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实行河长制探索治水新路径

2017-03-02 00:20张家口市水务局局长辛才
河北水利 2017年6期
关键词:河湖河长职责

□张家口市水务局局长 辛才

全面实行河长制探索治水新路径

□张家口市水务局局长 辛才

水是生命之源、万物之母、生态之基、文明之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全面推行河长制,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一项制度建设,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解决我市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作为水行政主管部门,张家口市水务局将推行河长制作为首都水源涵养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支撑区建设的制度保障,有序推进,务求实效。

1.张家口市实行河长制的背景

我市现有流域面积50km2以上的河流188条,这些河流多数为季节性河流,常年有水河流不足30条,部分河流长期干河无水。这些河流多数河段无人管护,也未经过系统治理,亟需管护制度约束。

除在册河流外,我市还有大量流域面积较小的农村河道,同样存在着脏乱差、水体污染、无人管护等问题。这些都与我市生态涵养区的基本定位,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总体氛围,与助力举办冬奥会的历史任务不相适应,亟需采取有力措施,改善河流健康面貌。

从我市的市情出发,河湖管护的主要任务是解决侵占河道、破坏河界、私挖乱建、非法采砂等问题,恢复河道原有岸线,确保河道行洪安全。同时,通过涵养水源,促进河湖生态恢复,逐步改善多数河流长期无水的面貌。

我市县乡、村庄分布与河流关系的特点是依河而居,以河道中心线为界划分行政区域。一条河流既涉及上下游、又涉及左右岸,如洋河干流沿途涉及7个县区,桑干河干流涉及5个县区,河流治理与管护需上下兼顾、左右协同、统筹安排,避免分河而治、各自为战。因而,在我市实行河长制更有必要。

2.开展河长制的工作思路

2.1 在河长的设置方面

一是做到全面覆盖。在酝酿我市市级河长制工作方案时,我们就充分考虑了我市市县乡三级河长的工作目标和职责。实行河长制不仅覆盖全市流域面积50km2以上的河流以及重要河流上的水库、湖泊(淖),还将流域面积较小(50km2以下)的农村河道纳入河长制工作范围,从而做到全覆盖。

二是强化主要领导责任。为了深入推行和落实河长制,强化主要领导对河长制工作的深入体会,强化主要领导的治河管河责任。在市级河长制工作方案中明确市委书记和市长担任双总河长的同时,还具体包河包库,市委书记回建任桑干河河长;市长武卫东任洋河河长。

三是明确各级河长担当。在市级工作方案中,我们在全市范围内选取桑干河等9条主要河流及重要跨县区河流(含河流上的水库)设置市级河长,并要求县乡村三级对应配置本级河长,其余河流由设置县乡河长。这主要是充分考虑了这些河流存在的问题较为突出,治理的任务较重,管护的难度较大,对全市河湖生态的影响较为显著。这样做,有利于层层传导压力,落实各级责任,促进河长制工作的有效落地。

2.2 在各级河长的职责划定方面

一是分级负责,明确各级分工。按照省级管总、市县乡分级负责的原则以及省工作方案中所明确的市县乡三级河长职责,我市市级河长除负责分管河湖的保护管理工作外,主要侧重于对河流上下游、左右岸以及县区之间、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做好联防联控。县乡河长侧重于对河流的整治和对具体事项的查办,组织巡河巡查等。除此之外,我们将落实防汛责任制一并列入县乡河长工作职责中,有利于加强河湖防汛责任制的落实。

二是精准定位,避免层层套用。市级河长的主要工作职责是按照省级河长制工作方案中明确的范围制定,并结合我市市情、水情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完善。同时,要按照市级河长制工作方案明确职责时,要结合本县区河湖具体情况制定,因地制宜,不得照搬照抄、层层套用。

三是细化实化,确保责任到位。县乡两级河长的职责在市级河长制工作方案中进行了明确,并要求各县区在出台本县区河长制工作方案和落实县乡两级河长职责要细化实化,不得变更范围,成为县乡两级落实河长工作职责的准绳。

四是因地制宜,灵活运用。由于我市分为坝上坝下两种截然不同的地形地貌,坝上地区平坦广阔,坝下地区多山起伏。同样,坝上坝下地区河湖临的主要问题也不尽相同。在村级河长的设置上,采取市级制定出设置条件和原则,各县区自行决定方式,将自主权交给更加熟悉情况的县乡两级,也符合河长制设置的总体原则和精神。

3.所采取的主要举措

3.1 建立良性运行的管理体制

通过建立市县乡村四级责任人的管理体制,明确四级责任人的分工职责。各层级之间没有重叠和交叉,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从而形成了市县乡村四级责任人齐抓共管的局面,通过对上下游、左右岸实行联防连控,建立水陆共治、部门联动、全民共治的保护管理长效机制。

3.2 建立健全考核机制

逐步建立健全河长制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把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作为推进河长制落实的重要抓手,建立监督、考核和问责制度,实行日常检查、专项督查、年度考核,建立奖惩机制,压实河长责任,将河长制工作真正落实到位。以考核问责为“紧箍咒”,各级河长及责任部门每年接受考核,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原因,导致河道环境遭到严重破坏、水质受到严重污染或未完成工作目标而造成重大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3.3 明确河长制工作的目标任务

一是加强水资源保护。严格水资源开发利用,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深层地下水超采区、生态脆弱地区严格限制发展高耗水项目,防止不合理新增取水,切实做到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加大农业、工业和城市节水技术改造力度,全面提高用水效率;加强水功能区纳污管理,切实监管入河排污口,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确保水功能区水质达标。

二是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逐步建立健全范围明确、权属清晰、责任落实的河湖管理保护责任体系。加强河湖日常管理,加强涉河建设项目管理,严格履行报批程序和行政许可,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河道和围垦湖泊、非法采砂,对河湖非法障碍等突出问题开展清理整治,恢复河湖水域岸线生态功能。

三是加强水污染防治。大力推进实施《张家口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按照已确立的水污染防治3个阶段目标和任务总体把控,针对河湖水污染存在的突出问题,分类施策、分类整治。提高岸上、水上和点源、面源防污治污标准,排查入河湖污染源,加强综合防治,严格治理工矿企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水产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改善水环境质量。

四是加强水环境治理。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按照水功能区确定各类水体的水质保护目标,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开展重要饮用水水源地认定和保护区划定工作,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建设管理,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确保水源水质安全。加强河湖水环境综合整治,推进水环境治理网格化和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水环境风险评估排查、预警预报与响应机制。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因地制宜建设亲水生态岸线,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实现河湖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以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为重点,综合整治农村水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以市场化、专业化、社会化为方向,加快培育维修养护、河道保洁等市场主体,大力推进河湖管理保护政府购买服务。

五是加强水生态修复。重点推进地下水超采区、水源功能涵养区、河流源头区的河湖水生态修复和保护,禁止侵占自然河湖、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依据规划稳步实施退耕还草、退灌还水,恢复河湖水系的自然连通,加强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及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和水体净化调节功能。积极推进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大力推进中小河流治理,推进水环境自然修复保护,加强河库湿地修复与保护,改善河库生态环境。

六是加强执法监管。认真贯彻落实水环境治理、水污染防治、水源地保护等法律法规,落实最严格的水环境监管制度,强化行政监管与执法。加强河库水域环境动态监管,实现基础数据、涉河工程、水域岸线管理、水质监测等信息化、系统化。建立水行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共同负责的河库管理保护联合执法机制,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机制,严厉打击河湖违法行为。建立河湖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实行河湖动态监管。

3.4 做好舆论导向,争取社会参与

河长不可能每天都能到河边,河道的情况又是动态的,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网络等各种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河湖管理信息和河长名单、职责以及管护目标等内容,聘请社会监督员,对河道治理和管理保护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做好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导向,提高全民爱河护河的自觉性,营造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河湖管理保护的良好氛围,把公众从旁观者变成环境治理的参与责、监督者,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这样才能更好地掌握河道的最新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4.开展河长制取得成绩

推进实行河长制工作是我局年内及以后的一项重要任务,去年10月,中共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我局随即就我市实行河长制做了大量的工作:一是对部分县就开展河长制工作进行了走访和调研;二是组织编《张家口市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三是对全市各县区实行河长制工作进行了部署和业务培训。

今年3月份,河北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河长制工作方案》,这是对加强我省河湖保护管理、提升水资源水环境保障水平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我市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并按照省工作方案的架构同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张家口市河长制工作方案》,《方案》就河长制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工作目标、组织体系、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要求全面建立和实行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分级管理、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5.目前主要做法

省级河长制工作方案提出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制,我市在省级方案的基础上新增了村级河长的的设立,并明确村级河长的职责内容。我市大部分属于丘陵、盆地和山区,河流较多,大部分河流流经两个以上村庄,容易形成管护死角。根据我局前期调研走访的几个县区实际情况来看,河流的管护是否到位,村干部的作用还是比较显著的。同时,各河流沿途村庄也是侵占河道、围垦造田、倾倒垃圾、污染水体、破坏河界等违法行为的主要实施地,设置村级河长有利于落实河流所在村段的管护责任,强化村干部对本村段河流管护职责,进而打造我市升级版的河长制工作体系。□

2017-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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