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新形势下中国海洋外交战略初探

2017-03-09 18:55沙治平
祖国 2017年2期
关键词:初探中国战略

摘要:近年来,我国加强了在外交方面的工作力度,包括一带一路建设、加强周边合作等都有了较大的突破和进展,旨在与我国周边国家建立良好的外交关系,将中国的发展与世界各国联系起来,共同谋求和平发展。在近年来,我国周边也出现了新的复杂情况,其中南海问题较为突出。在此情况下,我国必须加强海洋外交战略,尽快解决海洋问题带来的不稳定因素,稳固国家的安全。

关键词:国际新形势 中国 海洋外交 战略 初探

一、引言

自古以來,海洋就为人类的生产生活提供丰富的事物资源与矿产资源,也是国家之间进行航运贸易的重要通道之一,更是维护国家安全的一道重要屏障。在近年来,随着全球化经济的发展趋势,与各国间关系局势的变化,海洋成为各个国家发展战略中的重要一环。海洋外交活动广泛的出现在国际交流舞台中,是当代国家外交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海洋外交是以本国与国际上的海洋法律、政策为基础,旨在谋求海洋战略的主动性而展开的外交活动。

海洋对于世界各国的政治经济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在21世纪,海洋仍然是国际政治、经济和军事斗争的重要舞台。在当前,国际社会中围绕海洋出现的问题持续升温,例如岛屿主权归属问题、海域界限划分等传统海洋安全问题以及海洋污染、跨国犯罪、海盗、海啸等非传统海洋安全问题等。面对当前不断出现的海洋问题,国家需要制定相应的海洋外交战略,各国联合起来共同解决这些海洋问题,维护海洋安全与可持续发展。

二、当今我国海洋外交战略面临的问题与挑战

中国在和平发展道路上,既身处世界各国对海洋资源及其战略价值的激烈争夺之中,又遭遇周边海洋局势的紧张事态,并且在诸多方面都存在较大的困难和挑战。

(一)海洋法律不够完善

“依法治海、依法强海”是国家海洋战略必不可少的一个重要环节。自1996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对中国生效以来,我国也加快了海洋法律法规的建设,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海洋法律、法规。但由于我国在海洋外交观念、策略上发展起步较晚,至今的海洋基本法仍存在着不完善的地方,也没有形成具有本国特色的完善的法律体系。在一些海洋相关的法律法规没有实际的落实对海上行为的指导与约束,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我国海洋外交战略的实施与落实。

另外,我国有部分的海洋法律较为陈旧,不符合当前的国际形势与解决问题的要求。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籍船舶管理规则》是在1979年制定的,是针对有关外国籍船只未经我国允许,擅自进入我国管辖水域范围内航行的处理规则,但该规则在1979年之后就没有再重新修订过,在当前的国际形势下已经不能适用。与此类似的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其中的海洋法律也较为陈旧、不合时宜。

(二)海洋管理体制不健全

目前,我国海洋管理体制的基本特征是多部门的分散型管理。表面看来,各部门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实质上部门众多使管理体制混乱、职能交叉和重叠现象严重,导致管理效率和工作效率低下。我国的海洋管理体制不健全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第一,中央海洋管理部门层次较低,宏观调控能力微弱。第二,管理部门众多,导致管理体制混乱,职能交叉和重叠现象严重,也造成我国海洋管理工作效率低下。第三,各管理部门都以自己部门的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在管理执法的工程中时常出现有利大家争、无利没人管的混乱现象。

(三)海上执法能力不足

尽管我国每年投入到海洋综合执法以及改善执法武器装备上的资金额度相当可观,但除去执法人员的工资、各种办公费用、建设费用等,真正投入到海上执法以及改善海上武器装备的费用非常有限。这就造成我国海上执法规模庞大、装备落后、资金短缺以及技术水平偏低的现状。现阶段我国许多执法部门的巡航监视船支不仅数量较少,并且船体较破、船龄较长技术装备含量低、航行速度较低、机电设备落后、反应能力较差等,最终带来的后果是我国海上执法工作效率低下、执法能力较差。

三、国际新形势下改进中国海洋外交战略的建议

海洋外交作为和平解决国家争端、稳固国家安全的一个重要渠道,我国要坚持和平发展的外交观念,完善海洋司法体系、提升海洋外交实力,加强国际海洋战略部署等。

(一)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思想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思想,并且始终不渝地走和平发展道路。当今的时代主题是和平与发展,中国只有走和平发展道路才能紧跟世界发展潮流的步伐。在这一原则的指导下,中国积极开展周边外交和多边外交,发展同世界各国的友好关系。

随着中国的日益崛起,一些以美国为首的国家为了维护自己的主体地位与利益,大肆宣扬“中国威胁论”,妄图阻碍中国的进一步发展。对此,我国在外交工作上更加努力,大力发展海洋外交,以实际行动证明我国外交的目标是建立一个长久和平、共同富强的和谐世界,中国的发展和强大只会促进世界的和平与发展,并不断为营造良好稳定的国际海洋舆论环境付出努力。

(二)构建和完善国家海洋法律体系

我国在制定和完善海洋法律法规体系时,要充分考察我国具体的海洋状况,从我国海洋资源开发和管理实际情况出发,制定符合我国维护海洋权益的客观需求的、健全且完善的海洋法律法规。

1.我国应建立一整套完善的海洋法律体系结构,以海洋基本法为中心,切实解决我国海洋的实际问题。同时要促进地方海洋立法的健全和完善,地方根据当地海域的具体情况制定具有地方特色的海洋法律法规,促进我国海洋法的健全与完善。

2.我国仍需完善各项涉海法律以及配套的海洋法律法规体系,如完善海洋渔业法、海岛保护法、海岸带管理法、专属经济区及大陆架法等。

3.大力推动海洋法律入宪,“海洋入宪”可达到海洋管理上“有法可依、依法治海以及合法用海”,同时也可在全社会范围内提升全民海洋意识。我们需要在《宪法》的修订过程中,填补我国宪法中有关海洋法律法规方面上的空缺,增加有关海洋战略、海洋生态保护、海洋开发等有关海洋方面的内容。

(三)加强海洋国防建设

建立全方位、多功能的海洋军事力量,提高在国际海洋话语权,从根本上提升我国海洋外交的实力。

1.转变作战理念,完善作战体系。我们在改变近岸防御战略理念的同时,充分发挥海陆空三个兵种的各自优势,更新海军单兵种独自作战的理念,发挥团队作战精神。同时加强海陆空三个兵种的联合军事演习,提高多兵种联合作战的能力以及统一指挥的能力。

2.加强我国海洋军事装备建设。在科技兴兵、科技强军的战略思想指导下,不断提高海洋军事武器装备数量的同时,重点提高这些军事武器装备的质量及现代化、信息化水平,缩小并赶超世界发达国家的武器装备水平。

3.强化海洋军事人才支撑。新的国际形势对我国的海军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参加战斗的海军人员以及指挥管理人员,不仅要求精通高、精、尖的专业海洋军事知识,还要有过硬的专业技能及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在外来的电子战、信息战中灵活应对各种挑战和对抗,增强整体体系作战能力。

4.面对现如今日趋紧张的海洋形势,我国必须抛弃以往被动的近海防御战略,化被动为主动,制定并实施主动积极的海洋外交战略,从根本上扭转我国在海洋领域“处处挨打”的不利局面,彻底破解我国海洋外交所面临的困境。

四、结语

在当今21世纪,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的主题。在当前的国际新格局下,我们应坚持在增强我国综合实力的基础上,合理地加强海洋国防建设,提升中国开展海洋外交战略的实力,以适应世界和国际海洋形势,维护我国海洋权益。

参考文献:

[1]沈雅梅.当代海洋外交论析[J].太平洋学报,2013,(04).

[2]張宇.论中国特色海洋战略的构建[D].山东师范大学,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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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冯梁,冯玉军,韩锋.世界知识论坛2015秩序、规则与中国方案之年——2015年国际形势与中国外交[J].世界知识,2015,(24).

(作者简介:沙治平,身份证号:130402198106251511,工程师,研究方向:国际安全,美国外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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