党内监督手段。

(五)自身建设不过硬

党内监督的根本目的在于提高全党的整体素质,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就目前而言,党内监督意识薄弱,纪律松散,是当前一些纪检监察干部自身建设不过硬,主体责任缺失,从而助长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滋生蔓延,削弱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个别纪检监察干部不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未起到党员干部的领导带头模范作用,不尽职尽责,监督管理松懈。有的纪检监察干部甚至完全忘记自己作为监督主体的身份,把自己的监督主体责任凌驾于党组织之上,独断专横,把自己监督管辖的单位部门看作是自己的“领地”,亦或是在群众面前自以为是、盛气凌人,忽视群众的检举揭发,漠视群众的诉求,严重损害了我党在群众面前的公信力,从而导致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严重脱离纪检监察主体的党内监督职责。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斗争形势,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自身建设,提高党内监督监主体的责任意识,成为当务之急。

三、全面从严治党视域下强化党内监督路径研究

全面从严治党在新时期的创新发展离不开强化党内监督的路径研究,首先是进一步完善党内监督法规制度,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法律依据;其次是积极推进党务公开,让党的各项事务均在阳光下运行,有助于强化党内监督的民主性;然后是创新考评机制,严格考核制度,没有好评就意味着没有得到群众的认可;最后是完善巡视制度,加强巡视监督队伍自身建设,做到监督别人的同时也获得自我素质的全面提升。

(一)完善党内监督法规制度

早在2004年2月17日,中共中央就发出相应通知,要求在党内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继2013年5月27日中国共产党公开发布《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两部重要新法规后④,在召开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中,经过大会的审议,《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获得通过。至此可以看出中国共产党的党内监督法规体系已经基本形成,不过,该体系还需要进行完善及修订,具体为:一是对现行党内监督的法规进行修订及完善。尽管有关监督条例在原则上已经非常明确,不过还需要量化及细化,使得这些条例的可操作性获得提升;二是做到党内监督法规与宪法法律的衔接,从制定主体、表决通过到登记备案实施,程序法定,完全符合中国的政治和法律国情,便于确保正确处理党的政策,能与国家法律的相关要求一致;三是及时清理过时的党内法规⑤,对于存在的问题做到及时纠正。而在集中清理党内法规的过程中,对于那些已经过时及失效的党内法规要及时进行废止,并落实补充及完善一工作,这不仅在党内法规的与时俱进方面维护了其所固有的权威性,为建立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提供了法理和法律依据⑥。

(二)党务公开

我党第一次提出要逐步推进党务公开是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积极推进党务公开”紧随其后被提出,由此可见,推进党务公开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及重要性。积极推进党务公开在目的上非常明确,简单来说,就是能使得党员能深入了解党内事务并参与至其中,进而能充分行使这些权利:1.知情权;2.参与权;3.选择权;4.监督权。事实上,全方位推进党务公开,这是党务公开能有序运转的关键保障因素,同时,更是能有效制约及监督党的各项工作。笔者认为,今后党的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可以采取网络直播、微信公众平台等创新形式,通过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手段,定时地发布党的工作、党务活动和党内生活的情况。同时,为了检验党员的群众基础是否牢固,还应当定期举行党员民意测验,通过人民群众对党员工作的好评或是差评,对党组织和领导的工作进行具体评定,得出评定结论,以供后续的参考改进。

(三)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评价机制的创新

想要真正落实党内监督,注重对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评价机制进行创新非常关键,这也是党内监督获得实现其中的一个必要条件,也是提升党内监督能力水平的重要推力。所谓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评价机制,指的是借助科学合理的方法及相应程序,而在衡量内容上则以科学的指标体系作为该内容,通过进行严谨的调查研究以及进行综合分析,并以此作为相应的对策依据,在这基础上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进行考核及评价,也可以对其局部进行考核评价的一项系统工程。实施该机制的目的非常明确,也就是对党内监督的状况与绩效进行评价时,做到科学化、数量化及规范化。同时,创新考核评价机制可以对各项工作提出目标要求,划分各个工作的责任主体,查看相关工作进度,注重进行跟进监督评价。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价模式,目前已经具有十多年的历史,并取得较为良好的效果,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形式化日益凸显的问题等,为此,必须要注重做到与时俱进,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评价机制进行创新,使得考评主体范围拓宽化,并对考评体系进行完善,同时还注重对考评方法进行规范,从而构建以勤政爱民、廉洁奉公的群众满意度指标体系为主要内容,引进第三方民意调查为主要方式的考评机制是实现创新考评工作的重要途径。

(四)完善党内巡视监督制度

《条例》明确指出:“巡视是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一届任期内,对所管理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全面巡视。”⑦这一规定,是党章关于巡视制度要求的具体化,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巡视工作创新发展的制度成果,是强化党内监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在落实党内监督时,采取巡视制度这个手段能有助于提升监督的有效性,并使得党内纠错改正的这种能力获得提升,还能有助于使得纠错改正机制不仅仅停留在决策层面上,而是扩展到更多的层面上,其中包括扩展到决策执行与权力制约等诸多层面。实施巡视制度,能借助系统化思维及时发现决策权及监督权等所存在的弊端问题,并提出科学阻碍的建议,从而弥补机制上的漏洞。巡视制度能够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有效的发现权力运行的风险点,针对找到的风险点,对症下效,这对高效解决相应问题非常有利。可以说,落实巡视工作,除了能及时发现巡视对象所存在的问题之外,更为重要的是,还能及时发现权力结构以及运行程序等方面所存在的各个深层次问题,进而能有助于健全党的领导体制以及相应的工作机制,并最终使得机制体制能获得落实。设立巡视监督制度,并在实践中进行推行,能有助于使得巡视对象强化自律工作,并在各个方面做到与党的要求相一致,这也是全党上下在意志上及行动上实现高度统一的有力保障。

(五)加强监督队伍自身建设

强化党内监督,完善监督组织,加强监督队伍自身建设是重要保证。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努力成为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⑧习近平总书记对纪检监察队伍提出的要求,是对监督者的从严管理、从严监督,防止“灯下黑”。时刻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政治觉悟,不断加强防腐拒变的能力,在政治上坚定贯彻加强监督队伍的自身建设;俗话说打铁还需要自身过硬,纪检监察队伍必须牢固树立正人必先正己,即作为执纪者,其必先守纪,作为监督者,其必受监督等意识,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加强监督队伍的自身建设;纪检监察队伍必须以身作则,在实践中主动接受各方面的监督,承担起管党治党的相关责任,不仅敢抓,同时还敢管,在行动上坚决落实加强监督队伍的自身建设。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应当实现政治上坚定、思想上重视、行动上落实,做到严守纪律、积极改进自身作风、自觉拒腐防变,高效完成党内监督的各项工作。

[ 注 释 ]

①周福振.<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与党内监督科学化[J].党政论坛,2016(12):12.

②全面从严治党 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 加强党内监督[EB/OL].党建网,2016-10-9.

③单际国.<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安排[J].新清华,2016-12-23.

④刘武俊.为党内法规制定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J].前线,2014(1):48.

⑤韩强.论健全完善党内法规体系[J].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学报,2014(6):31.

⑥莫纪宏.建立和完善党内法规的监督机制[J].学习与探索,2015(10):60.

⑦方工.党内监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利器[N].检察日报,2016-12-20.

⑧深化改革 巩固成果 积极拓展 不断把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N].人民日报,2015-01-14.

[1]周福振.<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与党内监督科学化[J].党政论坛,2016(12):12.

[2]全面从严治党 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 加强党内监督[EB/OL].党建网,2016-10-9.

[3]单际国.<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安排[J].新清华,2016-12-23.

[4]刘武俊.为党内法规制定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J].前线,2014(1):48.

[5]韩强.论健全完善党内法规体系[J].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学报,2014(6):31.

[6]莫纪宏.建立和完善党内法规的监督机制[J].学习与探索,2015(10):60.

[7]方工.党内监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利器[N].检察日报,2016-12-20.

[8]深化改革 巩固成果 积极拓展 不断把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N].人民日报,2015-01-14.

D

A

2095-4379-(2017)07-0001-04

陈帅(1990-),男,重庆人,重庆工商大学法学院,2015级法律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金融财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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