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婴“产业链”

2017-01-27 06:28正裕
现代世界警察 2017年6期
关键词:范某拐卖儿童苍南

文/正裕

刑案追踪

贩婴“产业链”

文/正裕

老屋婴啼牵出贩婴惊天大案

元买了一名男婴,同年11月20日以8.6万元卖给下家。整天无所事事的章某喜形于色,感觉找到了一条“发财捷径”——贩卖小孩。“肥水”不流外人田。在拐卖儿童时,章某还带上了女友(情人)朱某和儿子。2014年3月,章某带着儿子和朱某在石家庄花五万元买了一个出生才一个多月的男婴。将男婴带回苍南后,章某分别付给朱某2000元、儿子1500元“工资”……随着“业务”越做越大,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到章某贩卖儿童的团伙中。

警方查明,该贩卖婴儿团伙各涉案人员之间不少“沾亲带故”,其中有“情侣档”“父子档”“夫妻档”,甚至还有一家五口“齐上阵”。团伙成员分工明确,分别扮演着“介绍人”“抚养人”“运送人”“收买人”等角色,形成了环节齐全的贩卖婴儿“产业链”。其中“介绍人”负责介绍婴儿“货源”,从贩婴团伙获取介绍费用。人贩子则负责联系买家,并将婴儿送到指定的地点,团伙中还有人专门负责临时抚养被拐卖来的婴儿,婴儿的运输环节也有专人负责。“抚养”“运送”等环节的人员均可获得相应的“报酬”。

办案人员惊呼,此案中被拐卖的27名婴儿,大部分经合伙作案跨省多次转手买卖,层层加价,婴儿被贩卖的价格,从一两万元到近十万元不等。其中,贩卖价格最高的为9.8万元。主要涉及云南、浙江、福建、河北等地。例如2014年6月,和某在云南怒江州兰坪县花一万元买了一名男婴,后以3.8万元卖卖给给下下家家梨梨某某某,而而梨梨某某以以66. 66万元卖给肖某,肖某加价至7.5万元又转卖给章某和朱某,最后朱某以8.3万元将男婴卖给他人。

经查,每名被拐卖婴儿因经多层转手,均涉及多名涉案人员。对涉案人员的拐卖儿童次数和涉及的被拐卖儿童人数,检察机关均进行审查予以统计认定。其中,章某拐卖儿童20次,涉及被拐卖儿童20名;朱某拐卖儿童16次,涉及被拐卖儿童16名;李某拐卖儿童四次,涉及被拐卖儿童四名……被拐卖婴儿怎么来的?据多名被告人供述,一些婴儿是在出生后遭遗弃。对此,检察机关认为,这仅是被告人单方辩解,对婴儿的来源侦查部门还要作进一步调查,如果还有漏罪行为,则要进一步追责。

2015年3月29日,温州苍南县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称苍南县灵溪镇双益小区旁的一所老房子内经常传出不同婴儿的哭声。这户人家连孕妇都没有,怎么突然有了孩子?而房主年龄偏大,不像婴儿父母,怀疑其中有蹊跷。

接警后,苍南公安机关高度重视,立即布警着手调查,晚上对该房子进行多日蹲点守候,发现房内人员有拐卖儿童的嫌疑。2015年4月4日下午,警方在房内抓获正在进行拐卖儿童交易的章某、朱某等九人,并解救出一名男婴。经讯问,警方获取更多线索,之后又相继在苍南灵溪、浙江青田、河北石家庄、上海、云南等地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其中,4月11日,在灵溪抓获陈某等人,解救一名男婴;6月17日、7月2日在永康、青田抓获温某等人,解救两名男婴;7月9日,在上海抓获李某、蔡某(另案处理)夫妇。另外,丁某等人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浙江省公安厅长在了解案情后擂着桌子,愤怒地说:“一定要将案件查个水落石出,并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

随着苍南警方侦查的深入,一个特大跨省贩卖婴儿的“产业链”逐渐显露,其案情触目惊心!此案很快被公安部列为部督案件。2013年7月左右,该团伙主要犯罪嫌疑人章某通过他人介绍,在浙江青田火车站附近花六万

女医生涉案

令人震惊的是,此次被温州苍南警方破获的特大跨省拐卖婴儿案,竟有一名女医生李某参与其中。李某医术高超,在业界颇有名气,她的身份引发社会关注。案情表明,李某今年68岁,户籍地温州鹿城区,她原是一名妇产科医生,曾在温州市区一家三级甲等医院工作至退休,后被温州光明医院、乐清市白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返聘,直至案发。在温州市检察院依法审查查明的事实中,李某涉及的被拐卖儿童竟有四名。

2013年上半年,李某联系章某,约定贩卖一名男婴给章某。之后,章某联系周某、范某共同出资五万元,在温州市区“水景苑”小区李某住处购买这名男婴。该男婴被章某、周某、范某带回苍南后,经周某联系买家进行转卖。2013年8月份左右,李某联系章某,约定贩卖一名女婴给章某。章某联系温某、朱某来到“水景苑”小区李某住处,由章某、温某合伙出资三万元购买这名女婴。该女婴被带回苍南后,通过朱某介绍以约3.8万元卖给他人,朱某从中获取介绍费。2014年4月份左右,章某、朱某花六万元向李某购买一名男婴。最终,该名男婴被章某、朱某以8.5万元卖到福建省福安市。

2015年2月15日,温某、范某共同出资4.7万元,在温州市区一家医院住院部门口,从李某处购买一名男婴。之后,范某电话联系丁某开车接回苍南。温某、范某将男婴先后放置在温某家中和藻溪镇挺南山上一民房内抚养。同年6月17日,侦查机关在挺南山上抓获温某、范某等人,并将该男婴解救。办案检察官说,李某夫妇二人均为退休医生,返聘于私立医院,家庭经济状况良好,两个女儿均已成家各自独立,作为母亲与妇产科医生的李某,丧失了为人母的良知与医者仁心,利用职业便利私下贩卖婴儿,历时多年,这只能解释为目无法纪、道德败坏。而李某却千方百计在侦查机关面前为自己开脱罪责。

辩称做“好事”

2016年6月15日,万众瞩目的特大跨省贩婴案在苍南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除医生李某外,涉案人员多为文盲或半文盲,无法使用普通话交流。庭审中,法院共安排了三名翻译人员到场,分别提供闽南话、福安话及傈僳话翻译。其中福安话、傈僳话翻译均由福建、云南等地在温工作的人员担任。法庭分别以普通话及三种方言向26名被告人询问是否收到了起诉书及收到的时间,并向他们告知了相关权利和义务。庭审历时了整整四天三夜。

公诉人说,虽然起诉前讯问接触了每一名被告人,但当26名被告人一起被带上法庭整齐地坐在面前时,还真是让人触目惊心:这里面大部分人来自偏远乡村且大多是文盲,有拄着拐杖挪上法庭的,也有腿脚残疾被背上法庭的。九人年龄60岁以上,最大的76岁。其中有一家三代,也有夫妻子女同堂。年届古稀的被告人陈某被带上法庭时,旁听席一阵骚动,并伴随着一片啜泣声,有人低声叫着“阿姆”。陈某是主要犯罪嫌疑人之一章某的母亲,因帮助章某照看被拐婴儿而涉案。她满头白发、粗糙的双手握着拐杖,充满褶皱的脸上挂着木讷的神情。

在法庭调查阶段,第一被告人章某(男,浙江苍南人,51岁)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其供述自己与被告人朱某为情人关系,章某从介绍人处购买婴儿,由朱某负责照顾,并介绍给买家,二人平分贩卖所得。而朱某则在法庭上辩称自己全程没有参与钱的事情。章某交代由于以出卖为目的,对于太小的孩子再便宜也不要。二人自2013年开始贩卖婴儿以来,都没有其他工作,贩卖所得几乎全部花光。

那么,人贩子贩卖的婴儿又是从哪里来的呢?庭审中发现遭贩卖婴儿主要有两个来源:大多是贫困边远山区的家庭(基本来自云南怒江);个别的城里不愿承担抚养义务的父母。梨某妞是人贩子章某和朱某的一个重要“货源”,她所贩卖的孩子都来自云南怒江。梨某妞被控贩卖的七名儿童中,有六名经章某和朱某之手卖掉。她在法庭上辩称,章某和朱某告诉她购买儿童的原因,是因为他们的亲戚没有孩子。自己贩卖的这些孩子都来自当地超生的贫困家庭,卖到沿海可以住在“三四层的楼房,有好吃的有大床的富裕家庭里”。自己是“做好事”。

作为犯罪团伙的主犯,章某同样认为他在做“好事”。面对公诉人“有没有考虑过买家买小孩是出于什么目的”的讯问时,章某回答说:“他们都是买回去养,买家都是没有生育的,想要一个小孩。”对于自己拐卖儿童的行为,章某认为自己是在“做好事”,“我没有文化,不认识字,别人生出来不要,有人想要孩子,就把这个孩子送给他做好事,我不知道这是犯法。”审判长问:“那你现在对参与拐卖儿童有什么看法?”章某说:“我没读过书,经过检察官的法律讲解和教育,我现在认罪。”

另外,备受外界关注的女医生李某在法庭上仍然百般辩解,除了对其中部分事实拒不供认外,还辩称自己是帮助他人介绍转卖弃婴,并没有从中获利,甚至以“做好事”的道德者形象自居。李某狡辩说:经她手的婴儿都是孩子父母不要的,对方要求她帮忙介绍收养人,她并未从中牟取利益。比如,对于2013年上半年以五万元出手的男婴,李某这样解释:当时有位找她看病的女子说生了男婴,因家庭困难想把孩子送给人收养。于是,她从中搭线达成交易。“最后,我将五万元转交给站在不远处的男婴父母。”她称自己并未从中得到一分钱的好处。对此,公诉机关认为,根据刑法规定,李某多次贩卖的婴儿均是联系章某等人购买,她主观明知章某等人系拐卖儿童的不法分子,还多次贩卖,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面对公诉人“你是一名医生,难道你不清楚我国法律规定贩卖婴儿是违法犯罪吗”的质问,李某低下了头。

2016年12月4日,温州中院作出一审宣判:其中2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15年至一年五个月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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