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次婚姻经历

2017-02-23 07:02舒芜口述许福芦撰写
爱你 2017年4期
关键词:性情红楼梦四川

◎ 舒芜/口述 许福芦/撰写

我的一次婚姻经历

◎ 舒芜/口述 许福芦/撰写

1956年,全国展开《红楼梦》问题的大讨论。我们也跟着时势走,参加到讨论中去。

我讲《红楼梦》的时候,批判俞平伯的“钗黛合一”论是调和主义,大谈“钗黛”的矛盾,强调爱情要思想一致。听的人都能接受,我因此赢得了不少掌声。事实上,感情和婚姻都是复杂的,两个人仅仅是思想一致,未必能建立成功的婚姻。在这里,我可以顺便说一下我晚年的一次婚姻经历。

事情恰好可以追溯到我四处讲《红楼梦》的那个时期。

有一次,我在《中国青年报》社讲《红楼梦》。我讲完之后,听众中的一位女同志走到讲台前问:“方老师,你还认得我吗?”原来她是当年国立女子师范学院教育系的学生,和我的妻子陈沅芷在学校时虽不同系,但彼此认识。于是,她介绍了她的丈夫与我相识。彼此叙谈起来,自然很高兴,从那以后,我们两家就经常来往。

我被打成右派后,她丝毫没有划清界线的意思,依然和我照常往来。我们彼此间有许多共同语言,思想观点比较一致。1961年,我“摘帽”以后,她还努力活动,想把我调到她任教的那所大学去教书,结果自然不成功。

“文革”前,他们夫妇被调到外地工作,我请他们吃饭,给他们送行。“文革”后期,我们恢复联系,经常通信。我由通信中得知她的丈夫有了第三者,他们感情破裂,她被调回四川老家去了。因为有那样的思想基础,加上互相联系,也感到对方不错,我们就办理了结婚手续。

结了婚,尽管她在四川、我在北京,两人基本上没有在一起生活过,可还是发现彼此有好多地方不合适。她是一个很好的人,热情、善良,可就是爱折腾,这恰恰同我相反。可见在婚姻中,思想观点一致是一回事,而性情合不合得来又是另外一回事。我们之间还有一些具体的问题,比如说是她调到北京来,还是我调到四川去。我们单位已经说好可以把她调到北京来,但她来了以后就必须退休。她不愿意,要我去四川。我也不想到四川去,这个矛盾没办法解决,最后我们只能离婚。

离婚离得很不愉快。我们在1984年结婚,婚姻关系只维持了两三年,接着就开始离婚了,中间拖了好长一段时间,直到1992年,我才拿到法院的判决书。接到邮寄来的判决书时,正好是我70岁生日的前几天,它成了一份特别的寿礼。

我的这段婚姻经历说明了上世纪50年代讲《红楼梦》时的恋爱观,光是强调思想一致是不够的,还要看性情合不合得来。“宝黛”结合,日子也未必能过下去。

(摘自《舒芜口述自传》人民文学出版社 图/花瓣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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