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消防法制建设的理论探究

2017-03-09 16:27
淮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7年4期
关键词:消防法消防工作法制

孔 涛

(公安消防部队高等专科学校 训练部,云南 昆明 650208)

我国消防法制建设的理论探究

孔 涛

(公安消防部队高等专科学校 训练部,云南 昆明 650208)

我国现阶段的消防法部门法,主要是以法律规定为主导,辅助以相关法规和规章等其他法律规范,现阶段我国消防法制工作的许多方面还存在不足和缺陷,希望通过消防法制工作的建设,能够更进一步完善我国现有的消防法制体系结构,使消防法律体系趋于全面化和具体化,反过来推动消防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因此,必须认真分析我国消防法制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并寻找解决问题的途径,力求改善我国现阶段的消防法制工作,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消防工作;法制建设;社会和谐

一、我国消防法制建设的概念及特点

(一)我国消防法制建设的概念

我国的消防法制建设,主要是指我国有关消防的法律制度的建设,主要体现在对消防法在立法、执法、司法等方面的建设上,同时,我国消防法制建设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一个方面,是依法治国的应有之义。

(二)我国消防法制建设的特点

目前我国消防法制建设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技术上的专业性

消防法制的法律规范条文不仅仅规定了一些比较易懂的消防知识,在法律规范中还规定了一些专业性的消防技术内容。消防技术具有极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只有将相关的消防技术规定在法律法规当中,才能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2.管理上的复杂性

消防工作在管理上是相当复杂的,因为火灾发生的情况千变万化,需要对出现火灾的各种情况进行明确的规定。这是一个相当巨大的工作量。同时,人们的消防意识很欠缺,消防的知识储备也不足,因此,对人民群众在火灾方面的教育需要下很大功夫。

3.参与上的普遍性

常言道“火灾猛于虎”。生活中经常会有自然灾害发生,每个人都可能成为受灾者。防火防灾便显得尤为重要。虽然消防执法部门有防火救灾的义务,但是更需要全体人民共同的努力和奋斗。[1]消防工作关系到我们全社会的安危,我们必须团结一致、万众一心,共同建筑防火救灾的“防火墙”。

4.主体上的特殊性

在我国的法律规定当中,消防工作的执法主体是我国的公安部门,主要从事消防工作的宣传和教育,以及其它消防管理工作。但是实际的救灾任务,则必须由专业化、技术型的人员来完成,在我国主要是指专门的消防部队。

二、增强消防法制建设的重要意义

(一)加强消防法制建设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应有之义

伴随着依法治国方针的逐步落实,全社会各个方面都需要进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消防工作作为社会安全工作的一个方面,理应纳入到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进程中,同时,消防工作的开展由于其特殊性和复杂性,也更加需要严格的法律规制和调整,因此,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过程中,必须积极开展消防法制的建设工作。[2]

(二)加强消防法制建设关乎着人民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

水火无情。我们必须通过各种途径来预防火灾的发生,也必须掌握紧急避险、对抗火灾的知识和技能。消防知识的学习,需要通过消防法制建设过程中对消防知识进行普及,只有全社会的共同遵守才能更有力地预防和控制灾害的发生。同时,消防工作的有效开展,还必须首先通过严格的消防立法进行规定,只有严格完善的消防法律体系,才能使消防执法人员及时对人民和社会进行救助,通过相关消防执法主体的依法执行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

(三)加强消防法制建设关系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经济发展的前提是稳定有序的社会大环境,而稳定有序的社会环境离不开健全的法律体系,健全的法律体系是通过法制建设逐步实现的,法制建设工作的有效开展是健全法律体系的基础。因此,增强消防法制建设能够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从而加快经济的发展,是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动力。[3]

(四)加强消防法制可以控制特大火灾事件的数量

依据近年来相关的新闻报道,我们可以看到各类火灾事件频频发生,尤其是重大火灾事件不断增多,给社会带来的损失难以估量。究其原因,我们不难发现,现阶段我国消防法制建设还停留在初步发展阶段,消防法律体系仍旧存在许多漏洞,需要我们通过相应的立法来补充,及时制定出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并且通过强化消防执法和司法工作来将消防工作全面落实,共同筑建火灾尤其是特大火灾强而有力的“防火墙”。

三、消防法制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立法方面存在的问题

首先,我国消防法律体系中,主要还是以《消防法》为主,其他相关的法规、规章为辅,这些消防法律规范的立法主体大都是消防执法机构,由于自己制定了法律规范再亲自落实,往往会有利己主义思想的干扰,使消防法的立法不能够忠实于实际需要,而倾向于自身需要。同时,在法条的内容规定上,我国的有关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之间存在一定的冲突,导致消防执法人员在选择适用的法律规范时,任意而为,难以严格落实法条规定。再者,由于我国在消防方面的法律规定主要参照于西方国家,不能有效反应我国现实的消防问题,在实施当中就会存在很多缺陷。最后,针对一些触犯消防法律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过轻,不能有效地打击和预防相关违法、违规行为。[4]

(二)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

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消防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消防意识不强上。这主要是由于部分消防执法人员本身的素质不高造成的。有些消防执法人员执法工作不规范,甚至出现徇私枉法、违法违纪现象。有些地方行政方面的强制干预,使地方的消防工作很难开展,地方领导的法律意识尤其是消防意识往往都比较欠缺,他们当中的许多人只重视经济的快速增长和自身的效益,没有对安全隐患予以重视,甚至过度保护本地方的利益,而排斥消防方面的处罚。

(三)守法方面存在的问题

消防工作主要依靠人民群众的合作和支持。目前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相对比较薄弱,尤其是与消防法有关的知识更是得不到普及和学习。人民群众没有掌握充足的火灾防范技能,未能在源头上控制火灾事件的数量。在面对火灾事件时,人民群众更多的是恐惧和慌乱,不能够有效应对火灾的发生。同时,单位也是消防工作的主要群体,一个单位如果自上而下都能做好消防管理工作,就能够带动单位中的所有个体共同来抵御灾害,但是,我国目前各个单位内对消防工作的落实还差强人意。[5]

四、针对我国消防法制建设的相关建议

(一)加强和完善我国消防法律体系的构建

在构建我国消防法律体系的过程中,应当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针,通过对国外经验的有效借鉴以及对我国不同区域的深入研究,制定适合我国国情的法律规范。我国正处在二十一世纪,社会在飞速发展,人民的物质需求也在日益增长,这就要求消防法制的建设不能够仅仅着眼于眼前,还要放眼于未来社会,使其能够适应社会的快速发展。消防法律规范不能仅仅规定对火灾事项的处理和处罚,还应当规定针对火灾的预防措施;不能仅仅规定普通的防灾防患知识,还应当将具体防范和处理措施详细规定在法律体系中,使得消防工作能够有严密的法律可依。

(二)严格要求消防执法工作落到实处

公安部门的消防执法工作人员是消防法的执法主体,他们素质和水平的高低,直接制约着我国消防工作的开展。因此,在消防法制建设工作中应当首先提高消防法律素养,提高消防执法人员的相关消防能力,使他们能够更好地落实消防法律规范,积极开展消防工作,最大程度地服务于人民。同时,消防执法工作的领导更要身先士卒,领导全体工作人员严格依据法律规定来开展工作,开展更多的消防训练项目,加强全体工作人员的实践能力。①需要对所有消防执法人员进行入职前的培训,使其拥有良好的专业技能。

(三)加强全民消防法制意识

公民消防法制意识的提高主要应当从单位和个人两个方面来进行。首先,单位的领导人应当带领单位全体职工进行防火救灾工作,并大力开展消防救灾活动,通过开展宣传或者学习等途径,培养全体职工的消防意识和消防知识。其次,应当向全社会成员普及法律知识,例如通过新闻报道、广播、通知等方式传播消防知识,加强全社会的消防能力,共同维护全社会的公共安全。②

(四)建立消防工作的有效监督机制

首先,应当对消防执法部门进行明确分工,使消防工作明确化和精细化。其次,消防工作应当依法公开进行,使消防工作不但接受上级部门的有效监督,还要受到社会的监督。最后,建立严格的消防工作考核机制,对消防工作定期进行考核监督,定时督促消防工作的依法开展。

注释:

①引自北京公安部消防局编译的《日本消防救助操法》,2010年出版,第45页。

②引自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会员会编译的《美国消防协会危险品事件处理标准汇编》,2003年出版,第112页。

[1] 滕炜.《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释义及实用指南[M].北京: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8:112.

[2] 罗文燕.消防法实例[S].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1:80.

[3] 李佑标,屠国华.消防行政执法概论[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0:44.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释义与适用指南》编写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释义与适用指南[S].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9:169.

[5] 韩子忠,王松.浅谈《消防法》修订后地方消防法规建设[J].消防技术与产品信息,2011(7).

责任编辑:寸 心

Theoretical Research on the Construction of Fire Protection Legal System in China

KONG Tao

The fire department at the present stage in our country mainly is the law as leading,aided by the related laws and regulations and other legal norms. There are still many shortcomings and deficiencies in legal work for fire protection in China at the present stage,so it is hoped that through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legal system of fire protection,and the structure of the existing fire protection legal system in our country can be further improved,the fire protection legal system can become comprehensive and specific to promote the fire control work in order in the other way round. Based on the analysis of various problems in the legal system of fire protection in our country,this paper tries to find a way to solve the problem so as to improve the legal system of fire protection and social harmony in our country.

fire protection; legal system construction; social harmony

2017-04-25

孔涛(1984—),男,云南宣威人,讲师,研究方向:行政法、法理学。

D920.1

A

1671-8275(2017)04-009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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