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案子教台湾人自觉遵守大陆法律
———台湾居民李明哲颠覆国家政权案

2017-01-30 01:22本刊编辑部
新传奇 2017年38期
关键词:明哲计划书围观

这个案子教台湾人自觉遵守大陆法律
———台湾居民李明哲颠覆国家政权案

9月11日,备受海峡两岸关注的台湾居民李明哲颠覆国家政权案在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在历经 天的波李明哲对自己的罪行“认罪悔罪”折后, ,并表示如果回到台湾,希望可以为“国家统一尽份心力”。中国社科院台湾研究所研究员金奕表示,“这个案子肯定会在法律层面震慑一下台湾”,它告诉台湾人,无论在大陆干什么,台胞都不是特殊群体,尤其是在法律层面。

台湾居民在大陆被捕引发震动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民进党前党工、现从事NGO(非政府组织)工作“台北市文山社区大学”的42岁李明哲,今年 3月 19日上午搭机到澳门入境珠海,原打算转道去广州,但11点40分与友人进行最后通话后就与外界失去联系。

随后连续多天,台湾社会开始渲染李明哲在大陆“被失踪”。台湾“绿媒”开始逐渐抖出李明哲的相关资料,一是说李明哲在担任民进党党工时很关注两岸关系;二是说李明哲离开民进党后长期关注大陆的人权状况,经常往来两岸;三是说李明哲此次到大陆只是处理个人事宜,是给其岳母到广州买药。“绿媒”的企图很明显,就是想在人们的意识中把李明哲塑造成一个关心大陆的民间人士,而且此次到大陆是个人行为。因此,先入为主给出人们这样一个答案:一旦真是出事与台当局无关,而且李明哲是不会从事违法事情的。

然而,李明哲到大陆实质上是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据3月29日媒体报道,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当日上午举行例行记者会,国台办发言人马晓光回应提问时表示,在大陆失联的台湾居民李明哲因涉嫌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已接受有关部门调查,目前身体状况良好。

马晓光说,到中国大陆从事“正常活动”的台湾民众合法权益都有保障。“大陆依法治国,我们不会对台湾同胞随意地采取人身限制措施,所以这点请台湾同胞放心。”

台湾绿营及“独派”立即把此事当成“抨击大陆独裁专制”的最好借口,在媒体上猛烈抨击大陆,认为这是大陆对“非政府组织”等团体与个人的伤害,是大陆对人权与自由的蔑视。

李明哲的妻子李净瑜一边上演“去大陆救夫”戏码,一边又不顾李明哲安危“向欧美国家国会、人道团体呼救”。蔡英文当局与民进党也趁机召开“国际记者会”,“向国际社会控诉大陆伤害人权、呼吁国际拯救李明哲”,借此事抹黑大陆。

建QQ群组织炒作热点敏感事件

事件在9月11日有了最终定论。当日上午,被告人彭宇华、李明哲颠覆国家政权案一审于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公诉书显示,1980年出生的彭宇华为湖北人,高中肄业,因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于今年3月27日被长沙市国家安全局刑事拘留,5月3日被长沙检方批捕。

而李明哲因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广州市国家安全局监视居住。今年 5月2日,经国家安全部指定管辖,对李明哲案与彭宇华案并案侦查,随后李明哲被长沙检方批捕。

李明哲的母亲和妻子都从台湾赶赴岳阳旁听了庭审。岳阳中院官方微博对庭审进行视频和图文直播。有10多家境内外媒体来到岳阳中院报道李明哲和彭宇华颠覆国家政权案,包括 3家台湾媒体。

在庭审中,彭宇华、李明哲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的事实浮出水面。

岳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2年 5月,彭宇华创建了“两岸牵手”QQ群,宣扬台湾、西方政治体制并发展组织人员。李明哲于当年9月加入该群。2012年 11月,彭宇华将“两岸牵手”QQ群更名为“围观中国”,筛选出李明哲等核心骨干成员,建立“围观中国发展核心小组”QQ群。

彭宇华在上述群内上传大量抨击中国社会制度、宣扬西方政治体制的视频、书籍等资料供群成员下载学习。期间,彭宇华要求核心管理人员进行专题学习,并比较学习心得。

在接受检方讯问时,李明哲称,他与彭宇华通过微博相识,并互加QQ,之后彭宇华将李明哲拉到“围观中国”QQ群中,“主要是在群里散布一些恶意攻击中国共产党、中国现行政治制度、中国政府的文章。”

之后,彭宇华、李明哲等人又开始着手设立区域分群,扩大组织规模,2012年 12月初,彭宇华安排成立“围观华南”QQ群,李明哲先后担任该分群的管理员、群主。2013年4月,李明哲负责成立了“围观华东”QQ 群。“围观西南”、“围观华北”、“围观华中”等区域分群也相继成立,组织成员达2000余人。

彭宇华通过QQ群共享文件、公共邮箱、网盘等建立培训平台,上传宣扬西方“颜色革命”、诽谤和抨击国家基本政治制度的文章、书籍、视频等供组织成员下载学习。

检方还查明,2012年 6月以来,彭宇华、李明哲利用“围观中国”、“围观华南”等 QQ群,有针对性地设定围观主题,多次组织群成员对广东开平征税事件等热点、敏感事件进行炒作。

“江门开平的征税事件中,彭宇华就跟我们讲,如何在微博上撰写帖子,如何在微博上进行更有效的扩散,炒一些网络热点事件,然后利用热点事件对中国共产党、中国现行制度、政府进行攻击和抹黑。”李明哲说,有时他们也把活动信息发在群里,号召群友过去参加。

成立“梅花公司”试图颠覆国家政权

“2012年上半年,当时受微博所开启的网络思潮影响,我增加了对社会的关注,当时想做一个有关社会热点、时事、案件,包括社会问题的网友交流平台。”在供述自己建立“两岸牵手”QQ群的初衷时,彭宇华如此供述。

除了通过QQ群发布信息外,彭宇华还与李明哲等人成立了“梅花公司”,试图通过三个阶段实现颠覆国家政权的目标。

检方指控,2012年 10月至 11月,彭宇华经多次与李明哲等人交流沟通,决定采取公司化运营模式成立“梅花公司”组织,并撰写了纲领性文件《梅花公司运作计划书》对国内、国际形势和互联网力量进行了分析,提出以“梅花公司”为主体,以“律师联盟”、“媒体联盟”为辅助,构建全国、大区、省、市、县五级架构,2017年达到 100万人覆盖全国区县的目标。

彭宇华称,《梅花公司运作计划书》主要分为三部分,对国内、国外环境和互联网的分析是最主要的篇幅,“主要内容是在网上搜来的”;第二部分是QQ群的裂变分群,围观群在五年内计划发展100万网友;第三部分是未来政党方向发展,形成政治力量。

为了推进《梅花公司运作计划书》实施,2012年 11月,彭宇华在湖南省长沙市制作了“围观中国”旗帜,开设了用于接收活动经费的银行账户。

2012年11月23日至25日,彭宇华召集史某、陈某等人在武汉市武昌区开会。会上,彭宇华详细讲解了梅花公司运作计划书,宣布了梅花公司的组织架构和成员分工,由彭宇华任执行经理(负责统筹全面),李明哲任执行副经理(负责教育培训)。

为何被认定为颠覆国家政权首要分子

在法庭举证质证阶段,公诉人共展示了9组证据,包括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言、书证、电子数据和鉴定意见、视频文件等,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对检方指控的罪名未表示异议。

但在法庭辩论阶段,能否认定两被告人为颠覆国家政权的首要分子,成为争议焦点。

公诉方认为,彭宇华是“两岸牵手”等系列QQ群的建立者,是梅花公司的发起者,是《梅花公司运作计划书》的起草者、推动者和实施者;李明哲是彭宇华产生颠覆国家政权思想的重要蛊惑者,计划书的重要参与者,也是梅花公司的核心骨干和运作计划的重要实施者。因此,两被告人在共同实施颠覆国家政权的犯罪过程中均系首要分子。

而彭宇华的辩护人认为,彭宇华和李明哲以及系列QQ群的群主、管理员没有形成紧密关系,而是松散的;彭宇华虽然制作了《梅花公司运作计划书》,还作出了人员分工,但实际中并没有落实,梅花公司只是停留在计划中的组织,而不是事实上已经形成的犯罪组织。

李明哲的辩护人则认为,李在该案中只是积极参加者,而非首要分子。

2012年,李明哲是被拉拢加入“两岸牵手”QQ群;梅花公司是彭宇华的构想,该计划书是彭宇华独自创立,李明哲没有参与制作组织计划书;梅花公司的组织架构中实际安排李明哲是海外联络,但是李没有做过相关工作;2012年至 2016年期间,李明哲通过网络大规模散播抨击中国政府的图文,这种行为只属于煽动颠覆政府政权的行为,不属于颠覆政权的首要分子。因此,两名被告的辩护人均希望法庭在量刑时从轻处罚,酌情从宽处理。两名被告也表示认罪悔罪。法庭宣布将择期宣判。

NGO不是法外之地

台湾《联合报》9月11日评论说,大陆邀请境外媒体旁听,是比较罕见的安排。这展现了北京“四个自信”中的“制度自信”,也展现了“四个全面”的“全面依法治国”。

由于李明哲是涉“颠覆国家政权罪”的台湾第一人,北京更要告诉外界对NGO容忍的底线在哪里,大陆要通过李明哲案告知所有台湾民众,既然进入中国大陆,就不得逾越大陆所界定的红线。

法庭在庭审过程中始终注意细节上的规范。庭审进行到中午12时,审判长逐一询问被告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需要休庭休息,在得到否定答复后,才决定庭审继续。在证人出庭时,法庭则按照证人的要求在视频直播中隐去了证人的影像。

庭审结束后,岳阳中院应被告人家属要求安排李明哲和母亲及妻子会面。据了解,会面时长约为 5到10分钟,李明哲妻子李净瑜和丈夫见面后曾拥抱交谈,而李母郭秀秦也和儿子促膝拉手交谈。李明哲本人在法庭上感谢了执法部门保障了他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的权利。据了解,李明哲本人患有糖尿病,在羁押期间,执法人员对李明哲进行了细心的照顾和治疗。

台湾民众也在社交媒体上看到李明哲比被逮捕前更“富态”的照片,纷纷留言:“大陆不但没有虐待折磨李明哲,倒是把他养得更胖了”“绿营污蔑大陆是‘不文明国家、专制办案,这个案子证明台湾的绿营才是世界的乱源。”

李明哲的陈述也让岛内“独派”完全丢了脸。他在最后陈述中说:“在看守所里面,有一些电视新闻可以观看,电视节目对中国现行发展状况有很完整真实的介绍,也让我认识到中国的发展进步,跟过去在台湾所接收到的资讯,完全是不一样的。这些具体执法单位的文明办案,保障我个人人身及用药权利,跟看守所(所获的)资讯,都让我认识到过去我的思想跟接收到的资讯是错误的,这些错误思想也导致我做出一些犯罪的行为,我表示认罪和悔罪。”

“过去由于我自己价值观的偏差,没有选择用实事求是的态度去认识中国的发展和进步,而是相信西方社会对中国大陆有偏见的媒体报道和书籍刊物对中国大陆恶意的抹黑,甚至特意漠视绝大多数中国人对国家进步发展的肯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渴望,而把少部分在社会上发展不顺而在网络上恶意发泄的网民当成了中国真实广泛的民意。”

李明哲表示,如果回到台湾,他希望以个人的例子告诉自己身边和网络上的朋友,“要正确认识中国大陆的发展进步,不要被西方错误偏颇的资讯所欺骗”。“两岸都是炎黄子孙,承认‘九二共识,通过和中国大陆的经济合作,增进两岸民众的合作交流,彼此合作,最终达到国家统一是台湾发展唯一的出路”。

他说,如果回到台湾,除了要为自己的过错做弥补,还要以自己的例子作为出发点,增进两岸人民互相认识交流,为“国家统一尽份心力”。

对于审判结果,蓝绿“立委”皆认为不意外。但一些绿营人士则称李明哲是公开“被认罪”,称李明哲是“当庭自我羞辱”,还呼吁新任“行政院长”赖清德赶紧干预此事。

民进党中央党部当天下午发新闻稿称,“李明哲先生是一位长期关注中国民主发展的台湾NGO人士,其致力于和中国大陆民众分享民主、自由、人权等普世价值,不应被中国官方以国安之名无理对待”。

台“总统府”发言人黄重谚 9月11日则回避对庭审作出评论,只说:“从我们的角度看,现在最重要的是怎么样让李明哲及早回来,救人第一,这是我们现在最重要的关切。”

中国社科院台湾研究所研究员金奕表示,这个案件之所以引起台湾方面特别关注,第一是因为在台湾看来,打着 NGO旗号,做什么都是合法的,就像西方国家,只要标榜着人权、民主、自由,不管怎么侵犯别人主权,也都合理合法。他们存在着这种优越感,自认为站在道德高地,所以对李明哲在大陆犯法被捕很震惊。

第二这是在蔡英文上台不久后发生的事,在岛内看来这是两岸关系“变坏”的一个表现,尽管是个法律事件,但两岸现在迟迟不能接触却是事实,这进一步加剧了台湾的焦虑。“这个案子肯定会在法律层面震慑一下台湾”,它告诉台湾人,无论在大陆干什么,台胞都不是特殊群体,尤其是在法律层面。

(《新京报》2017.9.12、《环球时报》2017.9.15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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