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27日电 据海关总署网站消息,2月16日至2月21日6天中,深圳海关隶属皇岗海关开展了3次打击水客走私专项行动,查获用于“接运私货”用途的小车11辆,抓获正在交货和接货的“货主”和“水客”31人,现场查获涉嫌走私的货物货值初估超过200万元人民币。
这3次行动分别联合深圳市福田区打私办、福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深圳市福田区烟草专卖局等部门在福田口岸外围联合开展。
2月16日,皇岗海关开展第一次“特殊”的打击水客走私专项行动。2月17日及2月21日,皇岗海关又联合福田区打私办、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福田区烟草专卖局在福田口岸周边开展了两次专项行动。
在3次专项行动,共查获用于“接运私货”用途的小车11辆,抓获正在交货和接货的“货主”和“水客”31人。
海关关员发现,这些用于“接运私货”用途的小车主要为车辆体积较大的粤B牌7座商务车或面包车,也有一些货主为了掩人耳目,选择高档小轿车作为“运货车”。在第2次专项行动中,就有一位货主利用高档奥迪轿车作为“运货车”。
3次专项行动共查获涉嫌走私的苹果iPhone7等品牌手机440台、香烟740条、银饰11公斤、高级游戏机83台、高档红酒6支、高档化妆品4898份、奢侈衣服鞋包210件、高档保健品638瓶、食品日用品700余箱,以及其他杂项货物,初估货值超过200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