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治理视角下金融审计问题研究

2017-03-07 21:18吴玉宇
河南社会科学 2017年9期
关键词:金融机构审计工作金融

吴玉宇

(湖南农业大学 经济学院,湖南 长沙 410128)

国家治理视角下金融审计问题研究

吴玉宇

(湖南农业大学 经济学院,湖南 长沙 410128)

国家审计作为国家依法用权力对权力进行监督制约的行为,是以内生性、预防性、揭示性及抵御性存在的“免疫系统”,属于国家治理的关键组成部分。而金融审计作为审计机关参与国家治理的重要工具与手段,在抵御金融风险、提升金融管理水平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近年,我国金融产业受世界经济的影响,对国民经济整体运行的促进作用越来越明显。事实上,改革开放越深入金融产业越进步,金融审计越应该充分发挥其“国家治理”与“免疫系统”的功能,唯有不断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与金融安全,通过金融审计和组织管理的优化,才能实现国家审计的最高战略目标。

金融审计;组织管理;实现路径;国家治理

国家审计是国家治理的关键组成部分,它的职能导向需要全面服从和服务于国家治理的战略目标,而金融审计属于国家审计的范畴,在治理目标方面是等同的。作为国家审计的重要部分,金融审计始终围绕党和政府的任务开展工作,致力于深化金融改革和维护金融安全,并通过对金融风险的防范和对金融管理的强化,在经济社会中发挥关键性的作用。同时,金融审计为金融监督的主要形式,金融审计单位要对金融机构的会计记录、会计报表以及相关财务信息反映出的业务活动以及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等进行基于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方面的监督与审查。特别是近年,金融审计工作以“风险、效益、管理”为核心开展工作,针对严重违规问题与案件线索进行了查处,对带有倾向性和普遍性的审计信息进行了逐级上报,相关工作获得了国家层面的肯定以及有关单位的重视,让金融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地位不可替代。但是,在当前时期,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持续深入,金融审计工作需要面临更多新的情况与挑战。唯有不断深化对金融审计的组织管理,使之更好地服务于国家治理的目标,才能维护金融安全,揭示与防范金融风险,推动建立健全高效安全的现代金融体系与系统性风险防范机制。基于这样的思考,针对国家治理视角下金融审计的组织管理与实现路径问题展开讨论,希望可以为金融审计的有效开展和国家治理绩效的显著提升提供必要的支持。

一、金融审计服务国家治理的理论基础与现状分析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与金融业务复杂化的当今时代,有必要深刻分析和掌握金融审计参与国家治理的理论基础,通过对金融审计服务国家治理的现状分析,发现其中存在的组织、管理等问题,以便寻找提升组织和管理绩效的途径。

(一)金融审计参与国家治理的理论基础

近年,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持续深入,政府在职能转换的过程中,为社会提供了越来越优质的服务。与此同时,面对金融改革与持续发展的格局,金融审计需要从服务国家宏观政策和促进金融监管效能提升的角度出发,最大限度地防范金融系统风险,更好地服务于国家治理。而之所以要借助金融审计实现国家的“良治”,是基于以下理论:

(1)善治理论。当前乃至今后,中国经济需要积极应对全球化带来的风险和挑战,在消除“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的问题上,需要针对传统垂直型和单向度的官僚体制以及国家治理方式进行优化和调整,同时要对社会公众直接参与国家治理的诉求做出积极反应,而这就是“善治理论”应运而生的缘由。在我国,学者俞可平把西方的“善治理论”引入进来,认为善治便是“良好的治理”,是让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社会管理模式,其内核为政府和公众对社会生活的协同管理,并意在达到更为理想甚至是最佳的状态。对金融审计参与国家治理来说,善治理论之价值取向涉及审计工作的有效性和合法性,以及国家治理的法治性和透明性等。

(2)公共受托责任理论。公共受托责任被视为审计产生的本源。在这一理论中,所有者为委托人,管理者为受托人,借此就产生了基于受托责任之关联,如果此类关联得以建立,就会出现管理者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而做出不利于所有者的决策,这种可能性的高低与两者之间的信息对称程度直接相关。从这个角度讲,委托者就有对受托者进行监督的必要,继而就会产生审计部门这类组织(该组织独立于委托者和受托者之外)。也正因为如此,在公共管理领域中就会基于社会公众和国家金融管理当局的受托关系,要求对金融机构之工作状况开展审查和评价。

(二)金融审计服务国家治理的现状分析

在我国,基于国家治理的金融审计工作已经积累了多年的经验,根据这些经验能够看出,金融审计只有有效开展,更好地履行国家审计监督职能并产生良好效果,才能与国家治理的目标保持一致。但是,从现有的情况看,金融审计工作在实施的过程中,由于组织科学性缺乏和管理绩效提升受阻,服务国家治理的状况并不理想,因此,金融审计需要作出更多努力,以达到更为理想的效果:

(1)在组织管理的层面上,金融审计无法有效整合现有的审计资源。这是因为,金融审计之对象为金融监管机构、中央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机构等。在对金融监管机构与中央金融机构进行金融审计时,需要通过审计署的统一组织实施;在对地方金融机构进行审计时,需要借助地方审计机关的力量组织实施。目前,我国金融审计没有做到对地方审计资源的有效整合。比如,审计署金融监管的范围虽广,可是因为审计资源的限制,金融审计的覆盖面十分狭窄;同时,由于辖区内地方金融机构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要进行重组、兼并、联盟和拆分等行为,这就导致很多地方审计机关缺少审计对象的格局,而这势必会让金融审计逐渐趋向于萎缩,这不但会造成审计资源的浪费,还会削弱国家治理的成效,地方审计机关和中央审计机关的项目管理组织水平和专业水平也会因此而大打折扣。更为严重的情况是,金融审计的发展水平会越来越不均衡,在很大程度上影响金融审计整体质量的提升。

(2)在组织设计层面上,由于历史和现实因素的影响,基于国家治理的金融审计工作在金融数据的集中分析管理和项目组审计工作分离方面存在着难以调和的矛盾。这是因为,我国金融审计机关长期以来都试图通过实行数据集中分析管理达到更为理想的审计绩效,而专门的数据分析小组在针对数据开展分析工作的过程中,需要下发数据至不同的审计组开展延伸审计。在这一方式中,可以借助其科学合理的一面,促进审计项目总体目标的实现,这有助于金融审计和国家治理目标的统一。

(3)从组织层次上看,金融审计对国家治理的宏观关注缺位。近年,我国行政体制改革进程不断加快,政府职能也发生了十分明显的转变,对经济社会的管理和治理工作也从原来过分关注微观经济活动转向了对宏观层面的管理。政府职能在转变的过程中,不但客观上要求金融审计监督需要把更多的精力投放至宏观管理决策层面,金融审计还应逐渐从财务收支审计转向风险绩效审计。但是,即便如此,金融审计在宏观政策服务与建设性作用领域依旧表现不足,特别是在地方审计工作中,重点关注的依旧是那些具体的违法违规问题,而对金融系统管理结构的调整、内部控制水平的提升、审计岗位业务的规范等问题却没有及时给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在提出的问题方面也缺少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而事实上,如果缺乏对重要问题的深层原因进行挖掘,就会让有缺陷的体制制度和政策法规流于形式,无论是社会环境、内部环境还是监督体系的构建,都将停留在表面,无法摆脱为了审计而审计、为了金融审计而进行金融审计的循环。

(4)从组织方式上讲,金融审计中的专项审计调查与绩效审计工作的力度有待进一步提升。当前,我国金融审计通常借助资产负债损益审计的方式进行,以此开展对金融机构的审计工作。而这种相对基础的“摸家底”式的审计模式并不能深刻地揭露问题,只能促使其合法经营,而对于金融审计和国家治理的目标来说,却远远无法达到。而之所以如此,是因为金融审计机关的审计能力十分有限,通常情况下,只能在特定时间里审计少数几家金融机构,无法实现对全部金融机构的监督;同时,因为审计项目受到既定程序的限制,这让审计机关无法及时按照现实情况对更多的金融机构开展审查,即便这些金融机构具有某些方面的共性。特别是在对金融创新产品开展专项审计调查的过程中,极易体现出审计监督的针对性不足与时效性缺位。在这一过程中,国家治理以优化资源配置为核心,以提升经济效率与效益为目标,而金融审计按照规则对金融体制改革效果评估和金融机构经营效益进行评价时,就无法在宏观层面上对经济政策与调控措施的贯彻进行准确的绩效审计。可是,需要注意的是,借助此类数据管理模式,其中有两个矛盾点需要解决:一个是数据分析小组给出的线索之准确性成为审计工作的瓶颈,另一个是数据分析组通常会集中于审计署的金融审计司,一旦其中的审计人员对金融机构的金融管理和金融风险认识上存在差异、把握上有显著不同,就会因此而造成难以解决的矛盾。更为重要的是,如果他们离开审计现场,就会对金融数据库的信息降低敏感性。因此,通常情况下,金融审计机构会综合国家审计的要求,对上面下达的审计线索予以高度重视,借助较多的资源开展延伸审计,以此提升金融审计的价值。

二、国家治理视角下金融审计的组织管理

对金融审计机关来说,为了能够与国家治理的目标保持一致,通过揭示和规避金融风险降低国家的经济风险水平,需要在分析评估风险的过程中,重点开展金融审计的组织管理工作。

(一)强力维护金融安全

国内外的经验表明,金融审计在参与国家治理的进程中,应始终关注市场经济运行之枢纽与核心,以便让金融业对经济社会的安全发展产生积极影响,并能够及时有效地对国家治理效率的提升提供可以借鉴的政策措施。同时,审计机关需要对这一问题形成全新的认识:

(1)通过金融审计的方式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其首要任务就是要维护国家的国有资产安全。当前,受到供需矛盾的影响,一些国有企业难以在金融危机的波及下及时纠正自身的经营失误,生存状况十分艰难。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金融审计部门需要严格监督与防范大规模和大范围的国有资产流失以及企业严重亏损等风险,以国家治理目标的实现为指引,全面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主体的安全。

(2)在国家治理的背景下,尤其应认真总结与吸取国内外国家治理的经验,借助金融审计的形式促进我国金融业与实体经济的发展和进步,并在基础管理和内部控制以及风险防范等方面,充分发挥金融审计的作用,借此让国家治理的作用得到充分释放。

(3)金融审计的首要任务是要维护国家的经济安全,为此,应监督与评估国家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之落实情况。这是因为,一旦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出现了剧烈变动,就要求审计机关监督与评估政策变化之实现水平,同时要重点评估政策变化之实施效果。尤其对部分地方政府违背科学发展之产业政策,当其和国家治理中的产业结构调整政策相背离时,就要按照现实社会的需要进行金融体系的建设,防止对国家财政安全造成威胁。

(二)注重免疫系统建设

在国家治理视角下,金融审计“免疫系统”的作用具体分以下三种:第一种为保护功能。在本质上,金融审计之保护功能是基于《宪法》与《审计法》规定之法定监督获得的,能够发挥维持国家金融体系稳定和保护国民经济健康发展之作用。第二种功能为清除功能。即金融审计可以让部分在金融领域非法的损失浪费和徇私舞弊、账目弄虚作假等行为得到消除和清除。这是因为上述现象如同病毒一般,金融审计就应以“抗体”的身份存在,对其中的“病毒”予以高效清除。第三种功能为修补功能,指的是金融审计可以让部分受到损伤的金融系统第一时间得到弥补,使之恢复正常的功能与活力。由此可见,上述几种“免疫功能”能够在国家治理的视角下,通过积极构建金融审计的“免疫体系”,在根本上预防与控制对金融体系发展和国家治理有害的现象发生。为此,金融审计需要依据国际通行之金融安全预警指标开展分析性复核工作,借助调查与核实让金融运行之中有可能出现的金融资产损失以及金融体系的破坏得到修复,在系统识别金融风险警情、警兆、警源和变动趋势的过程中,为国家治理效率的提升和国家金融系统的良性运行提供可资借鉴的政策参考与决策建议。此外,还应注重对金融业动态和发展趋势的跟踪审计,充分结合金融全球化、经济自由化和治理综合化的特征,全面讨论对我国金融安全和国家治理运行机制的影响,全面构建适合我国国家治理和金融风险预警的体系。

(三)揭示系统性风险

从历次国际金融危机中可以看出,如果系统性风险来临,单纯依靠一个国家的经济实力,是难以有效抵御这种风险和危机的。这是因为,系统性风险较之于单体风险更具破坏性,其危险的级别更高。所以,金融审计需要重点揭示与防范系统性风险,以便能够在体制机制层面上揭露问题,最大限度地防范系统性风险,为国家治理效应的释放创造条件。

为此,金融审计应该持续分析其中的“表象风险”和单体风险,研判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系统以便能够发现有价值的问题。也只有这样,才会发现风险之根源。而为了实现这一点,让金融审计充分发挥“国家治理”与“免疫系统”的功效,需要在以下方面同时做出努力:

(1)让金融机构借助金融审计的“免疫系统”的作用,通过发挥自身优势,使之在正常情况下能够依赖自身资源进行生长。同时,要充分发挥金融审计“免疫系统”的功效,在揭示金融风险、实现金融机构健康生长的前提下,提升自身防范与化解风险的能力。

(2)借助金融审计对具体的金融机构进行评估和监管,以国家审计为视角完善金融监管部门的政策与相关体系建设,达到有效防范金融大案要案风险的目的。需要注意的是,在这一过程中,审计机关在揭示风险的同时,应进一步强化其内部控制的水平,以便能够充分发挥国家治理的作用。

(3)通过多种金融手段有效维护金融安全,按照金融机构之经营管理模式与金融业的整体运行状况,通过金融审计的形式全面揭示其中的单体风险,并以此为基础,发现和应对其中的系统性风险。

(4)金融审计应重点识别风险,以达到风险预警和风险应对的目的,与此同时,能够让更多的金融机构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借助更为有效的方式化解风险,提升国家治理的效率和效果。

(四)评估金融政策

在评估金融政策的过程中,通常要评估金融监管政策与货币政策之执行情况和效果。此外,应适当兼顾对财政政策和有关宏观经济政策的执行情况和执行效果。

(1)在任何情况下,均要以国家治理为前提,始终坚持对金融机构的监督和管理。国家治理的有效性和现代化,是金融审计的环境条件与客观约束。

(2)应始终坚持对金融机构所有产品和业务的监督检查,无论是传统业务还是金融创新业务,无论是对银行存贷款产品,还是对投资银行产品和债券产品以及保险产品等,都应进行严格的监管。

(3)应始终坚持对全部金融资产及其使用情况的审查,无论是存贷款资产,还是国家金融投资资产,抑或是外汇资产,都要进行监管;无论是对表内资产,还是表外资产和业务,都要通过“全面监管”为资产的使用提供基础保障。

(4)基于当前的金融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背景,在我国金融业持续进步的过程中,需要进一步发挥金融监管政策与监管工作的作用,让金融审计工作能够及时转向评估监管政策方面,通过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提升金融审计的有效性。与此同时,还应对我国金融审计可能取得的经验和教训进行分析,以便能够发现推动国家治理效率提升的切实可行的措施,并借此为金融监管提供更多客观依据,全面促进我国金融体系和国家治理体系的健康发展。

三、国家治理视角下金融审计的实现路径

在金融领域中,公共权力能够发挥行政权力与经济权力的双重属性。基于国家治理的金融审计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审计工作开展的目标。我国现阶段金融审计应从服务政府治理、服务市场治理、服务公司治理、服务信息治理的层面,寻找金融审计的实现路径。

(一)金融审计服务公司治理的实现路径

金融审计是国家治理的关键工具,只有主动适应审计环境之变化、主动感知自身存在的劣势和薄弱环节然后对此积极应对,同时探索新型、有效的审计模式和寻找审计的新思路、新方法,才能使之更好地为国家治理服务。鉴于此,接下来就针对金融审计服务公司治理的实现路径作进一步分析:

(1)通过对重大经济案件的审查,强化我国金融机构的反腐倡廉工作建设。在金融领域中出现的违法犯罪与重大违规问题会对社会发展和国家治理带来严重危害,其中很多案件不但涉案金额巨大、涉及面广,还存在内外勾结和内幕交易的情况,这在很大程度上损害了社会公众的根本利益。所以,金融审计需要站在国家治理的高度,在坚持“思想上不动摇、行动上不手软”的同时,深刻揭露其中存在的问题,以确保金融审计能够正常运转,保持健康的经营秩序。

(2)将对资产负债损益审计视作重点,积极推动金融机构优化自身经济发展方式。对金融审计机构来说,应重点关注和分析审计对象的资产负债结构和产品结构以及业务区域分布结构和资产质量结构的合理性,其间是否存在结构性矛盾和亟待解决的问题,充分揭示金融机构对贷款增长的过度依赖,改变之前的粗放式发展模式和存贷利差之赢利模式的过度依赖,全面审查由于融资而产生的增长与赢利模式中表现出的突出问题。也就是说,金融审计要以国家治理为视角,借助对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审计,实现金融机构的集约化、内涵式发展,实现对资产负债损益结构与资产质量的优化。

(3)通过改革成效调查的方式,提升金融机构公司的治理效果和完善程度。通过针对商业银行的审计调查,不断揭示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的经验和教训,发现在公司治理与内部管理等层面需要解决的问题,发挥金融审计之“免疫系统”功能,这对促进金融体制的深化改革是十分重要的。

(二)金融审计服务信息治理的实现路径

近年,随着外部环境的持续改变,在金融审计资源配置模式、金融审计组织模式创新等层面上还存在十分巨大的发展空间。为此,在金融审计服务信息治理方面,有以下可供选择的实现路径:

(1)进一步创新金融审计的组织模式。在金融审计项目实施的过程中,组织模式需要从网状结构逐步向“总—分”的结构转变,使审计工作向数据集中的位置倾斜。

(2)金融审计中出现的信息数据具有“共享性”的特征,信息之传递方向应从纵向的上下传递转向横向传递,以保证金融审计组织的协调与协作。

(3)优化金融审计资源的配置模式,提升人力资源的信息素养,优化审计资源。通过金融信息化对审计及其资源进行合理配置。

(4)跟踪金融审计模式,借助数据平台对金融交叉领域开展审计工作。尤其在当前乃至以后,都需要对金融领域的混业经营现象进行重点关注,尤其对金融机构间的业务交叉进行全面审查;对那些有条件进行网上联合审计的地区,可以通过组建虚拟组织的形式,进行数据信息和审计模型的实时共享,通过彼此之间的互动和信息反馈机制的建立,让国家治理视角下的金融审计更加快速而有效。

(三)金融审计服务政府治理的实现路径

金融审计是金融监督的重要形式,在实际操作中,借助金融机构会计报表、会计记录和有关财务资料对审计对象的业务活动及其合规性、真实性和经济效益等进行综合反映,并借此开展的监督与审查工作。在国家治理视角下,金融审计之本质在于让经济社会实现正常运行,在提供“免疫系统”的过程中,为国家治理和社会生活起到预防、抵御以及揭示经济社会运行中障碍、风险与矛盾的作用。在服务政府治理时,需要通过以下路径完成:

(1)积极参与国家治理等大格局工作,让金融监管部门强化预算管理并维护财政资金安全。在国家层面上,应注重效率优先和公平正义。要注重成本的特征。因为构建高效政府和各级政府部门需要大量成本,借助有效措施降低政府成本是金融审计的重要任务,也是国家治理的关键目标之一。而为了控制政府运行成本和塑造廉洁政府,最为关键的是将政府之运营成本在预算中进行控制,以便在源头上降低政府运行成本。此外,金融审计在国家治理的大格局之中,需要肩负对金融监管部门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的职能。而从公共财政之本质与科学发展观之要求的角度,需要持续推进依法行政以求得资源的依法配置和高效使用。

(2)以监管绩效为主体,深化金融监管机构决策者的经济责任审计。实际上,经济责任审计之实质在于通过人和事,借助对决策者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反映出审计对象有关方面存在问题的审计模式,能够借此促进审计对象不断强化管理、提升运行绩效。这种审计由于具有上述特殊性,会让经济责任审计在促进政府改革和国家治理模式优化方面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比如,可以借此促进和加强地方政府的自我控制能力建设,提升政府责任的法治化水平,促进政府执行能力的提高,让政府行政更加透明化、政府部门更加廉洁高效等。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审计署接连开展针对金融监管部门主要领导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取得了理想的效果。因此,金融审计工作应坚持以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宏观经济政策部署为指导,将部门预算执行和相关财政财务收支以及相关的经济活动作为审计主要对象,看其是否真实、合法,其效益能不能得到保证。

(四)金融审计服务市场治理的实现路径

近年,金融审计借助反映金融监管部门的财务预算管理和经济领域内的关键问题,充分发挥了审计监督在提升科学、规范、透明之预算管理体制与财务管理制度等层面的关键作用。可以说,强化金融审计能够让我国金融体系处在相对稳定和安全的环境之中,能够更好地发挥金融对我国国民经济的促进作用,让我国在当前乃至以后的经济竞争中保持更好的发展状态,在增强我国综合竞争力的同时,能够推动我国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继而达到预期的经济发展目标。从这个角度讲,金融审计需要为市场治理提供服务,其实现路径为:

(1)对金融机构关于信贷资金之配置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监督,以此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金融机构信贷资金源自社会公众的存款,具有特殊的公共资金属性,信贷资金在配置方面是否科学,不但关系到金融组织的资产质量和效益水平,更关系到社会的公序良俗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审计署开始针对商业银行之信贷投向与资产质量问题予以跟踪审计,借此反映出了我国商业银行在信贷资金投向中存在的问题,这对促进金融机构持续调整和优化信贷结构,优化国家产业结构与防范金融市场风险大有裨益。

(2)降低金融市场系统性风险,构建金融市场新秩序。为了实现这一作用,需要完成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第一,关注金融业务和产品尤其是衍生产品、理财产品和证券化产品等,借助创新产品降低系统性风险,同时关注银行、证券、保险和信托等金融机构的竞争和合作行为,降低其中可能存在的跨市场风险。第二,关注跨境资金之异常流动以及可能对金融市场产生的影响,弥补金融机构在应对跨境资金流动中的缺陷。第三,关注金融机构为区域融资平台提供的贷款,以及在这一过程中出现的银行违规放贷和地方政府以及部门违规担保和融资的行为,以发现财政风险和金融风险的转化路径。第四,关注各类金融机构的违规问题和存在的风险,发现金融风险从大中型金融机构到中小型金融机构的转移问题。第五,注重金融机构跨国发展和境外业务之经营管理风险,通过金融审计揭示金融市场中的风险,在全面维护金融市场秩序的同时,积累更多有益的经验。

(3)始终围绕国家的重大方针政策,让金融机构能够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治理政策,积极支持与维护社会公众的基本利益,使之在促进经济平稳快速发展的过程中,让金融审计能够将维护社会公众利益视为根本目标,通过重点关注信贷资金的拉动作用和促进经济发展与调整经济结构的功能,为相关部门宏观政策的制定提供关键信息和参考依据;而为了进一步反映金融机构对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推动作用,金融审计需要不断转变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在审计模式上从事后审计转到事中审计和全程跟踪审计,以此增强审计工作的预见性与时效性,更为全面地反映那些新增贷款信贷结构调整的缺位和资产质量的隐患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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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吕劲松.论金融审计服务国家治理的实现途径[J].审计研究,2012,(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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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Organization Management and Realization Path of Financial Audit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National Governance

Wu Yuyu

The national audit as a country according to law with power to power supervision behavior,is by nature,preventive,reveal and resist sex“immune system”,belongs to the key component of national governance.Financial audit,as an important tool and means for audit institutions to participate in national governance,plays an important role in fending off financial risks and improving the level of financial management.In recent years,China’s financial industry is influenced by the overall national economy operation of the world economy,the highlight of the deeper reform and opening up,the financial industry,the more progress,financial audit should make full use of its“governance”and“immune system”function,only constantly maintaining national economic security and financial security,through the financial audit and organization and management optimization,to achieve the highest the strategic target of the national audit.

Financial Audit;Organization and Management;Implementation Path;National Governance

F832

A

1007-905X(2017)09-0050-06

2017-05-23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15BGL044);湖南省教育厅创新平台开放基金资助项目(15K055)

吴玉宇,女,博士,湖南农业大学经济学院教授,主要从事金融机构风险管理研究。

编辑 凌 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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