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农村社区社会保障建设的思考

2017-03-07 14:05张承安刘红林
湖南行政学院学报 2017年2期
关键词:社会保障养老保险社区

张承安,刘红林

(长沙理工大学,湖南 长沙 410114)

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农村社区社会保障建设的思考

张承安1,刘红林2

(长沙理工大学,湖南 长沙 410114)

目前我国各大中小城市普遍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机制,相对来说农村社区的社会保障底子薄、基础差,还需要不断改进与完善。农村社区社会保障建设要从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诸方面,完善实施方案,实现城镇化进程中城市与农村和谐发展。

新型城镇化;农村社区;社会保障

目前在我国各大中小城市普遍建立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各种社会保险,职工退休可以领到退休金,失业职工可以领到失业救济金,政府对于家庭低收入或困难人群发放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生计基本上可以得到保障。然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供给极其缺乏。我国是一个拥有13亿人口的大国,农村人口占总人数的56%。农民在黄土地上生活了一辈子,他们的梦想就是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因此,建立公平与可持续性的农村社区社会保障机制此乃全面小康建设基础之事。

一、城镇化进程中农村社区社会保障建设的理论依据

建立城镇化进程中农村社区社会保障制度的理论支点有三个:一是社会公平理论。早在春秋战国时期的诸子百家,就开始对社会公平问题进行思考。西汉时期的《礼记》《礼运》中所描绘的理想社会是: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在这个社会里,“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董仲舒则从“富则骄,大贫则忧,忧则为盗,骄则为暴”的思考出发,主张:圣者使富足者以示其贵而不至于骄,贫者以养生而不至于忧。二是和谐社会理论。中国提出构建和谐社会:就是要建设一个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实现物质和精神、民主和法治、公平和效率、活力和秩序的有机统一。和谐社会作为社会一种存在状态,是指社会内部各种要素处于一种相互依存、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状态。三是社会权力贫困理论。它从客观与主观的角度分析了导致社会贫富不均的原因。社会权力贫困理论主要是指“社会剥夺”和“社会排斥”理论、制度合理型剥夺、“能力理论”三个内容。社会公平理论、和谐社会理论和社会权力贫困理论,为农村社区社会保障建设提供了理论依据。

二、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农村社区社会保障机制实施途径

(一)改进和完善农村社区教育机制

教育乃国之根本,陶行知曾说“人民贫,非教育莫与富之;人民愚,非教育莫与智之;党见,非教育不除;精忠,非教育不出”,先生一语道破教育之本质及使命。长期以来农村教育一直有待于政府和社会进一步的开发与管理,它与城镇教育水平还有一定的差距。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快农村教育的发展,实为农村社区保障之基础。

1.合理分配中小学教育经费,大量引进优秀教师。第一,教育设施的配备要到位。在很多的大城市中小学的设施设备非常齐全,使用多媒体教学,并设有专门的音乐、美术室,农村小学在这方面还有一定差距。国家在对城市中小学进行投资建设的时候也应该多考虑一下乡村小学,在地方政府财力不能支持的情况下,加大中央政府的投入。第二,引进优秀教师。要提高农村教师的待遇,让教师愿意留在农村,甚至留在农村更让他们骄傲,更具有价值感和成就感。

2.积极鼓励农村私人办学校。私立学校的建立,一方面减轻政府经费压力。要逐步放开教育这块市场,让一部分社会资本流入,建成设施齐全、教学理念先进的私立学校。另一方面,减轻城镇公立学校的入学压力,避免出现“城里学校,人满为患、乡里学校门庭冷落”的尴尬局面。好的农村私立学校不仅满足了农村人在自己家门口就可以接受到良好的教育,又减少了舟车劳顿,节约了经济成本。

(二)打造农村社区就业本土化保障机制

为更好地促进农村劳动力本土就业,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可以实行以农村产权改革为核心,依靠打造农村产权交易综合体、农业生产经营综合体以及新型城乡发展综合体这“三体”,激活农村资产资源,创新农业经营方式,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综合改革模式。

1.重点培育家庭农场。颁布有关指导性文件,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予以工商登记,赋予市场主体地位,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引导土地资源向家庭农场流转集中,发展职业农民,解决在乡农民的增收致富问题。国家要增加对良田改造的投入,鼓励农民从事专业的农业生产,帮助他们实现农产品的流通,让他们品尝到从事农业生产的丰硕果实。

2.大力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将家庭农场的土地、劳动力和企业的资金、技术、市场、管理经验等要素进行有机结合,政府完善配套融资扶持、以奖代补激励制度、农业保险制度等扶持政策,充分发挥农业龙头企业和家庭农场各自的优势,建立紧密合作关系,形成一体化的农产品生产销售体系。让农业的生产和工业的生产一样能实现流水线作业,每个人有专门负责的工作,每项工作有专门的管理部门。在这方面新加坡已经为我国的农业发展做出了示范。

3.引导农户发展特色休闲农业。利用农村得天独厚的生态环境优势,引导农户、种养大户和其他组织,大力发展以旅游观光、农家体验、美食娱乐、采摘垂钓等为主题的休闲农业,全力打造农民增收致富新渠道。现在城市人口多,交通拥堵,空气雾霾严重,这让很多的城里人都想找一块“净土”来释放城中的压力,这无疑为农村的旅游业发展提供了条件,极大地促进了农村旅游的创业与就业。

(三)逐步落实农村社区全面养老保障机制

1.建立舒适贴心的社区养老基地。根据各地经济情况和农村老年人的意愿兴办农村养老基地。以农村社区为单位建立老年活动中心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讲的敬老院。这个敬老院不同于以往的敬老院,以前的敬老院一般都是“五保”老人才去,并且条件有限,照顾不周。而笔者所说的老年活动中心是老人都愿意去的一个场所。在那里由地方政府、中央政府分别出一部分资金,建一个设施条件都比较完备的基地。基地服务人员都在50-60岁之间,工作其间有工资,服务十年以后可以直接留在这个地方养老,且政府对于敬老院中的75岁以上老人给予一定的养老金。这里采取的是老年人为老年人服务的宗旨,他们从内心上更容易接受与沟通,服务人员也更能体谅和理解自己所服务的人员。这个国外是有很多成功的案例的。

2.用好用活养老保险基金,使其保持隐定增值。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村人愿意购买养老保险,这使我国农村养老保险资金在之前的百亿元基础上稳步上升。养老保险的额度在增加,如何使这笔老养钱不贬值甚至可以增值,我国的养老保险机构必须高度重视。现阶段有一部分的养老保险资金已入市,这需要专业人员对其风险进行管控,确保养老保险资金的安全和增值。在此基础上必须开辟其他的投资途径,如旅游项目建设、房地产项目、外债等等,把不同的投资项目进行整合,多元化投资保证养老金的收益稳定。同时,对于养老保险机构要进行规范化管理,寻求一条适合我国养老保险投资的制度,避免不必要的损失,保证养老保险金的安全。

(四)加快推行农村社区医疗改革机制

1.增加“大药保险”。根据农村医疗保险制度,只有列入医药保险的药物才能报销,未列入目录的药品需自理。一旦出现了大病,治大病的药品中只有很少一部分纳入保险,导致很多人出现“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出现。为保证农村居民医疗福利水平的提高,建议在“大病保险”中增加“大药保险”。

2.推行农村医院医药分开管理。目前各级卫生行政部门通常着眼于取消药品加成,但收效甚微。笔者建议,第一,各医院公开药品价格明细。根据市场自觉调节价格的功能,患者可以自行决定是否在医院购买药品。第二,对社会药店进行规范管理。对各药店进行宣传教育、时时督导、完善评估,并且把合法开办依法经营的所有社会药店,全部纳入医保范围方便群众用药。第三,根据医科种类,明确规范各医院看病费用,让医院的收费更加公开透明。

(五)科学规划农村社区住房

1.建立和完善农村社区宅基地管理,鼓励农村村民集资建房。当前,我国农村村庄缺乏科学规划,居住分散,生活基础设施少,照此下去,我国的农村村民一户一处宅基地的基本国策将难以维持。所以,努力强化村庄规划尤为重要,逐步消除农村宅基地粗放利用的现象。在一些有条件的农村,可以仿效城市建设高层住宅,这能有效地防止农村宅基地土地的浪费,也有利于解决居住分散的问题,切实提升农村居住质量。合理规划出来的宅基地,优化利用,其他用地可以补充耕地。宅基地的优化管理,会涉及一些拆迁和安置费用,大部分由政府补偿。当然,宅基地的优化管理应遵循村民的意见,不搞“一刀切”,充分尊重村民的劳动生活习惯以及传统习俗。

2.加大对农村贫困家庭的补助和补贴,为“困难户”提供住房保障。我们国家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仍有很多农村贫困家庭居住十分简陋,特别是有些住房已成危房,农村居民的生命得不到保障。对于这部分困难家庭,政府应该加大补助和补贴力度,或者根据统一的规划和管理,集中安置。对于贷款建房的农村居民,政府也应给予政策的优惠,真正让农村居民享有政策带来的实惠,切实改善农村“困难户”的居住环境,提升生活质量。

[1]毕红霞等.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财政支持的适度性与政策优化[J].农业经济问题,2012(1):5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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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谭桔华

C91

A

1009-3605(2017)02-0009-03

2016-11-10

国家社科基金“社区共同体建设中公共精神缺失与培育研究”(项目编号:BEA150069);湖南省社科基金“湖南省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城乡社区共同体建设研究”(项目编号:15YBA007);湖南省社会治理创新研究中心课题“后单位社会治理条件下长株潭城乡社区共同体建设研究”(项目编号:2015ZXA01)。

1.张承安,男,湖南安乡人,长沙理工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教育发展与社会治理;2.刘红林,女,湖南娄底人,长沙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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