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家事案件专业化改革

2017-01-30 03:25
山西青年 2017年2期
关键词:家事法庭审判

赵 雨

河北大学政法学院,河北 保定 071000

浅析家事案件专业化改革

赵 雨*

河北大学政法学院,河北 保定 071000

家事案件就像一团剪不断、理还乱的麻绳,对法院的法官来说是一个长期的难题。近年来,司法改革在法治的多个领域都有所展开,家事案件纠纷的解决也踏上了改革之路。

家事纠纷;家事审判;专业化;多元化

实践中,有些地区的法院已经开展了家事案件改革试点工作。在解决家事纠纷改革的大背景下,推动专业化解决家事纠纷是一种大趋势。专业化方向改革应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审判机构专业化、审判人员专业化、审判方式多元化。

一、家事审判机构的专业化

家事案件不同于一般的民事案件,我们不能简单的把它理解为夫妻之间吵架闹分手。司法实践中,我们对家庭案件的特殊性关注明显不够,因此,对现行家事审判模式进行专业化改革是必然趋势,家事案件的特殊性要求必须设立专门的家事审判庭,这样才能更好的服务于家事审判。

我国现有的大多数婚姻案件主要由基层的民事法庭审理,这些机构在人员配备、机构设置等方面存在不适应,另一方面,婚姻家庭案件混合在众多的民事案件中,这些普通民事法庭的工作人员在审判过程中也没有对家事案件的处理作出比较细致的划分,更没有在此基础上形成专业的审判模式。所以设置家事案件专业化的审判机构是适应我国时代发展所要求的。家事案件审判机构的专业化就要体现在设立专业的家事法庭上,家事法庭只处理家事纠纷,这样家事法庭的工作人员专注度才会更高。

家事法庭对案件的受理、调查、审判过程中都应该更体现人文关怀,要和普通民事法庭对案件审理的态度有所区分。尤其在某些家事案件涉及到老人、儿童的时候,更应该体现出家事法庭的意义。在这些弱势群体案件中,家事法庭也应该向他们倾斜,提供全面的法律帮助。另外,家事法庭在处理纠纷时应当深入到纠纷内部,工作人员要有耐心地发现案件的客观真相,最后做出合理的裁决结果。

当然,家事法庭的设立不仅需要司法机关的探索,也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建立起有显著特色和优势的家事法庭是我们有效解决家事纠纷的保障。

二、审判人员的专业化

家事案件具有特殊性、复杂性、内部性,我们办案人员在家事纠纷面前总归是局外人,这些都增加了法官处理家事案件的难度。在某些大城市地区的法院已经聘请了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等专业型人员参与到家庭矛盾的化解工作中,家事案件的审判专业化改革已经启动,我们期望进一步的改革能够破解家事纠纷难解决的这一困题。

引起家庭内部纠纷的矛盾常因生活中柴米油盐的小事造成,这些家庭琐事产生的矛盾日积月累没有得到及时沟通解决就有可能带来更大的隐患——一个幸福家庭的破裂。对于法院司法部门来说,我们不能因为夫妻俩人闹离婚或夫妻双方都已同意离婚,法院就以事实清楚马上判决离婚。有些离婚案件很有可能是因为年轻人之间一时冲动置气的决定,这就要求我们法院人员做更多的工作了,要区分双方是婚姻死亡还是婚姻只是出现了暂时的危机。如果只是婚姻危机,法院就更不能轻易判决离婚了,这时候要注重夫妻双方感情的修复,切不可因为当事人一时的冲动而换来一纸离婚判决书。

感情修复工作要由专业的工作人员来进行,最好成立家事案件的调查委员会,由此委员会独立进行。委员会里应该至少配备有一名专业的工作人员,有条件的地区还可以聘请退休法官、心理辅导师等有耐心的工作人员参与感情的调解、修复工作。具体修复过程可以包括谈心,夫妻俩各自敞开心扉的聊天,可以像恋人,可以像朋友,也可以互换角色,还可以回忆当初谈恋爱时的美好,鼓励他们一起去吃恋爱晚餐,一起去看电影,具体办法都可以集思广益,只要能把他们冰封已久的感情缓缓打开。

在另一个方面也需要专业化的人员——涉及儿童的家事案件。未成年人在家事案件面前是无辜的,有些家长根本不顾孩子的真实想法只在乎自己的利益,这就需要我们法院配备专业的儿童心理专家,在具体案件中充分和孩子沟通,了解未成年人在家事纠纷中心里的真正想法,以达到保护未成年人利益的目的。

三、审判方式的多元化

全国每年有上百万件的家事纠纷案件诉讼到法院以期望寻求到一种双方都满意的结果。任何一个家事纠纷案件解决时都需要多种途径和方式的参与才能得到最后的妥善处理。

家事案件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后,有些地方法院已经采取了巡回审判的方式,特别邀请当事人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到庭旁听,庭审后判决前还会听取收集民意,从而参照民意作出合理判决以使双方矛盾达到妥善化解。

为了能更好的在家事案件审判过程中引入社会力量的参与,广东省的某些地方法院已经实施了建立专业的婚姻家庭人民调解委员会,在法院作出最后判决前,由婚姻家庭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前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完全可以达成人民调解协议,并可以通过司法确认等方式使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

除此之外,调解委员会还可以在市区的乡镇、街道设立调解委员会分点,在此分点处聘请一名或一名以上家事纠纷调解员,这样能使纠纷在刚出现时就能得到及时妥善处理,不要在矛盾升级或激化严重后再解决,更要避免因案件处理不善引发极端事件。

四、结语

综上所述,在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环境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解决家事纠纷的专业化改革已经成为必然趋势。在改革的道路上,我们在借鉴世界各国先进的家事审判经验的同时,更应该站在我们国家婚姻家庭实践的基础上来考虑,努力早日探索出一条成功的家事审判改革的路径。

[1]吴学安.确立家事案件审判专业化改革方向.法制日报,2016-7.29.

[2]楚士将.论家事审判机构的专门化.法制与社会,2016.5(中).

[3]陈爱武.论家事审判机构专门化——以家事法院(庭)为中心的比较分析.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12(1).

[4]全国百家法院试点家事审判改革,不再“一判了之”.法制日报,2016-9-16.

[5]汤鸣.家事纠纷法院调解实证研究.当代法学,2016(1).

[6]曹思婕.我国家事审判改革路径之探析.法学论坛,2016,9(5).

赵雨(1990-),女,汉族,河北邢台人,河北大学政法学院,诉讼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在读。

D

A

猜你喜欢
家事法庭审判
Chapter 20 Extreme torment 第20章 极度惩罚
消失在法庭的邦博
美国法庭口译制度研究及启示——以夏威夷州法庭口译为例
法庭不需要煽情的辩护词
家事诉讼程序的构建*
冯德莱恩:欧盟新掌门人的家事国事
上法庭必须戴假发?
“四个注重”让家事审判良性发展
“五个到位”推动未成年人案件审判试点工作
未来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