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素养的学习重点与课程设计

2017-03-12 20:25蔡清田
中国德育 2017年4期
关键词:学年科目学期

蔡清田

摘 要核心素养是指一个人为适应现在生活及未来挑战,所应具备统整的知识、能力及态度的素养。学习重点是将核心素养的知识、能力、态度的重要内容,转化成科目的重点学习内容。学习重点是由学习内容与学习表现组合交织而成,可引导科目的课程设计、教材发展、教科书审查及学习评量等。核心素养可引导学习重点的发展,学习重点可丰富核心素养的内涵,两者是相呼应的关系。

关 键 词核心素养;学习重点;课程设计

核心素养是指一个人为适应现在生活及未来挑战,所应具备统整的知识、能力及态度的素养,它是个体发展与社会发展的重要关键,更是培育能自我实现与社会健全发展的高素质国民与世界公民的重要基础。因此,核心素养被誉为是课程设计的DNA。

一、学习重点的意涵

“科目学习重点”简称“学习重点”,是依据科目核心素养进一步具体转化发展而来,由学习内容与学习表现组合交织而成的,能呈现所欲达成核心素养的知识、能力、态度等学习内容与认知、技能、情意等学习表现。如表1所示,学习重点和科目核心素养的呼应表,可用来检验学习重点的学习内容及学习表现与科目核心素养的呼应性。

二、学习重点的性质

就性质而言,学习重点是属于各科目核心素养下的重要内涵,学习重点比核心素养更为具体,学习重点主要由该科目核心素养发展而来,且学生核心素养的培养是通过各科目的学习而达成,但科目各有其特性,不需要每一科目都要依据所有核心素养来进行课程设计。学习重点可结合各科目核心素养增加学科的弹性与特色,避免过多及过杂的重复学习,而且可以彰显出学科特性的课程设计理念。换言之,学习重点可以同时包括学习表现与学习内容两个方面组合交织而成,而且学习重点可建立各学习阶段课程内容的连贯性,并妥善处理长久以来存在于中小学课程内容中的重复、难易度及知识量等问题,可依据学习心理的连续发展原则及知识的专精分化程度,研订各学习阶段各科目的学习表现与学习内容,以建构课程连贯体系。

(一)学习内容

科目学习内容简称学习内容,包括事实知识、概念知识、程序知识、元认知知识。第一,学习内容是依据科目核心素养发展而来;第二,学习内容聚焦于该科目应该学习的重点内容方面;第三,学习内容具有连贯性,可以依据年级与阶段的方式进行课程设计;第四,学习内容非常严谨,可与各学习阶段、学年、学期的重要学习内容进行紧密联结;第五,学习内容可以涵盖该科目的重要概念、范畴与原理原则,不应被窄化为事实知识,尤其是记忆性的知识。

学习内容无需像传统的教材大纲一样列出所有的教学材料,只需指出该科目的重点知识,以及重要能力和态度价值即可。学习内容的规划不见得要把所有节数全部塞满,可由教师根据课程设计弹性地加以组织。各科目的学习内容,可视科目性质分为几个主题轴,依年级或学习阶段适切的方式进行叙写。依照年级或学习阶段区分,可分为1至12个年级或小学低年级、小学中年级、小学高年级、初中阶段、高中阶段五个学习阶段,并依据年级阶梯或学习阶段阶梯,透过学习内容的数量逐渐增加与学习内容的复杂度陆续提升,可展现不同学习阶段、学年、学期等学习进程的重要性,以改善青少年学习经验的继续性、连贯性与统整性。透过建立课程的连贯与统整原则,提供青少年无缝的教育旅程,有利于统合幼儿园到中小学校的教育目标,在课程纲要的制定、各科目内容的设计、教科书的编写等方面,均能达成课程连贯的理想。

(二)学习表现

科目学习表现简称学习表现,是指学习历程方面的认知、情意与技能等向度的学习展现,代表该科目的非内容向度,学习表现能具体展现或呼应核心素养。学习表现相当具有特色,其一,学习表现是依据科目核心素养发展而来;其二,学习表现聚焦于该科目应该学习的重点历程方面;其三,学习表现又具有连贯性,可以依据年级与阶段的方式进行课程设计;其四,学习表现非常严谨,可与各学习阶段、学年、学期的重要学习表现进行紧密联结;其五,科目学习表现是代表该科目的非内容向度,但是与内容关系密切,旨在透过学习表现的水平,协助学习内容的展现与落实,引导教育人员协助学生发展该科目的核心素养。学习表现中的认知向度包括记忆、理解、应用、分析、评鉴、创造;情意向度包括接受、反应、评价、重组、价值观或品格陶冶;技能向度包括感知、准备状态、机械化、复杂的外在反应、适应、独创。

换言之,学习表现是指认知、技能、情意等学习表现的水平,是指应能呈现该科目中有关非内容方面的特质,并能呼应科目核心素养。各科目的学习表现应具体展现该学习历程的学习表现水平,并且可依学习阶段进行叙写。学习阶段的划分方式如下:小学1-2年级为第一学习阶段、3-4年级为第二学习阶段、5-6年级为第三学习阶段、初中1-3年级为第四学习阶段、高中1-3年级为第五学习阶段,并依据学习阶段阶梯,透过学习表现的数量逐渐增加与学习表现的复杂度或表现水平的复杂度的陆续提升,并根据学生的表现对其进行评分。如得分在第4级水平者,为深度掌握该学期、学年、学习阶段所需的认知、技能与情意;得分为第3级水平者,为充分掌握该学习阶段、学年、学期所需的认知、技能与情意;得分为第2级及第1级水平的学生,分别为部分掌握、极少掌握该学期、学年、学习阶段所需的认知、技能与情意。

三、学习重点的课程设计

核心素养能引導学习重点的设计,而学习重点虽不必完全对应科目核心素养,但重要的学习表现或学习内容应与该科目的核心素养相呼应。换言之,学习重点及学习表现、学习内容都是科目内的概念。但是,学习重点是上位的概念,学习表现与学习内容是下位的概念,分属不同层次。学习表现与学习内容两个方面,符合对认知概念的分类,提供教师具体设计的课程元素,也可以兼顾课程设计的目标模式与历程模式。前者比较适合对课程学习内容的强调,后者则重视历程中的学习表现,学习表现与学习内容两者应与该科目的核心素养相呼应。

核心素养可引导学习重点的发展,可透过学习重点展现该科目的重要内涵,并透过学习表现及学习内容呼应科目的核心素养,彼此具有呼应关系。具体而言,核心素养的学习重点,包含学习表现与学习内容的双向细目表,而且此双向细目表能呼应核心素养。例如,初中社会学习领域若认为可以展现及培养道德实践与公民意识,则该学习重点双向细目表应该可看出是哪项学习内容或学习表现可呼应此道德实践与公民意识核心素养。换言之,学习重点特别是学习表现与学习内容的双向细目表,可引导科目课程设计、教材发展、教科书审查及学习评量等,提供各科目教材设计的弹性,不同版本教材中,学习表现与学习内容可以有不同的呼应关系。因此,学习重点可作为各科目的核心要素,可作为进行各科目学习内容与学习表现的课程衔接及质量适切性的检验,学习重点可作为该科目的定位要素。首先,学习重点是依据该科目核心素养发展而来;其次,学习重点聚焦于该科目应该强调的学习内容与学习表现;再次,学习重点具有连贯性,可以依据年级与阶段进行课程设计;最后,学习重点非常严谨,可与各学习阶段、年级、学期的重要学习内容与学习表现进行紧密联结,可以界定该科目在特定学习阶段、学年、学期的学生应该掌握的学习重点,能展现该科目的重要内涵,并能呼应核心素养的展现。

各科目教科用书编辑人员或学校教师可依不同学生的需求或学习阶段的差异,弹性地组合各科目的学习表现与学习内容,这有利于将课程纲要内涵转化为实际教材,且为学生提供更为适合的学习机会。

责任编辑︱李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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