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专业双语教学效能感探究

2017-03-04 20:37童慧敏
科学与财富 2016年32期
关键词:影响因素

摘 要:法律专业双语教学的效果差强人意,教师的教学效能感较低,不能满足司法实践对法律高端人才培养的需求。双语教学目标、教师、教材以及教学评价机制对教学效能感影响较大。如何在这几个方面进行准确的界定并作出合理的制度安排从而对教学效能感产生积极的作用。

关键词:法律双语教学;教学效能感;影响因素;制度改造

法律专业的双语教学已达十多余年之久,毋庸置疑的是法律课堂上双语教学的效果差强人意,本文从教学效能感的角度探寻问题的存在。根据美国心理学家班杜拉的自我效能感理论,法律专业双语教师的教学效能感可分为一般教育效能感和个人教学效能感。一般教育效能感涉及教师对教育中的中观问题的看法和感受,而个人教学效能感则更加具体而有针对性。影响法律专业双语教学教师的个人教学效能感的因素有哪些?教学效能感高的教师能够促进学生形成较高的自我效能感并与之达成良性循环。在此我们仅限于探讨个人教学效能感。一般来讲,影响法律专业双语教师的个人效能感的直接因素有社会外界对教育的评价和投入、教师自我教学能力以及双语教学课程等层面的内容。本文拟将重点限定为探讨校内影响法律专业双语教学效能感的若干因素,这些因素作用力的正反向以及大小是我们观察问题的落脚点。

1 法律专业双语教学目标的模糊性

早在2001年开始,我国高校就开展了法学双语教学工作,教育部也把双语教学作为法学专业教学评估的指标之一,同时,卓越法律人才计划中也有双语教学的要求,作为地方院校也设有卓越班的我校法学专业与此要求完全一致。然而,双语教学与法律英语的教学目标究竟如何界定一直众说纷纭。有学者认为,法学双语教学有别于法律英语教学,二者不能相互代替。前者侧重于法律语言的学习,课程内容是通过学习西方法律知识和法律信息,提高学生在法律领域驾驭语言的能力;而后者主要学习目的是通过外语的讲授,学习中国的法律知识。[1]相反的也有人认为,法律外语课程传播的法律知识和法律信息是西方的法律知识和法律信息,而法学双语教学课程讲授的主要是中国的法律知识。[2]教育部的相关文件中对此也没有明确界定。有学者认为,双语教学应尽量采用原版教材。原版教材语言地道,能提供最新科技动态,启发性强,阅读量大。但是选择原版教材不仅要重视知识的准确性,还要注重语言的适合性,使学生在接受相关知识时,能够帮助学生容易地突破语言难关。[3]从中可以推出采用原版英文教材作为双语教学的主要手段,那么怎么还会在双语教学中主要讲授中国的法律知识呢?此外,尽管从理论角度出发,似乎二者的区别很明显,但从实际教学的角度来看,我们也发现明确区分法律英语和双语教学有难度,其意义在哪里呢?同时,对法律本科学生来讲,在现有有限课时内既上法律英语课程进行双语教学,似乎无法完成。

总而言之,双语教学目标的模糊性对教学效能感的作用力是反向的。我们认为,可以将法律英语和双语教学深度融合。对中国部门法的讲授来说,汉语讲授当然更容易让学生理解透彻,而且在课时有限的条件下,用英语讲授本国法的实际价值又在哪里?双语教学应立足于外文文献、涉外合同、法律意见书等实务内容。

2 教师、教材对教学效能感的作用

作为双语教学主体的教师群体是实践的主导者,其对教学效能感有直接的影响力,但师资力量一直是个瓶颈问题。我们的教师主要来自英语专业的老师,也有后来通过读研转为法学教师,相对来讲后者更加适合法律专业双语教学。英语专业的老师对课堂掌控能力较好,但对法律专业知识的欠缺,影响对外国文献、法律实务等方面的深度解读,这个问题短期难以解决。但通过对那些英语水平高的法学专业老师进行英语能力的提升,相对来讲,这种途径更加容易实现。

好的教材同样会对教学效能感有着直接的影响。鉴于前文中我们对双语教学目标的定位,我们认为选择原版教材和自编授课讲义相结合的方式比较合理。原版教材的使用有益于学生的长远发展,特别对于那些将来从事教学科研的学生,越早接触规范化的法律英语意义重大。但原版教材一般也很难满足地方院校法学专业的具体要求,所以,需要教师自编一些辅助材料作为课堂教学的必备。例如,英语合同、阅读英语民事和刑事案卷、起草英语法律文件或书写英语信函、起草英语法律意见书等法律实务方面的材料。[4]除此之外法学双语教学的材料还应包含一些时效强的外文文献,可将westlaw和heinonline网站上面的一些内容作为练习和自学的材料。

3 教学评价机制对教学效能感的影响

在法学专业课程中对双语教学的评价应当以激励机制为主,只有从激励的角度出发,才能促进教师教学效能感的提高。客观来讲,法学专业双语教学有可能是事倍功半的事情,不像其他专业课程对学生影响的直接性和及时性。作为学校制度层面的评价机制需要对双语教学评价作出倾斜,才能激发教师的积极性从而提升教学效能感,同样教学本身的合理安排也有利于激励机制作用于教学效能感。其一,对双语教学的课时计算进行优待。双语教学除了法律专业知识的准确传授外,还需要在英语语言层面作出再次的转换,其间耗费大量的时间资源用于备课,才能吃透外国文献和资料。我们认为可以按照1.5倍的课时标准进行计算相对较为合理。其二,双语课程的授课时序。有论者认为可以将其安排在大三的两个学期和大四的上半学期,总共三个学期开设,并且要按照不同层次和内容的划分分别授课。[5]我们认为法学专业学生在校时间有限,大三下开始备考司考,大四备考各类考试、实习、写论文、找工作等事务繁忙,上述安排不太现实。可以将双语教学安排在大三上学期进行,周课时达4课时。其三、课堂英语授课的比例问题。有论者认为认为外语授课的比例应占到该门课程讲授语言的50% 或以上,这其中至少要包括课堂指令语言的使用、专业术语的讲解、整体知识结构的介绍以及师生间的互动。[6]我们认为需要根据学生学习的进程灵活地掌握课堂英语的比重,不能局限于某个硬性的比例规定,而且规定的依据和掌控又是个新问题。

对学生的考核也是教学评价机制的内容之一,良好的考核机制可以促进学生的自我学习效能感,反过来也对教师的教学效能感提高具有积极的意义。我们认为其中的做法可将期终考核和平时考核相结合,加大课堂考核的权重,通过课堂的引导促进学生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到运用英语对案例进行分析、法律文书写作、甚至口头辩论等形式中去,而不能将双语教学简单化为法律英语翻译课程,专业技能和语言技能需要进行合理融合。

参考文献

[1]翟宝红.我国高校法学专业双语教学若干问题的探讨[J].淮海工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3(15).

[2]樊云慧.对高等学校开展法学双语教学的思考[J].高教探索,2013(1).

[3]封桂英.大学公共英语、法律英语与法律双语教学的关联性研究[J].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报讨,2008(1).

[4]李露.法律课堂中的英汉双语教学实践探讨[J].课程教育研究,2016(1).

[5]王丽.安论法律英语教学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J].阳师范学院学报,2013(4).

[6]于文沛.關于我国高校法学专业双语教学的思考[J].黑龙江教育(理论与实践),2015(9).

作者简介:童慧敏(1976-),女,安徽巢湖人,安徽巢湖学院外国语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翻译、双语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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