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化品监管 要抓住关键少数

2017-03-14 20:06陆旭
法制与社会 2017年5期
关键词:应急救援危化品监管

摘 要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科技水平的不断提升,在生产生活领域,对危险化学品的需求量和使用量快速攀升。近年来,我国的危化品行业快速发展。与此同时,危化品所涉及到的生产、运输、储存等诸多环节暴露出各种安全风险,导致我国最近几年危化品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暴露出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不合理,安全监管责任未落实到位等一系列问题,且这些问题的解决迫在眉睫。显而易见,危化品行业是一个高危险行业,相对于其他行业来说,危化品行业有其特殊性,管理不规范,极易引起泄露,并造成严重事故。据各项安全事故统计数据显示,最近几年我国危化行业安全事故数量明显增多。虽然国家在不断出台各种监管措施,对危险化学品进行严格监管,但并没有切实杜绝危险化学品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给我们带来的教训极其深刻,却并没有阻止事故的发生。

关键词 危化品 监管 风险隐患 应急救援

作者简介:陆旭,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监管三司,高级工程师,研究方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

中图分类号:D630.8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7.02.237

我国涉危化品安全管理的职责部门多达20多个,监管部门之间缺乏常态合作协调机制,多部门管理导致监管缺失,削弱了监管效率;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中,涉及安全管理和监管部门之间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众多,但缺乏系统性、一致性,且各规范存在不同程度的冲突,一些法律法规尚不够完善,一些管理制度尚缺失或者滞后,城市发展规劃不重视危险化学品的风险、预控,化工围城问题依然突出,高风险企业搬迁工作进展比较缓慢;信息沟通不畅,监管信息数据未做到共享,多部门之间合作监管困难;省与省之间的安全监管合作渠道不畅,危险化学品省际流动监管缺失;人才匮乏,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偏低,企业对从业人员只重视安全教育培训,忽视专业操作技能培训。

由于近年来我国危化品行业安全事故频发,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对危化品行业进行监管,但由于国内危化品生产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不高,安全意识淡薄,加之相关生产设备简单,工艺水平落后,再加上管理水平低下等原因,危化品事故时有发生。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化学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损失巨大、伤亡惨重、影响非常恶劣,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带来极大损失,教训不可谓不深刻,暴露出危化品安全管理上存在的严重问题。天津港8·12爆炸事故后,党中央、国务院迅速作出反应,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先后两次作出重要指示和批示,认真听取各部门事故情况汇报,并部署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处理善后等工作。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国务院安委会决定迅速开展以危化品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我们要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意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深挖原因,防止类似事故的再发生。事故发生一年以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在全国针对危化品企业开展了多次专项检查活动,并将《危险化学品安全法》的立法工作作为2016年的重点工作之一,希望通过顶层设计进一步加强对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当前危化品安全生产形势虽有好转,但仍面临很大的挑战,如何抓住影响危化品安全监管的关键因素,从源头上防止事故的发生,最大程度地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是我们当前开展危化品监管的主要任务。

第一,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贯彻安全发展的理念。要树立安全发展没有终点、安全发展永远在路上的意识,关键是思想要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保证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要清醒地认识到,安全是相对的,不安全是绝对的,以前好不等于现在好,现在好不等于将来好。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人民利益至上,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反复强调经济社会的发展绝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绝不能牺牲人民的生命,也绝不能威胁到人民的健康。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的观念,坚守安全红线。带血的GDP不是我们所需要的,每一个行业、每一个企业追求利益都必须以安全生产为前提。要加强责任意识,权力就是责任,有责就要担当。要深刻认识和有效把控危化品事故发生的规律,把树立安全意识作为防止危化品安全事故发生的重要抓手,把贯彻好安全发展理念作为保证危化品监管效果的重要前提,在保证对危化品科学监管的基础上,促进危化品行业的安全健康发展。

第二,加强教育培训工作。任何安全设计都经受不住人为事故和自然灾害的袭击,危化品事故的发生也不例外。因此,要严密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就要从危化品企业的规划、选址、设计开始,就必须考虑到自然灾害导致危化品企业发生安全事故的可能性,在强化各个环节责任主体安全意识的同时,对相关人员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培训。从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来看,95%的事故属于重复性事故,而只有5%的事故属于新型事故,而重复性事故大多数是人的原因,只有加强危化品从业人员的知识、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管理以及风险管控能力,才能有效防止事故的发生;同时,鉴于基层监管人员监管力量薄弱、专业性差以及监管任务重的现状,有必要加强对监管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其在监督检查以及执法过程中的执法能力,进而对危化品企业在安全隐患治理和重大危险源辨识控制方面做有效的指导,通过加强过程监管,切实提高监管水平和质量,为有效防止危化品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创造条件。

第三,要加强风险隐患的排查和治理。我们要努力把一切安全隐患消灭在摇篮之中,努力在隐患形成之前做到有效管控,要实现以上目标,我们就需要一手抓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一手抓隐患排查治理。要把隐患等同于事故来对待,落实安全检查工作责任,即检查主体同时也是责任主体,才能把隐患扼杀在摇篮之中。对危化品企业项目规划、立项、设计、建设和日常管理各个环节进行全方位、全流程的监管,做好顶层设计,尽快制定并公布各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确定管理边界,实现各个环节无缝衔接,建立各个部门的联动机制和危化品的溯源机制,做好对危化品动态的全过程跟踪监管。

在隐患排查中,加强危化品安全监管的大数据建设,做好信息共享。由于危险化学品品目繁多,且涉及到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等诸多环节,使用传统方式进行监管,很难达到良好效果。监管力量的缺乏与被监管对象的复杂化、广泛化,所导致的选择性执法与运动式执法是无奈之举,在移动互联时代,法律法规应当强制性要求构建体系化的基于大数据的监管体系,利用信息化手段不断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从而形成危化品信息监管的闭环,为精准式执法提供基础。

加强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和控制工作,把监管重点放到新的风险隐患上。国家层面需要确定统一严格的监管标准,避免形成监管洼地,严格审查危化品建设项目的准入条件。建立风险评估分级管控标准体系,在全面排查、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绘制危化品企业安全风险等级和重大事故隐患分布电子图。针对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应严格将监管责任落实到位,从危化品项目立项时起,就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档案,强化源头治理。

第四,切实提高危化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能力。危化品监管的最终目的是实现对危化品安全隐患和风险进行有效管控,以阻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实践表明,从根本上杜绝安全事故是不可能的,为了做到安全生产事故后能迅速展开救援,有效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和事态升级,将損失降到最低,以避免不必要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需要针对危化品安全事故的特点,进一步完善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做好各救援队伍之间的沟通机制,以防止救援过程中由于救援方法不当引起新的事故,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值班备勤和应急物资配备,保证事故发生后能有效进行事故救援。

第五,加强危化品安全监管的法制建设。把《危险化学品安全法》立法工作提上日程,并严格实施《安全生产法》,对违法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进行“双罚”,依法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诚信体系和黑名单制度建设,倒逼危化品企业自觉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创造安全生产环境。完善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程序的立法工作,进一步为危化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因为事故调查报告在查明事故发生原因后,调查结果将是进行责任认定、随后行政处罚的依据以及进入司法程序进行司法认定的基础事实。

第六,建立联合管理机制。建议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作用,协助行政主管部门行使管理职能,例如:统计、年检、登记、职业培训、资质认证、开展经验交流、推广新技术等,随时掌握行业发展动态,了解行业运行状况,及时向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向企业宣贯法规、标准,不断提高行业现代化管理水平。

第七,加强中小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监管。部分中小危险化学品企业管理水平低,安全投入不足,安全操作规程不规范,安全教育针对性不强。针对这些问题,首先,要把好市场准入关口,明确市场准入标准,防止工艺落后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开工建设,以免产生新的安全隐患。其次,坚决贯彻实施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再次,要把中小危化品企业的监管工作放在重中之重,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尤其要重视工艺安全作业安全管理,有效提升现有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最后,不断加强安全监督监察执法力度,要把严格执法与对企业的服务相结合,加大对企业的服务指导,并引导专家参与对企业的服务指导,监督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第八,加快形成完备的法规体系。加强立法的顶层设计,为监管提供制度安排。要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把建设法治政府作为我们的目标,在此基础上,既要着眼于当下,又要兼顾长远,建立科学的危化品监管所需的法律框架和一系列配套制度,高标准确立一批条件成熟的立法项目,并根据当前现实条件和紧迫性,逐步推进立法进程,最终形成上下贯通、结构科学、内容全面、关系明确的危化品监管法规体系。

当然,我们在进行危险化学品立法工作时,不仅要兼顾危化品行业的现状及发展规律,而且要吸收国外关于危化品监管的有益经验和先进技术,以使我国的危化品监管体系不仅科学合理,而且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安全生产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尤其是危险化学品具有易燃易爆、易挥发、易扩散的特点,存在其特殊性,一旦方式安全生产事故,往往影响范围广、损失严重。本文通过分析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对策和措施。我们要不断提高我国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水平和标准,尤其是要把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管理与其他行业各项安全管理结合起来,努力提高我国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侯春平.新常态下安全生产监管松不得.科技日报.2015年2月13日.

[2]赵正宏.危化品事故救援的原则程序方法.现代职业安全.2016(1).

[3]孙伟峰.健全危化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现代职业安全.20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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